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中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比較分析

時間:2022-06-22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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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原創:中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比較分析

[摘要]: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化近幾年受到國際會計界的關注,己經引起了較多的討論。我國的會計準則如何順應這一趨勢,取得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基本協調,這是我國會計界必須正視并且著力解決的問題。本文認為:對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異同進行比較,尤其是對其主要差異及其原因做出客觀的有說服力的分析。應當是我國會計準則走向國際趨勢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基礎工作。

首先對我國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的制定和發展歷程進行大體的介紹,接下來從準則結構體系、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和具體會計準則幾個方面對兩套會計準則進行比較,尤其側重差異比較,并詳細討論產生這些差異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建設我國高質量會計準則的對策建議。由于論文篇幅的限制,我國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較小差異或基本相同的準則內容,本文沒有進行詳細比較,這將在我以后的研究中加以完善。

[關鍵詞]:國際會計準則中國會計準則比較

第一章

前言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73年成立,并積極制定國際會計準則(InternationalAccoutingStandards,簡稱IAS)。基于企業及基本市場國際化的潮流,一致性的會計語言將是國際資本市場的重要促使者。國際會計不僅僅是會計的議題,而是貿易自由化下的重大議題。發展至今,IAS廣為世界各國所重視,例如國際上大多數的資本市場,例如倫敦證券交易所、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都接受依據IAS所編制的財務報表,不少國家將會計準則制定之重大責任交予IASC,如德國、中國、法國等重量級的大國;美國則是積極參與IAS的制定。由上可述,會計準則國際化是世界各國的共同目標。

我國是經濟起步比較玩的國家,直到1990年12月及1991年4月才先后開放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改革國營事業并吸引外資。為了酵素追趕上國際的腳步,我國采用的是我國的會計準則(People’sRepublicofChina’sGAAP,簡稱PRC)。由于我國的大陸股票市場同時采用IAS及PRC,所以同一公司會依據兩套不同會計準則編制,并其財務報表。對于財務報表使用者而言,面對同一公司卻有兩套不同的會計數字的財務報表,究竟應該參考哪套會計制度來做決策,則可能會以內公司產業、股票市場、投資人等因素而有所差異。

兩套會計準則的規定不同,加上投資者本身對不同的會計咨詢有先天上認知的差距,會使咨詢產生不對稱,造成市場效率受到相應的影響。

由于現行國際會計準則主要是以發展國家市場經濟環境為基礎而制定的,而我國目前的市場環境還不夠完善,處在經濟轉機時期的中國,希望能借助國際會計準則,盡量與國際會計準則協調。然而在對某些經濟業務的會計政策規定上,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和做法還存在著不一致之處,所以中國為了吸引外資,同時并行兩種會計制度:PRC和IAS。

第二章會計準則產生和發展

第一節會計準則產生及發展歷程

第二節我國會計準則的產生和發展

在我國的會計準則變遷的過程中人們已經認識到,由于各國在經濟環境、法律制度、文化理念以及監管水平、會計信息使用者和會計人員素質等方面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差異,我國會計準則的制定只能是在考慮我國實際情況下的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這也就說明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存在差異是必然的,但這種差異不等于“中國特色”。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慣例接軌以后是漫長的協調過程,尤其是在改革開放后,為了慎重起見也為了強調我國與資本主義國家的不同,各個領域在分析問題時都會冠以“中國特色”,會計界也不例外。

翻閱當時文獻可以發現很多學者稱“我國會計準則具有中國特色”。所謂“特色”,筆者認為包括兩層意義:跟別人不一樣(差異),做的比別人好(出色)。只有二者有交集,即產生良性差異的時候才能稱作是“特色”。所以,一直所謂的“我國會計準則具有中國特色”,只是片面的看到了“特色”中“差異”的概念,而忽視了其中更重要的“出色”的概念。中國證監會前主席周小川曾指出:“我們在會計準則中所看到的有些特色,并不是按照中國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需要所設計出的,而是過去傳統計劃經濟的特色。這些特色恰恰是需要我們改掉的”。顯然,“中國特色”并不能成為會計準則本土化的借口。隨著承諾對外開放資本市場期限的臨近,以及2007年我國上市公司會計準則與國際的接軌,我國已不能以“特色”為理由來申請特別處理權,因為既然要選擇走國際化之路、與國際接軌、參與國際競爭,就必須要認可并嚴格遵循國際化的規則。

新中國建立以來,我國會計標準、會計制度、會計準則的發展變遷大致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從1949年至1977年,照搬前蘇聯的會計理論階段—以“資金運動論”為核心的會計理論體系

這個階段我國正處于國民經濟恢復時期,而前蘇聯作為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確有很多經濟管理制度方法值得社會主義新中國學習,受我國建國初期的政治、經濟、文化環境的影響,我國會計核算基本照搬前蘇聯的會計模式,1953年我國引進前蘇聯的統一會計制度,建立了以“資金運動論”為核心的會計理論體系,為當時我國的計劃經濟服務。

2.從1978年至1992年,我國會計準則改革起步階段—局部借鑒國際會計慣例,會計國際化的開端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制度》—與會計國際慣例接軌的初步嘗試,我國會計國際化的起步。1978年,中共中央十一界三中全會召開,實現了我黨工作重點向經濟建設的轉移,開始實施改革開放的政策,形成了由沿海向內地逐步開放的格局,為了大力引進國外的資金和技術,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允許外國的公司和個人在我國開辦“三資企業”。但是我國采用的前蘇聯會計模式與西方經濟發達國家的會計處理方法存在較大差異,不適應我國的經濟改革的需要因此我國開始學習和借鑒西方國家通行的會計模式。為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加強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工作的管理,我國從1979年借鑒西方國家的會計基本原理,開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并于1983年3月制定和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試行草案)》。

3.從1992年至2001年,會計改革全面深化,企業會計制度體系基本建立,16項具體會計準則的制訂。

企業會計準則一具體會計準則的制訂。1993年,我國財政部開始了具體會計準則的制訂研究工作,并成立了國內專家組和德勤專家組兩個咨詢小組。1997年6月4日,財政部正式頒布了我國的第一個具體會計準則一《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1998年3月、5六月分別頒布了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準則。1998年6月頒布了債務重組、投資、建筑合同、收入、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準則。1999年6月頒布了非貨幣性交易準則。2000年4月頒布了或有事項準則。2001年1月頒布了無形資產、借款費用、租賃準則。2001年n月頒布了中期財務報告、存貨、固定資產準則。從1997年至2001年,我國財政部先后頒布了16項具體會計準則,在我國的16項具體會計準則的制訂中大量借鑒了國際會計慣例,進一步實現了我國的會計規范的國際化。

4.從2002年至2005年,以國際化策略為主導,大力發展我國會計準則階段。

隨著我國于2001年n月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加快了我國經濟、貿易和資本流動的國際化進程,由此我國的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會計準則國際化的要求更加迫切。但由于我國的會計環境的特殊性,我國不能完全照搬工AS,同時又要為經濟的國際化服務,基于這樣的考慮,我國確立了以國際化為主導同時兼顧我國自身特色的漸進式的會計準則國際化的會計準則制訂策略,根據會計事項的特點和會計環境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所規范的會計事項及環境的異同,把我國的會計業務分為四大類型,分別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

5.從2006年至今

建立和完善我國會計準則,全面構建我國會計準則體系階段。2006年2月巧日,我國財政部在征求社會會計學者、專家的廣泛意見的基礎上,了我國新的會計準則體系,新的會計準則體系由一個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構成,至此,我國終于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會計準則體系。

第三節中國新會計準則的內容

我國2006年2月7日出臺的一項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會計準則,準則的名稱如下表:

表1:中國會計準則一覽表

準則名稱實施日期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2007年1月1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2007年1月1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2007年1月1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2007年1月1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2007年1月1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2007年1月1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非貨幣性資產投資2007年1月1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資產減值2007年1月1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債務重組2007年1月1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收入2007年1月1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10號—所得稅2007年1月1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企業合并2007年1月1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算2007年1月1日

……

第三章中國新舊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具體比較

第一節固定資產的比較

我國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一固定資產》是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頒布的,從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仁市公司中執行。

1.關于固定資產準則適用范圍的比較在投資性房地產的處理上,新的固定資產準則采取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相同的處理方式,即將投資性房地產作為一個單獨的資產用投資性房地產準則來規范。

2.關于固定資產定義的比較

在固定資產定義方面,新的會計準則取消了“單位價值較高”的界定,采用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相同的定義。

3.關于固定資產計量的比較

①在成本構成上,新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一樣,將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的估計拆卸、搬移費及場地使用費作為成本的一部分。

②對非貨幣性交換取得的固定資產,我國新的固定資產準則規定該項交換具有商業實質,同時,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一量,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如果不能滿足以卜得條件換入固定資產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成本確認。

③對于所有者作為投資投入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這個規定既不同于國際會計準則按公允價值確認的規定,又不同于舊會計準則完全按投資者確認的價值入賬的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中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采用公允價值,是以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資產交易市場較活躍,公允價值的獲得相對容易和可靠為前提的。現階段從我國實際出發,完全公允價值不太現實,所以我國新的會計準則對交換取得的固定資產資產區別對待,對交換具有一商業實質并且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的,采用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基礎。其他的還是以換出資產的價值加以計量。對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新的會計準則雖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3.對固定資產減值的轉回不同處理方法對會計信息的影響

我國新的會計準則采用不同于國際會計準則的方法,完全禁止企業轉回資產減值的準備的做法,從某種意義上說是被市場逼出來的。近年來上市公司利用資產減值的轉回政策認為調節利潤的情況,給上市公司的業績帶來了嚴重的影響。筆者認為這個政策是特定經濟環境下產生的,隋澤華我國證券市場環境的改善,對資產轉回情況認識的提高,我國會計準則應該允許實質意思上存在的固定資產減值損失轉回。

第二節投資性房產準則的對比

表二《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與《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房地產》的比較

項目IASC中國

投資性房地產所包含的范圍

(1)更為具體和明確,包括:為長期資本增值和持有的土地(不包括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為短期銷售而持有的土地);尚未確定未來用途的土地;主體擁有(或者主體在融資租賃下持有)井在一項或多項經營租賃下租出的建筑物;準備在一項或多項經營租賃下租出的空置建筑物

(2)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的有:意圖在正常經營過程中銷售或者為銷售而處于建造或開發過程中的房地產;自用房地產;為將來作為投資性房地產而正在建造或開發過程中的房地產;融資租賃下出租給另一主體的房地產(1)準則所規范的范圍包括:已出租的、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

(2)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的范圍則比國際會計準則小,僅有兩項:自用房地產和作為存貨的房地產

后續計量模式的選擇企業可以選擇成本模式或者公允價值程式,同時要求所有主體為計量目的(如男主體采用公允價值模式)或者為披露目65(如果主體采用成本模式)而確定投資倡房地產的公允價值我國準則規定,在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情況下,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否則必須采用成本模式。準則并未要求所有企業都確定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

第五章中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及協調問題

第一節中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總結及原因分析

不同的環境因素導致不同的會計模式,歷史過程之演變會影響環境因素的變化,因而會計模式也會隨之改變。因此比較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找出它們之間的差異,目的是更好地完善我國會計準則。為此,需要分析差異產生的原因。一般說來,世界各國會計及會計準則的形成,決定于有關會計所處的環境,即會計環境。所謂會計環境,就是會計所處的社會經濟環境,這種社會經濟環境造就出適合于該環境的會計準則,而會計準則的具體內容就是環境內各影響因素作用的結果。會計環境對會計目標以及根據邏輯導出的各種會計原則和規則有直接影響,這個規律套用在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比較上也同樣適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工作雖然有多國參與,但不可否認的是,英、美等發達國際在準則制定過程中擁有更大的話語權,影響國際會計準則的會計環境因素也大部分是這些發達國家的社會經濟環境。所有在下文中有關差異原因分析中對會計環境的比較,主要是我國會計環境與英、美等發達國家會計環境的比較。本文認為,形成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的深層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幾個方面的會計環境因素:

1.文化因素

我國的文化主張集體主義,強調奉獻,強調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受中國傳統三綱五常思想影響,因而權利距離較大,受中庸哲學思想影響,凡事以穩妥為重,怕擔風險,對不明朗因素反映較強;而美國的文化環境卻與我國截然不同:主張個人主義,權利距離較小,主張人人平等;對不確定因素反應較弱。這些文化差異反映在會計上,就表現為我國的會計工作強調統一性,會計準則由權威的政府機構來制定,并強制統一實施;美國則注重靈活性,強調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的作用,準則由政府授權民間機構制定;我國的會計工作對不確定的未來事項傾向于采取保守的方法進行核算,而美國的處理方法則更為樂觀,比較容易采取激進、冒險的方法,謹慎程度較低;在信息披露上,我國趨于保密,沒有形成主動披露的意識,而美國則非常注重會計信息的充分披露。

2.法律制度因素

對于一個企業來說,整個發展過程都是在法制的大環境下進行的,各國都有不同的法律制度,而且法律是最直接、最經常地制約經濟行為和會計實務的。由于不同國家法律制度不同,導致它們的會計制度有差別,法律制度因素也是影響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之間差異的因素之一。法律環境決定了會計準則制定的方式和會計信息揭示的范圍。

首先,就法律體系而言,我國法律類似于大陸法系,英美等國家則屬于英美法系。這兩種法系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區別:第一,在法律結構上,大陸法系的法律結構一般都包括基本原則和準則,從內容到體系包羅萬象,自成一體,形式比較完整,條款比較原則,而英美法系的法律結構一般是由許多形式不同,來源不一的法律集合而成的;第二,從內容上看,大陸法系的條文具有完整性、系統性和邏輯性的特點,其法規具有成文的特點,英美法系注重對具體問題的規定,注重經驗,允許援引判例;第三,從法律對社會經濟活動的管制來看,大陸法系往往借助于法律手段對經濟活動進行全面干預,整個社會的經濟活動處于國家詳盡而完備的法律管制之下,企業的自主權受到限制,英美法系對經濟活動比較系統、靈活,經濟活動得以在比較寬松的條件下進行。法律體系的不同,導致會計準則制定方面的差異。英美國家法律對會計規定較少,會計準則通常由政府授權的民間組織來制定,會計實務處理程序和方法往往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和選擇性,注重會計管理,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處理程序和方法;我國屬于大陸法系國家,會計準則由官方機構制定,并且以會計法規形式,在規定的使用范圍內具有強制性。

其次,法律環境對會計準則的實施也有影響。我國當前的法制尚不健全,法制意識仍普遍淡薄,在會計工作中表現為不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規定,會計信息失真。虛假的會計信息嚴重干擾了會計準則的實施和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

3.經濟因素

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制度與我國的經濟制度有著根本區別,前者是生產資料私有制,后者是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在西方經濟制度下的會計體系,自然要服從維護資本所有者的私有財產和權益的基本要求。也就是從會計目標的確立、會計準則的制定到會計方法的運用、會計政策的確定等,都應從保護業主和投資人私人財富出發,盡可能滿足社會商業活動需要,并充分顯示出其靈活性和多樣性。在我國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的經濟制度下,會計體系必須以維護以國有資產為象征的社會大眾利益為前提。經濟制度因素的影響表現在兩種準則上,就有很多例證。比如,在考慮會計信息使用者時,我國準則就要考慮到國家宏觀管理的需要。

第二節制定模式不同對會計準則差異的影響

世界會計準則模式的分類可以分為英美準則模式和歐洲大陸準則模式。國際會計理論研究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比較研究不同準則模式之間的優劣以及每一種會計準則模式產生與發展的社會經濟政治等背景因素,從而有利于各個國家正確選擇自己的會計準則模式的方向,決定本國會計準則的未來。我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在進行自己的準則制定時,我們應該借鑒西方先進的經驗并結合我國具體國情進行會計準則的制定。

1.中國會計準則制定的模式

中國在制定會計準則的時候,有參考其他國家的會計準則,但仍以中國的文化、經濟、法律、市場等因素為考量。諸如,“短期投資之權益證券”在中國大陸會計準則中要求按照成本與市價誰低計量,雖然成本與市價誰低較客觀、明確,符合會計保守穩健的原則,但也存在著顯著的不一致性(對市價低于成本的部分,確認為損失;而對于高于成本的部分,則不確認為收益)。我國的考量在于:一是采用成本與市價誰低計價比較穩健;二是我國資產普遍存在著高估現象,采用成本與市價誰低計價,可避免短期投資高估;三在中國,證券市場尚不健全,短期投資用市價計價不一定能夠反映企業短期投資末時的真正價值。

2.國際會計準則制定的模式

從西方會計準則制定模式的歷史發展來看,會計制定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會計準則完全由市場力量來提供,稱其為自發性模式;會計準則以法律的形式制訂下來,稱為政府管制模式;協作主義式和合作主義式介于自由主義式、立法主義式之間,再加上職業團體的不同程度參與,形成民間職業團體模式。

自發性模式。自發性模式主要流行于20世紀30年代前的美國和稍后的其他英語國家,財務報表編制者自發地根據其自身的需要設計自身會計準則的模式。它的主要表現為會計慣例,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不成文的。這種模式對主體會計政策的選擇擁有相當大的自由度。管理者面對不斷變化的經濟形勢,能夠較為從容地不斷實踐或創造新的會計方法和程序來處理新的、更為復雜的經濟交易和事項。但是,這種模式對同一會計事項的處理方法和程序不唯一,各主體的財務信息揭示大不相同。實踐證明此模式并不可行。

政府管制模式。政府管制模式是指政府或政府部門通過立法來制定會計準則的方式。這種模式的最大特征是,政府通過政府財政經濟部門對會計準則的制定擁有直接干預權。從這些模式國家的經濟狀況來看,這些國家的政府對經濟發展的規模、速度、導向等擁有較強的干預權,比較強調國家宏觀經濟計劃的作用。

民間職業團體模式。民間職業團體模式基本特征是由注冊會計師職業團體來制定會計準則。這種模式下產生的會計準則,從本質上說是注冊會計師的一種執業標準。美國是這種模式的典型。美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擁有制定會計報表編制的會計程序和報表格式方面的立法權,于1938年確立由會計職業界以民間機構的方式來制定公認會計原則和慣例的政策。準則制定活動的全部,是從現行眾多的會計慣例中確認和描述“最佳”慣例,試圖推薦任何在目前實踐中尚不普遍使用的新會計程序,只是對己有的會計慣例進行歸納和總結,結果不是很成功。APB的組織結構和運作機制在CAP的基礎上作了修改,其研究成果通常以兩種方式發表:會計研究文告或APB公報。普遍適用于會計原則的基本假設和廣義會計原則。APB在其存續期內的運作機制和方法方面的最大變化莫過于三個方面:修訂起草程序,成立規劃委員會,提高監管工作效率等。

第四章對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協調的建議

國際會計主要領域為國際間交易之會計處理、不同國家間會計準則之比較、世界性會計準則多樣化之調和,以及全球營運管理與控制之會計咨詢系統等,而其中最受國際間重視并且為各國相關部門與階層之認識關心的議題為國際會計準則調和化問題。調和化為各國會計準則經由協商后,所達成某種程度之一致性,不同國家可依協議所容許差異范圍,訂定其會計衡量方法與揭露原則用以編制財務報表。這個調和化過程是一個漫長繁復的程序,其所強盜為運用高度之協商技巧、尋求廣泛之共識,與相互間所展現的耐心及包容力,因為,調和化必須衡量各個不同國家間之經濟、政治、法律、社會、文化及教育等環境因素等差異問題,而并非基于某一單一國家之會計理念和模式所能達成。

第一節與中國會計環境相適應及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趨同為目標

會計是環境的產物,會計準則的環境適用性非常重要。所以,我國新會計準則不能為趨同而趨同,不能超前于我國會計環境,要適應我國經濟發展進程的需要,能夠便于會計實務理解、掌握和應用,起到推動會計實務趨同,達到提高會計信息透明度、可比性的初衷。目前,IFRS在國際之間的會計協調方面正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我國在會計準則制定方面是一個相對落后的國家,這使我們有可能參照IFRS制定本國的會計準則體系,使我國的會計準則體系目標一開始就定位于“國際水平”,謀求后發優勢。因此,我國會計準則與中國會計環境相適應始終是首要原則和目標,趨同也不是簡單的靠攏,要追求神似,并應把握好趨同的實際效果。

第二節加強國際趨同的事前協調

我國應積極關注IASB和美國財務報告準則委員會(FASB)等機構的最新動態,認真分析IASB的項目計劃和討論稿、征求意見稿對我國經濟的影響,特別是對我國影響較大的準則,財政部應制定相應的事前協調計劃和措施。對于趨同過程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所產生的一些問題,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反映給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積極努力尋求互動多贏的解決方案,使國際會計準則能夠較多地體現中國這樣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情況和需求。我們應該通過積極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利用IASB會議的開放機制參加會議和提供觀點,向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提供資金支持等方式,對具體準則的制定施加影響,維護我國的經濟利益。

第三節加強與區域組織和國家間合作

積極與我國經濟背景相似、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國家開展區域間溝通、對話和合作,以提高我國在國際會計準則制定中的影響力。例如,應當加強與亞洲國家準則制定機構間的溝通和合作,對IASB和IFRS提出意見和要求,可以擴大亞洲國家在IFRS制定中的影響,使IFRS更多地體現亞洲國家的情況和需求,積極爭取準則制定的發言權,打破目前利益博弈格局。會計準則制定和趨同工作中,我國應積極開展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各國政府和會計準則制定機構、聯合國國際會計標準專家工作組之間的雙邊和多邊機制,加強協作,增進溝通,爭取各國政府或組織對我國新準則的等效認可機制,求得多贏。

第四節調整配套法律法規,完善準則執行機制

全面梳理與新準則相關的法律法規,對需要修改的法律法規,財政部應建議相關部門及時進行修訂,使得新準則與法律、法規能相互協調,確保會計準則體系的貫徹實施。例如所得稅會計處理和油田棄置義務相關法規。雖然稅法和會計是分離的,但稅法規定還是會影響到遞延所得稅的確認等會計處理。因此,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的規定,盡快修訂并下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從對利潤表項目的認定調整為對資產負債表項目計稅基礎的認定,明確公允價值變動引起的資產、負債價值等變動的所得稅計稅基礎等操作細則;鑒于交易性金融資產、負債公允價值變動會造成利潤波動幅度較大,建議允許將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益)從利潤總額中扣除,不作為稽征所得稅的基數。就棄置義務建議盡快頒布《國家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環境保護條例》等環保法規,明確有關廢棄處置義務及環境恢復標準。

第五章結論

通過本文的以上分析,我們可得到以下四方面的結論:第一,新會計準則后,從整體架構、內涵和具體條文規定方面來看,中國會計準則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實質性趨同;第二,現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是在西方發達國家的主導下制定的,體現的是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利益,中國會計準則實現國際趨同,對中國經濟和社會影響深遠:一方面會帶來上市公司質量的提升和對外開放水平的提高等好處,另一方面也存在著較大的制度變遷成本,而且短期還面臨著諸多困難和問題,實務趨同效果將比較差,表明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短期內對會計實務國際趨同推動作用不大;第三,新會計準則執行問題主要是由于會計環境差異、準則制定質量等因素造成的,這就決定了我國會計準則實務趨同將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過程;第四,我國應制定重點突出、部署有序、實事求是的國際趨同戰略,一方面推動中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建設,提高中國會計準則的質量,完善配套和執行機制,推動會計實務的國際趨同;另一方面應積極參與國際趨同,增強中國在國際準則制定博弈中的實力,使體現轉軌加新興經濟環境的會計準則能為國際會計準則所采納,為中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獲取有利位置。對中國會計準則國際趨同和會計實務國際趨同的研究不限于本文所述的這些方面,本文只是一孔之見;同時因能力、時間和篇幅所限,對有些問題的探討還不夠全面或深入,比如新準則對企業的具體影響方面的探討。諸多不足之處尚需進一步的改進和進行后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