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耀性消費功能論文
時間:2022-09-19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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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炫耀性消費已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大眾消費心理。有負功能與正功能之分。正功能涉及到拉動總體消費、推動經濟增長、促進社會整合、促進社會生活的趨新以及隨個人與社會工具理性的增長而產生的理性規劃與吸引力提高。
炫耀性消費源于私有制與社會的分層的產生。凡勃倫在《有閑階級論》中極具洞見性地提出了這一名稱。在前現代社會,炫耀性消費主要以小集團性的社會優勢力量為主,如皇族。但在現代社會已逐步演變為普遍的大眾消費心理,指不去關注消費客體的實用價值與用途,而只注重其符號意義:品牌、價錢與象征意義。其主體不但包括富裕的上層社會也包括了中下層社會。
一、負功能
炫耀消費不以實用為目標,不注重客體的價值,造成資源與財富的浪費。同時容易引發相互攀比之風,侵蝕勤儉意識,惡化社會風氣。奢侈浪費現象容易激怒社會最底層群體,影響社會的精神整合,引起社會的矛盾沖突。尤其在轉型期的中國,各種潛在矛盾交織,社會問題突出,社會底層的不滿容易轉化為社會的群體事件。2008年中的一些事件已清晰表明了社會底層脆弱的情感底線。當然,炫耀性消費也會來自社會底層,甚至在底層群體中形成風氣。如一些農村中婚姻大操大辦,彩禮動轍幾萬。這容易瓦解底層的淳樸民風與勤儉風尚,使社會生活變得浮躁而基礎不實。總體而言,炫耀性消費容易誤導社會生產方向,使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各類資源不能有充分交效地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與部門,如三農領域。造成長期的積弊得不到有效的解決,有悖于共同富裕的目標。
二、正功能
炫耀性消費是社會總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檔消費以及著名品牌消費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隨著消費總量的增加,高檔消費也必須依法納稅,國家稅收得以保障;相關產業鏈條得以持續并不斷發展,如著名高檔消費品催生的與其相關的廣告產業鏈,擁有更大的獲利空間與創新動力。廣告效應及社會認可度又推動品牌的消費,增加了該品牌的自信,進一步推動了品牌的塑造,形成一個有益的互動機制。
炫耀性消費以對物質的追求與享樂目標,求得精神上的自認的滿足。對物質的追求形成一種紐帶,形成一種統一意識,使人們在現代生活中有一個共同的奮斗目標,或必要手段:物質生活的底線或滿足。韋伯對業績性救贖宗教的分析雖漸漸遠離現代生活,但以物質的追求與享樂來獲取精神上的滿足的現狀顯然已是一種新的宗教。以此而言,它在社會生活中充分地扮演了整合者的角色。競爭、合作、沖突等生存狀態在物質追求中得到調節,得以共生。反之,恰恰是對各自物質追求的差異與維護導致了諸多的矛盾。對整個社會的發展,此類矛盾是牽制性的或制約性的整合手段,科塞的安全閥理論就是對此的一種詮釋。
炫耀性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推動作用是整合機制的重要表現之一。而關于該消費是否超越了個人的消費能力或是以其它手段(如請客送禮或公款消費等)得以實現,是生活觀念、道德倫理與法律規范的范疇,本文不予以討論。沒有充足的消費一定不會有經濟的相應增長。汽車、房產、高檔煙酒服裝等消費是社會總體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一些頂級的私人物品展以及高檔時裝、汽車、游艇、珠寶展等一次的成交量就達上億人民幣。缺少了此類消費,而只憑完全理性的常態消費,經濟活力必定受挫。
炫耀性消費可以起到一種調和的作用。如富人的財富積累轉移到社會的再次分配之中,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調節消費比重,促進社會生產。同時,富人的消費與炫耀消費需求能夠為社會創造出更多的就業崗位,有利于促進就業,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收入差距拉大的趨勢。
炫耀性消費能有效促進社會生活的趨新狀態,即不斷向前發展的生活理念與方式。炫耀性消費一般是對更高層次的消費或新近出現的消費的追逐,無論該消費有無更大的發展空間,都會給人們的生活理念造成沖擊,使固定思維模式不斷接受洗禮,從而活躍人們的生活洞見,使社會生活豐富多彩。如新的消費客體的出現,新的消費方式的流行等。雖然它的出現或被效仿以炫耀為目的,但并不能否定其客觀作用,并不能排除在某類群體甚至更廣闊的群體內成為消費主流的可能。從而連接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相對應,更關注手段的有效性與后果的合意性,行動者純粹從效果最大化的角度考慮,而漠視人的情感與精神價值。現代社會工具理性的增加亦受到消費的影響。正是由于多樣的,尤其是炫耀性消費的存在,人們更加注重消費的可行性及后果。如購買一件名牌裘皮大衣,需用去半年的工資,該消費者則要計算一下購買后的炫耀收獲以及這半年的生活開支熟輕熟重。從而進行選擇。所以炫耀性消費絕不是非理性的異常消費,而是一種理性計算的消費模式,只不過衡量標準多了“炫耀收獲”這一重要參數。另一方面,炫耀性消費的過程與后果可能使該消費者逐步擺脫炫耀消費思維模式,回到普通模式的消費之中。原因在于炫耀消費會隨著個人認識的變化與社會環境的改變而逐漸失去炫耀意義,如個人不再注重通過該消費獲取的炫耀收獲,這也是一種工具理性成長的過程。社會作為一個有機整體也存在一種精神氣質,即彌漫于社會過程中的主流觀念與態度,它浸透于社會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影響著人們的思維與行為方式。它產生于人們的社會互動與價值選擇,但形成與穩定下來之后就具有了自身獨立性,影響與制約著人們。炫耀性消費使社會的精神氣質逐步發生了改變,除去消極的影響外(即負功能部分所論及的),對身份與地位的追逐強化了社會生活中功利性的觀念與態度。為了炫耀身份與地位,或為了給他人造成假象:自己是個有更高身份與地位的人,就必然用功利化的算計去彌補該消費所造成的成本。同時,以消費來展示地位的方法本身也在功利的計算之中,付出與回報必須具有某種潛在的可比性。社會的精神氣質中工具理性的成份在不斷加大,注重效率、效果、講求計算、注重預測等等在逐步取代一些精神追求的同時也產生了一種凝聚的物質吸引力。
人們在現實生活中對炫耀性消費容易抱有完全的批判態度,只注重其負功能。依人的本性與社會發展歷程分析,炫耀性消費不會消失,而且隨著社會發展的歷史進程,消費的空間不斷擴大,自由程度不斷提高,人們在保證溫保的前提下會有更大的主動權與財富去依自己的意志做出消費選擇。所以,在人類歷史的未來進程中,炫耀性消費將會長期伴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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