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在室內空間設計中的應用

時間:2022-04-18 09: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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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在室內空間設計中的應用

作為宇宙的核心構成要素,光在視覺環境中的運用極為廣泛,關于光相關理論的概述,國內外學者有著獨到的見解。西方建筑在“形”的塑造過程中,將形視為一種實體物質,并認為建筑為實體雕塑,光的運用水平作為衡量建筑室內空間設計的主要指標之一。我國《道德經》中對“形”的闡述十分精辟,認為“形”是建立在“無”和“空”的基礎之上,“形”是無中生有,而并非虛無縹緲。因此,我國建筑室內空間設計中對光的運用其實是一種無意而為,其境界較高,具體化、形象化特征十分明顯。

光的內涵

光作為能量的一部分,其傳輸過程需要依附于一定的介質。在我國的日常生活中,光的影子無時無刻存在著,太陽光是一種自然光,科學家們以此為依據,進行了各種光學儀器的發明和制造,人類通過眼睛、皮膚等來感觸光的存在。也就是說,光通過對人體進行刺激,從而讓人們感受到光的自然存在。通常情況下,人們所看到的光是白色的,偉大的發明家牛頓曾經借助于三棱鏡,對白色光進行了擴散,進而得到七色光。同時,由于光的顏色不同,所以對人體所產生的影響有所差異。紅色光代表著激情與活力;黃色光代表著溫和和快樂;白色光代表著純潔與善良;綠色光代表著綠色和健康;藍色光代表著清新與自然;紫色光代表著高貴和典雅。另外,光具有反射、投射、折射等特征,光照在不同的物體上,所反射出的映像存在較大差異。

光在室內空間設計中的基礎原則

1.經濟性原則室內空間設計過程中,光的運用要考慮到各類基礎設備的購置、安裝、運行及維護費用,燈具的選擇要盡可能節能環保,并且要綜合考慮到設備的后期維護費用及使用的通用性。同時,光環境的塑造要突出針對性和實用性特征,不同的室內空間,所選擇的光源設備要有所差別,在強調個性化、美觀性的基礎上,要兼顧其經濟性、功能性原則。例如:辦公室的光要以功能性為主,社交場所的光要以美觀、大方和典雅為主。2.功能性原則光的亮暗度要適中,在提供光照的同時,要滿足人們的視覺要求。也就是說,燈光的亮度要結合工作場所,不可過于炫目,也不可過于昏暗,以人的視覺感受為主。光的功能較多,通常有組織管理、空間劃分、方向指示等功能。因此,室內空間設計中光的運用要突出其功能性原則,以此來提高光的有效利用率。3.個性化原則由于光的強度、角度、位置、顏色和照射面積的不同,所以在室內空間中的形象有一定的差異。日常生活過程中,燈具的布局、造型、結構、位置等不同,所營造出來的室內空間氛圍及效果明顯不同,給人們的視覺、心理感應有所不同。現代化室內空間設計中對光的運用并未停留在傳統的實用性、功能性層面,而逐漸向個性化、多元化方向發展。

室內空間設計中光的具體運用

1.自然光的運用國外著名學者路易斯.康曾經說道:人類在自然光的養育之下開枝散葉,通過感受自然光來感知季節的變化,自然光的自然屬性是固有的,并且能夠為建筑藝術而發光。可以看出,人們對自然光神奇色彩賦予一種藝術美,并將其刻畫在建筑藝術當中。同時,自然光會隨著時間、季節的變化而改變,從早到晚、春夏秋冬,四季輪回,自然光能夠改變人類表情、色彩,并且能夠起到自然節能、綠色環保的作用。人類對自然光的偏好、感知程度與“向光性”的心理作用密切相關,人們在陽光明媚的房間里和陰暗潮濕的屋子里,其心理感受、幸福指數明顯不同,可以用天壤之別來形容。同時,不同物體在自然光的照射下所表現出的形態明顯不同。也就是說,自然光的照射位置、角度、強度等不同,其形成的藝術形態有所差異。室內空間設計中,通過漏窗、天窗、花格等方式,將自然光以獨特的形式折射進來,給人一種美好的感官享受和特殊的生活品質。2.人工光的運用室內空間設計中對自然光的運用是首要的,盡管自然光能夠滿足室內空間設計的部分需求,但是由于其具有自然不變固有屬性,因此需要進行人工光的有效運用。人工光與自然光存在的本質區別為:人工光可以進行配光、布局和優化處理,不僅能夠滿足功能性需求,而且能夠滿足個性化需求,在滿足室內空間設計表層需求的基礎上,還能夠滿足更深層次的需求。人工光能夠結合光的色彩、圖案,進行室內空間設計裝飾元素的構成。另外,可以運用人工光進行室內空間形態、組織的塑造,從而彰顯出室內空間的價值特性。可以說,人工光在室內空間設計中的應用范圍十分廣泛,只有把握、駕馭好人工光,方可打造出符合室內空間個性、多元化設計需求。

綜上所述,室內空間設計中光的運用與設計人員的設計思想十分緊密,要求室內空間設計人員充分運用自然光、人工光,通過反復實踐來強化光在室內空間設計中的主體地位,并突出光的科學性和藝術性。筆者認為,室內空間設計中光的運用不能僅以功能性為主,而需要突出個性化、多元化特征,以此來設計出高品質室內空間。

作者:范德揚 單位:鄭州市第四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