《語言規劃學研究》創辦于2015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北京語言大學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文學類部級期刊。該雜志創刊以來所獲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雜志的宗旨是推動語言規劃領域的發展和進步,為全球的語言規劃學者和從業人員提供一個交流研究成果、分享經驗和實踐經驗的平臺。主要發表涵蓋語言規劃各領域的研究論文,包括語言政策、語言教育、語言科技、語言保護、語言服務等方面。論文類型包括研究論文、評論性文章、案例分析、政策解讀等。該雜志關注語言規劃領域的熱點問題和前沿趨勢,鼓勵跨學科、跨領域的合作研究和創新探索。
該雜志的影響力在國內外語言規劃領域得到了廣泛的認可。除了發表研究論文外,該雜志還積極組織專題研討會、培訓班和講座等活動,以推動語言規劃領域的技術進步和實際應用。這些活動吸引了來自全球的語言規劃專家和學者參與,為推動語言規劃領域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也為政策制定者、教育工作者和其他相關從業人員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和借鑒。
1.論文應具有創新性、科學性和實用性,研究方法正確、數據可靠、論證充分、結論明確。
2.論文應符合本刊的辦刊宗旨和學術規范,遵守學術道德和學術倫理,不涉及抄襲、造假等不良行為。
3.論文應符合本刊的格式要求,包括中英文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部分,格式規范、文字通順、標點準確。
4.來稿一般在1個月內提出處理意見,請不要一稿兩投,若1個月后仍未收到稿件處理通知,作者有權自行處理來稿。
5.參考文獻要求10篇以上,中英文對照,只列最新、最必要的公開出版物,建議盡量引用本行業知名期刊已刊出的相關文章,并在文中相應處以上標形式按順序標出。
6.正文標題末尾不使用標點符號(問號、嘆號、省略號除外)。層序一般不超過5級,可使用“一”“(一)”“1.”“(1)”“1)”標明,不宣用①,以與注釋序號區別。
7.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8.來稿首頁請注明:題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及工作單位,負責與編輯部聯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Email,并標明正文字數、表數及圖數。
9.摘要以提供文章內容的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闡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能夠脫離全文閱讀而不影響理解。
10.基金項目:所涉及的課題請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 (注明基金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掃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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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李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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