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內分工與貿易優化

時間:2022-12-10 04: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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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內分工與貿易優化

本文作者:胡北平工作單位:廣東金融學院

產品內分工與貿易中單個企業租金收益最大化的決定因素

在李嘉圖租金、壟斷租金和創新租金三種租金中,創新租金是最根本的租金。企業只有通過持續不斷的創新活動,才能形成不易為競爭對手所模仿的獨特的專用性資源(李嘉圖租金),進而才能以此構建行業進入壁壘,獲取壟斷租金。從這個意義上言,企業獲取的收益,即租金根源于企業自身的創新活動,但是企業并不必然會占有其全部的創新收益。②企業要實現創新租金的最大化,必須使其順利轉化為李嘉圖租金,并最終以壟斷租金形式加以實現。根據Teece的創新收益占有模型③的基本思想,在全球產品內分工價值鏈上,企業創新租金最大化的實現主要受制于以下三個因素:[2]產業演化、主導設計與技術標準。熊彼特認為,創新就是引入新的生產函數,也即實現“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以提高經濟潛在的產出能力。產業的動態發展過程,就是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持續提高企業和產業作為資源轉換器效益的過程。創新是產業發展的根本動力,而主導設計又是創新的核心所在。主導設計是特定時期融合了大量的單個技術創新,并為市場廣泛接受的占支配性地位的設計。在產業發展初期,市場往往充滿了創新的不確定性。創新活動主要集中于產品創新。而產品設計通常是不固定的,因此這一時期會出現大量同類的差異化產品,企業間的競爭主要表現為產品設計的競爭。隨著產業的進一步發展,眾多競爭性產品設計在經過大量的市場試驗和糾錯后,最終會推出一個主導設計。一旦主導性設計出現,競爭將由設計競爭轉向價格競爭。[3]此時,由于不確定性減少,企業可以進行長期的專用性投資,以充分利用規模經濟和學習效應來降低生產成本。同時,企業為了保護主導設計,還會力圖將其轉變成技術標準。創新企業往往由于掌握主導設計而領導著整個產業的技術標準,或者使本企業的技術標準成為政府規定的技術標準,從而建立起由政府規制與技術標準形成的多重行業進入壁壘,進而在市場競爭中獲取高額的創新壟斷利潤。激勵創新的專屬制度。按照Teece的觀點,專屬制度是治理創新者捕獲創新利潤能力和市場結構等相關環境要素。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創新企業通過技術發明和知識創造獲取競爭優勢和壟斷地位,進而實現創新利潤的能力大小。專屬制度可分為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前者包括專利與版權等知識產權。后者包括商業秘密、先行者優勢和網絡外部性的鎖定效應等。這一制度最重要的兩個維度,分別是法律環境對知識產權與商業秘密的保護效率和相關技術的性質。對不同產業,知識產權與商業秘密的保護效率各有不同。VonHippel通過實證研究發現,在許多行業中,專利在阻止競爭者模仿和獲取特許權等方面的作用有限。盡管專利能夠很好地保護新的化學產品和相當簡單的機械發明,但在總體上很少賦予創新充分的專屬性,特別是在過程創新的保護方面相當缺乏效率。并且,由于法律對侵權行為的舉證要求很高,而使得專利通常不能很好地發揮作用。在某些產業中,特別是嵌入了過程創新的產業中,商業秘密是對專利的有效替代。但是,對商業秘密的保護,也只有在企業將其產品公之于眾而仍能掌握潛在技術秘密時才有可能實現。通常只有化學配方和化妝品之類的產業———商業過程才能作為商業秘密得到保護。相關技術性質的維度,是指模仿的難易程度會受到技術知識的顯性或隱性程度的影響。顯性知識因較易傳遞和接受而易被競爭對手獲知。而隱性知識則因難以進行明確表述與邏輯說明而難為競爭者所掌握。根據技術的性質和法律制度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效率,可將專屬制度分為強式制度和弱式制度。當技術知識的隱性程度較高,或技術能夠得到有效的法律保護時,專屬制度就是強式的。而當技術知識的顯性程度較高,或技術無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護時,專屬制度就是弱式的。創新的專屬性因產業性質而異。例如,化學產品創新的專屬性往往較強,而機械產品創新的專屬性一般較弱。在強式專屬性創新中,創新者競爭優勢相對明顯,因此能夠獲取較多的經濟租金。而在弱式專屬性創新中,創新者競爭優勢相對較弱,只能獲取有限的經濟租金。互補性資產。除了主導設計和專屬制度之外,互補性資產也是影響創新收益歸屬的一個重要因素。Teece認為,在幾乎所有的案例中,創新的成功商業化要求將企業的核心知識和其它能力或資產結合使用。[2]諸如營銷渠道、售后服務、產品品牌等服務在創新的商業化中幾乎是必不可少的,而這些服務通常只能從專門的互補性資產中獲取。例如,新藥品的商業化可能需要通過一個專門的渠道進行信息傳播。后來的學者在Teece的基礎上將互補性資產明確定義為“企業為了獲得某項戰略、技術或創新產生的經濟效益而必須擁有的資源或能力。”在某些情況下,對于系統性創新,互補性資產可能是該系統的配套產品。比如,計算機需要軟件,DVD播放機需要DVD影碟。創新企業必須考慮這些配套產品是自行生產,還是從其他企業那里獲取。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創新企業往往需要與大量的其他企業進行協調來確保配套產品的供應,以便一方面實現最終產品價值的最大化,另一方面盡可能多的獲取合作網絡創造的關系租金或網絡租金。比如,在電子產業中,受產品更新換代的速度和消費者對產品兼容性預期的影響,即使是最大的電子企業,也必須通過建立分布廣泛的聯盟網絡同其他眾多企業進行合作,以便及時地將全新的創新理念推向市場。專門的互補性資產通常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得到,因此具有很強的路徑依賴性和不易模仿性,從而成為創新企業的獨特競爭優勢。這種專門的互補性資產能夠在知識產權保護不力,創新容易向競爭者溢出的情況下,幫助創新企業占有絕大部分甚至全部的創新收益。

產品內分工與貿易中企業群租金收益分配的決定因素

在產品內分工與貿易下,跨國公司將產品生產過程的各個價值環節垂直分解到最有比較優勢的國家或地區,從而形成了全球性產品內分工價值鏈。在這種全球價值鏈中,領導企業通過垂直FDI與國際外包等方式構建全球生產網絡和商品流通網絡,以便控制整條價值鏈的協調和運行,實現整條價值鏈總收益的最大化。如前所述,價值鏈(即企業群)的收益主要來自領導企業的創新租金和內生于價值鏈的關系租金與網絡租金。雖然創新租金基本上為領導企業所占有,但由于價值鏈中其他參與企業作為其合作伙伴,也對創新產品的開發與生產作了不同程度的貢獻,因此除了關系租金和網絡租金外,還有部分創新租金也需要在所有參與企業之間進行分配。價值鏈中參與企業的討價還價能力是租金或收益分配的主要決定因素。決定企業討價還價的能力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個:價值鏈治理與權力分配。學者們的研究表明租金分配與產品內分工價值鏈治理密切相關。Gereffi認為在全球范圍內,任何一個產業都會受到少數幾家大型跨國公司的控制或治理。這些企業作為領導者或治理者“在全球價值鏈上承擔著產業功能整合和全球不同地區諸多經濟活動的協調和控制”[4]。Kaplinsky指出領導企業的治理能力主要來自于其對研發設計、品牌形象和營銷渠道等無形的知識或技術密集型環節的占據。這些環節一般具有高壁壘與高收益的特征。而非領導企業則主要居于生產制造等有形的物質投入產出環節。這些環節一般具有低門檻與低收益的特征。[5]Dyer,Kale&Singh則認為價值鏈治理實質上是價值鏈中各個環節權力分布的體現。[6]作為內嵌于價值鏈的關鍵要素,權力決定了各個節點企業之間關系的本質。雖然這些企業都是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但是這種法律契約的獨立性并不表明它們具有對稱的權力。根據權力分布的不同,可將價值鏈治理分為兩類:依賴型治理與方向型治理。在前者中,各環節或各節點企業的權力分布趨于對稱,而在后者中,各環節或各節點企業的權力明顯不均衡。由于各節點企業之間的關系主要表現為中間產品或零部件的供求關系,而這種供求關系會從根本上造成權力分布的不對稱,所以全球產品內分工價值鏈一般是典型的方向型治理。這種權力的不對稱實際上體現了各節點企業租金分配的不對稱。企業權力越大,討價還價的能力就越強,所能獲取的租金就越多。企業所在生產環節的進入壁壘。一般來說,企業所在環節的進入壁壘越高,表明該環節的市場結構越傾向于壟斷,因而企業的市場勢力就越大,討價還價能力也就越強。在產品內分工價值鏈上,進入壁壘形成的原因主要有:第一,要素密集度。在產品內分工價值鏈上,不同環節或零部件的技術特點不同,因而要求的要素投入比例也不盡相同。大體上說,一個產品的生產過程可分為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和市場營銷三個基本環節。其中,研發設計環節主要是知識、技術或資本密集型環節,進入壁壘較高,企業的討價還價能力較強,可以爭取到較大份額的收益。而市場營銷環節,包括品牌和營銷網絡等,主要體現為不能編碼,難以為他人復制的隱性知識,因此進入壁壘也較高,企業的討價還價能力也較強。與前兩個環節相比,生產制造環節的進入壁壘變動較大,從總體上看,由于生產制造環節的知識、技術和資本含量相對較少,因而進入壁壘相對較低,企業的討價還價能力較對較弱,獲取的租金份額相對有限。但生產制造環節還可進一步細分為核心零部件、一般零部件和加工組裝環節。核心零部件、一般零部件和加工組裝環節進入壁壘的高度依次遞減,各節點企業的討價還價能力相應下降,所獲得的租金份額也就順次減少。第二,規模經濟。在產品內分工價值鏈中各環節市場上,新進入企業的產品在沒有獲得一定的市場份額之前,其產量由于不能達到最佳規模而難以實現規模效益,因此生產成本必然高于在位企業,這就是規模經濟壁壘。在一個市場內,實現最佳規模的企業數量與該行業的市場容量和最佳生產規模密切相關。在產品內分工價值鏈的特定環節上,企業的最佳生產規模和市場容量的大小取決于該環節生產函數的特性。在市場容量較小而企業最佳生產規模較大的情況下,最佳規模的企業數量會較少,因此該環節的市場結構將趨于非完全竟爭結構,從而企業的市場勢力會較大,相應的討價還價能力會較強,進而能夠獲取的租金就較多。在市場容量較大而企業最佳生產規模較小的情況下,最佳規模的企業數量會較多,因此該環節的市場結構將趨于完全競爭結構,從而企業的市場勢力較小,相應的討價還價能力會較弱,進而能夠獲取的租金就較少。第三,其他因素。產品差異化、轉換成本、信息掌握、專有技術等其他因素也會形成各價值環節的進入壁壘。一是產品差異化。如果產品是標準化產品,購買者相信可以很容易找到其他供應者,就會在討價還價中持強硬態度。而如果產品是差異性產品,供應者知道購買者在其他地方難以買到,就會在交易中持強硬態度。二是轉換成本。轉換成本是指購買者更換供應者所需支付的成本。如果轉換成本較大,購買者很難更換供應者,其討價還價的地位自然就低。反之,其討價還價的地位自然就高。三是信息掌握。購買者對供應者的成本結構等信息了解得越多,其討價還價能力就越強。同樣,供應者對購買者的庫存情況等信息的了解,也有助于加強其討價還價能力。四是分銷渠道。供應者如果占據了某環節中間產品的理想分銷渠道,就可以形成對新企業的進入壁壘,從而擁有較強的討價還價能力。五是專有技術。專有技術或者專門技能將會增加某環節上新企業的進入難度,從而有助于加強專有技術擁有者的討價還價能力。在產品內分工價值鏈中的企業,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都會力圖由低收益環節向高收益環節攀升。這就需要努力提升自身后天資源稟賦,逐步突破產品差異化、轉換成本、分銷渠道、知識產權、專有技術等各種形式的進入壁壘,提升自身的市場勢力和討價還價能力,以獲取在價值鏈中的更多租金份額。

政策建議

如上文所述,產品內分工與貿易的收益租金大多是后天要素資源的培育、積累及運用的結果。我國作為已有30年改革開放經驗的發展中大國,完全有能力和有必要利用積極的政策去逐步改變目前在產品內分工與貿易中收益分配的困局,積極推動我國制造業的轉型升級。實現市場勢力與創新的良性互動,增加分工與貿易收益。研究表明,在產品內分工價值鏈上,受產業演化與技術標準、專屬制度和互補性資產等因素影響,我國制造企業處于鏈中領導企業或治理企業的嚴厲控制之下,利潤增長空間極為有限。同時,受產品要素密集度、規模經濟、產品差異化、轉換成本、信息掌握、分銷渠道、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等因素影響,我國制造企業在鏈中的市場勢力與討價還價能力在縱向與橫向兩個維度上均處于明顯劣勢,因此只能分獲極為微薄的租金收益份額。我國制造企業陷入“低端鎖定”與“獲利甚微”的根本原因,正是企業市場勢力與創新能力的雙重缺失。在價值鏈的縱向維度上,我國制造企業應通過整合全球研發與營銷等資源,由制造環節向高端的研發與營銷環節攀升。在由制造環節向研發環節攀升方面,我國制造業除了進一步加大自身的研發投入和人力資本投資之外,還要利用發達國家陷入金融危機困局的時機,通過加強各種形式的技術引進、構建國際研發戰略聯盟,特別是開展技術學習型對外直接投資等方式主動整合全球研發資源,不斷提升自己的創新能力,以突破跨國公司的技術壁壘和專利壁壘。同時,對尚未產生國際技術標準的產業,應加緊制定適合我國自身情況的產業技術標準,并利用我國巨大的國內市場實現規模化應用,從而形成進入我國市場的外資企業需要無條件遵循的“事實標準”,以突破跨國公司的標準壁壘,并增強我國企業的市場控制力。此外,在各制造行業內部,企業之間還應加強戰略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共同推動自主標準的建設與確立。而在由制造環節向品牌營銷環節拓展方面,除了通過自建全球營銷渠道,與外資企業合作開拓國際市場,以及并購海外品牌、渠道商等方式整合海外營銷渠道之外,還應根據自身情況突破貼牌生產的路徑依賴,加快自主品牌創新體系的建設,不斷開發自主品牌產品,推動低端品牌的性能不斷向中、高端方向延伸,逐步擴大市場份額,提高品牌聲譽并樹立品牌形象。在價值鏈的橫向維度上,為獲取特定環節的分工機會與分工利益,處于該環節上的各參與企業也展開著激烈的同業競爭。為此,我國制造企業應以過程創新,產品與市場創新、組織創新等各種形式的創新為基礎加強橫向維度市場勢力的培育與提升。[7]推動區際產業轉移,協調國內外產品內分工價值鏈,提升國內企業在價值鏈(即企業群)中的關系租金和網絡租金。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我國具有明顯的非均衡發展特征,區域間不僅在經濟發展與技術水平上存在較大差異,而且要素察賦也有很大不同。這種區域間的非均衡發展也為國內區際價值鏈梯度轉移提供了可能。因此,為了實現發達地區帶動落后地區,提升我國制造業整體競爭實力的目的,要在充分發揮各區域自身比較優勢的基礎上,通過東部向中西部的價值鏈梯度轉移,重新整合全國的要素資源,鑄造國內產品內分工價值鏈的新優勢。在這個過程中,對于我國東部已加入產品內分工價值鏈的制造企業,不能停留在低技術一勞動密集型環節,而要在積極參與產品內分工的基礎上,逐漸向研發設計與品牌營銷等高端環節滲透,提高技術與知識密集型的核心零部件的本土化生產水平,以獲取一定的價值鏈治理權,進而通過價值鏈的國內區際轉移,實現跨區域產業的前向與后向關聯,構建與完善國內產品內分工與貿易網絡。這樣,一方面可在東部與中西部之間整合要素資源,協調區域間制造業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可由本地企業主動“走出去”,開展境外加工貿易。此時,產業轉移成為我國主動整合全球資源,協調國內產品內分工價值鏈與全球產品內分工價值鏈的行為。為此,一是政府要結合東部產業升級與中西部產業發展的要求,從全國產業發展角度統籌規劃國內產業價值鏈轉移。通過實施產業轉移促進政策來打破地方“截流主義”,通過構建投資促進平臺和政策、項目信息交流平臺為東部與中西部產業對接創造良好條件,等等。二是政府要遵循市場化原則,以企業為主體,通過利益驅動機制來推動東部產業價值鏈向中西部的轉移。三是中西部要通過集資、貸款、社會融資、利用外資、轉讓經營權等多種渠道籌集建設資金,繼續加強交通運輸、信息通信和電力能源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四是中西部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提高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和契約執行質量,不斷降低內遷企業由于不確定性帶來的交易成本。推行基于產品內分工的國際協調型產業政策,實現國家戰略利益最大化。在產品內分工與貿易迅猛發展的大背景下,我國制造業的產業結構呈現出明顯的外向化與國際化特征。因此,我國制造業必須突破現有基于傳統產業間分工方式的產業政策,在制定時僅著眼于本國產業范圍的局限,將視野由國內拓展到全球,通過實施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協調型產業政策,來獲取最優的政策效果,以進一步推動我國制造業的國際化與可持續發展,實現國家戰略利益的最大化。在制定和實施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協調型產業政策時,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第一,突出國家制造業技術政策的戰略地位,以舉國體制搶占科技制高點。當前,全球經濟正進入空前的創新密集和產業振興時代。我國制造業要在這場競爭中實現跨越式發展,必須采取“科技創新舉國體制”,通過建立政府主導下國家層面多部門協作機制和合作大平臺,加大對具有一定基礎和優勢、對制造業可持續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關鍵技術領域和高新技術領域的產業政策支持力度,以搶占科技戰略高地,實現戰略性重點產業領域的跨越式發展。第二,推進制造業技術標準制定與國際協調。對尚未產生國際技術標準的產業,應加緊制定適合我國自身情況的產業技術標準,并要求進入我國市場的外資企業無條件遵循,以保護民族產業與國內市場資源。并充分發揮政府產業政策的引導與扶持作用,通過國際競爭與協調,力爭將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制造業技術標準上升為全球標準。第三,完善反壟斷法,支持合法的經濟性壟斷。為了提升我國制造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在產業組織政策方面,要進一步完善目前的反壟斷法,支持合法的經濟性壟斷,鼓勵企業間通過競爭與兼并做大做強,以便充分獲取規模經濟優勢,在更大規模、更高層次上參與全球壟斷性競爭。同時,政府也要加大反行政性壟斷的力度,以維護產業內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注釋:①經濟租金的概念最早源于李嘉圖的地租理論,指的是在土地的超邊際收益。而在現代租金理論中,經濟租金則泛指一切生產要素的超邊際收益,通常定義為廠商對某生產要素的支付超過該生產要素目前所得報酬的部分。它類似于生產者剩余,等于要素收入和其機會成本之間的差額。②例如,網景公司發明了瀏覽器,但微軟企業的視窗操作系統卻占領了瀏覽器市場;Excite&Lycos公司是發明了網絡搜索引擎,但先是雅虎,后是谷歌占領了主要市場;蘋果公司發明了PDA,而Palm企業卻占據了主要市場,等等。顯然,這些創新者都沒能通過創新獲得相應的創新收益,或者沒有實現創新收益的最大化。③Teece指出創新收益可以歸屬于以下四個群體;創新者、消費者、供應者、模仿者。收益占有是指不同利益相關者從一項創新中為自己獲得財務利益的能力。如果創新者能得到幾乎全部的創新收益就是強收益占有,否則就是弱收益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