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預警防范金融風險

時間:2022-04-03 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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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預警防范金融風險

一、金融危機離我們有多遠

如果說馬克思《資本論》中所描述的資本主義經濟危機和金融危機離我們現實生活還非常遙遠的話,如果說從二十世紀初開始在歐美發達國家曾經重復上演了多次的金融危機還只是我們教科書中的案例的話,如果說從1980年以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81個成員中有133個發生過的不同程度的金融動蕩還只是我們身邊的事,但與己關系不大的話,那么在1997年始發于泰國,并迅速蔓延到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尼西亞、韓國、日本等國的東南亞金融危機,卻使我們實實在在地感受到-金融危機離我們越來越近了。

實際上,盡管1997年,我國躲過了那場東南亞金融危機,但仍深深地感受到了其對我國經濟及金融產生的影響-籌資成本大幅度上升,引進外資明顯感到困難,就業形勢突顯嚴峻……。在我們慶幸自己在東南亞危機時度過了一個平安年時,我國已經發生了的一系列金融事件卻使我們不能不承認一個現實-各種形形色色的金融風險離我們并不遙遠:1993-1994年的高達20%左右的通貨膨脹率造成人民幣嚴重貶值;1995年2月,國債期貨“327”品種嚴重違規,暴炒債券1400億元,虧損達10億元之巨,使風光一時的萬國證券公司元氣大傷;1998年7月,當時中國最大的證券公司-君安證券公司,因公司幾位主要負責人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羈押,并與國泰證券公司合并成立國泰君安證券公司;1998年下半年,新國大期貨經紀公司承包人卷款潛逃;1998年10月,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債務而被中國人民銀行依法關閉;還有幾大國有銀行的壞帳、呆帳和逾期貸款更是我國金融領域的一個嚴重問題。

面對這一連串的金融事件,也許我們就不得不問了:中國可能發生金融危機嗎?如果可能發生,那么最有可能是由于自身積累的金融風險引發,還是由于國際金融危機引發?

其實,由于金融危機與金融風險有著密切的聯系,通常由于經濟周期波動和金融體系的內在脆弱性,使得經濟生活中必然不斷蘊藏和累積各種金融風險,這些金融風險的累積將積聚巨大的能量并潛伏下來,在一定的經濟條件下則可能爆發,使金融資產泡沫形成、膨脹,然后破滅,從而產生金融危機。由于國內已經積累了一定的金融風險,如果不及時防范這些金融風險,那么也許金融危機就真的會一步一步向我們走來。因此,我們必須積極運籌,加強風險管理,防范于未然,將金融風險切實有效地控制在經濟可以承受的范圍之內,以保障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建立金融安全預警系統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在不斷發生的國際金融動蕩面前,國際社會感到嚴重不安。亞洲金融危機給世界經濟界最大教訓之一是:東南亞國家一直被視為經濟發展的成功典范,因而人們對這一危機的爆發毫無準備,以致于在應付這場危機時措手不及。如果說金融危機猶如火災,那么金融風險猶如火災隱患。經濟一體化和金融全球化使各國之間的防火墻逐漸消失,金融危機頻率增加,程度加深,涉及范圍擴大。

東南亞遭災后,國際社會加緊探討防范措施,并相繼出臺了一些金融體系穩定評估計劃。由于金融危機的出現常常以一系列的經濟、金融指標惡化為先兆,因此,金融界人士普遍認為,如果能夠根據一系列金融指標對金融風險進行預警,那么防止金融危機的發生是可能的。因此,在東南亞危機之后,各國都加強了金融預警系統的研究。

例如東盟各國外長于2001年10月舉行會議,決定由在雅加達的秘書處設立一個專門機構收集東盟各國貿易、國際收支等重要的財經數據和資料,由金融專家對其進行分析,以預測發生金融危機的可能性;在2002年2月召開的西方七國財長和中央銀行行長會議上,與會各方就建立一個國際“論壇”作為國際金融危機預警機制的建議達成共識。

實際上,國外一些經濟學家早已對金融危機預警進行了研究。例如,早在1979年,美國斯坦福大學的保羅·克魯格曼在對金融風險預警進行研究時就指出,在固定匯率下,國內信貸膨脹超過實際貨幣需求的增長將導致漸進而持久的國際儲備流失,最終誘發對貨幣的投機性進攻,迫使管理當局放棄固定匯率,使貨幣大幅度貶值,從而導致金融危機。在保羅·克魯格曼之后,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租金的Kaminsky、Lizondo、Reinhart等研究者對其模型進行了拓展,并得到一系列有意義的結果。

從我國金融體制來看,國家金融正處在大調整階段,不確定因素增加。未來幾年,一方面金融機構資產質量差、激勵機制不健全、市場約束力不強、監管力量薄弱等問題短期內還不能完全解決;另一方面,由于我國已經加入WT0,直接面臨國外金融機構強有力的競爭并可能直接面對國外金融游資的攻擊,因此,當前,我國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金融安全預警系統,立足于自防自救,其好處不僅在于防范金融危機,還在于能夠及時減輕經濟和金融體系中失衡的程度。

三、金融風險預警系統的結構

1、預警系統的基本結構

金融風險的大小可根據一系列的經濟和金融指標來度量,為了能夠對我國金融風險進行監測,必要時進行報警,需要建立一套金融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它主要由指標體系、預警界限、數據處理和燈號顯示四部分組成。

首先是建立一套能夠科學、合理、敏感地反映金融風險狀況的監測指標體系;然后根據經濟發展的歷史經驗,以及參考不同發展階段的特征,確定各指標的預警界限值;再用事先確定的數據處理方法或模型,對各指標的取值進行綜合處理,得出金融風險的綜合指數和相應的風險等級;最后用燈號來顯示金融風險狀態。

預警的目的是防范風險,因此,最后還需根據風險狀態采取各種措施化解風險。如我們把整個金融體系比喻為一棵“樹”的話,那么金融安全就是樹“根”,各種數學處理方法、模型和基本經濟、金融統計分析就是樹“干”,而與金融安全直接相關的指標體系就是樹“葉”要維持金融體系的正常運轉并健康發展,就必須觀“葉”、抓“干”、保“根”,做好金融預警分析。

2、指標體系

金融危機的爆發,總是某幾個經濟、金融狀態突出地先行失衡,進而引發其他金融指標失衡,從而導致全面性的金融危機,因此,金融危機通常都是有先兆的,具體表現在一些金融指標的數據變化上。通常能夠有效地通過大幅度變化來預兆金融危機的金融指標包括:貨幣供應增長率、實際利率、通貨膨脹率、國內信貸增長率、實際GDP增長率、財政手指差額/GDP、外匯儲備可供進口月數、外匯儲備/短期外債、貿易差額/外債總額、實際匯率及波動程度、外國直接投資/外債、經常項目/GDO、貿易差額/GDP、外匯儲備/GDP、外債總額/GDP、短期資本流入/GDP、股市價格指數波動幅度、不良資產/銀行總資產、銀行資本充足率等。

不過,由于上述指標數量繁多,而且某些指標也難以定量分析,因此有必要根據如下原則進行篩選:首先該指標應該可用于估計金融危機發射功能的概率;其次,各指標在危機發聲前的行為可比性;第三,該指標語境危機的能力可以定量分析,第四,該指標在歷次金融危機中的預警表現良好。

3、預警界限

預警界限指金融指標的數據變化達到可預兆發生金融危機的這一水平。從金融危機預警研究的成果看,有的金融指標在國際上已經有公認的預警界限標準。例如,國際清算銀行《巴塞爾協議》對“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指標定為8%;國際公認的“經常項目逆差/GDP”的最低標準是不大于5%;而短期外債/外債總額接近或超過25%就是危險信號,等等。對于沒有明確的國際公認的預警界限指標,可以參照同一國家在金融穩健時期各項指標的數值,也可參照經濟、金融背景相似國家在金融穩健時期各項指標的數值,并根據歷史上發生金融危機過程中有關指標數據變化情況來分析測定。

4、燈號顯示

為了直觀地預報不同類型的警情,可以結合國家統計經濟監測預警的做法,對警度采取類似交通管制的藍燈、綠燈、黃燈、紅燈信號來分別表示正常狀態、低度風險警戒、中毒風險警戒、高度風險警戒不同等級的警度。其中,藍燈狀態正常(無警),表示比較保守,風險小,但相應地可能會喪失一些收益機會,綠燈代表低度風險警戒(輕警),表示風險小,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此時靜態監控即可;黃燈代表中度風險警戒(中警),表示已經出現一定的金融風險,金融機構需要提高監控力度,采取動態監控,及時反饋信息,并采取一定措施,盡可能地化解風險,紅燈代表重警,即重度風險警戒,表示金融機構的風險已經很大,此時應采取一級警戒監控,提防隨時可能出現的可能嚴重影響金融機構的事件,因此,當紅燈出現時,決策者必須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否則,金融危機可能很快就會來臨了。如果能夠跟蹤某個時期各項預警指標的數值變化,并有有關的信號描述,并制作相應的預警指標信號圖,這樣就可觀測到金融機構的風險來源及其變化,同時也可初步判斷金融機構所承受的風險狀態,據此采取相應的措施。

四、金融預警應用實證

泰國是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始發地,這里盡管是事后分析,但如果我們將其在1997年以前的金融、經濟指標進行分析,仍可以看到預警指標分析對泰國金融危機的警示作用。

從90年代初期開始,泰國GDP增長率、經常項目差額/GDP、外債總額/GDP、短期外債/外債總額等一直在逐年惡化。其實際GDP從1988年的近14%下降到1996年的6.7%,這說明泰國經濟越來越乏力;外債總額占GDP比例從1989年的37%左右上升到1996年的50%多,短期外債/外債總額從1987年不到15%,上升到1996年的40%多,1995年甚至接近50%了,遠遠高于國際警戒線25%,這說明泰國的外匯流動性風險逐年加大。實際上,在泰國金融危機爆發前的1996年,其實際經濟和金融運行指標,包括外匯儲備可供進口月數、銀行不良資產占總資產比重、股指變動等,如果用前面所述的燈號顯示的話,幾乎是全線飄“紅”,這些指標不僅遠高于國際警戒線,就是在整個東南亞地區也是最差的。因此,可以說1997年東南亞危機在泰國首先爆發并不是種偶然。

分析泰國金融危機前的一些金融指標可以看到,如果泰國當時有金融風險預警系統對各項金融指標進行監測,并采取適當措施化解相關風險,完全可以做到防微杜漸,而不至于在1997年,當國際金融投資基金為了達到自己盈利目的,利用各種金融工具對泰國貨幣進行投機性攻擊時,一觸即潰,導致泰國金融危機,并波及整個東南亞國家。實際上,在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前,斯坦福大學一位教授曾經依據一系列金融指標變化預測出東南亞可能即將爆發金融危機,不過,很遺憾的是,當時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從泰國金融危機的實證可以看到,金融預警系統對預防金融危機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國金融以國家為后盾,人們對銀行體系有高度信心,盡管四大商業銀行的不良債權達20%以上,但仍有相當大的承受力;而我國居民儲蓄率也很高,這些因素使得我國的金融風險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反過來看,一旦出現金融危機,這些隱蔽性的風險所積聚的能量將突然爆發,其后果難以估測,因此,建立一套嚴密高效的金融風險預警系統,防微杜漸,對我國金融風險、金融危機的防范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