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北部灣金融合作分析論文

時間:2022-02-05 0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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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北部灣金融合作分析論文

我國融入泛北部灣金融合作的意義

金融作為區域經濟發展的第一推動力,其強大的杠桿功能使地區發展的原動力快速增強。抓住當前有利時機,充分發揮區位和資源優勢,我國融入泛北部灣金融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各國金融機構之間的技術合作減少了銀行的損失。如加強跨行跨區域銀行承兌匯票查詢、復查業務的合作,減少托收過程中的“惡意延付、無理退票”等行為。其次,實現資本合作,強強聯合。建立合資金融公司,通過參股、入股等形式,依托資本紐帶建立資本型合作模式,充實銀行資本,降低銀行經營風險。這樣的合作方式可以使金融機構奠定業務上融合的基礎。再則,增強金融機構的風險控制能力。金融機構可以共同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建立對風險的協同反應機制,以加強風險預警,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最后,加快銀行業務結構調整,創新金融產品。

泛北部灣區域金融合作現狀

為加強區域內多邊經濟聯系、交流與合作,探討區域內經濟金融問題,亞洲地區成立了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且通過了一些合作協議,并以此為基礎構建起了泛北部灣金融合作框架。

(一)亞太經合組織(APEC)

APEC是亞太地區最具影響的經濟合作官方論壇,成立于1989年,目前共有21個成員國。在APEC組織下的金融合作主要是建立各國財長論壇,為各國交流觀點和信息提供平臺,推動金融機構的發展和自由化。2001年6月,中國政府在海南三亞APEC財長會工作組會議上提出“APEC金融與發展項目”倡議,項目總規模250萬美元,其中由中國政府出資200萬美元,通過舉辦培訓、論壇和研究等活動,促進亞太地區金融與發展領域的能力建設。

(二)《清邁倡議》

2000年5月,在泰國清邁,“10+3”國的央行行長及財長會議正式通過了《建立雙邊貨幣互換機制的倡議》(簡稱《清邁倡議》)。該倡議的主要目的是:通過擴大東盟貨幣互換安排,建立“10+3”雙邊互換和回購協議網絡,促進資本流動的數據和信息交換,在金融監督體系的基礎上建立危機預警機制,以防范區域貨幣危機,維護區域金融穩定。按照安排,“10+3”框架內各國之間相繼簽署了一系列雙邊貨幣互換協議,尤以中、日、韓三國與東盟國家之間的協議為主。《清邁倡議》對于防范金融危機、推動進一步的區域貨幣合作具有深遠的意義,也使東南亞貨幣金融合作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重視。

(三)亞洲債券基金

2003年6月,11個亞太地區國家的中央銀行宣布成立亞洲債券基金,第一期總金額10億美元。2004年4月,又發行第二期,總額約為20億美元,投資于以亞洲本地貨幣計價的債券。亞洲債券基金的建立,表明東亞地區金融合作已從危機應對機制與流動性安排開始向實質性的旨在促進區域金融市場一體化和投資深化的安排轉變,有助于提高外匯資產的安全性和收益率,為區域內各國提供政策反饋的渠道。

泛北部灣地區絕大多數國家都屬于新興的發展中國家,金融合作盡管已經取得一定的進展,但由于地區的歷史、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原因以及金融合作所面臨的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復雜性,使得其金融合作也面臨不少困難。

我國融入泛北部灣金融合作面臨的困境

(一)經濟發展水平在區域內層次較低

區域金融合作對參與國之間經濟金融發展的一致性與同步性的要求,要高于對多樣性和互補性的要求。泛北部灣區域內國家和地區各國人均GDP差距較大,經濟存在著發展階段和模式上的差異,呈明顯的梯形態勢(見表1)。新加坡、文萊為第一層次,馬來西亞為第二層次,中國與印尼、菲律賓為第三層次,越南為第四層次。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在區域內層次較低,增加了金融合作的難度。

(二)金融機構對政府的依賴性較強

我國金融機構對政府依賴性的核心表現就是嚴重依靠國家投入資金來化解風險,導致金融不安全程度增高。除發行特別國債、用外匯儲備為國有商業銀行補充資金外,我國在1999年專門成立了華融、信達、東方、長城四家國有資產管理公司來剝離當時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不良資產剝離的狀況(見圖1)。我國金融機構自身化解不良資產的能力弱,對抗金融風險的能力不強,對國家的依賴度偏高,這也為區域內的金融合作帶來障礙。

(三)金融市場一體化程度較低

目前我國的金融市場主要局限在本國范圍內,開放程度、國際化程度較低。資本管制程度和資本流動量體現了一國金融一體化的程度。我國資本管制程度較高,在金融市場的資本流動量也不大,這意味著我國金融市場一體化程度不高,限制了我國融入區域金融合作。

另外,我國參加區域金融合作還存在其他困難。首先,人民幣沒有實現資本項目下的自由兌換。人民幣資本項目下的可自由兌換是人民幣走向世界貨幣的必要前提。無法自由兌換的貨幣,其國際接受范圍將十分有限,風險度也相對較高。其次,金融市場不發達,銀行系統當前還存在不少問題。多數銀行的管理和業務水平不高,資產質量較差,各銀行財務指標參差不齊。

推進我國融入泛北部灣金融合作的對策

(一)大力發展經濟以構建金融合作平臺

中國現已成為亞洲地區經濟增長最快的國家之一,這也使我國在亞洲乃至世界經濟舞臺上都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和發言權。2001-2006年中國GDP值(見圖2),由圖2可知,中國經濟從2001年到2006年,連續6年保持8%至10%左右的增長速度。但同時也要看到目前中國還依然是一個人均GDP為2000多美元的國家,國民收入水平仍較低。在未來時期,中國仍應繼續大力發展經濟,保持國內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夯實經濟基礎,同時積極融入國際經濟和金融市場,承擔起一個發展中的大國所應該承擔的國際責任。

(二)提高銀行的獨立性以增強抗風險能力

金融風險是以不良貸款為主要表現形式的信用風險,銀行依靠國家注資來改善經營狀況,不利于提高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必須通過不斷挖掘新的金融業務,增加優良資產,同時通過資產證券化的方式處置不良資產,實現資產結構的優化,提高銀行的獨立性。一方面,我國當前開展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對銀行改善信貸期限結構,在宏觀上提高金融系統的穩定性大有裨益。同時從微觀角度也有助于促進銀行轉變盈利模式和提高資本充足率,從而積極提升銀行業的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資產證券化發展程度是衡量市場經濟體系成熟度的指標之一,而且其在作為為企業發展提供高效、便捷的直接融資途徑的同時,也成為一般投資者進行資本市場投資的重要工具,有助于深化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發展。

(三)金融機構業務創新

通過金融創新擺脫對傳統信貸業務的過度依賴,加大中間業務占比,從而實現資產結構和盈利模式的優化,逐步與泛北部灣國家的金融業務接軌和融合。金融創新包括業務創新和機構創新。業務創新主要是順應利率匯率政策的變化,主要通過表外業務來實現,包括貸款承諾、擔保、金融衍生工具和投資銀行業務等。而機構創新則是與證券化相伴隨的,包括融資的證券化以及資產的證券化,即將商業銀行貸款債權等流動性差的資產以證券形式進行轉讓,這就要求金融企業開展綜合經營,對傳統的中間業務進行創新。近年來,受資本約束和金融脫媒影響,國內金融創新發展步伐明顯加快,創新產品不斷推出,從某種程度上說,金融創新是未來衡量金融機構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因素。

(四)加快融入區域內金融一體化進程

區域金融市場一體化是指國內和國外金融市場之間緊密聯系、相互影響、相互促進,逐步走向一個統一的金融市場的狀態和趨勢。其實質是通過區域內金融資源的自由流動,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生產效率。區域內金融機構之間通過相互聯動來提供整體性的跨區域金融服務,包括區域支付結算體系的構建、金融機構間業務合作與跨境經營許可、投資自由化等。如:我國可以通過加強地區間金融機構的聯系與溝通,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跨地區股權合作;創造條件,引入外資金融機構設立分支機構或投資入股境內金融機構;鼓勵金融機構之間開展銀團貸款、融資業務等合作;支持金融機構聯合進行業務創新,進一步提升經濟區的金融輻射和帶動作用。

參考文獻:

1.金柏松.關于泛北部灣次區域合作構想[J].東南亞縱橫,2008,1

2.張蘊嶺.中國同東亞的經濟一體化與合作[J].當代亞太,2006,1

3.何秉孟.金融改革與經濟安全[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

內容摘要:泛北部灣區域,包括一灣相擁的中國與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文萊等東盟國家。在泛北部灣經濟合作中,各國和地區間的金融合作與金融服務至關重要。我國融入泛北部灣金融合作,在促進自身發展的同時,將帶動中國和東盟的全面合作與發展。本文立足于泛北部灣區域國家和地區金融合作的現狀,分析了我國融入其中所面臨的困境,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泛北部灣金融合作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