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蠶業發展及對農村經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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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蠶業發展及對農村經濟的影響

1柞蠶的人工飼養和發展初期

清乾隆年間,經過地方官的倡導,河南省柞蠶放養有了技術人員的指導,蠶工的出現即是明證,柞蠶放養已經成為河南山區一項新興的農村副業。隨后,河南省放養柞蠶發展迅速,以南召發展速度最快。南召縣,“山繭,召邑山皆放蠶,食櫟葉,每歲春秋二季。”[10]縣境四周有養蠶之坡五六十處,呈現出“槎坡饒耳利,蠶坡繭絲盈”的景象[11]。當地村民還利用柞蠶繭進行繅絲織綢,以樸實而著稱。南召“繭綢,無花,不及山東兗、沂等處,惟樸實可取。”[10]后來,南召縣的放養柞蠶之法傳入嵩縣、泌陽等地。乾隆年間,嵩縣不僅生產家蠶(Bombyxmori)繭,而且還出現柞蠶繭(山繭)。“繭,飼桑葉曰繭,飼槲葉者又名山繭。”[12]當時嵩縣有數個集鎮以經營柞蠶絲而出名。“孫店,縣南160里,山坡多槲,放蠶收繭,皆東省人經營;東村,孫店東10里,南山民務本勤農,放山蠶,織白繭紬,生計頗裕,紬子村有延師讀書者。”[12]道光年間(1821—1850年),泌陽縣也出現放養柞蠶,繅織為綢的現象。“山繭綢:山蠶食櫟葉、橡葉結繭荒陂,取絲為紬,其質堅韌。”[13]農民知道放養柞蠶有利,以致出現為了放蠶而各自爭利引起訴訟的現象。“民各爭伐木,僑居者又欲私占,遂致爭訟不休”[14]的放蠶高潮。道光年間,當地蠶民開始規范蠶坡的發展和利用。道光十二年(1832年),南召縣邑候令公號召蠶民修建蠶姑祠于齊家堂,并貼出告示,對放養柞蠶進行管理和保護。清朝中期,柞蠶放養才開始取代家蠶成為河南省蠶業經營的重點[15]。為了更好地規范和鼓勵柞蠶放養,河南省地方官實施了一系列的舉措。同治十三年(1874年),南召縣邑候丁公,在南石廟興建先蠶宮,并議定《蠶坡章程》。光緒十年(1884年),南召縣邑候在合鄉齊家堂制訂蠶坡章程刻諸于石,其內容為“廣植蠶坡、保護蠶坡、愛養蠶蟻、嚴禁抽豐、撙節草木”等5條[11]。另外,當時河南布政使還曉諭山民,督促凡有山場荒地而無樹木的,今后要多種橡樹、槲樹、櫟樹等,使家家有柞蠶可以放養,如有成效顯著者給予獎勵。“槲葉宜蠶,既有成效,豫各屬近山之處頗多,自宜一律督飭考求以興民利,一年以內,能育出繭至百斤以上者,官給紅花,以資獎勵。”[11]

2柞蠶業的興盛與衰落

2.1柞蠶業的興盛期

河南省柞蠶業主要分布于豫北、豫西和豫南的山地及丘陵,大體在京漢鐵路以西的各縣,以伏牛山區汝州府的魯山和南陽府的鎮平、南召、舞陽、方城等縣為最。河南“山陽之鎮平、南召、南陽、內鄉,山陰之魯山、嵩縣、伊陽皆產山絲或繭。”[16]據1929年《河南新志》云:“伏牛山脈以南各縣,山多田少,如南召、魯山、鎮平、南陽、內鄉、淅川、方城、伊陽、臨汝、密縣、泌陽、確山、商城及河北(黃河以北)之林、涉二縣,居民多植櫟飼蠶。”[17]當時河南柞蠶放養區域大多位于山多地少擁有柞樹資源的地區,“因各縣山嶺起伏,耕田減少,農民多于山坡植柞,以飼養柞蠶為業。”[18]清末民初,河南省柞蠶業發展比較迅速,主要表現為柞蠶生產逐漸形成規模化、專業化、商品化的生產模式。河南省柞蠶蠶坡數量逐漸增多,柞蠶放養的戶數和人員十分龐大,柞蠶生產的規模化程度不斷提高。1897年,豫西南地區柞坡數量日見增多,其中以方城、南陽、鎮平為最。1904年,與南陽接壤的南河店、陡嶺、三岔口、石門、北官寺、狀元川等不生五谷之地皆多種柞樹,葉量增加數倍。1925—1926年,宛屬地區年產柞蠶繭達5000t之多[11]。從乾隆年間至民國年間(1736—1936年),南召縣柞蠶放養量一直處于不斷上升的趨勢。乾隆年間,南召縣有專用蠶坡56處,槎坡(柞樹和雜樹混交)30處。咸豐年間(1850—1861年),南召縣境內柞蠶豐收利大,山民以養蠶為業,植柞為本;光緒二年(1876年),全縣放養柞蠶達3萬筐(0.5~0.6kg柞蠶卵孵化的蠶為1筐)以上,產絲100余t;1921—1931年是南召縣柞蠶業發展的頂峰時期,年均放養量為6萬筐,產繭近4000t……蠶農達17230戶,占當地農戶總數的65%[19]。1924年左右,河南柞蠶放養戶數位居全國第1,有接近3.5萬戶放養柞蠶[20]。清末民初是河南省柞蠶業發展的鼎盛時期,這一時期各地柞蠶絲產量也說明了這一點。光緒末年,柞蠶絲產量已經相當豐富。民國以來增長更快,以1921—1931年為柞蠶絲生產和出口的最盛時期。河南柞蠶絲以魯山、南召兩縣產絲量為最多,光緒初年,魯山、南召柞蠶絲產量各100t;1921—1931年,魯山年產絲250余t,南召亦約產絲200余t[21]。其次為鎮平、南陽,光緒初年均柞蠶絲產量約為25t,1921—1931年最盛時期分別為30~35t、25~30t。內鄉柞蠶絲產地為所屬北部山地,光緒初年柞蠶絲產量20t,最盛時期亦不過20余t。方城、臨汝、嵩縣、宜陽等縣柞蠶絲產量均甚少,光緒初年,方城約有7.5t,臨汝、宜陽、嵩縣合計為25t;最盛時期方城為10t,臨汝等3縣計約30t。河南全省柞蠶絲產量,于光緒初年間,年約300t,迄1921—1931年間,曾達年產柞蠶絲650t的最高額[21]。清末民初,河南省柞蠶生產的數量不斷增多,柞蠶繭和柞絲綢產量都十分可觀,專業化程度逐漸提高。當時河南省平均年產柞蠶繭約15億粒,僅次于遼寧省和山東省,居全國第3位[22]。清朝末期,河南省柞蠶業得到了迅速的發展,柞蠶繭收獲量大增,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柞蠶繅絲業的發展。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南陽縣“今年春異常豐收,上等者收繭每筐在兩萬粒以上……今歲一年所收,可抵往歲四年,故山中居民踴躍爭先,無不比戶蠶繅。[23]”魯山縣“以山絲產為大宗”[24],1921—1931年,魯山縣利用上百萬畝蠶坡,每年養柞蠶2.5萬筐左右,全縣年產繭2000t,年產絲120t。[25]有學者研究指出:1926年前后,整個豫西南地區的柞蠶繭產量多達8000t左右,其中南召和魯山兩縣的產量占據豫西南地區總產量的80%以上[26]。就河南全省而言,1920—1931年間,河南省年產繭約達30億粒,產絲1000余t,產柞綢25萬匹,經上海輸出,價值白銀年達500余萬兩,占全國柞蠶絲的65%[27]。河南省柞絲綢物美價廉,被國際市場譽為“珠光寶石”,大量銷于英、美、法等國,每年的銷售額約值白銀400萬兩,占出口總數的65%[26]。20世紀初葉,柞蠶絲價格不僅低于家蠶絲的價格,也低于毛呢絨等纖維織物的價格。據1934年《河南大學學報》記載[28]:“當時野蠶絲(柞蠶絲)每50kg價值約200~400元,家蠶絲每50kg價值約800~1000元,毛呢絨每50kg價值約600~1500元”。據《河南省政府年刊》云[29]:“南陽一帶,及豫西魯山等縣,山嶺重疊,居民多植柞養蠶,每年絲綢之行銷國外及各埠者,為數甚多。”20世紀20年代,“河南省共有柞絲綢織機2000多架,每年產柞綢30萬~40萬匹。柞蠶絲交易最盛時,魯山絲行多至300余家,每年輸出柞蠶絲達100萬金。南召的李青店,方城的拐河鎮,鎮平的石佛寺,均為柞蠶絲交易中心,輸出價值均在50萬~60萬兩左右。南陽,民初尚有絲行100余家,銀號70~80家;許昌,1926—1927年,有絲行70余家。”[30]“河南所產繭綢無漿粉而光澤充足,較山東產者為佳,全省織機約2500架,年產柞綢在40萬匹左右,每年出口約150t(柞絲綢),其重要生產地為汝州、魯山、南召、鎮平等處。”[31]河南省柞絲綢比較優勢比較明顯,絲綢質量要比山東省柞絲綢為優,深受國際市場歡迎。“豫產府綢,因有色澤光亮,絲質柔韌之特點,加之內地工價較賤,成本較輕,故頗得外洋之歡迎,運銷地點,遍及歐美及地中海各口岸。”[32]

2.2柞蠶業的衰落期

“受抗戰影響,損失頗鉅,生產大減……豫省西南各縣,則去年所產,除運銷西北外,已有數千匹運銷出口;因蠶種缺乏,織工久疏,故數量既少,品質亦較戰前所生產者低劣。”[32]抗日戰爭爆發之后,河南省柞蠶業受到嚴重影響,損失很大。清末民初時期,河南省拐河縣一帶有織綢機器3000余臺,可是到20世紀40年代日本大規模侵略河南省之后,拐河縣的織綢機器僅剩200余臺[33]。1912年“河南魯山縣從事織綢生產有8000多人,織綢機器3萬多架”,“九•一八”事變后逐漸減少,到1932—1934年僅剩織綢機器300余架,織綢工匠1000余人,絲綢輸出由以前的3萬余匹減少至1萬余匹;1937年日本全面侵華,魯山縣每年“僅產絲綢4000余匹,衰落已達極點”[34]。1938年日軍直接侵略河南省后,交通運輸中斷,河南省柞蠶業既不能向外購買優良蠶種,又不能向外銷售柞蠶絲制品,河南省柞蠶業遂衰落不振。1944年,日軍為了打通中國內地的交通線而發動豫湘桂戰役,使得河南省幾乎全境淪陷,柞蠶絲產地也落入日軍之手,蠶農大量逃亡,導致柞蠶絲產量急劇下降。2年之后,國民政府破壞重慶和平談判會議精神發動內戰,使得中原各地又成為內戰重要爭奪區域,柞蠶絲產量不僅沒有恢復,反而跌入低谷。至1946年河南省柞蠶絲總產量約為84.3t,只有1921—1931年年均產量(650t)的1/8,約占1941年總產量(198.6t)的不到1/2[32]。抗日戰爭勝利之后,河南省柞蠶絲業衰落程度可見一斑。

3柞蠶業發展對河南省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

3.1增加了勞動就業率

首先,近代柞蠶業的發展不僅提供了河南省農村中富余勞動力的就業機會,而且提高了農民的收入水平,一定程度上增強了他們對天災人禍的抵抗能力。據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農學報》記載:河南汝州之魯山縣一帶,向產土蠶,自能成繭,居民取以繅絲,售與行戶,行戶售與外來商人,其每年得絲之數,自400~500t不等[35]。河南西南伏牛山、嵩山和崤山互相蟠結,五谷的出產很少,而且當地氣候土壤都適于柞樹的栽植,所以當地的人民都以栽植柞樹以及桐樹、漆樹等為收入來源,柞蠶事業也因此特別繁榮[36]。河南省南召、魯山等縣,均為產山絲區域,鎮平之家庭勞工,賴織山綢得以活者,全境每年約有5000人左右,收入利息,每年亦約有20萬~30萬元不等,周轉金融扶助其他商業,裨益民生,實非淺鮮也。[37]鎮平縣“在那里有家庭式的小作場集中經營,頗足為地方自豪,機戶有4000~5000家以上……從事織染業的人數估計有7萬~8萬,相當于全縣人口的1/5”。[37]“查豫(河南省)西南各縣之絲綢工業,在戰前曾作為出口物資,已于國際市場建立基礎,在抗戰期間,又曾替國家生產抗戰物資,充實力量。更憶1929年,河南大旱,災民流徙,產綢區域,因有工業之維持,得度巨厄。由此可見該省該項工業之重要。”[32]

3.2帶動了農村市場的繁榮

近代河南省柞蠶業的發展促進了農村專業化集鎮的出現,推動了農村市場地位的提升,同時增強了河南農村的經濟實力。“河南乃柞蠶絲重要生產省區,年產價值達600萬~700萬兩(20世紀30年代)以上,其影響河南經濟,俾益河南農村之大,尤非鮮淺。”[38]正如彭南生所言:“鄉村半工業化的發展帶動了農村市場的繁榮,出現了與手工業生產相關的專門交易市場。”[39]石佛寺是河南省鎮平縣一個以寺得名的集鎮,以出產柞絲綢而興盛。1906年石佛寺設立了郵政代辦所,因開展絲綢對外貿易,郵局業務量逐漸增加,1918年升格為二等郵局,而該鎮所屬的鎮平縣城仍為三等郵局。鑒于當時國內以石佛寺為名的地方較多,為了更好地發展柞絲綢業,擴大其社會影響與知名度,在異地外商與本地紳商的共同努力下,從石佛寺郵局開始,逐級上報,后于1930年經國民政府批準,石佛寺改稱“新民市”,郵政地圖與郵戳同時施行[40]。因此,近代柞蠶業對于河南省農村集鎮發展的作用至大,可見一斑。綜上所述,柞蠶業在近代河南省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占有不可忽視的地位,近代河南省柞蠶業的興起和發展不僅增加了農民收入,改善了農民生活,促進了當地農村社會經濟的繁榮,而且帶動了柞蠶生產區域商品經濟的發展;蠶絲業產品對外銷售量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外匯收入,對近代河南省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本文作者:丁德超工作單位:嘉應學院社會科學教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