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轉股與銀企關系思索

時間:2022-12-05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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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轉股與銀企關系思索

為了解決我國國有銀行中的不良資產,化解金融風險,減輕國有企業的債務負擔,改善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結構,推動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繼續深化改革,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依法處置銀行不良資產,對部分國有企業的銀行貸款以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實施債權轉股權(以下簡稱債轉股)的戰略部署。本文擬就債轉股與重構銀企關系作初步探討。

一、當前我國銀企關系中存在的問題

銀行與企業關系的核心問題歸根結底是一個債權債務關系。因為企業的債務絕大部分來自貸款,而中國全社會債權的大部分都屬于銀行。在我國,企業對于銀行信貸資金的需求量較大、依賴性較高,如果企業經濟益好,產業利潤高,資金周轉快,銀行資金的利用率就高,資金的收益水平也相應較強;反之,如果企業經營狀況不好,產業利潤低下,產品積壓,資金沉淀,則必然導致銀行信貸資金沉淀,經營風險增大,收益也相應下降。

當前我國銀企關系中存在的問題主要就是銀行與企業的雙向債務危機,國有企業運營效率低下與國有商業銀行巨額不良資產并存,對國有企業的巨額虧損補貼和維持國有企業正常運轉所需的資金在財政無力負擔情況下便無可避免地由國家嚴格控制的國有商業銀行來承擔。表面看來,銀行與企業同是商業借貸行為,但實際上企業償還貸款的可能性極小。而且,我國銀行與企業間的信用關系非契約化,銀行貸出的款項既無法律保證,也無抵押擔保,貸款企業受法律約束較軟,一旦出現經營不善,虧損嚴重,就將大量拖欠銀行本息,甚至出現逃債、廢債和賴債等現象,造成銀行資金的呆帳、壞帳(有的已構成損失),債務負擔越來越龐大,信貸資產質量下降。

二、實施債轉股能有效地化解銀企債務危機,有利于銀企合作

1.債轉股的內涵。

債轉股是債務重組的一種方式,顧名思義,就是銀行將對企業的債權轉換為股權。在我國,債轉股具體指的是我國四大四有商業銀行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達、華融、長城、東方,依法處置銀行的不良資產,對部分企業實施債權轉股權(正在進行的債轉股確切地講,是銀行債權的轉移),轉移后,對于銀行而言,由于投資主體的轉換,銀企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轉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間持股與被持股、控股與被控股的關系,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參與企業的重大決策,從而把原來由企業向銀行還本付息轉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股分紅;對于企業而言,債轉股既不是國家資本的無償沉淀或流失,也不是原有債務的一筆勾銷,它只是根據國際上的經驗教訓,結合國內實際情況所采取的一種特殊的資本運作手段,將銀企“兩困”的風險轉給了肩負歷史重任、具有投資銀行功能、專門經營從商業銀業剝離出來的不良資產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目的是為了減輕企業債務負擔,化解不良資產和金融風險,從而達到銀企“雙贏(盈)”的目的,促使銀行和企業雙雙走上良性循環之路。因此,實施債轉股對于化解銀企債務危機能起到一箭雙雕的作用,為建立新型的銀企合作關系奠定了一個健康的財務基礎。

2.債轉股對企業的選擇性。

債轉股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和時效性都非常強的新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對企業具有嚴格的選擇性,而不是所有企業都可以實施債轉股。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實施債權轉股權的若干意見方案》,債轉股企業必須要在規定的范圍內,具備以下五個條件:一是產品品種適銷對路,也就是說國內要有需求,可替代進口,可批量出口,質量符合要求,有市場競爭力;二是工藝裝備為國內、國際先進水平,生產符合環保要求;三是企業管理水平較高,債權債務清楚,財務行為規范,符合“兩則”要求;四是企業領導班子要強,董事長、總經理善于經營管理;五是轉換約營機制的方案符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各項改革措施有力,減負增效,下崗分流的任務落實并得到地方政府確認。

三、建立新型銀企關系應遵循的原則

1.相互依存,互惠互利。

企業是銀行服務的主要對象,同時也是銀行的主要顧客之一。顧客是銀行的根據地,企業是銀行根據地的主要組成部分,根據地土地的肥沃程度和銀企關系狀況是商業銀行發展與繁榮的最基本的客觀條件。銀行與企業的關系可謂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系,企業需要銀行的關系,企業需要銀行信貸的支持以達到提高自身效益和自身發展壯大的目的;而銀行在向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同時也獲得自身的收益。

2.恪守信用,真誠合作。

銀企之間的信貸是以信用為基礎前提的,是一種借貸的信用關系,銀行和企業雙方必須坦誠真摯合作,不應相互欺騙,爾虞我詐,杜絕因此而產生的道德風險。銀企之間一旦發生了借貸行為,雙方就被捆在一起,成為唇齒相依的利益共同體,就要為各自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嚴格奉行最大誠信的原則,積極主動努力克服信息不對稱給雙方帶來的損失。

3.公平公正,競爭選擇。

銀行與企業雙方在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平等、公開、公正地開展業務經營活動,社會身份地地位等同,互不隱瞞欺騙,不做任何損害雙方利益的事情,時時處處維護雙方共同的利益。同時,銀企雙方正是在這種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相互選擇,競爭發展,銀企之間的交易也應是一種雙向選擇的競爭過程。企業亦根據銀行的服務質量、信譽高低、信貸資金價格、地理位置等諸多因素考慮在哪家銀行開立帳戶或辦理存貸款等業務,只有形成一種公平、公正、競爭選擇的機制,銀企雙方的發展才能走上真正意義的良性循環的道路。

四、建立新型銀企關系的措施探討

1.硬化信用關系,強化信用機制,健全銀企信用契約化,這是重構新型銀企關系的關鍵。

長期以來,我國銀企關系處于極不正常狀態下的重要原因就是銀行與企業之間的信用關系軟化,企業在缺乏必要的法律約束的情況下,常使銀行債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銀行與企業之間應該是一種真正的債權債務關系,在經濟交往中,雙方關系的基礎應該是受法律保護的契約。

2.規范政府行為,構造寬松的銀企關系環境,這是構建新型銀企關系的前提。

我國以往的銀企關系中,政府行政干預的色彩濃厚,企業資金困難時求助于政府,政府便以行政手段擠壓銀行,爭勝地往往就是在這種兩難境地中不得已地貫徹政府意志。政府行政干預不排除,要構建新型銀企關系困難較大。

3.推行客戶經理制,建立以客戶經理為支撐點的銀企合作關系。

新型銀企關系呼喚著銀行為企業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優質金融服務,為企業做好理財顧問,而銀行也渴望及時、準確地了解企業的經營動態、產品信息、資金流向,及時把企業的資金變化等情況通報給有關職能部門。客戶經理制就是在銀企的這種雙向需要的背景下應運而生的,是銀行基層經營機構根據市場營銷原則,通過對客戶和市場的研究,充分利用銀行的人才和信息資源優勢,以客戶管理為中心,把自身經營行為和服務同客戶的需求相結合,采取促銷和分銷的手段,推銷貸幣產品和服務的一種新型批營機制,以達到規避信用風險、開拓市場、爭取優良客戶的目的而實施的客戶管理制度。

4.銀行與企業雙方協調合作,共同努力,以謀求共同發展。

作為社會議市場經濟的主體,銀行與企業同辦合作,共同民展才是重構新型銀企關系的最終目的。國有商業銀行要積極幫助企業增產增效,扭虧增盈,對目前由于債務負擔過重等原因而處于困難時期,但發展前景看好,復活有望的而且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點企業,要深入研究,大膽決策,通過債轉股等措施來優化不良債權以促進銀企關系的改善;同時,銀行與企業聯動,協調配合,嘗試建立一整套共同制風險防范與資金保全機制,保障銀企共同利益,促進共同發展。

五、實行債轉股政策的現實意義

當前,債轉股的實施進程中,大量的操作程序都是試探性的且在法律、金融、企業經濟等方面的各種條款規定之間存在著矛盾,存在嚴重干擾了債轉股預期目標的實現進程的許多因素,這些因素來自于參與債轉股進程的各利益方或利益集團基于追求自身目標效用最大化而導致的低效率均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由于信息不對稱,原國家經貿委難以準確識別申請債轉股的國有企業是否真正符合債轉股標準和條件。其次,我國的債轉股利益主體有很多個,他們的目標函數并不是完全一致的,都各自追求自身的利益和要求,有的甚至在某些領域內相互沖突,因而整個債轉股運作就表現為一系列互動的多方博弈,可能出現多種均衡,而現有的政策至少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都不能保證其實現的最終均衡是最優均衡。再次,我國進行的債轉股在概念上借鑒了國外特別是美國和東歐的國際經驗,但必須有清晰認識的是,我國的債轉股在預期目標、出發點、實施過程以及所處的環境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同,并且更復雜、更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