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細亞生產方式研究論文
時間:2022-01-11 0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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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始社會說。它的主要依據是五種類型社會形態說,自然而然,亞細亞生產方式就是第一種形態,即原始社會。但是,馬克思在上述“序言”那段話后接著有一句:“資產階級的生產關系是社會生產過程的最后一個對抗形式”。[3]那就是說,亞細亞生產方式是第一個對抗形式,而且,正是由于這種對抗形式的出現,“因此,人類社會的史前時期就以這種社會形態而告終”。[4]可見,亞細亞生產方式是指原始社會的觀點不符合馬克思的本意。
2、奴隸制說。這種觀點認為“亞細亞的、古代的”都是指奴隸制,是先后兩種奴隸制或不同類型的奴隸制。著名史學家、華東師大歷史系教授吳澤先生認為:“‘亞細亞的’和‘古典的’是并列詞語,二者本質相同,均為古代奴隸制社會,僅由于各自的具體的地理條件和歷史條件的不同,兩者所表現的具體特點有所不同,我們把它分為兩種類型而已。”[5]這同“演進的幾個時代”構成矛盾。馬克思強調的是不同社會形態,而不是同一社會經濟形態的差異。宋敏先生認為:“馬克思、恩格斯在摩爾根《古代社會》發表以前,并不了解有一個原始社會,故只能是奴隸社會的初級階段”。[6]這種說法證據不足。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中說:“原來,摩爾根在美國,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發現了40年前馬克思所發現的唯物主義歷史觀,并且以此為指導,在把野蠻時代和文明時代加以對比的時候,在主要觀點上得出了與馬克思相同的結果。”[7]可見,馬克思不僅知道有原始社會,而且其理論得到摩爾根研究成功的印證。“奴隸制說”把“亞細亞的”與“古代的”納入同一個社會經濟形態,就從根本上抹殺了它們之間的差異,置馬克思對早期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的認識于混亂中,難以令人信服。
3、封建制說。這種觀點認為,“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都可以看成是同一封建社會經濟形態的不同類型。[8]這更加遠離馬克思的本意。從馬克思行文上就可以看到它們三者是有本質區別的,是三個不同的社會經濟形態。他的著眼點是人類社會有史以來所發生的幾次革命性變革,決不只是指封建和資產階級兩個時代。馬克思在《費爾巴哈》中就講到:“古代的起點是城市及狹小的領地,而中世紀的起點是鄉村。”[9]由此可見,“古代”和“中世紀”不是一個時代,而中世紀普遍認為是封建制時代。“封建制說”硬把三者納入封建社會經濟形態,顯然是錯誤的。
4、東方特有說。持此觀點的學者認為,亞細亞生產方式就是指以亞洲為基礎的東方特有的生產方式。謝霖先生認為,亞細亞生產方式實質上是亞細亞農村公社生產方式,是公有制到私有制、從原生形態到次生形態的過渡時期的生產方式。它既不是純粹的原始社會,也不是完全的階級社會,而是一種復雜的、過渡的、二重的社會形態。[10]這種觀點,實際上是對“亞細亞的”作了狹隘的理解,忘記了馬克思使用這一概念時是站在研究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更迭這樣一個高度。亞細亞生產方式是人類必經的一個時代,只是各地經歷的時間早晚、長短不一,因而其社會發展程度不同。亞細亞生產方式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公社土地所有制,而“土地公社所有制這種制度,我們在從印度到愛爾蘭的一切印歐族人民的低級發展階段上……,都可以看到。在印度,直到今天還存在著許多種公社所有制形式”。[11]顯然,馬克思使用“亞細亞的”來表述,僅僅是因為亞洲具有典型性而已。我們決不能由此得出亞細亞生產方式是東方特有的結論。
此外,龐卓恒先生認為,馬克思所說的亞細亞生產方式實際上有雙重含義,其一是指從歷史上出現的早晚和從原始社會公有制轉變到資本主義私有制的邏輯順序上看,它是第一種生產方式或所有制形式,著重點在于闡明西方那種資本主義私有制的歷史和邏輯的起源;其二是強調東方社會不同于西方社會的歷史特點,即從遠古到19世紀都在不同程度上保存著亞細亞生產方式或亞細亞公有制的特征,忽視其中任何一層含義都會陷入困境。[12]龐先生的觀點似乎比較接近馬克思使用“亞細亞生產方式”這一概念的本意。
馬克思對亞細亞社會的基本認識
長期以來學術界形成的關于“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爭論,其根本原因是對馬克思提出這一概念的背景了解上的偏差。所以,我們要準確理解馬克思為什么使用“亞細亞生產方式”這一概念,還必須從馬克思的思想脈絡中探尋,從而找到解開長期困擾人們的歷史之謎的鑰匙。
馬克思畢生研究人類社會的發展規律,深刻地揭露了資本主義社會的本質,明確指出無產階級只有通過暴力革命,才能解放自己。他從研究歐洲資本主義的發展、世界市場、殖民地及無產階級革命等問題時,就開始關注亞洲(東方)社會。1848年歐洲革命使馬克思進一步認識到,無產階級要取得革命的勝利,只有“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歐洲各國人民下一次的起義,他們下階段爭取共和和自由和爭取比較廉潔的政體的斗爭,在更大程度上恐怕要取決于天朝帝國目前所發生的事件,而不是取決于現時的其他任何政治原因,甚至不是取決于俄國的威脅及其后果——可能發生的歐洲的戰爭。”[13]由于馬克思曾寄希望于中國的太平天國革命,因而引發了他對整個東方社會的關切。他在不長的時間內寫下了《中國革命和歐洲革命》、《俄國的對華貿易》、《英人在華的殘暴行動》、《鴉片貿易史》、《中國和英國的條約》、《新的對華戰爭》、《對華貿易》、《不列顛在印度的統治》、《不列顛在印度統治的未來結果》。恩格斯也寫了《波斯與中國》、《俄國在遠東的成功》。這些文章一方面譴責了殖民主義,另一方面談了對亞洲社會的看法。馬克思認為,中國是一個“野蠻的、閉關自守的、與文明世界隔絕的”[14]國家。針對鴉片貿易,他寫到:“半野蠻人維護道德原則,而文明人卻以發財的原則來對抗。”[15]恩格斯也持同樣的看法:“在波斯,歐洲式的軍事制度被移植到亞洲式的野蠻制度上;在中國,正用自己的方法與歐洲人進行斗爭,”[16]“英國的干涉……這就破壞了這種小小的半野蠻半文明的公社,……就在亞洲造成了一場最大的、老實說也是亞洲歷來僅有的一次社會革命。”[17]
我們從上述馬克思和恩格斯對印度、波斯、中國的評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們觀念中亞洲社會的生產方式直到19世紀中葉,仍然是半野蠻半文明的,西方資本主義的殖民入侵,才“在亞洲造成了一場最大的,老實說也是亞洲歷來僅有的一次社會革命”。也就是說,我們長期以來所自認的幾千年文明歷程是沒有的,沒有發生過社會更迭。東方的許多學者自然對這個結論很難接受,但又不能否定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觀點,于是把自己的研究結果硬套在馬恩的理論上,從而違背了他們的本意。由于馬克思認為亞細亞社會是半野蠻半文明的,因此,亞細亞生產方式自然就放在了文明的古代和封建生產方式之前。
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特點
亞細亞生產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什么,這是確定概念的前提。馬克思和恩格斯從未到過亞洲,對亞洲或東方的研究主要是依據殖民官員的報告或報道,通過這些資料,對亞洲或東方的生產方式有比較清晰的認識,并深刻地闡明了這種生產方式的主要特點:農村公社和專制。
關于農村公社,馬克思引述了喬-坎伯爾《現代印度:民政管理制度概述》一書的資料,馬克思寫道:“從地理上看,一個村社就是一片占有幾百到幾千英畝耕地和荒地的地方;從政治上看,它很象一個地方自治體或市鎮自治區。村社的邊界很少變動。雖然村社本身有時候受到戰爭、饑荒或疾病的嚴重損害,甚至變得一片荒涼,可是同一個村社的名字、同一條邊界、同一種利益、甚至同一個家族卻一個世紀又一個世紀地保持下來。居民對各個王國的崩潰和分裂毫不關心,只要他們的村社完整無損,他們并不在乎村社受哪一個國家或君主統治,因為他們內部的經濟生活是仍舊沒有改變的。”[18]“這些家族式的公社是建立在家庭工業上面的,靠著手織業、手紡業和手力農業的特殊結合而自給自足。”[19]“福建的農民不單單是一個農民,他是莊稼漢又兼工業生產者。”[20]馬克思所了解的這些特點,實際上到現在仍或多或少在東方的農村存在。比如村社的邊界,王朝可以更迭,但邊界依舊,幾百年上千年沒有觸動。歷史上大規模的農民起義都發生在土地兼并嚴重、村社的邊界遭到破壞的時候,而每次起義的結果,又都是以恢復村社原有邊界而告終,周而復始。馬克思痛陳這種生產方式的弊端:“這些田園風味的農村公社不管初看起來怎樣無害于人,卻始終是東方專制制度的基礎;它們使人的頭腦局限在極小的范圍內,成為迷信的馴服工具,成為傳統規則的奴隸,表現不出任何偉大和任何歷史首創精神。”[21]“這種小小的半野蠻半文明的公社”嚴重地束縛社會進步,直到英國的殖民入侵才給這種公社以破壞,并造成“亞洲歷來僅有的一次社會革命”。
至于專制,馬克思認為農村公社是“東方專制制度的基礎”。由于農村公社的自我封閉性,對外界事物不聞不問,因而從專制國家建立起,只要這種制度不觸動農村公社的利益,不去破壞它,它就會馴服地接受專制體制。結果是,農村公社得到專制制度的維護,而專制制度又依賴它而長期存在,兩者相輔相成。不管專制的形式如何變化,農村公社都依其固有的體制存在下去,并成為專制的基礎。
因為農村公社對專制制度具有如此的重要性,專制政府甚至從來不考慮去改變它。一旦無意中觸犯了農村公社的利益,就會遭到意想不到的反抗,以致政權被推翻。鑒于上代王朝的教訓,重新建立的王朝,總是小心謹慎地確立自己的管理,而且必須具有兩種職能:一是管理再生產和抵御外敵入侵;二是保護農村公社的樊籬。這樣,政府越是專制、強大,越得到農村公社成員的支持,而農村公社本身也越是可以長期存在。所以,從中國歷史上看,凡是以官僚為核心的私有土地得到發展的時期,總會引發大規模的起義;反之,凡是名義上土地國有而實質上為農村公社式的土地所有制時,則社會安定,而此時的社會集權程度也最高。由此看來,農村公社與專制是政治經濟的牢固結合,專制的形式可以看作是奴隸制和封建制,但農村公社卻總是一如既往。農村公社是原始社會末期的野蠻時代的產物,而專制制度是階級社會的文明時代的上層建筑。馬克思和恩格斯眼中的亞細亞生產方式正好兼備這兩個特征,所以,在對亞細亞社會使用了“半野蠻半文明”的表述后,把“亞細亞的生產方式”放在了“古代的、封建的”文明的生產方式之前,這完全是馬克思思想的合乎邏輯的認識結果。
綜上所述,亞細亞生產方式是馬克思關于人類社會發展歷史階段認識的產物,我們研究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只能遵循一個原則,即完整地準確地體現馬克思的思想內涵,不能脫離馬克思的思想軌跡,更不能把自己的思想觀點強加給馬克思。事實上,馬克思不僅對以亞洲為主的東方社會有比較透徹的了解,而且對它在未來歐洲社會變革及人類社會歷史進程中的總變革寄以厚望。因此,對馬克思所講的亞細亞生產方式所處的歷史階段,既不要高估,也不要降低。農村公社這一野蠻時代社會形態是個常量,而官僚統治階層這一文明社會形態是個變量。這樣,在同一社會內部存在著兩種不同時代的社會形態,所以,半野蠻半文明確好反映了亞細亞生產方式的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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