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消費信貸創新
時間:2022-04-07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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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消費者的角度看,明天的錢今天花,用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這種消費行為方式就是信用消費。從金融機構的角度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為滿足消費者購買商品或勞務需求所提供的一種超前信貸支持就是消費信貸。消費信貸伴隨著西方市場經濟的興起,已經有近三百年的發展歷史。但是在中國,消費信貸尚處于起步或初期發展階段,所以,順應國際大趨勢我們需要對其進行深入的研究。
一、發展消費信貸的意義
消費信貸最早興起于17世紀20年代的英國,其本質是適度超前消費,緩和供給和需求之間的矛盾,促進經濟增長。所以,消費信貸在西方市場經濟國家被稱之為推動經濟增長的杠桿。在我國現階段,發展消費信貸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能夠刺激居民的有效需求,推動國民經濟增長。開拓國內市場,擴大國內需求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基本立足和長期戰略選擇,而采取發展消費信貸等措施刺激消費需求是保持我國經濟長期穩定增長的重要保證,因為近些年來我國經濟運行總體上呈現供給相對過剩的局面。
(二)發展消費信貸可以提高生活水平,促進消費結構和生產結構的升級。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居民的生活水平比過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與世界上多數國家相比,我們的生活水平仍然偏低,所以,采取各種措施,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仍然是我國現階段面臨的重大任務與奮斗目標。而發展消費信貸正是擴大有效需求,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有效舉措。不僅如此,目前我國正處于從溫飽型向小康型過渡的階段,發展消費信貸無疑對我國消費結構和生產結構的升級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三)發展消費信貸有利于緩解金融機構的閑置資金,提高其經濟效益。近些年來,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的經營風險意識得到極大的加強,在這種形勢下,銀行出現了較為普遍的“惜貸”現象和大量的閑置資金,這是財力資源的巨大浪費。而發展消費信貸業務,銀行把一部分信貸資金以消費信貸的方式投放到風險相對較小的消費領域,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資金閑置與浪費的問題,提高金融機構的經濟效益。
二、我國消費信貸的現狀
1996年至1998年,我國消費信貸開始起步。為了加快消費信貸的發展,人民銀行陸續出臺了一系列促進消費信貸的政策,如《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關于加大信貸投入,支持住宅建設和消費的通知》、《汽車貸款管理辦法》,1999年3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了《關于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指導意見》,允許所有中資商業銀行開辦消費信貸業務,提出把消費信貸作為新的增長點,并把消費貸款利率降低到同期法定貸款利率以下。這些政策的出臺,拉開了我國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的序幕。各家商業銀行紛紛推出新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品種,加大了消費信貸的力度。1997年以來,各商業銀行開始介入消費信貸的經營領域,到目前所提供的消費信貸有個人住房貸款、汽車消費貸款、醫療消費和信用卡透支消費貸款等。其中以個人住房貸款和汽車消費貸款為主。個人住房貸款的主要品種是有各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委托發放的公積金貸款和銀行自營的住房抵押貸款,其中以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的市場份額最大。住房抵押貸款業務發展較快的地區主要是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對象主要是中高收入群體。汽車貸款業務開始發展比較緩慢,但近年來增長迅速。上述兩種是長期消費信貸。近幾年來,我國消費信貸業務迅速發展,2008年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余額3672.37億元,比年初增長20.16%。其中,信用卡透支、個人汽車貸款、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分別為25.14億元、43.66億元、3164.41億元。2008年度各類消費貸款均保持增長態勢,個人汽車貸款、信用卡透支、個人住房貸款的增幅分別為62.90%、32.10%、10.71%。在各類消費貸款保持增長態勢的同時,貸款質量也保持良好。截至2008年末,不良貸款余額為26.32億元,不良率0.72%,比年初下降了0.18個百分點。而2009年,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消費貸款余額4.4萬億元,上半年累計新增個人消費貸款6508億元,比去年同期多增3920億元。可見我國消費信貸業務正在穩步發展。
三、制約消費信貸發展的因素
近年來,政府通過貨幣政策,尤其是消費信貸政策來啟動消費市場的意圖十分明確,但是,這些消費信貸措施的出臺和實施,并未能如人們所預期的那樣啟動國內市場,刺激消費。目前,制約消費信貸發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一)傳統消費觀念的約束
消費信貸在我國誕生的時間短,宣傳少,很多消費者了解不深。中國傳統的消費觀有兩個基本觀點:一是舍不得小費,排斥享樂主義,對美好生活的理解僅僅滿足于“望梅止渴”;二是不愿意借錢消費,認為借錢消費口碑不好,損害自己的名聲。因此,消費信貸的拓展,還需要消費觀念的更新,而要使人們的消費方式從自我積累轉向信用支持型確實需要一個心理調整的過程。
(二)我國居民收入的約束
根據國外消費信貸發展經驗,居民是否具有負債的經濟承受能力,主要取決于他的收入水平。如果居民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不高,期望通過消費信貸啟動市場擴大需求是不現實的。
1.居民收入增長緩慢,對未來增長缺乏信心。收入與負債消費構成重要的函數關系,收入越多,消費負債率越高。目前,我國居民總體上收入水平不高,收入增長不快,而且預期收入不穩定,信心不足,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消費信貸的進一步增長。
2.居民收入差距懸殊,影響消費信貸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之間、城鎮居民之間、不同地區之間收入水平差距不斷擴大。目前,我國貧富兩極分化的現象較為嚴重。大多數人收入不高,消費能力有限,少數高收入者消費傾向偏低,這種狀況嚴重影響了消費信貸的發展。
(三)不良的消費信用環境及個人信用制度不良的約束
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信用是個人立足的基礎,也是從事社會交往的“通行證”。每個人都十分珍惜它,盡力通過各種有效措施建立自己良好的信用記錄。因為個人信用的有無與優劣,是個人能否得到貸款及貸款條件如何的先決條件。個人信用制度在西方發達國家已有150年歷史,但我國很長一段時間這一項卻是空白。
(四)銀行現行信貸制度的約束
受傳統的思想觀念的束縛和影響,長期以來,我國銀行主要對國有企業提供資金供給,形成了商業銀行單一的資產結構,一直以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為己任,主要從事企業法人為主的貸款對象的批發業務,他們對個體工商戶和小型私營企業尚且十分“慎貸”,更何況單個的個人消費者。銀行內部缺乏相關的管理和服務辦法,各相關部門缺乏協調的配合。
四、促進消費信貸發展的建議
(一)轉變傳統消費觀念,提高信用消費意識。商業銀行應通過多種營銷方式,向消費者大力宣傳消費信貸,并創新服務品種、改進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效率,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培育消費者的信用消費觀念、創造信用消費需求,實現業務發展和觀念轉變的互動,使人們增加安全感,消除后顧之憂,提高即期消費欲望,從而積極使用消費信貸。同時,政府可以通過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媒介,形成強大、廣泛的宣傳和監督系統,提高社會群體的信用意識,以此來推動和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建立個人信用制度對于我們來說,僅僅是再造信用的一種手段,而提高整個社會的信用程度才是我們最終的目的,我們要用信用的約束來促進社會公眾整體素質的提高,從而促進國內消費信貸業務的快速健康發展。
(二)完善個人信用制度和消費信貸風險轉移制度完善個人信用制度主要體現在個人信用評價制度、機構、評價指標三個方面。建立消費信貸風險轉移體制,首先要修改和完善《擔保法》,把消費信貸擔保規范寫入《擔保法》中,其次完善信貸風險保險制度,把消費信貸納入商業保險中,使銀行的貸款風險被有效的轉移,同時也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另外積極發展消費信貸二級市場,通過消費品的二級市場來轉化和釋放風險,使抵押物品的拍賣、變現在風險形成后能順利進行,積極發展信用衍生產品,將此衍生產品在信貸二級市場進行交易,從而使貸款業務風險與信用衍生品業務風險進行對沖,以降低銀行消費信貸風險。
(三)鼓勵更多金融機構參與消費信貸的發展,增加消費信貸的品種我國目前提供消費信貸的金融機構不多,消費信貸基本上被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及十多家股份制商業銀行所壟斷,我們應鼓勵更多的金融機構開展消費信貸業務,給消費者一個更廣闊的選擇空間。可大力發展信用合作社的作用,允許和鼓勵信用合作社開展以消費品為主的消費信貸業務。還可以鼓勵城市商業銀行、外資銀行、保險公司、非金融機構等積極參與消費信貸業務,它們的參與對于我國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具有十分積極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消費信貸法制環境加強消費信貸的立法工作,為消費信貸的發展提供法律支持,目前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制訂《消費信貸法》,規范消費信貸各方當事人的市場行為。《消費信貸法》應包括消費信貸的方方面面:如消費信貸各方的權利義務及市場行為、消費信貸抵押、耐用消費品擔保貸款、個人信用制度的立法、個人破產法等。此外,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和社會保障體系等也是現階段提高居民消費傾向、促進消費信貸發展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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