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牧業發達管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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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有著悠久的養馬傳統,唐朝則是馬牧業發展史的頂峰。尤其是在唐朝前期,由于國家安定,經濟發展,無論是國家監牧養馬,或是民間私人養馬,都呈現出一派空前的繁榮景象。唐朝的馬牧業,是唐朝整個社會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保持唐朝強大的國防軍事力量的物質基礎。馬牧業的發達對唐朝經濟、軍事、交通的發展,都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本文試圖從軍事、交通、社會生活等方面與馬牧業的關系,對唐朝前期馬牧業發達的原因作一初步的分析。
馬牧業是唐朝國防的物質基礎
唐朝前期馬牧業興旺發達,首先是與馬匹在當時國防上的重要地位分不開的。唐朝立國之初,承隋末征戰亂離之后,馬政殘敗不堪,只有牝牡三千余匹,頗有西漢初年“天子不能具醇駟,將相或乘牛車”的景象。然而當時征戰頻仍,軍隊和館驛交通都急需大量的馬匹來充當戰騎和運載工具。馬牧業的發展成為當務之急。
唐初,統治集團在基本上穩定了國內局勢以后,面臨的一個急待解決的重要問題,就是如何消除邊患。當時“突厥強盛,東自契丹、室韋,西盡吐谷渾、高昌,諸國皆臣之,控弦百余萬。”[(1)]從武德四年開始,突厥不斷騷擾唐朝邊境。武德九年七月,突厥頡利可汗率精騎十余萬,進寇武功,京師戒嚴。
面對突厥日益嚴重的軍事壓力,秦王李世民根據突厥“惟勁騎奔沖”的特點,主張加強軍隊騎兵的建設,用軍事進攻的戰略,徹底擊潰突厥軍隊,一勞永逸地解決邊患問題。
李世民即位伊始,就致力于軍隊的建設。武德九年九月,唐太宗召集諸衛將卒習武於顯德殿,并說:“我不使汝等穿池筑苑,造諸淫費,農民恣令逸樂,兵士唯習弓馬,庶使汝戰,亦望汝前無橫敵。”由于唐朝重視軍隊訓練,不久“士卒皆為精銳。”[(2)]貞觀三年,反擊突厥的時機成熟,唐太宗遣派軍隊十余萬,分兵六路,向突厥發起大規模的進攻。戰爭爆發后,代州道行軍總管李靖親率精兵,自馬邑出擊,一舉襲破定襄城,頡利可汗狠狽逃遁。李靖隨即選派輕騎兵一萬,攜二十日干糧,深入追擊。“靖軍逼其牙帳十五里,虜始覺,頡利畏威先走,部眾因而潰散。”在這次反擊戰中,騎兵發揮了重要作用。
唐朝自從滅亡了東突厥以后,對外戰爭基本上就從防御性的自衛戰爭,轉變為進攻性的戰爭,由于軍事戰略的轉變,就使唐朝前期的對外戰爭,具有了如下主要特點:
第一,戰爭主要是漢族與“夷狄”之間的沖突。唐朝前期與突厥、吐谷渾、薛延陀、奚、契丹、高麗等,都發生過戰爭,尤其是和突厥、吐蕃、高麗之間的戰爭,不僅規模大,而且持續時間長。要同這些善于騎射的游牧民族作戰,就離不開騎兵。
第二,戰場遼闊,長途奔襲。唐朝前期多次發動大規模的軍事遠征。如貞觀九年,唐軍遠征吐谷渾[(3)]”、貞觀十三年唐朝出兵高昌[(4)]、天寶六年,唐將高仙芝率步騎一萬人遠征小勃律國[(5)]等,不僅以騎兵為主,而且從征步兵也自備私馬。
在唐朝前期的戰爭中,為了縮短行軍時期,提高進攻速度,增強攻擊的突然性,唐軍往往使用大量騎兵。杜佑《通典》記載的李靖兵法說,“諸大將出征,且約授兵二萬人,即分為七軍,如或少,臨時更定,大率十分之中,三分為奇兵。……”李靖兵法反映的是唐初軍隊兵種配備的情況。天寶元年,唐玄宗窮兵黷武,全國共有軍隊五十七萬四千人,其中邊鎮兵四十九萬人,戰馬八萬余匹,分屬十個節度使。如河西節度使赤水軍幅員一千五百里,前拒吐蕃,北抗突厥,有兵三萬三千人,馬一萬三千匹。其它如河東節度使大同軍有兵九千五百人,馬五千五百匹。橫野軍有兵三千人,馬一千八百匹。騎兵在唐朝軍隊中已占有相當的比重。正如恩格斯所說,不論是西方,還是東方“騎兵在整個中世紀一直是各國軍隊的主要兵種。”
第三,戰爭中普遍使用蕃兵蕃將。李淵在太原起兵時,軍隊里就有蕃兵蕃將。唐太宗開創了大量使用蕃將蕃兵的先例。貞觀初年,“自突厥頡利破后,其余酋長至皆拜將軍、中郎將,布列朝廷,五品以上者百余人,殆與朝士相半。”如突厥人史大奈、阿史那社爾、執失思力,鐵勒人契bì@①何力等皆拜將軍,領兵征戰。到開元天寶時,使用蕃將有了更大發展,如安祿山、歌舒翰等蕃將都任節度使,手握重兵,坐鎮一方。陳寅恪先生說:“玄宗后半期,以蕃將代府兵,為其武力之中堅。”[(6)]
蕃兵也經常被征調。如貞觀八年,西海道行軍大總管李靖率突厥、契bì@①之眾擊吐谷渾。貞觀二十一年,kūn@②丘道行軍大總管阿史那社爾、郭孝恪發鐵勒十三部及突厥精騎十萬征龜茲。永徽二年,弓月道行軍總管契bì@①何力與梁建方征調秦、成、岐、雍州府兵三萬及回紇兵五萬騎,平西突厥賀魯叛亂。
蕃將蕃兵在戰場上,只有和戰騎相結合,才能充分發揮他們的特長。乾元二年,唐將李光弼在河陽戰場上抗擊史思明叛軍,他命令蕃將論惟貞部投入戰斗。論惟貞說:“貞,蕃將也,不知步戰,請鐵騎三百。”[(7)]可見蕃將在戰爭中是離不開戰馬的。
唐軍在戰爭中,騎兵部隊擔負攻擊、牽制、迂huí@③、側擊等多方面的作戰任務,因此,戰馬損失也很嚴重。如貞觀十九年唐軍征高麗,“初入遼也,將士十萬人,各有八馱,兩軍戰馬四萬匹。及還,死者一千二百人,八馱及戰馬死者十七八。”[(8)]龍朔二年,左武衛大將軍鄭仁泰率輕騎一萬四千人討伐鐵勒,“至仙萼河,不見虜,糧盡而還,值大雪,士卒饑凍,棄捐甲兵,殺馬食之,馬盡,人自相食,比入塞,余兵才八百人。”[(9)]
唐朝前期的對外戰爭所以能夠堅持數十年之久,并且不斷取得勝利,揚國威于境外,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唐朝有一支稱雄于世的強大軍隊。而空前發達的馬牧業為其提供源源不絕的大量高質量的戰馬,為軍隊保證了堅強的戰斗力。由于戰爭對戰馬的依賴,也就為唐朝發展大規模國家監牧養馬和民間養私馬,繁榮馬牧業生產開辟了廣闊的前景。
唐朝發達的館驛交通需要大量的驛馬
唐朝前期國家疆域廣大,“東極海,西至焉耆,南盡林州南境,北接薛延陀界;東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萬六千九百一十八里。”[(10)]為了滿足當時國內外交通的需要,唐朝建立了完備的館驛制度。從長安通往全國各地的主要交通線上,每隔三十里設一館驛,以傳送公文,迎送來往官吏。當時唐朝有館驛一千二百九十七所,水驛二百六十所,水陸相兼驛八十六所,依照館驛在交通中的重要程度,分別等級供給一定數量的驛馬。按規定京師都邑亭驛配馬七十五匹。諸州縣館驛配馬分為六等,一等六十匹,二等四十五匹,三等三十匹,四等十八匹,五等十二匹,六等八匹。地形險峻,道路崎嶇和江南嶺南等地區不宜大馬奔馳,配備蜀馬。
同時,唐朝還有遞馱制度,需要使用大量馬匹。《唐六典》卷三《戶部尚書》載:
“凡親王入朝,皆給車牛馱馬,車牛六十乘,馱馬一百匹。若大妃回來,加車牛二十乘,馬二十匹。別chì@④追入,給馬六十匹。內外百官家口應給遞送者,皆給人力車牛。一品,手力三十人,車七乘,馬十匹,驢十五頭,二品,手力二十四人,車五乘,馬六匹,驢十頭,三品,手力二十人,車四乘,馬四匹,驢六頭,四品五品,手力十二人,車二乘,馬二匹,驢三頭,六品七品,手力八人,車一乘,馬二匹,驢二頭,八品九品,手力五人,車一乘,馬一匹,驢二頭。若別chì@④給遞者三分加一,家口少者,不要滿此數,無車牛處,以馬驢代。”
唐朝軍隊出征,所經州縣要提供遞馱。開元三年,朝廷以左羽林大將軍郭虔guàn@⑤兼安西大都護四鎮經略大使。”虔guàn@⑤請自募關中兵萬人詣安西討擊,皆給遞馱及熟食,chì@④許之。”[(11)]胡三省《資治通鑒》注釋說:遞馱者,沿途遞發馬牛驢,馱運兵器什物也。
驛馬用途日益廣泛。李肇《國史補》說:“楊貴妃生於蜀,好食荔枝。南海所生,尤勝蜀者,故每歲飛馳以進。”謝枋得《注解選唐詩》說:“明皇天寶間,涪州貢荔枝,到長安,色香不變,貴妃乃喜。州縣以郵傳疾走稱上意,人馬僵斃,相望於道。”由于濫用驛馬,驛馬耗損也非常嚴重。玄宗時,河南府官在“奏論驛馬表”中稱訴:“今月一日中使魏光勝至,伏奉手詔,當管每驛更加添鞍馬,不得停留往來使命者,優以所到郵傳以備急宣。臣某中謝,伏以當府重務,無過驛馬,臣到之日,唯此是圖,雖牧市百端,死損相繼。蓋緣府界闊遠,山谷重突,自春多雨,馬蹄又軟,馳驅石路,bì@⑥踣實多。比于陜虢以西,以汝鄭等處,道路稍異,日夜倍憂。又西自永寧,東自汜水,南到臨汝,北達河陽,正驛都管一十六所,常加慎備,動以久缺,此皆臣無政術,上軫圣心,@⑦地局天,不足所處。臣今分遣吏,稍加價錢兼令外求,冀免有缺。”[(12)]河南府這封論奏驛表反映了唐朝統治者對驛馬的高度重視和驛馬在交通中的重要性。
唐朝重視馬政建設大規模發展國家監牧養馬
馬牧業是保障唐朝強大國防軍事力量和交通運輸的必要條件,同唐朝興衰休戚相關,唐朝統治者非常重視馬牧業。尤其是唐太宗、唐玄宗為唐朝的馬政建設作出了重大的貢獻。
貞觀初年,唐朝把隋朝遺留在長安東北赤岸澤牧場的三千匹牝牡馬遷移到隴右,創建了國家監牧基地。
唐朝為了發展國家馬牧業,建立了規模宏大、組織嚴密的馬政機構和監牧制度。《唐六典》載:
“太仆寺,卿一員,從三品。少卿二員,從四品上。卿之職掌邦國jiù@⑧牧,車輿之政令,總乘黃、典jiù@⑧、典牧、車府四署及諸監牧之官屬。少卿為之貳。凡國有大禮及大駕行幸,則供其五輅屬車。凡監牧羊馬所通籍帳,每歲則受而會之,以上尚書駕部,以議其官吏之考課,丞四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獸醫博士四人,獸醫六百人,學生一百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
“凡馬五千匹為上監,三千匹以上為中監,以下為下監。凡馬牛之群以百二十,駝騾驢之群以七十,羊之群以六百二十。群有牧長牧尉。補長以六品已下子、白丁、雜色人等為之;補尉以散官八品已下子為之。品子八考,白丁十考,隨文武簡試與之。凡馬有左右監,以別其粗良,以數紀其名,而著其簿籍。細馬之監稱左,粗馬之監稱右。其雜畜牧皆同下監,仍以土地為其監名。凡馬各以年名籍之,每歲季夏造,至孟秋,群牧使以諸監之籍合為一,常以中秋上于寺。諸牧別立南使、北使、西使、東使以分統之。”
唐朝政府頒布律令,從法律上保護馬牧業發展。《唐律疏議》中的jiù@⑧庫律規定:
“諸牧畜產,準所除外,死失及課不充者,一,牧長及牧子,笞三十;亡,加一等;過,杖一百;十,加一等,罪止徙三年,羊減三等。”
“系飼死者各加一等,失者又加二等。牧尉及監,各隨所管牧多少通計為罪。仍以長官為首,佐職為從。余官有管牧者,也準此。”
“凡官畜在牧而亡失者,給程以訪,過日不獲,估而征之。謂給訪限百日不獲,準失處當時作值征納,牧子及長官各知其半,若戶奴無財者,準銅依加杖。”
《唐律疏儀》中賊盜律規定:
“諸盜官私馬牛而殺者徒二年半。”“諸故殺官私馬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殺馬牛者徒一年。”
開元二年六月chì@⑨:“殺牛馬騾等犯者科罪,不得官當,蔭贖。公私賤隸犯者,先決杖六十,然后科罪。”[(13)]
唐朝前期,統治集團慎重選拔任用馬政官員。唐初宰相長孫無忌認為“群牧事重,委在長官。”開元三年,唐玄宗chì@⑨令:“諸道牧監有缺緊要者,委本使司簡擇明閑牧養者,奏付選司勘實補擬。如非其材,所由科貶,經負犯者,不在奏補之限。”[(14)],因此,從貞觀至開元,出現了張萬歲、王毛仲、牛仙客等堪稱能吏的馬政官員。唐朝宰相張說撰寫的《大唐開元十三年隴右監牧頌德碑》說:“大唐接周隋亂離之后,承天下征戰之弊,@⑩括殘燼僅得牝牡三千,從赤岸澤徙之隴右,始命太仆少卿張萬歲葺其政焉。而奕代載德,纂修其緒,肇自貞觀,成于麟德,四十年間,馬至七十萬六千匹。置八使以董之,設四十八監而掌之。”[(15)]張萬歲經營馬政的建樹,到宋朝仍受到宋仁宗的贊譽:“唐用張萬歲典馬政,恩信行乎下,故馬政修舉,后世稱為能吏。”[(16)]王毛仲,嫻習弓馬。開元初,為內外閑jiù@⑧兼知監牧使,”部統嚴整,群牧@⑾息,遂倍其初。@⑿粟之類,不敢盜竊,每歲迥殘,常致數萬斛。不三年,扈從東封,以諸牧馬數萬匹從,每色為一隊,望之如云錦。”[(17)]縣吏出身的牛仙客,“清勤不倦,接待上下,必以誠信。”開元中歷任太仆少卿、太仆卿,政績顯著,[(18)]開元二十四年擢登相位。唐朝前期馬政修舉,與統治者認真選用馬政官吏這一點是分不開的。
唐朝建立了馬匹的醫療制度和機構。唐朝太仆寺設有獸醫博士四人,獸醫六百人,學生一百人。尚乘局有獸醫七十人,太子仆寺有獸醫二十人。其獸醫人數之多,在唐代以前是罕見的。地方州縣也設有獸醫機構和人員。官畜在道,有羸病不堪前進者,留付隨近州縣,養飼療救。粟草及藥官給,而所在官司受之,須療養有法。隴右監牧也設置病馬坊:“內jiù@⑧馬每年有@⒀者、病者、老者、疲者,擇其不任者,以頒諸坊,則必倭之、艾之、行之、節之,俟其跳梁,俟其充脂而后入之。”[(19)]
唐代的獸醫在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醫療經驗,并撰寫了獸醫著作。值得特別提到的是唐朝人李石著作的《司牧安驥集》,這是一部學術價值很高,影響深遠的名著,不僅為當代所重視,而且在宋、明兩朝,還曾經作為官版印刷,廣泛發行,甚至傳到國外。明神宗萬歷二十三年,日本人翻譯出版了這部名著。今天,《司牧安驥集》是我國現存最古的一部獸醫著作,仍受到科學研究工作者的高度重視。
唐朝前期重視改進中國馬匹的品種,提高馬匹的素質。貞觀初年,同州剌史宇文士及在當地發現一匹隋朝開皇年間從大宛進獻的名馬流落在民間,“老于朝邑市面家挽@⒁,鬃尾焦禿,皮肉穿穴。”這匹馬被送到京師時,唐太宗親自到郊外長樂坡迎接,并派人精心調理,“飼以鐘乳”。后來此馬產下五匹馬駒,長大后都成為駿馬。
唐朝通過對外馬匹貿易,從境外引進大量品質優良的馬匹。唐朝前期,唐太宗、唐高宗都曾多次派人到境外采購馬匹。開元年間,唐朝每年從突厥買馬三、四千匹。開元二十四年買馬達一萬四千匹,付給馬價絹五十五萬匹。《資治通鑒》卷二一三說唐玄宗“每歲@⒂繒帛數十萬匹就市戎馬,以助軍旅,且為監牧之種,由是國馬益壯焉。”《太平廣記》韓干篇記載說:“開元后,四海清平,外域名馬,重譯疊至,然而砂磧且遙,蹄甲多薄。玄宗選其良者,與中國之駿,同頒馬政。自此,內jiù@⑧有飛黃、照夜、浮云,五方之乘,奇毛異狀,筋骨既健,蹄甲皆厚。”劉禹錫《傷我馬詞》說:“初,玄宗羈大宛,而盡有其名馬,命典牧以時起居。洎西幸蜀,往往民間得其種,而蕃馬故良,毛色者率非中土類也。”
唐朝周邊國家和地區經常給唐朝進貢,貢獻的禮品中往往有大批的駿馬。如高祖時,康國獻馬四千匹。貞觀四年,龜茲獻名馬。貞觀十一年,jì@⒃賓國遣使獻馬。貞觀十七年,薛延陀獻馬五萬匹。長安二年,吐蕃遣使獻馬千匹。貢獻來的馬匹。許多是珍貴的良種名馬,如康國馬,體格特別高大壯碩,“今時官馬,猶是其種。”[(20)]
私人養馬業興盛繁榮促進了唐朝養馬業的全面發展
唐朝前期馬牧業的興旺發達,是與當時民間盛行私人養馬和社會尚武的風氣分不開的。我國古代自從晉朝永嘉之亂,“洛京傾覆,中州士女避亂江左者十六七。[(21)]“游牧民族開始入主中原,形成漢夷雜居。如果從西晉末年永嘉年間算起。其間十六國時期就有一百三十六年。接著,元魏統一黃河流域,歷經東魏、西魏、北齊、北周,延續至隋末唐初,又復三百多年,因此,北方社會的生活習俗深受胡俗的影響,與秦漢時期相比,有了很大的變遷。杜牧《樊川集》載《唐故范陽盧秀才墓志》說,盧秀才名霈者,“自天寶后三代,或仕燕,或仕趙,兩地皆多良田畜馬。生年二十,未知古有人曰周公、孔夫子者,擊球飲酒,馬射走兔,語言習尚,無非攻守戰斗之事。”《舊唐書》李珙傳說“李珙,山東甲姓,代修婚姻,至珙,不好讀書,唯以弓馬為務。”《新唐書》王難得傳說“王難得,沂州臨沂人,父恩叔,少隸軍試為太子賓客,難得健于武,工騎射。”……由于社會風氣的薰陶,唐朝貴賤士庶尚武成風,酷愛騎馬,為私人養馬開辟了廣闊的前景。
唐代婦女騎馬之風也很盛行。《新唐書》車服志說:“初,婦人施mì@⒄lí@⒅以蔽身,永徽中,始用帷帽,施裙及頸,坐擔以代車。命婦朝謁,則以駝駕車,數下詔禁而不止。武后時,帷帽益盛,中宗后,乃無復矣。宮人從駕皆胡帽乘馬,海內效之,至露髻馳騁,而帷帽亦廢,有衣男子衣而@⒆,如奚、契凡之服。”因為騎馬,貴族庶民都喜好胡服胡帽,“其后安祿山反,當時以為服妖之應。”[(22)]天寶時,楊貴妃每騎馬,則大宦官高力士執轡授鞭。外戚楊國忠“有時與虢國并轡入朝,揮鞭走馬。”[(23)]《全唐詩》花蕊夫人《宮詩》描寫宮女初學馬術的情景說:“殿前宮女總纖腰,初學鞍騎怯又嬌,上得馬來才欲走,幾回拋kòng@⒇抱鞍橋。”
唐朝政府禁止工商人騎馬。“乾封二年二月,禁工商不得乘馬。”[(24)]但是禁令只是一紙空文。“商人乘馬,前代所禁,近日得恣其乘馬,雕鞍銀鐙,裝飾煥爛,從以童騎,最為僭越。”[(25)]
由于馬匹在社會生活中的廣泛需要,唐朝私人養馬極為興盛,是唐朝馬牧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貴族官僚飼養大量私馬。唐太宗子越王李貞“在蔡州,數奏免所部租賦以給人心,家僮千人,馬數千匹。”[(26)]太平公主在開元初被誅時,“籍其家,財貨山積,珍奇寶物,侔於御府,馬牧羊牧田園質庫,數年征斂不盡。”[(27)]官僚裴冕“性本侈靡,好尚車服及營珍饌,名馬在櫪,直數百金者常十數。”[(28)]《新唐書》兵志載:“王侯、將相、外戚牛駝羊馬之牧布諸道,百倍于縣官,皆以封邑號名為印自別,將校亦備私馬。議謂秦漢以來,唐馬最盛,天子又銳志武事,遂弱西北蕃。”
貴族官僚為了設置私人牧場,大肆侵占國家和農民的土地。為了抑制土地兼并,天寶十一年玄宗chì@④令:“兩京去城五百里內不合置牧地,地內熟田仍不得過五頃以上、十頃以下,其有余者仰官牧。”[(29)]唐朝規定,每匹驛馬國家配給牧地二十畝,按此標準計算,則兩京五百里內私人可以占有養五十匹馬的熟地。
唐代民間富人也大量養私馬。“盤禾安氏有馬千駟,怙富不虔。”[(30)]《太平廣記》于遠篇說:“鄴中富人于遠者,性奢逸而復好良馬,居第華麗,服玩鮮潔,擬于公侯之家,常養良馬數十匹。”
唐代農民養私馬。唐朝前期實行府兵制,農民普遍要服兵役,唐朝規定,府兵被征點服役,所需戎器馱馬鍋幕糗糧均須自備。《唐六典》兵部載:“凡差衛士征戍鎮防,亦有團伍,其善弓馬者為越騎團,余為步兵團,主帥以下統領之,火十人,有六馱馬,若無馬鄉,任備驢、騾及牛。”“天下之有馬者,州縣皆先以郵遞軍旅之役。”唐朝規定,戰馬由官府給錢購置或供給監牧馬,后來“諸州府馬缺數稍多,既合官填,復須私備。”[(31)]因此,唐代農民也普遍養私馬。
唐代空前繁榮的社會經濟為私人養馬業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唐六典》太仆寺記載了官馬每天的飼料數量。閑jiù@⑧馬每匹草一圍,粟一斗,鹽六勺。監牧馬春冬季節每匹草一圍,粟一斗,鹽二合。而唐代官奴婢的口糧標準則為:“其糧丁口日給二升,中口一升五合,小口六合。諸戶留長上者,丁口日給二升五合,中男給二升。[(32)]唐代養馬正是所謂“一馬伏櫪,當中家六口之食。”如沒有發達繁榮的社會經濟,要產生這樣盛大規模的養馬業是不可能的。
為了發展社會馬牧業,唐朝政府制定了一些鼓勵民間私人養馬的政策。唐朝初年,魏元忠上疏要求朝廷支持發展民間養私馬。他說:“師行必籍馬力,不數十萬不足與虜爭,臣請天下自王公及齊人掛籍之口,人稅百錢。又馳天下馬禁,使民得乘大馬,不為數限,官籍其凡,勿使得隱。不三年,人間畜馬可五十萬,即詔州縣以稅口錢市之,若王師大舉,一朝可用。”[(33)]魏元忠的疏奏,得到唐高宗的重視。唐玄宗即位后,在積極發展國家監牧養馬的同時,也重視發展私人養馬,并革除了一些妨礙私人養馬的弊政。唐初武德時,就實行按資產多少,把戶分為三等,不久改為九等,按戶等交稅。官府定戶等時把私人養的馬也作為資產,私馬多戶等就升高,戶稅也增加負擔,從而挫傷了農民養私馬的積極性。同時,州縣有郵遞軍旅之役,官府總是加在養私馬戶人家。“供官徭役,道路相繼,兄去弟還,首尾不絕。遠者往來五六千里,春秋冬夏,略無休時。”[(34)]這對養馬戶來說,更是一種災難。唐玄宗針對“百姓畏苦,乃多不畜馬,騎射之士減曩時”的情況,于開元九年下詔規定:“自今諸州民,勿限有無蔭,能家畜十馬以上,免貼驛郵遞征行,定戶無以馬為資。”“若要須供擬,任臨時率戶出錢市買。”[(35)]唐玄宗提出的改革措施,減輕了養私馬戶的經濟負擔,調動了農民養馬積極性,促進了唐代馬牧業的發展。天寶十五年,安史叛軍攻入長安。唐太子李亨“至彭原,又募得甲士四百,率私軍以助軍。至平涼郡,sōu@(21)閱監牧公私馬,得數萬匹,官軍益振。”[(36)]建中元年,唐德宗在戰亂之后,僅在關輔地區一次就市馬三萬余匹。由此可見,唐朝前期私人養馬業是何等的興旺發達。
綜上所述,唐朝前期馬牧業空前繁榮發達的原因可以歸納為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從主觀上來說,是由于馬匹在國防軍事、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使唐朝統治者高度重視馬牧業生產,為此組織和制定了系統完整的馬政機構和制度,建立了規模宏大的監牧基地,大力開展對外馬匹貿易,采取了鼓勵養私馬的措施和政策;從客觀上來說,自西晉末年起大量游牧民族遷徙內地,帶來了塞外習俗和畜牧生產的經驗技能,并在北方漢人中獲得傳播。唐朝前期國家安定,社會經濟空前繁榮,為發展馬牧業生產提供了雄厚的物質基礎,使唐朝的馬牧業達到了我國自秦漢以來最興盛的歷史時期。
注釋
(1)《資治通鑒》卷185,武德元年
(2)《舊唐書》卷2《太宗上》
(3)《舊唐書》卷198,《西戎》
(4)《資治通鑒》卷195,貞觀十四年
(5)《舊唐書》卷140,《高仙芝傳》
(6)《金明館叢稿初編》“議唐代之蕃將與府兵。”
(7)《舊唐書》卷110,《李光弼傳》
(8)《唐會要》卷95,《高句麗》
(9)《資治通鑒》卷200,龍朔二年
(10)《新唐書》卷37,《地理志》
(11)《資治通鑒》卷221,開元三年
(12)《全唐文》卷301,劉彤“河南府論奏驛馬表”。
(13)《唐會要》卷41《斷屠釣》
(14)《唐會要》卷66,《群牧使》
(15)《全唐文》卷226
(16)《宋史》卷198,《兵》
(17)《舊唐書》卷106,《王毛仲傳》
(18)《舊唐書》卷103,《牛仙客傳》
(19)《全唐文》卷361,郗昂“岐、bīn@(22)、涇、寧四州八馬坊頌碑”。
(20)《唐會要》卷72,《馬》
(21)《晉書》卷65,《王導傳》
(22)《新唐書》卷24,《車服志》
(23)《舊唐書》卷106,《楊國忠傳》
(24)《唐會要》卷31,《輿服上》
(25)《全唐文》卷448,王涯“準chì@④詳度諸司制度條件奏”。(26)《舊唐書》卷76,《太宗諸子》
(27)《舊唐書》卷183,《外戚傳》
(28)《舊唐書》卷113,《裴冕傳》
(29)《全唐文》卷33,玄宗“禁官奪百姓口分永業田詔”。
(30)《全唐文》卷342,顏真卿“唐故右武衛將軍贈工部尚書上柱國上蔡縣開國侯臧公神道碑”。
(31)《全唐文》卷34,玄宗“諸州府馬數缺額以監牧馬充chì@④”。
(32)《唐六典》卷6,《尚書刑部》
(33)《新唐書》卷122,《魏元忠傳》
(34)《貞觀政要》卷6,《論奢縱》
(35)《新唐書》卷50,《兵志》
(36)《舊唐書》卷10,《肅宗》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艸下加必
@②原字山下加昆
@③原字還改不為回
@④原字束右加力
@⑤原字王加灌去氵
@⑥原字敝下加死
@⑦原字跑改包為脊
@⑧原字廣下加既
@⑨原字來右加力
@⑩原字九右加烏
@⑾原字艸下加幺幺再下加子
@⑿原字ㄅ里加山下加ㄅ里加ㄓ去一
@⒀原字廣下加脊
@⒁原字石右上加山下加豆
@⒂原字齊右加刂
@⒃原字西下加廠加炎加刂
@⒄原字西下加幕
@⒅原字艸下加離
@⒆原字革右加畢
@⒇原字革右加空
@(21)原字艸下加鬼
@(22)原字分右加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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