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車吸能型前下部設計
時間:2022-04-18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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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轎車與重型商用車迎面碰撞過程中,由于兩者高度的明顯差異,轎車極易鉆入商用車底部,給轎車乘員造成致命傷害。因此重型商用車必須裝備前防護裝置。歐洲現行法規ECER93…和我國正準備實施的《商用車前下部防護要求》強制性標準(主要借鑒ECER93法規)規定了前防護裝置剛度的下限,但是如果前防護裝置設計過于剛硬,那么前防護裝置在碰撞過程中將起不到緩沖吸能的作用,即前防護裝置碰撞相容性不好,轎車仍將處于劣勢。文獻[2]中研究的前防護裝置主要通過盒形梁的折疊壓縮吸收碰撞能量,滿足了ECER93法規的要求。文獻[3]中將低保險杠作為商用車前下防護裝置,大大改善了商用車和轎車碰撞相容性。文獻[4]中通過多剛體軟件MADYMO建立了商用車前防護裝置與轎車迎面碰撞仿真模型,對設計的吸能型前防護結構進行了分析。本文中對某商用車原有前下部防護裝置進行ECER93法規的驗證,找出不足之處,據此設計了一種新型商用車前防護裝置。該防護裝置不僅具有碰撞阻擋功能,也能起到緩沖吸能的效果。
1某商用車前下部防護裝置性能分析
1.1原車前防護裝置的法規驗證
某商用車前防護裝置的三維模型如圖1所示。該前防護裝置主要包括:橫梁和支架兩部分。支架上端通過螺栓與貨車縱梁相連,支架下端通過焊接的方式與橫梁相連??紤]到減輕支架質量,在支架上開了孔洞。圖1原車前防護裝置的3D模型為考核該防護裝置的防護功能,按ECER93對其進行法規驗證。ECER93法規對防護裝置剛度的要求具體體現在加載點的變形上。它規定,在3個點(P1、P2及P3點)上施加規定的靜載荷,在各施力點處測得的變形所引起的水平位移~<400mm。圖2給出了在規定靜載荷作用下測得的前防護裝置變形圖。表1列出了P1、P2及P3加載點處的最大水平位移。從表1可以看出,Pl、P2和P3加載點處的水平位移均大于400mm,不符合法規要求,表明其前端防護剛度不足。
1.2轎車與原車前防護裝置碰撞仿真分析
建立轎車前端與商用車前防護裝置碰撞仿真模型,轎車以56km/h的速度撞擊固定的原車前防護裝置。圖3給出了120ms時的碰撞仿真結果,整個碰撞過程中,前防護裝置吸收能量25.9kJ,由圖中可以看出,原防護裝置未起到阻擋作用,轎車直接鉆入商用車底部,并且商用車車架侵人轎車前風窗玻璃。
2吸能型前下部防護裝置結構設計
2.1支架結構設計
考慮到原防護裝置支架剛度不足,本文中采用拓撲優化方法設計防護支架結構。拓撲優化的最大優點是能在結構拓撲形狀未定的情況下,根據已知邊界條件和載荷條件確定比較合理的結構形式,可用于全新產品的概念設計。對于連續結構拓撲優化,常用的方法有:均勻法、變密度法和漸進結構優化法等。本文中采用變密度法對前端防護支架進行拓撲優化,其基本思想是引入一種假想的在[0,1]之問的密度可變材料,將連續結構體進行有限元離散,每個單元的密度作為設計變量,將結構的拓撲優化問題轉化為單元材料的最優分布問題。
2.1.1拓撲優化有限元模型的建立建立高400mm、寬400mm、厚60ram的有限元模型作為支架,如圖4所示,采用六面體實體單元劃分,單元邊長為10mm。材料彈性模量為2.1×10MPa,泊松比為0.3,密度為7.8×10kg/1TI。支架上端固定,右下端施加一均布力。設置拓撲優化的設計目標是支架的應變能最小(剛度最大),約束條件是優化后支架的體積分數小于0.5,設計變量是單元密度。
2.1.2拓撲優化結構設計目標函數經過21次迭代后收斂,圖5給出了優化結果的密度云圖,圖6給出了相對密度為0.3以上的密度結果等值面圖。布,據此可以重新設計支架的結構,如圖7所示的“倒2A”字型支架。支架由3根空心型鋼構成,1和2的截面為60mm×60ram,3的截面為60ram×40ram,考慮到需要對厚度進行參數優化,厚度設稍大一一圖7拓撲優化后的支架結構些,初始值均為7mm,材料屈服極限為189MPa。
2.1.3支架結構的參數優化將3根鋼管的厚度作為設計變量,在支架1的下端施加與法規規定的1''''2點加載力相等的水平力160kN,考慮到在低速碰撞工況下,由支架前端的吸能器先發生壓潰變形吸收能量,支架幾乎不發生變形,本文中設置支架1下端水平位移小于1mm。設計目標為模型質量最小,目標函數經過6次迭代收斂。圖8給出了3個厚度變量的迭代歷史。優化后支架1、2、3的厚度分別為4、5和0.4mm。圖9給出了支架質量的迭代歷史,優化前支架質量為12.1lkg,優化后為6.87kg,質量減輕了43.27%。
2.2吸能器結構設計
為了使設計的防護裝置在與轎車迎面碰撞中更多地吸收能量,在支架前端設計了薄壁吸能部件,見圖1O。根據吸能器吸收能量與壓潰反力,本文中將吸能器長度設定為192mm,變形引導槽深度為3mm,截面大小設計為85mm×85mm。考慮到吸能器處于懸臂狀態,在吸能器與支架之間設計了。
3吸能型前下部防護裝置ECER93法規驗證
按照ECER93法規要求對新設計的防護裝置進行了驗證,P1、P2和P3施力點水平位移結果如表2所示。其中防護裝置下邊緣離地高度為390mm。從表2可以看出,各施力點處的水平最大位移均小于400ram,滿足ECER93法規要求。同時,兩P1點之間防護的下邊緣離地高度也小于450ram。因此該防護裝置滿足ECER93法規要求。
4、吸能型前下部防護裝置與轎車碰撞仿真結果分析
為了進一步考察該防護裝置阻擋與緩沖吸能功能,將其與轎車進行了正面碰撞試驗仿真。除了考慮轎車分別以56和65km/h的速度撞擊固定的前防護裝置兩種碰撞工況外,還進行轎車90km/h極限速度下與前防護裝置的碰撞仿真模擬,以考察該前防護裝置在極限速度下提高乘員生存率的能力。
4.1吸能式前下部防護裝置阻擋功能
在90km/h碰撞速度下,轎車達到最大鉆入量時的碰撞結果如圖12所示,由于支架變形較大,轎車的鉆人量為640ram,可以看到轎車前風窗玻璃離商用車車架還有一段距離,另外車體B柱下部減速度為38.5g(見圖13),轎車前圍板最大侵人量為278mm,這些都表明該吸能型前防護裝置在90km/h極限碰撞速度下可以較好地提高乘員生存率。圖1390km/h碰撞速度時轎車車體B柱下部減速度
4.2吸能式前下部防護裝置緩沖吸能功能
碰撞速度為56和65km/h時,測得車體B柱下部減速度如圖14所示。餐時間/s圖14兩種碰撞速度時轎車車體B柱下部減速度從圖14中可看出,在56和65km/h實車正面碰撞時,車體B柱下部減速度都不大,小于30g,表明所設計的前下部防護裝置具有較好的緩沖吸能功能,可減輕對碰撞車輛車內乘員的傷害。5結論按現行法規ECER93和我國準備實施的《商用車前下部防護要求》強制性標準,對前防護板式支架結構進行了重新設計,設計實現了“倒A”字型支架,并在支架前端加入碰撞緩沖部件盒形梁,通過褶皺壓縮變形消耗碰撞能量。相比拓撲優化與參數優化前,該吸能型前下部防護裝置減輕了質量。設計的防護裝置滿足法規ECER93要求,并且表現出良好的碰撞相容性。下一步將著重考慮商用車防護下部離地高度,以及轎車的車頭形狀等因素對防護裝置的阻擋與吸能效果的影響,提高所設計防護裝置的實際應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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