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時宜性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06 0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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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稅收超常增長看減稅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還得從我國近幾年來稅收超常增長速度談起。“九五”時期,我國稅收收入持續快速增長,每年增長額都在千億元以上,1999年稅收總收入突破萬億元,2000年超收2000多億,2001年又增收2511億元,比上年增長19.8%。這種增長速度令不少人感到不安,照此速度增長,稅收收入實現“翻兩番”的目標,時間不用太長,但是我們應該辯證地看待稅收超常增長。我國稅收高速度增長,并非完全依賴于稅率的提高和稅種的新設。在整個超收收入中,政策性、一次性收入和稅收流失回籠收入所占比例較大(2000年車輛購置稅增加266億元,減持國有股收入122億元,利息稅40億元),同時,有一部分收入是經濟內生增長帶來的稅收自然增收。另一方面,我國94稅制改革之后,稅收制度一直平穩運行,未能進行較大的變動和調整,只是根據經濟環境狀況靈活作了些停、開征稅種的工作。(如固定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的停征,車輛購置稅、利息所得稅的開征)。因此,從上述稅收增長收入的結構和94稅改后我國稅制的平衡運行狀態可以推出,稅收增長并未是真正在法律基礎上增加納稅人的負擔,其增長在很大程度取決于以下幾個因素:即稅務工作者的勤勉工作、征管方式的改變和納稅人納稅意識的逐步提高。
再回過頭來分析一下我國稅收收入結構。最近,國家稅務總局的統計資料顯示:1994年所得稅收入占全部稅收收入的16.3%,2001年上升至23.9%;與之相對應,流轉稅1994為79.5%,2001年下降為69.3%,這組統計數據雖然表明所得稅在近年來有上升的趨勢,但從總體上看流轉稅占絕對優勢的基本稅制結構沒有根本性改變。20世紀80年代初我國確立了流轉稅和所得稅雙主體稅的復合稅制結構,以增值稅和營業稅為主體的流轉稅一直處于絕對主導地位。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征管水平的逐步提高,這種絕對地位有所改變但我國的稅制結構仍然是屬于流轉稅為主、所得稅為輔的典型發展中國家稅制結構。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考慮推行減稅政策,至少會遇到以下幾個問題:一是稅收收入的降低意味著財政收入的減少,這不僅存在經濟風險還蘊含著相應的政治風險。顯然,減稅存在著較大的阻力,雖然廣大投資家期望政府能夠削減部分稅收,但事實上,投資需求的增長在目前看來取決于投資者情緒、經濟景氣指數和市場進入門檻的高低三大因素,減稅直正與投資需求的增長關聯程度不高;二是通過減稅來擴大內需,在我國缺乏實踐環境,西方國家通過低稅政策可以鼓勵勤奮工作、提高稅后收益水平產出規模和企業自身的積累率,進而達到帶動經濟增長的目標,但在我國處于轉軌時期推行減稅政策,“儲蓄—投資—產出”循環流勢必會受到險礙,并不一定會給經濟增長帶來多大的刺激(這從我國降息與儲蓄存款的增長關系可以得到進一步證實)。三是事實上,我國一直以來對企業都實行了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只是未能冠以“減稅”二字,而是以“稅式支出”的方式存在。從1994年以來,特別是在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以后,政府已經在很多領域相機實行了力度很大的稅收激勵政策。例如,暫停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的征收;允許企業用于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額的40%抵免企業所得稅;對高科技企業、集成電路企業實行特殊的廣告業務費用扣除法;并與此同時,結合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推出,在支持農業、環保、基礎設施等方面也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綜合上述分析,答案我們不言自明,稅收的超常增長實在不能成為減稅的理由。
二、從當前政府的事權看減稅
目前,我國已是WTO的正式成員,應該按照國際慣例參與國際競爭,融入到全球經濟之中去。我國稅收制度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幫助企業在資源配置全球化的過程中,在整個世界經濟做大做強的過程中間切到其應有的份額,簡而言之,其主要功能是幫助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政府可以通過稅式支出和直接的財政支出兩種方式來達到目的,但無論是那一種都需要政府財權的支持。坦誠地講,我國經濟仍處于低水平的增長階段,通貨緊縮壓力較大,還需要通過積極財政來帶動國民經濟的全面發展。當今,政府至少在以下幾個方面需要花大力氣解決:(1)繼續增加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發揮乘數效應;(2)西部大開發的直接資金注入(或轉入政策性銀行);(3)社會保障投入和下崗人員再就業;(4)落實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政策;(5)增加教育、科學、環境、農業投入;(6)農村費改稅后面臨的巨大財政支出缺口。以上六項項目,項項都是事關國計民生的大事,需要政府強大的財力來推進改革,絲毫馬虎不得。所以,從經濟運行環境來看減稅具有一定的難度。
三、從經濟運行環境看減稅
無論是“減”還是“不減”,改革的推進是置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之下。1992年,我國開始了市場經濟的歷程,2001年又加入了WTO,可以說,我國的市場經濟進入了一個新的重要發展階段,正逐步由不成熟、不規范走向成熟和規范,在這種體制轉軌過程中,很多問題會由于諸如傳統和國情的原因而使問題復雜化。因此,當經濟結構改變、企業轉制推進、投資需求不足、通貨緊縮伴生、“三農”問題凸現等關鍵問題交融構成我國宏觀經濟大背景的時候,減稅是很難的選擇。1994稅制改革的起因是為了調整財政收入分配格局而進行的改革,而筆者認為,在當前的經濟運行環境下,減稅和不減稅不是稅制改革的要害,改革應著眼于運用稅收杠桿增進國家、企業效率,提升國家的整體競爭力;著眼于整個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公平稅負;著眼于全社會福利水平提高。
四、從稅負看減稅
稅率高低差異對企業競爭力影響較大,世界銀行顧問凱思·馬斯頓(M·Kars-den)曾對70年代10組20個不同稅負的國家進行實證分析,他認為,低稅負國家或稅負適中國家的增長速度要明顯快于高稅負國家,并得出稅收每增長1%,就會引起GDP增長減少0.36%的結論。但事實上,我國企業負擔過重的真正原因不在于稅,而在于不規范的收費。據有關資料表明,我國企業所得稅與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實際稅負都很低(前者大約為15%,后者大約為12%),這遠低于西方國家和周邊國家的水平。
稅與非稅的地位幾乎平起平坐,這在任何一國都是少見的。因此筆者認為“減”與“不減”不是必須解決的問題,目前要解決的問題是規范稅種、優化稅制,歸并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費,降低納稅人“費負”,使企業朝著政府調控的方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