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現場審計實現研究論文
時間:2022-03-31 0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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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針對目前的現狀,分析了非現場審計在審計應用中的重要性,提出了一種實現非現場審計的方法。并對該方法中的數據采集和數據處理技術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最后,給出了實施非現場審計的建議。本文的研究為開展非現場審計提供了理論依據。
[關鍵詞]非現場審計;數據采集;數據處理
一、問題的提出
非現場審計是一個業務數據的采集和分析過程,它通過采集被審計對象的業務數據,進行連續、全面的分析,及時發現被審計對象存在的問題、疑點和異常,評估被審計對象的風險狀況,為現場審計提供線索和資料,為制定審計計劃提供支持。傳統的內部審計是以現場審計和手工操作為主展開的。如今,業務數據、業務流程復雜度不斷提高,交易信息和管理信息不斷膨脹,傳統內部審計手段對信息化后新出現的問題無法控制,因此迫切需要審計部門用科技手段提高審計水平。另外,隨著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全國性計算機網絡已開始運行,非現場審計已具備應有的條件。在國外電力公司審計中,非現場審計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且非現場審計成本相對較低,同樣能夠在不同程度上發現經營管理的風險問題。
另外,非現場審計對于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降低審計工作成本,擴大審計工作范圍,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實現審計工作的規范化、系統化和科學化具有重要作用。
國外沒有明確提出非現場審計概念,他們對非現場審計的相關研究常稱為“連續審計(continuousaudit)”[1]或“聯網審計”。發達國家早在上個世紀就對此進行了開發研究和大膽嘗試,并且有了一定的成功經驗。如瑞典國家審計署建設的“夢想藍圖”工程,計劃實現審計人員無論身處何地,都可以通過訪問被審單位的中央數據庫信息進行實時監控和審計,要求被審單位以審計人員可以訪問的方式存儲數據,目前這一工程已成功地開發了相關審計支持軟件系統;羅馬尼亞審計院將聯網審計用于增值稅退稅等領域,其特征是通過數據庫進行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可以進入被審單位網絡直接獲取數據;印度最高審計機關則對如何確保數據的機密性、完整性和可行性以及數據的再利用進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波蘭、巴基斯坦等國對聯網審計的法律和執行要求進行了研究;德國、英國等國家則開始探討實施網絡安全的審計。
在國內,從1996年開始,國內金融系統開始對非現場審計進行了試探性研究,試圖實現監管方式以現場檢查為主向非現場監管為主轉變。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建設銀行、國泰君安等都紛紛建立了自己的非現場稽核系統,以實現總部對各營業部的有效管理和審計。此外,一些大型企業也都紛紛開始進行有益的嘗試,希望能夠在系統內部真正實現遠程、實時的非現場審計。
因此,可以說,非現場審計在網絡時代適應了經濟環境的要求,也適應了企業加強風險管理和最大限度地實現價值增值的要求,從而必將成為新時期內部審計常規、主要的審計形式。[2]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研究非現場審計具有重要的理論和應用價值。為了實現非現場審計,本文對非現場審計技術進行研究,主要內容組織如下:第二部分研究實現非現場審計的總體思路;第三部分研究非現場審計的數據采集技術;第四部分分析非現場審計的數據處理技術;最后一部分提出實施非現場審計的建議。
二、非現場審計實現的總體思路
要實現真正的非現場審計,應該利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對被審計單位的數據進行實時采集、加工、存儲、分析和傳輸,從而得到及時、科學和完善的審計數據和審計分析結果,使審計工作從事后審計轉變為事后審計與事中審計相結合,從靜態審計轉變為靜態審計與動態審計相結合。
非現場審計在技術實現上主要分成以下四個階段:
(一)數據采集
要實現非現場審計,必須研究如何采集被審計單位的電子數據。另外,如果不能采集到真正的審計數據,則會得出錯誤的審計結果,正所謂“垃圾進,垃圾出”。由于電子數據的采集是非現場審計的關鍵步驟,本文將在第三部分重點研究。
(二)數據傳輸
在非現場審計中,對數據傳輸的保障性要求較高,必須具有較高容錯性,任何一個通信的斷線不能影響整個數據采集子系統,系統必須具有自動檢測斷線功能,在通信線路正常后能自動再聯接,并能實現斷點續傳。
(三)數據存儲
對于采集到的電子數據,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來存儲這些數據。一般采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存儲:
對于數據量大,訪問和分析要求比較高的數據,可以考慮采用數據倉庫技術進行存儲;對于具有一定的數據量,但數量級別上遠不如集中存儲的數據,可以考慮傳統的數據庫存儲技術,或者建立數據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