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27 0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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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論文

[內容摘要]普通話輕聲與音高、音強、音長和音色都有關聯,但主要語音特征是音長,音高并不具有“一票否決”的權威。輕聲和次輕音在音高、音強和音色上基本無法辨別,因此在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完全可以不再區分。

[關鍵詞]現代漢語;普通話;普通話水平測試;輕聲與次輕音

《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中的《普通話(口語和書面語)常用詞語》表一和表二共23021條,其中注為輕聲詞語的有1293條,約占5.6%;這1293個詞語中,《現代漢語詞典》標注為“一般輕讀、間或重讀”或非輕聲詞的有71個。此外,表一和表二中還有《大綱》注為非輕聲的219個詞語,《現代漢語詞典》則注為輕聲或“一般輕讀、間或重讀”。《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和《現代漢語詞典》都未提及次輕音現象。

一、從語音特性和語言實踐再認識輕聲現象

對于輕聲的定義,《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的總論部分提出:

“輕聲是一種特殊的變調現象。由于它長期處于口語輕讀音節的地位,失去了原有聲調的調值,又重新構成自身特有的音高形式,聽感上顯得輕短模糊。普通話的輕聲都是從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四個聲調變化而來,例如:哥哥、婆婆、姐姐、弟弟。說它‘特殊’,是因為這種變調總是根據前一個音節聲調的調值決定后一個輕聲音節的調值,而不論后一個音節原調調值的具體形式。”“輕聲作為一種變調的語音現象,一定體現在詞語和句子中,因此輕聲音節的讀音不能獨立存在。固定讀輕聲的單音節助詞、語氣詞也不例外,他們的實際輕聲調值也要依靠前一個音節的聲調來確定。絕大多數的輕聲現象表現在一部分老資格的口語雙音節詞中,長期讀作‘重·最輕’的輕重音格式,使后一個音節的原調調值變化,構成輕聲調值。”

對任何一種語音現象的特征分析,不外乎是音高、音強、音長、音色這四個方面。《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的總論部分是這樣描述的:“從聲學上分析,輕聲音節的能量較弱,是音高、音長、音色、音強綜合變化的效應,但這些語音的要素在輕聲音節的辨別中所起作用的大小是不同的。語音實驗證明,輕聲音節特性是由音高和音長這兩個比較重要的因素構成的。”

(一)先從音高上看,“輕聲音節失去原有的聲調調值,變為輕聲音節特有的音高形式,構成輕聲調值”。對普通話輕聲調值(音高變化)的描寫,語言學界對此有不同的觀點,常見的是以下四種:

1.陰平+輕聲——陰平后面的輕聲字讀半低調2度;陽平+輕聲——陽平后面的輕聲字讀中調3度;上聲+輕聲——上聲后面的輕聲字讀半高調4度;去聲+輕聲——去聲后面的輕聲字讀低調1度。(林濤、王理嘉《語音學教程》,黃伯榮、廖序東《現代漢語》)

2.陰平+輕聲——在陰平后面念又輕又短的低調2度,聽起來仿佛是輕短的去聲;陽平+輕聲——在陽平后面念又輕又短的中調3度;上聲+輕聲——在上聲后面念又輕又短的半高調4度,聽起來仿佛是輕短的陰平;去聲+輕聲——在去聲后面念又輕又短的最低調1度,聽起來仿佛是特別低降的輕短的去聲。(徐世榮《普通話語音常識》)

3.陰平、陽平、去聲+輕聲——當前面一個音節的聲調是陰平、陽平、去聲的時候,后面一個輕聲音節的調形是短促的低降調,調值為31;上聲+輕聲——當前面一個音節的聲調是上聲的時候,后面一個輕聲音節是短促的半高平調,調值為44。(宋欣橋《普通話朗讀訓練教程》,劉照雄《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

4.陰平、陽平+輕聲——陰平、陽平音節之后的輕聲音節讀中調3度;上聲+輕聲——上聲音節之后的輕聲音節讀低調1度;去聲+輕聲——去聲音節之后的輕聲音節讀低調1度。(胡裕樹《現代漢語》)

從區別性的角度來分析,應當是第三種調值更為簡明,第二種調值更為詳盡。但這只是北京人在生活中的實際調值。中央一級的電視臺和廣播電臺的播音員如果特別強調輕聲的話,基本上都是第一種調值,一部分人甚至是第四種調值。普通話并不完全等于北京話,第一種調值作為藝術語言的存在,至少不應算作缺陷,當然更不應算作錯誤。更能說明問題的是,北京人在單說雙音節詞語時,實際往往將其作為降語調的雙音節陳述句來發音的,因而輕聲的末尾總帶有下降的趨勢,一些語言學家就將其看成是輕聲固有的特征。林燾、王理嘉指出:“不帶任何感情色彩的語調稱為中性語調。最常見的中性語調是陳述性的。”在言語交際時,不可能存在脫離語調的所謂詞語發音標準,因此,語流中輕聲一般都帶有下降的趨勢,連“上聲+輕聲”的格式也不例外,如“我的書”等。此種現象在非輕聲詞中也有,如前面所說的上聲在雙音節詞的末尾實際常讀成211;陰平在雙音節詞的末尾讀成大致相當于54的調值等。趙元任曾擬出降語調句子中末一個音節是輕聲時的音高,“陰平+輕聲”為55+21,“陽平+輕聲”為31,“上聲+輕聲”為41,“去聲+輕聲”為51+121。這同前面的輕聲詞調值幾乎無法區別,從聽覺上就更加分辨不出了。因此,在語流中發成第二種或第三種調值應當也視為正確。

至于“上聲+輕聲”的組合,《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認為前面上聲的調值都應變讀為211(一般稱為“半上”),甚至《現代漢語詞典》也持這種看法,但這種看法不完全符合語言實際。

《大綱》列出的《普通話(口語和書面語)常用詞語》中共有133個“上聲+輕聲”的詞,其中大部分前一個音節實際調值確實是211。但也有少數例外,如“小姐、主意、把手、法子、打點、打手、找補、拿主意”等詞前面的上聲音節實際調值就不是211,而必須讀成24;《現代漢語詞典》除把“小姐”列為“一般輕讀、間或重讀”的情況,也認為“主意、把手、法子、打點、打手、找補”必須讀作輕聲詞的“上聲+輕聲”格式。如果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對變調的描述,“上聲在陰平、陽平、去聲、輕聲前變半上”。事實上,這幾個詞在北京話日常口語或中央臺的播音員中從未讀成半上,而我只聽到南方人學普通話時曾有一部分人誤讀過。“倒騰、打扮、骨頭、指頭、手指頭、脊梁”這幾個詞,據我個人的經驗,有的在北京話中讀成24,在其他北方話中讀成211;有的在不同的意義中分別讀成24和211。如“骨頭”,北京人一般讀成“24+2”,其它北方方言區如山東話讀成“211+4”。雖然后一種讀法在北京人聽來還可以容忍,但如果把“硬骨頭六連”、“他是一個響當當的硬骨頭”里的“骨”讀成211,就不符合語言習慣了,也是十分滑稽可笑的。有人認為這屬于“歸音問題”,只要把前一個音節歸入陽平調類即可。且不論這是否可行,只要《大綱》和《現代漢語詞典》不將其歸為陽平,我們就無法在普通話水平測試中以此作為標準。上面提到的詞語還只是《大綱》列舉的普通話(口語和書面語)常用詞語范圍,考慮到在朗讀和說話兩個部分還會出現沒有列入上述范圍的詞語(如“把攬”等),這就不會僅僅是個別現象了。

此外,前面的上聲應讀成24的還有重疊的單音節形容詞或動詞的組合,如“想想”、“寫寫”等。這里的第二個音節可以是輕聲(即最輕音)。組合成“想想你”、“寫寫我”等“雙單格”時,實際口語中調值可以是非輕聲詞的“24(35)+24(35)+211(2114)”(往往見于藝術語言),而更常見的則是“24+3+211(2114)”(如北京人的日常生活語言)。

這就是言語的實際情況,即“上聲+輕聲”的格式中,前面上聲的調值確實有211和24的不同讀法。

魏鋼強在《調值的輕聲和調類的輕聲》中把前面的上聲讀成211的現象稱之為“失去原調”的“調類的輕聲”,而把前面的上聲讀作24的稱之為“不失去原調”的“調值的輕聲”,并且從理論上證明了在不同的語言條件下兩種讀法都是正確的,也就是都屬于輕聲詞中的上聲的“條件音位變體”。不過這種劃分對于不具備相當理論深度的人來說,似乎有些勉為其難了。

(二)從音強上看,《大綱》判定:“實驗語音學認為,音強在辨別輕重音方面起的作用很小。在普通話輕聲音節中音強不起明顯作用。輕聲音節聽感上輕短模糊,是心理感知作用。由于輕聲音節音長短,讀音時所需能量明顯減少,但音強并不一定比正常重讀音節弱。”從輕聲詞和非輕聲詞的音強絕對值相比較來看,音強確實沒有明顯的區別,如“東西”和“東·西”。但大部分輕聲詞中的輕聲音節比前面的非輕聲音節在音強上還是略微弱一些(至少允許弱一些),如“東·西”中的“東”和“西”。

(三)從音長上看,《大綱》認為“輕聲音節一般短于正常重讀音節的長度,甚至大大縮短,可見音長短是構成輕聲音節特性的另一重要因素。盡管輕聲音節音長短,但它的調形仍然可以分辨,并在辨別輕聲時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據實驗語音學的考察,雙音節輕聲詞中的輕聲音節要比前面的非輕聲音節的音長大約短55%。

(四)從音色上看,《大綱》提出“輕聲音節的音色也或多或少發生變化。最明顯的是韻母發生弱化,例如元音(指主要元音)舌位趨向中央等。聲母也可能產生變化。例如不送氣的清塞音、清塞擦音聲母變為濁塞音、濁塞擦音聲母等。”“輕聲音節的音色變化是不穩定的。語音訓練只要求掌握已經固定下來的輕聲現象(字典、詞典已收入的)。例如:助詞‘的’讀de,‘了’讀le,詞綴‘子’讀zi,‘鑰匙’讀shi,‘衣裳’讀shang。”

這種說法應當算是比較明確了,問題在于怎樣理解和貫徹這個原則。在測試中如果出現上述例舉的不是已經固定下來的輕聲音節的聲母或韻母的變化,究竟算作正確、錯誤還是缺陷?《大綱》沒有說。如果算錯誤,恐怕沒人能接受,因為無論是北京人還是中央臺的播音員都普遍存在這種現象;如果算作缺陷,在較快的語流中這種現象甚至是難以避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的說話部分很難為此確定一個語速的限制標準,事實上也沒有人就此建議過語速的標準;如果算作正確,那就必須將輕聲可能產生的音色變化一一列舉出來,并明確在此范圍內發生音變或不發生音變均屬正確,如“椅子”中的“子”,讀成[ts〓]、[dz〓]、[æ∂]、或[dz∂]甚至[ts]、[dz]都正確。不過這樣一來,測試評分將會是一件非常繁瑣復雜的工作。為簡化可操作性,最后只能憑測試員的語感來評分。

林燾、王理嘉在《語音學教程》中談及輕聲音節韻母和聲母的變化時,非常明確地指出:“在地道的北京話里,變化傾向更加明顯,變化范圍也更加廣泛,‘桌子、盤子、胖子、柿子’等詞里的詞尾‘·子’[ts〓]也可以讀成[æ∂],變成央元音,成為北京方言土語的一個特點。”《大綱》將地道的北京話的輕聲音變作為普通話輕聲的語音特征之一,除實際上遷就了北京人外,很難找出像樣的理由。

許多語音學著作在描寫普通話輕聲時沿用了羅常培、王均《普通語音學綱要》的有關描述,豈不知這本書在談及聲調(包括調型、調值、調類、聲調相連的變化、輕聲及詞重音等)時明確指出是北京話而絲毫未提及普通話。趙元任的《漢語口語語法》在提及輕聲時也指明是“北京方言里的輕聲”。徐世榮在《普通話語音常識》一書中則認為:“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是就其整個語音體系來說,并不包括北京的一些土語、土音。有些土音是特殊的‘音變’,比方詞語中過度的‘弱化’音節(聽起來含糊不清),隨著一些土詞而發生的讀音變化,至今保留在一些老北京人的口中,這卻不是我們所要采用、推廣的。凡瑣細的語音區別,不成規律的聲音變化習慣,只能給北京一個地方服務,并不能用作普通話的標準音。作為標準音的北京語音,一定是經過甄別去取,淘汰了蕪雜的東西,這才可以成為標準,讓全國人民學習。”——多么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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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輕聲與次輕音的區別

對“重音+次輕音”格式的定義,目前可以看到兩種:

1.“次輕音”不太短弱,調值還略略保持。“次輕音”也影響聲調,卻不像最輕音那么嚴重,短、弱的程度也不及最輕音。(徐世榮《普通話語音常識》)

2.前一個音節讀重音,后一個音節讀次輕音。后面輕讀的音節,聲母、韻母一般沒有變化,原調調值仍依稀可辨,但不夠穩定。有人(如講北京話的人)讀得較輕,甚至讀作最輕音(輕聲),有人則把它讀成“中+重”的格式。這部分詞即所謂“可輕可不輕”的情況,不應劃歸“輕聲詞”(漢語拼音要標出聲調符號),但實際讀音可以允許后一個音節輕讀(次輕音)。(宋欣橋《普通話朗讀訓練教程》)

這兩種定義基本上沒有分歧。但雙音節組合中“重音+最輕音”的輕聲詞與“重音+次輕音”的格式在許多情況下是兩可的,在語音上很多時候也是幾乎無法區別的。輕聲和次輕音在長短上大致相同,都是短促的;輕聲和次輕音在強弱方面的區別很小,在語流中則幾乎是難以察覺的;輕聲和次輕音在音色上連是否有區別也很難下定論,因為輕聲的音色本身就有很大的自由度,聲母可以濁化也可以不濁化,單元音韻母可以央化也可以不央化,復元音韻母可以單元音化也可以不單元音化,聲母或韻母可以脫落也可以不脫落,等等;好在一個音節在讀輕聲時,不僅是聲音的強弱、長短、音色有變化,而且聲音的高低也會變化。按照次輕音的上述定義,根據語音實踐將次輕音的實際調值、調形與輕聲作一全面的比較,可以得出如下結果(例舉的詞語均根據宋欣橋的《普通話朗讀訓練教程》):

1.陰平+輕聲或次輕音:①后一個音節是陰平字,聽起來與前一個音節音高基本相同即調值為55或54,就是次輕音,如“西邊”;如調值為2度或31,則為輕聲,如“東西”;區別較明顯。②后一個音節是陽平字,次輕音讀作35,如“工人”;輕聲讀作2度或31,如“姑娘”;容易區別。③后一個音節是上聲字,次輕音讀作21(不可能讀成214或2114),如“家里”;輕聲讀作2度或31,如“家伙”;幾乎無法區別。④后一個音節是去聲字,次輕音讀作53或54(不可能讀成51),如“出去”;輕聲則是2度或31,如“嬌聲”;兩者較容易區別。

2.陽平+輕聲或次輕音:①后一個音節是陰平字,次輕音為55或54,如“前邊”;輕聲為3度或31,如“活潑”;區別較明顯。②后一個音節是陽平字,次輕音為35,如“回來”;輕聲則是3度或31,如“糧食”;能夠區別。③后一個音節是上聲字,次輕音為21,如“男子”;輕聲為3度31,如“行李”;不易區別。④后一個音節是去聲字,次輕音為53或54,如“回去”;輕聲為3度31,如“咳嗽”;可以區別。

3.上聲+輕聲或次輕音:①后一個音節是陰平字,次輕音為55或54,如“左邊”;輕聲為4度或44,如“嗽叭”;較難區別。②后一個音節是陽平字,次輕音為35,如“起來”;輕聲為4度或44,如“養活”;較難區別。③后一個音節是上聲字,次輕音為2度,如“碗里”;輕聲為4度或44,如“奶奶”;兩者不僅后一個音節調值差別較大,而且前一個音節的變調也不同,次輕音的變成24,輕聲的大多數變成211,很容易區別。④后一個音節是去聲字,次輕音為53或54,如“手藝”;輕聲為4度或44,如“使喚”;往往不易區別。

4.去聲+輕聲或次輕音:①后一個音節是陰平字,次輕音為55或54,如“那邊”;輕聲為1度或31,如“丈夫”;區別很明顯。②后一個音節是陽平字,次輕音為35,如“進來”;輕聲為1度或31,如“困難”;區別較容易。③后一個音節是上聲字,次輕音為21,如“縣里”;輕聲為1度或31,如“凳子”;區別困難。④后一個音節是去聲字,次輕音為53或54,如“下去”;輕聲為1度或31,如“漂亮”;較容易區別。

總共16種情況,容易區別的有10種,不易區別或很難區別的也有6種。但實驗語音學證實,把“重重型”(大致相當于一般所說的“中音+重音”格式)詞的后一個音節的音長逐漸縮短,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聽成輕聲詞,而不被調值的差別所影響。如“大姨dàyí”中后一個音節的調值為35,當這個音節的音長變為前面音節的2/3左右時,就有75%以上的人會聽成“大·意dà·yi”。而“·意·yi”這個輕聲音節的調值按規律應當是1度或31。35和1(31)兩者的調值差別非常明顯,調形完全不同,卻有大多數人“誤聽”,這說明調值在區別輕聲和非輕聲時并不具有“一票否決”的權威。如果放到句子中去,考慮到語調重音和升降的變化,不易區別或很難區別的情況還要多。

如何區別輕聲和次輕音,郭錦桴在《漢語聲調語調闡要與探索》中提出:“輕聲字都喪失固有聲調的音高調值,沒有一個輕聲字保持固有字調不變。如果有一個輕聲字保持固有的調值不變,那么它就不應被當作為輕聲,而至多只能被當作為輕讀(本文注:這里的輕讀即指次輕音)。”這種方法在北京話里是完全行得通的,但在普通話里特別是藝術普通話里也行得通嗎?

周殿福在《藝術語言發聲基礎》中特別提到過普通話發音上的一種毛病,并把它和輕聲聯系起來:“在藝術語言的說唱中,有時由于節拍速度較快,或者感情激動,引起某些字音含混不清,或者把字音擠掉,戲曲界把這種現象叫做‘吃字’。‘吃字’是藝術語言中的一大缺點。它不僅出現在戲曲語言中,在話劇、電影、廣播、以及講解員講述的解說詞中也常出現。而且出現得越來越多。這種現象,必須引起藝術語言工作者的高度注意。‘吃字’雖然表現在某個字音上,但是它卻影響整個語句或整個片斷。當我們沒有把某個字音交待清楚時,觀眾不免要對這句話的意思加以思考,琢磨演員究竟在說什么。可是演員不給觀眾思考的時間,繼續說下去,盡管下句話說得很清楚,觀眾卻還在琢磨上句話的意思,于是下句話也就聽不見了。因此我們認為,‘吃字’的后果不是一個字的問題,而是全部語言的巨大損失。”他還指出:“對于話劇、電影、廣播、解說等語言來說,輕聲字太多是造成‘吃字’的主要原因。”“輕聲字的聲母和韻母在拼寫上雖然仍舊保持原來的結構,在實際讀音上卻改變了本來的面目,這在聽感上已經覺得模糊,再加上多方面的因素湊在一起,由于輕聲而‘吃字’就更容易發生了。”他總結道:“因此,為了使輕聲讀音清楚,免得因輕聲而造成‘吃字’,還是讀原來的聲韻為宜。”事實上,各級播音員也都是這樣做的。這樣讀出來的輕聲和次輕音更難區別了。普通話水平測試的對象主要是播音員、教師、演員等,他們應當掌握的普通話當然屬于藝術語言而不是生活語言,如果僅僅以北京人的生活語言作為標準,與測試的目的就背道而馳了。更何況普通話并不完全等于北京話。

宋欣橋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平分中的幾個問題》提出判定輕聲詞“錯誤”的基本范圍:“(1)工具書、教科書和《大綱》均注音為輕聲,而沒有讀作輕聲的。(2)把工具書、教科書和《大綱》沒有注音為輕聲的詞語(實際口語的輕重音也不讀作‘重·次輕’格式的),讀作‘輕聲’(或‘輕音’)的。”還提出了不視為“錯誤”的情況:“(1)工具書、教科書注音不一致的所謂‘輕聲詞’。(2)《現代漢語詞典》認為:‘一般輕讀,間或重讀的字’,注音時,后一個音節標聲調符號,并在前面加圓點的。例如:‘因為’注為‘yīn·wèi’。凡是這樣注音的詞語。(3)工具書、教科書雖然沒有注明輕聲,而普通話口語中的輕重音格式可以讀作‘重·次輕’的詞語。這三條所列的均屬于‘可輕可不輕’的情況。測試中應試人無論是否輕讀,都不應扣分。”

我認為,在普通話水平測試中,把次輕音發成輕聲或把輕聲發成次輕音都不應算作缺陷,更不應歸為錯誤。一是兩者本身就不易區別,除了前面所說的音高不易區別外,許多詞究竟是輕聲詞還是“重音+次輕音”格式的詞也還沒有定論,如“母親”。迄今為止,也未見到一個較完整的詞表能開列出必讀“重音+次輕音”格式而不可以讀成輕聲詞的清單。即使是必讀輕聲的詞的認定也不是沒有有困難,如《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普通話(口語和書面語)常用詞語》和《現代漢語詞典》都將“小拇指”注為必讀輕聲的xiǎomuzhĭ,但同一本《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卻在《總論》里將“小拇指”作為上聲變調的“單雙格”舉例,注音為xiǎomǔzhĭ。輕聲詞尚且如此,更不要說次輕音了;二是實際上播音員以至一部分北京人在發音時也常常混讀。此外,相當一部分“重音+次輕音”格式的詞已轉化為“中音+重音”格式的讀音。如“練習”一類的兼類詞,作動詞使用時后一個音節原本認為應讀作次輕音,現在只有在嘗試態中(“練習練習”)才讀成次輕音,其他情況都已習慣于讀作“中音+重音”的格式。這類“可輕可不輕”的詞,無論讀作“重音+次輕音”還是“重音+最輕音”,甚或讀作“中音+重音”的格式,都不應算作缺陷,更不應算作錯誤。

北京話的語音也是在不斷變化的,趙元任在《漢語口語語法》中曾提及“上聲+輕聲”格式里,“如果兩個字組成一個短語或重疊式動詞,如‘咬·你’,‘買·點兒’,‘養·養(兒)’,‘想·想(兒)’,那么第一個音節就像在第三聲前的第三聲變化一樣,要升高為第二聲。但在這種重音模式中,第一個音節的變調跟第二聲不完全相同,因為它保留了一點兒第三聲的下降部分的聲門收縮,其調值是325:,不同于一個單純的第二聲35:,它可以視為第三聲的音位變體。”在今天的北京話中,這種325的調值不能說不存在,但更多的人(特別是年輕人)的調值是24(35),十分干脆。

有些專家把輕聲看成是漢語輕重音中的輕音,而不是聲調中的變調。我認為不僅輕聲屬于輕音現象,而且次輕音也屬于輕音現象。兩者不僅在朗讀和說話這兩個部分是互通的,而且在雙音節詞語部分也是互通的。只有“上聲+輕聲”與“上聲+次輕音”兩種格式中后一個音節的調值區別特別明顯,前者為4或41,后者為21。這完全可以作為上聲的變調來處理,即上聲的變調有三種情況:(1)后一個音節為上聲時,變讀24;(2)后一個音節為陰平、陽平、去聲時,變讀211;(3)后一個音節讀輕音時,大部分變讀211,少數變讀24,變讀211的后一個音節讀4或41。至于輕音的音色變化標準則放入語流中來處理。

如此處理輕聲和次輕音可以簡化普通話水平測試的判斷評分,也符合普通話的現實情況,并有利于各類方言區的人對普通話的準確掌握。

林燾、王理嘉已經意識到輕重音過于復雜的弊病,他們提出:“漢語不以多音節詞為主,重音的作用不明顯,沒有必要再把重音分成等級。”事實上,在聲調問題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目前采取的是劃分為三個層次的方法。音節為第一層次,最明顯的標志是上聲的調值必須是214(2114),否則就屬于錯誤或缺陷;雙音節詞語為第二層次,上聲的變調、“一”和“不”的變調、兒化等是其主要標準;篇章(包括朗讀和說話兩個部分)為第三層次,主要標準比較模糊,雖然測試目的中包括“重點考察語音、連續音變(上聲、‘一’、‘不’),語調(語氣)”以及“語音失誤、方音明顯,詞匯語法,自然流暢”等,但沒有一個整體量化的可操作的標準,很大程度上主要還是憑測試員“方音是否明顯”的感覺來確定等級。方言語調本身的概念就很模糊。什么是方言語調?如果按字面意思理解,應當是方言所特有而普通話所沒有的語調。問題再接下去。什么是方言?北京話算不算方言?按語言學界的一致公認,北京話屬于北方方言區的一個地域分支(盡管有人可以辯解說是一種特殊的分支)。那么,北京話當然是方言。問題再接下去。北京話中所特有而普通話未承認的語調算不算方言語調?按以上邏輯當然算方言語調。

也許有人說這種推論沒有實際意義,只不過是空洞的理論游戲。好,我們讓它實際起來。北京話中有許多讀作輕聲而《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或《現代漢語詞典》中都未注明輕聲或“一般輕讀、間或重讀”的雙音節詞,如“老虎、老鼠”等等,算不算方言語調?宋欣橋確認語調包括“句調、聲調(字調)、輕重音、語氣(明顯的表現在語氣詞的運用上)、語音節律(包括語速、停頓在內)等方面”,那么,這種讀作輕聲的現象就應當算作方言語調無疑了。但他又說:“工具書、教科書雖沒有注明輕聲,而普通話口語中的輕重音格式可以讀作‘重·次輕’的詞語。……測試中應試人是否輕讀,都不應扣分”。工具書、教科書都沒有首肯,又哪能算作所謂普通話口語呢?唯一可以算作標準普通話口語的,我認為只能是中央一級的播音員)新聞聯播的播音員?)。即使按照普通話水平測試的標準,經測試失分率在3%之內的可以算作標準的普通話水平,但標準應在測試前訂出,這就形成了測試不能自圓其說的悖論。一些普通話培訓班里到處可以聽到的是“北京人是(不是)這樣說的”之類不容爭辯的說法,進而北方方言區的人就很少因“方音明顯”而被扣分。為什么“工具書、教科書雖沒有注明輕聲,而普通話口語中的輕重音格式可以讀作‘重·次輕’的詞語。……測試中應試人是否輕讀,都不應扣分”,而將工具書、教科書注明輕聲的讀作次輕音就應當算作錯誤或缺陷呢?

我們再回顧一下普通話語音的演變過程,其實次輕音中有不少本身就是從輕聲轉化而來的,即使現在的北京人也有仍舊讀作輕聲的。因此,含有次輕音的詞完全可以讀作輕聲,含有輕聲的詞也完全可以讀作次輕音,都不應算作缺陷,更不能算作錯誤。

本文說了這么多,并無意否定權威的說法,而是認為在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對輕聲和次輕音的判斷評分,完全可以根據普通話的發展變化,采取比較靈活的處理方法。當然,這種判斷評分,不與日常生活用語的規范問題掛鉤,也不與普通話的普及推廣掛鉤。

三、余論

人們交際的基本單位是句子。作為普通話,從句子中分析出最自然的語音單位——音節,是很有必要的。但在句子和音節之間再建立一個雙音節的語音單位,就過于煩瑣也不符合語言實際。如前所述,人們一般把雙音節詞語當作雙音節的降調陳述句來發音的,脫離了語調的雙音節詞語在言語中是不存在的。而在句子和音節之間建立雙音節詞語的語音單位,正是脫離了語調。這與在語素和句子之間建立詞這一語言單位是不同的。普通話的語素往往是單音節的,詞大多數是雙音節的,造句的最小單位是詞而不是語素。但從語音上分析音節(或語素)、分析詞語,卻不是這樣規整的關系。“我們”是一個詞,“我的”是兩個詞組成的結構,但各自前后音節的語音關系卻完全相同:后一個音節是輕聲,前后音節之間不能停頓,必須連貫發音,等等。因此,普通話水平測試應將“雙音節詞語”部分改為“雙音節降調陳述句”,就不會產生許多誤解,評分也就有據可依。

參考文獻

趙元任(呂叔湘譯):《漢語口語語法》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

林茂燦、顏景助:《北京話輕聲的聲學性質》《方言》1980年第3期

周殿福:《藝術語言發聲基礎》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0年版

林燾、王理嘉:《語音學教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

郭錦桴:《漢語聲調語調闡要與探索》北京語音學院出版社1993年版

宋欣橋:《普通話朗讀訓練教程》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普通話水平測試評分中的幾個問題》(收入《普通話水平測試的理論與實踐》)商務印書館1998年版

魯允中:《普通話的輕聲和兒化》商務印書館1995年版

劉照雄:《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修訂本)》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徐世榮:《普通話語音常識》語文出版社1999年版

魏鋼強:《調值的輕聲和調類的輕聲》《方言》雜志第1期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