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危機概念和危機屬性哲學思考
時間:2022-06-11 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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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化的深入發展,風險社會的思想越來越被人們所接受,危機也就成了我們幾乎每天都要面對的一種常態化的社會現象。近年來,關于危機的研究日趨廣泛,國內外都出現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國內的研究仿佛進入了一個徘徊的階段,重復闡述的東西越來越多,許多成果無非是對既有成果的一種補充甚至只是重新進行的一次排列組合。這是不是表示危機研究已經到了一個登峰造極的階段,沒有什么可以突破的了呢?事實并非如此。其實,在危機研究的基本框架體系內,有許多基礎性的問題是很模糊的,人們并沒有對這些問題深入地推敲、研究。相反地,人們大多把自己的研究體系建立在這種根基不牢的基礎之上,這就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許多不求甚解、人云亦云甚至以訛傳訛的問題。理論總是要回答現實問題的。當前,一方面是危機事件層出不窮,危機問題不時地困擾著人們;另一方面卻是危機研究的相對滯后和混亂,這種狀況的存在顯然是危機研究者需要共同面對的重大課題。國際危機是危機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澄清危機研究中的一些基本問題,對于國際危機研究同樣具有基礎性作用。本文試圖對有關危機的概念、屬性等基本問題進行哲學思考,這并非是對既有的具體學說的簡單否定,而是力圖用更宏觀的視角觀察分析危機現象和本質,進而對危機管理思想和原則形成進一步的理解和把握。
一、關于“危機”的概念
概念,是研究的起點。對概念的不同理解,常常會導致截然不同的結論。危機研究也是如此。
(一)關于危機
幾十年來,人們可能對于“危機”已經給出了不下百種的定義。人們普遍公認的是,西方語言的“危機”(crisis)這個詞起源于古希臘,它“本來是一個醫學術語,指人瀕臨死亡、游離于生死之間的那種狀態。如果醫生能妙手回春,病人也許能大難不死,重新回到‘生’的狀態;如果回天乏力,那么病人就將命歸黃泉,離開這個世界。在生死之間、在兩個世界之間、在兩種狀態之間游離,這就是‘危機’在本源上的意義。”[1](P.1-2)應該說,這個觀點是有比較可靠的基礎的。據考證,crisis這個詞來源于古希臘文κρσι(英文轉寫為krisis),本意為“區分、判斷”。經由古希臘人、西方“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醫學家兼哲學家伽倫(Galenus)等人的使用,獲得新意:“疾病的轉折點”——按照權威的古希臘文詞典Greek-EnglishLexicon的解釋:“疾病的好轉或者惡化的轉折點”(Turningpointofdisease,suddenchangeofbetterorworse)的意思。①因為這兩個人在西方醫學界和思想界的重大影響,這一詞義在文藝復興后逐步發展推廣,產生了非醫學意義上的用法。在巴門尼德(Parmenides)、希羅多德(Heroditus)、埃斯庫羅斯(AeschylusAgamemnon)、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索福克勒斯、伊壁鳩魯、柏拉圖、色諾芬、品達、普魯塔克、歐里庇得斯、修昔底德、克里安特斯等人的作品以及新約圣經中都有運用。可以說crisis(krisis)這個詞非常古老,它是從印歐語言的共同始祖詞根“krei-”發展來的,它的基本含義是“篩選、區分”。同根詞還有希臘語中的krinesthai(解釋),古英語中的hriddel(篩選),古愛爾蘭語中的criatha(r篩選)和crich(邊界,表示區分國家的東西),古威爾士語中cruitr(意思均為篩選),拉丁語中的cribrum(篩選),crimen(判斷、罪),cernere(篩選、區分)等等。英語中開始使用crisis這個詞大約是在公元1425年。因此,在西方人眼里,crisis這個詞代表著危險、緊張、關鍵,它特別強調在面臨這種危險時人們的判斷和努力對于化險為夷的重要意義。換言之,這個詞本身沒有給人以任何好的感受,反而是其中所包含的壓迫感讓人感到一種惶恐和不安。正因為如此,當西方人第一次聽說中國人的“危機”這個詞包含著危險和機遇兩種含義時,他們覺得這簡直新奇的要命。事實果真如此嗎?
(二)關于“危險”和“機遇”
在現代漢語里,我們通常都會以為“危機”是由“危險”和“機遇”組成的一個并列詞組。自然而然地,我們也會用這樣的理解指導我們對于危機的認識和對危機管理的把握。當我們面對危機時,我們可能會想當然地以為,危險和機遇就像是一個硬幣的兩個面一樣,各有50%的機會。評價一次危機管理的成敗,我們也可能就會據此而平衡地考慮對危險的控制和對機遇的把握。這的確讓世人看到了東方智慧的妙處,也豐富了危機管理理念,但從考證的結果來看,這樣的認識至少是一種歷史的誤會,對于認識危機、管理危機(特別是在國際危機中),甚至是有害的。“例如,一些美國學者認為,西方的主流看法是把危機視為異常與威脅,而長期以來中國領導人卻傾向于把危機視為常態和包含著機遇……這一認識上的差別可能對兩國間的危機管理帶來不利影響。”[2](P.3)事實上,漢語中的“危機”一詞指的就是危險,根本沒有機遇的意味。從目前掌握的文獻看,“危機”一詞最早出現在三國后期。魏晉名士呂安在《與嵇茂齊書》說:“常恐風波潛駭,危機密發。”這里的“危機”指的就是危險,用以“喻身之危也。”[3](P.605)漢字中的“危”,最早的寫法就是一個人站在了高處的邊緣,戰戰兢兢的樣子。《說文》解釋為“在高而懼也”。[4](P.194)因此,“危”在后來的用法中主要就是指危險、危殆,有時也會用來指高,例如李白的詩《夜宿山寺》中的“危樓高百尺,手可摘星辰。”用它來指危險、危殆的例子,在古典文獻中比比皆是。例如《韓非子•解老》中的“士卒盡,則軍危殆”,就使用了同義疊用的方法,用以強調極其危險。《史記》中“君之危若朝露,尚欲延年益壽乎?”這里的“危”是指人的生命危在旦夕。在中國現存最早的中醫理論著作《黃帝內經素問》中說“: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唐朝的王冰在訂補這部書時注曰:“危者,言其近死猶有生者也。”這個用法就更加接近于西方對于危機一詞的本義了。看來,東西方在“危”這個詞的使用上并無太大分歧。問題的關鍵在于“機”。在古代,“機”與“機”是兩個字。《說文》中,“機,機木。從木,幾聲。”機,本是木名,即榿(qī)木樹。現在的“機”是“機”的簡化字。《說文》:“主發謂之機。從木,幾聲。”[3](P.123)這是個形聲字,本義是指弓弩上的發射機關,后來引申為樞紐、關鍵。它還通“幾”,指危險、危殆的意思。例如《淮南子•原道訓》:“處高而不機,持盈而不傾。”高誘注:“機,危也。”那么它到底有沒有轉機之類的意思呢?事實上,“機”的確也有“時機、機會”(opportunity)的意思,例如南朝(梁)丘遲在《與陳伯之書》用的“因機變化”,還有“機不容發”、“機不旋踵”等用法。但這些用法都是使用了這個字的本義,而沒有出現在“危機”一詞的使用中。從古人的用語習慣和文獻中的實際使用來看,古人在使用“危機”一詞時顯然沒有危險與機遇并存的含義,至少在目前看沒有文獻的支持。在現代漢語中,危機一詞同樣沒有這樣的含義。《現代漢語詞典》解釋危機是“指危險的禍根;嚴重困難的關頭。”[4](P.1192)《漢語大詞典》的解釋更為細致:[5]【危機】(1)亦作“危幾”。潛伏的禍害或危險。例句有《宋書•范泰傳》中的“如此,則苞桑可繫,危幾無兆。”指的是危險。唐朝的劉言史在他的詩《觀繩伎》中形容演員的高超技藝:“危機險勢無不有,倒掛纖腰學垂柳。”指的還是那種讓人緊張的驚險的感覺。即使到了現代漢語,危機一詞也主要是指危險,例如在《評國民黨十一中全會和三屆二次國民參政會》中說的:“須知正是在國民黨十一中全會之后,內戰危機是空前未有的。”(2)嚴重困難的關頭。亦特指經濟危機。例如瞿秋白在《歐文的新社會》中說的那樣:“英國的工業經過了一次大危機又恢復過來了。”……由此看來,無論是古代漢語還是現代漢語,“危機”這個詞都沒有危險與機遇并存的含義。因此,漢語中的“危機”一詞與危險、危殆、危急一樣,都是通過同義疊用的方式來強調危險、危殆的程度極高。即使把“機”理解為樞紐、轉折,把“危機”作為一個偏正詞組,它指的也仍然是極其危險的時刻、關頭,從趨勢上看,它仍然是向壞的——現實中會有趨勢向好的“危機”嗎?因此,即使是作為偏正詞組的危機,也同樣沒有危險與機遇并存的含義。
(三)西方對“危機”的解析
我們再聯系西方的詞義來看,應該說:無論在東西方語言中,“危機”這個詞都是一個令人不安的詞匯,強調的是極其危險,甚至到了一個攸關生死的關鍵時刻。至于漢語中的“危機”什么時候開始被人賦予了危險與機遇并存的含義?西方人又是怎么知道了漢語的“危機”可以這樣解釋?[7](P.24)[8](P.5)①現代漢語中的“危機”一詞與日語的“危機”②有沒有什么關系……這些問題還有待于語言學家的進一步考證。但可以肯定的是,此前關于漢語中“危機”一詞的理解是有明顯的偏差的。糾正這種偏差,對于我們理解危機的本質會很有幫助的。只有正確地理解它的含義,我們才會堅定地把危機看做是一種極其危險的、失衡的狀態,而不會把危機視為自然的、平衡的“五五開”的狀態,更不會在危機管理中把對機遇的尋找、把握放在優先考慮的位置。因此,危機的本質就是危險,是行為主體處于極其危險的一種嚴重狀態。危機,是對特定行為體或行為體之間關系現狀的一種嚴重破壞,或是違反其意愿和根本利益的關鍵性的改變。據此,危機管理的最高原則或評價標準就應該是努力避免危機的發生,當危機發生時要努力轉危為安、化險為夷,即用最小的代價、最短的時間、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至于從危機中抓住機遇、把握機遇,那只是危機的一種轉化,至多只能視為危機管理中獲得的額外收益、副產品。林肯曾有過一段有趣的自問自答:“假如你把馬的尾巴稱做腿,那么一匹馬有幾條腿?答案是四條。因為把馬的尾巴稱做腿并不能讓它變成腿。”同理,“機遇”之于“危機”的本義,就如同馬尾之于馬腿,雖然有聯系,但畢竟不是可以生拉在一起的一回事。因此,只有還原概念的本義,準確把握概念的本質,才是我們正確地進行研究的起點。這里還有一些問題需要商榷:一些學者在定義危機的時候不停地討論危機到底是一種情境狀態還是一個事件?我想這或許是基于赫爾曼的經典定義和羅森塔爾的權威定義而產生的爭論吧。[9](P.5)①事實上,答案非常簡單——危機既是情境狀態,又是事件,二者并不矛盾。危機本身就是行為主體所處的一種情境狀態,它常常是由一個具體的事件引發的。而把一個具體的危機看做是一個事件,其實那只是在危機發生后對它的一種概括,甚至可以理解為對一次具體的危機的“命名”。類似的例子很多,比如戰爭——戰爭中,它就是一種狀態;戰爭爆發后我們去指稱它時,戰爭就成了一個事件。
二、關于危機的屬性
隨著風險社會的理論日益深入人心,特別是隨著信息技術、新媒體的迅猛發展,各種各樣、大量的危機事件在第一時間被廣泛地、迅速地傳播開來,人們對于危機這一社會現象的認識越來越深刻。風險社會中“危機常態化”的趨勢成為一種共識。然而,人們在認識到危機的這一面時,同時也會產生一些隱隱的困惑——危機的確好像是越來越多了,以至于會讓我們有“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那樣的不安和沮喪。這種“隱隱的困惑”其實就源于人們對于危機的本質屬性缺乏更深層次的辨別和理解所導致的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心理現象,在這樣的社會心理氛圍中,危機成了人們“談虎色變”中那只可怕的老虎。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危機必然有其自身特有的屬性。危機的本質屬性,概括起來,主要就是以下幾對辯證關系。
(一)客觀性與主觀性的辯證統一
危機是事物矛盾運動規律的一種客觀結果,是一種客觀現象,它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只要矛盾運動存在,危機就不會消失。在人類社會,只要人的活動存在,危機現象就會存在。同時,危機現象和它的客觀規律又是可以被人們所認識和把握的。尤其是在危機中人們對于危險的認知與人的意識和感受之間的關系極其密切,危機管理的過程和結果也常常基于人們對于危機的主觀認識和能動性的發揮水平。因此,危機的客觀性與主觀性是辯證統一的。馬克思主義認為:“一切歷史沖突都根源于生產力和交往形式之間的矛盾。”[10](P.567-568)馬克思這里所說的“交往形式”指的就是生產關系。在人類社會發展的進程中,危機實際上也是這種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之間辯證關系的一種具體反映。我們知道,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關系又對生產力具有反作用。當生產關系以及它的具體形式不能適應生產力發展要求時,就可能發生社會危機直至社會革命——對于既存體制來說,革命就是一場動搖其根本的危機。馬克思在對資本主義周期性經濟危機做出科學分析后認為,危機是由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本質屬性所決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因此具有必然性。“資本主義的發展過程時刻伴隨著經濟危機、兩極分化、階級對立、全球動蕩乃至軍事沖突和戰爭。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就是資本主義內在矛盾日趨尖銳的一個突出表現。”[11](P.65)推而廣之來看,危機反映的是一個特定的行為主體(比如國家、政治制度、社會組織、企業、個人)處于極其危險的狀態。這些行為主體是客觀存在的,因此,危機也是一種客觀存在,是事物客觀規律運動的結果,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換言之,任何事物的發展都存在多種可能性,這是由其內在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辯證關系所決定的。危機是事物發展諸多的可能性中的一種,它普遍存在于事物的矛盾運動之中。危機的出現是由事物自身發展的客觀規律所決定的,因此它是客觀存在的。只要條件具備,它就會發生,不會以人的主觀意愿而改變。“天災”是自然界客觀運動的結果,“人禍”則是人類社會內在矛盾運動的結果。所謂“解鈴還須系鈴人”——只要“系鈴”的事實作為一種客觀存在沒有改變,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就一定會演變成一場關系的危機。中國先哲所講的“居安思危”、“有備無患”,強調的都是危機的這種客觀性。馬克思也正是通過對危機客觀性的認識揭示出資本主義社會發展規律的。正如他在《資本論》“第二版跋”中指出的那樣“:在對現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時包含對現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對現存事物的必然滅亡的理解;辯證法對每一種既成的形式都是從不斷的運動中,因而也是從它的暫時性方面去理解;辯證法不崇拜任何東西,按其本質來說,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2](P.84)同時,馬克思主義又承認人的能動作用。人們可以通過實踐認識世界、改造世界。危機也是如此。危機的客觀性決定了任何危機都存在一種內在的規律,任何危機的發生都是事物內在矛盾運動規律的結果,人們不可能從根本上消滅危機,這是由危機的客觀屬性所決定的——只要事物的運動是絕對的,危機的存在就是永恒的。但是,人們在承認危機的客觀性的同時,可以發揮主觀能動性,在實踐中認識、把握危機和危機運動的客觀規律,從而調整和解決矛盾沖突,化解和規避危險。
(二)普遍性與特殊性的辯證統一
危機是普遍存在的,但危機又總是相對于特定的行為主體①而言的。對于特定的行為主體,危機的極端危險性是普遍的,但它在不同階段的表現又具有特殊性,這就決定了我們在危機管理中必須堅持普遍性與特殊性的辯證統一。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是矛盾運動的結果,作為矛盾運動結果的一種狀態,危機自然也包含在所有事物發展的過程之中。在全球化時代,人們對于危機“常態化”的認識就是由危機的普遍性所決定的,它要求人們應該牢固樹立危機意識。當然,由于行為主體不同、矛盾不同,危機產生和發展的原因不同,危機的表現形態也不同。因此,我們不能對所有的危機一概而論,更不能簡單地“一藥治百病”,而應該在危機管理中堅持普遍規律的同時,重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此,危機的這一屬性也可以理解為是普遍性與具體性的辯證統一。一句話,危機是普遍存在的,也是具體的。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聽到“危”中有“機”、“機”中有“危”,這種說法實際上是不確切的——不是危險中蘊涵著機遇,而是任何事物的矛盾運動都包含著對立統一的兩個方面,危險或機遇都只是事物發展的一種特定狀態或特定階段。中國古代所講的“福禍相倚”,并非是“福”生“禍”或者“禍”生“福”,而是指存在于特定事物中對立統一的矛盾的兩個方面。因此,危機不能抽象地、孤立地存在的,它只有相對于一個具體的行為主體才是有意義的——沒有了特定的行為主體,危機也就不會存在。這也就是說,危機總是特定行為主體的危機。即使危機出現了“全球化”、“泛化”[13]了的趨勢,那也只是對于一個特定時期里的危機現象的總體特點的一種概括,而不是混沌一團,一片模糊。因此,危機的特殊性決定了危機都是具體的,它總是特定行為主體的危機。危機的特殊性還體現在它是事物矛盾運動在特定條件下的一種結果或狀態。危機總是由某些具體的原因所引起的,危機的發生、發展必然表現為一個具體的過程,它總是由具體的因果關系所決定的,因此具有漸進性、規律性等特點。這也就決定了危機是可以被認識、被管理的。有的學者認為還存在著“不可管理的危機”,一般來說,那只是相對于人們管理能力而言的——由于人們在認識、技術、能力、條件等方面的差異,管理危機的難度、效果可能會有差異,但不能由此認為危機是不可管理的。[3](P.4)①同時,危機管理必須要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不同階段的特點實施不同的管理。同時,危機的特殊性也表現在危機發生、發展的過程之中,它在不同的階段會表現出不同的特點,這就決定了危機管理在堅持總的原則的前提下,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才能有效地管理危機。明確了危機的這一屬性,對于危機分類也具有重要意義。多年來,學者們對于危機分類眾說紛紜,彼此有許多爭論。[3](P.78-111)[14](P.34-35)[15](P.17)由于危機總是具體行為主體的危機,不同行為主體矛盾運動的特點不同,表現形態不同,因此,對于危機進行最基本的分類就是基于危機的參與者和事件性質來劃分的——任何一個危機,都可以根據它具體的參與者和事件性質來確定其類別并給出相應的界定,無論是國際危機、國內危機、社會危機、企業危機還是公共危機。以國際危機為例:所謂國際危機,就是指那種使特定的國際關系以及相關行為體陷入極其危險之中的狀態或事件。危機實際上就是“危安”。因此,對國際危機進行分類,完全可以依據國際安全的分類來進行。據此,國際危機可以分為傳統安全危機和非傳統安全危機——前者包括各種原因引起的國家間的政治、外交、安全、軍事危機;后者則包括國家間的貿易戰、能源戰、信息戰、經濟危機、金融危機、公共衛生危機和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等。需要注意的是,區別傳統安全危機與非傳統安全危機的界限不在于原因,而在于結果。換言之,非傳統安全因素可能導致一場傳統安全危機,傳統安全因素也可能會導致一場非傳統安全危機。國際危機的最壞結果就是導致行為體(如國家、國際組織、政府等)或行為體間的關系(如外交關系)或結構(如格局)的現存狀態遭到嚴重破壞甚至終結。
(三)絕對性與相對性的辯證統一
危機的絕對性和相對性是辯證統一的。危機是事物矛盾運動的結果,只要運動是永恒的,危機的存在也就具有了絕對性。同時,危機又具有相對性,它是有“立場”的——在國際關系中,一國的危機可能是別國的機會。國內危機也是如此——一個利益集團的危機可能是它的對立面的機會,一個階級的危機可能是它對立的階級的機會,其他的社會組織甚至個人的危機也是如此。在現實生活的語境中,如果一個人說要“利用危機”,聽上去總會有些以鄰為壑的味道,存在著道德壓力。但事實上,危機相對性的屬性就決定了某些行為體從一場危機中獲利的可能是客觀存在的。就如同在田徑賽場上,運動員A因遭遇了某種危機而放棄比賽,可能恰恰使他的對手B有了難得的機遇。你可以因為B選手放棄了比賽而贊揚他的品德高尚,但你不能因此認為B選手堅持比賽并獲得冠軍就是沒有道德的——只要這場危機的開始與道德無關(除非B選手采用了不道德的手段制造了A選手的危機),這就應該是被嚴格區分開來的兩個問題。社會組織和國家層面上也是如此。一個企業遭遇某種危機,客觀上就可能讓它的競爭對手不戰而勝;大國A遭遇了重大危機,國力式微,大國B乘機超越只能說明它成功避免了危機、抓住了機遇,而與道德無關。當然,前提仍然是A國的危機在道德層面上與B國無關(或者說是與B國的道德表現無關)。危機的相對性決定了一個具體的行為主體對于一個具體的危機是有其自身的“立場”的;一個具體的危機也總會把諸行為主體劃分到不同的“陣營”中去,有的是危機的受害方,有的是危機的施害方,有的是危機的第三方[16](P.22-25)①——在危機中,它可能連帶受損,也可能是“鷸蚌相爭,漁人得利”,還有可能是無關損益的徹底的“旁觀者”。在一場具體的危機中,對于受害方和間接受害的第三方來講,危機無疑是應該盡力避免、盡快化解,以達到“止損”的目的;而對于施害方和間接受益的第三方來講,危機則完全是可以利用的武器,它或者它們可以通過制造或者擴大危機,讓對手面臨更大的危險,從而達到自己“獲利”、“增益”的目的。危機的絕對性與相對性的辯證統一,對于我們認識和把握危機特別是國際危機的本質,掌握危機管理的規律和方法具有重要意義。
(四)獨立性與關聯性的辯證統一
一個個具體的危機具有獨立性,也常常會使相關行為體深陷其中。馬克思主義認為,世界是一個普遍聯系的整體。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危機也是如此。在人類社會,先進的、好的東西傳播起來總會是一個漫長、艱苦的過程,而危機的擴散和傳播卻總是顯得非常地迅速、廣泛、深刻,常常出人意料,真有點兒“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的味道。危機對于行為體本身而言意味著極其危險,而更大的危險就在于危機無限的擴散和持續。這就是危機屬性中的關聯性。在空間層面上,危機的發展可能表現為由遠及近、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過程,這個過程也是危機不斷惡化、深化、擴散化的過程,“城門失火,殃及池魚”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在時間層面上,危機也存在著一種內在的關聯性——歷史上的危機可能是今天的危機的因,未來的危機可能是今天的危機的果。觀察歷史上的各類危機,我們不難發現,危機事件的“同例反復”現象非常普遍,就像是一種疾病的復發一樣,同樣的問題、同樣的行為體在不同的時間發生同樣的危機,這在歷史上并不鮮見。因此,危機的關聯性也就表現為橫向關聯和縱向關聯兩大方面。具體地,可以概括為四個方面的內容:一個危機可能關聯著另一危機;一個行為體的危機可能與另一個行為體有著或遠或近的關系;一個危機可能與上一個危機有著某種因果聯系;一次危機的渡過可能已經包含了下一次危機爆發的因子。可以說,危機的擴散性與關聯性包含了彼此、遠近、古今、表里等多個范疇。理解危機獨立性與關聯性的辯證統一,對于認識和把握危機管理的規律具有重要意義。我們知道,一場危機的爆發,常常是事物發展到具有質變條件時表現出的一種突變。但這還僅僅是危機最初的危險,更大的危險在于它的時間壓迫性和趨勢擴散化。一場危機,持續的時間越長、擴散的范圍越廣、影響的程度越深,它所造成的損失就會越大。這也就是一些學者在危機管理中特別強調“在時間壓力下做出關鍵決策”,并提出控制危機、隔離危機等管理原則的根本原因所在。伴隨著信息化、全球化的進程,人們的聯系日益增多,一個人的事情可能會對很多人產生影響,一個國家的事情也可能會很快地波及許多國家,社會學家把這個現象稱為“蝴蝶效應”。危機也是如此。一些學者據此提出了危機的“漣漪效應”、“溢出效應”、“攀高型危機”等觀點。這都充分說明,我們不能認為百年以前、千里之外的危機與我們毫無關系,也不能認為一場危機的暴風驟雨之后就永遠是晴空萬里。在全球化的今天,危機在行為體之間的相互影響日益加深,關聯度日益增強。把握好危機的這個屬性,就能夠增強我們主動觀察危機、認識危機、防范危機的自覺性,還能夠通過歷史經驗、借他山之石積累危機管理的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危機管理水平。因此,預防危機、隔離危機最根本的原則就是堅持危機獨立性與關聯性的辯證統一,努力把危機控制、化解在它獨立存在的最小的領域內,努力避免“連鎖反應”和“溢出效應”。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危機在本質上是關乎特定行為體根本利益的極其危險的狀態,四個辯證統一關系是危機的根本屬性。相較之下,“緊迫性”、“不確定性”、“時間壓力”等對于危機屬性的概括,或是對某類危機特點的概括,或是在危機管理層面上的理解,而不是在本質上對于危機屬性的抽象和概括。例如,危機的“不確定性”實際上主要反映的是危機的關聯性。正因為危機的本質是極其危險的,對于特定的事物具有極強的破壞性,而且具有在時間和空間上的擴散化的趨勢,才會給人以“不確定”的印象,甚至認為是“不可管理的”。
事實上,從危機是客觀的、具體的、相對的這些屬性來看,危機其實是“確定”的,只是由于人們認識危機、管理危機的條件和能力上的不足,才會讓人們覺得它是“不確定的”。又如,很多學者把“突然性”、“突發性”作為危機的本質屬性甚至是首要的屬性。[7](P.27)①事實上,出乎意料的突發事件只是危機中的一部分,而并非全部。歷史上,經過長期醞釀、積累的矛盾或風險形成的“意料之中”的危機也不勝枚舉,[13](P.39)它們同樣可以把特定的行為主體推向攸關生死、極其危險的狀態。就像人類的疾病可以分為急性病、慢性病一樣,二者都會導致健康危機,你能說急性病造成的瀕死狀態就是危機,慢性病造成的瀕死狀態就不是危機嗎?辨別是否危機,不在于它是如何發生的,而在于是否到了那種危及根本利益、面臨生死抉擇的狀態。經濟危機就是這方面典型的例子。如果據此認為危機的危險性也是來源于這種突發性,[7](P.27)②這顯然是值得商榷的。當然,在危機管理層面上,這樣的區分是有意義的,因為兩類危機在預警和控制危機時面臨的時間壓力與緊迫程度是完全不同的,但這種不同卻不是識別危機的依據。
三、危機概念和危機屬性研究的意義
把概念作為研究的起點,從概念的本義出發,對研究對象進行深入的剖析,有助于我們認識和把握事物的本質,從而建構起一個堅實的學科基礎。通過前面的分析,我們可以澄清一些認識上的誤區,進而對危機和危機管理的許多基礎性問題做出相應的結論。
(一)關于危機
對于危機“狀態說”、“事件說”的爭論,反映出人們對于危機形態的認識仍然并不清晰。危機到底是什么樣子?它是一個點?還是一個過程?目前比較公認的說法是把危機視為一個過程,所以才會有很多人贊同危機的“狀態說”。通過前面對危機的客觀性、關聯性的分析,我們可以這樣來認識危機:危機的形成和發展是一個客觀漸進的過程,但危機的爆發可以視為一個點。因此,危機既是一個過程,又是一個事件——把危機看做一個過程,強調的是它的量變和積累,從而使預防、管理危機具有了可能性;把危機看作一個點,強調的是它瀕臨質變的關頭,危機具有了加速加劇、形成突變等新的特征和可能,從而使危機管理的必要性、緊迫性大大加強。確立這種認識的意義還在于可以厘清危機與矛盾(contradiction)、問題(issue)、風險(risk)等概念之間既相聯系又相區別的關系——矛盾運動是危機的前提,問題、風險是危機醞釀的階段,也可以稱之為“準危機”[3](P.91)①、隱性危機、潛在危機或“前危機”階段;而危機則是矛盾運動、問題和風險積累的一種結果。例如,很多學者注意到國際危機向非傳統安全領域擴展的趨勢,并指出“某些非傳統國際危機具有不可逆的特征,如冰川消逝、海冰面上升、生物多樣性滅絕、土地荒漠化等等……”[13](P.37)②這實際上就是混淆了問題(issue)與危機(crisis)之間的關系。這些概念之間的聯系決定了矛盾、問題、風險應該成為危機管理的對象,而它們之間的區別又決定了我們不能把所有的問題、風險都稱為危機——泛化了的概念很可能會失去它對事物界定的功能。
(二)關于危機管理
危機是事物發展過程中的一種特殊狀態。相對于事物正常的發展方向,危機的趨勢常常是“向惡”的——不僅可能改變事物的發展方向,而且可能對其根本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甚至導致事物發生質變。由此可見,危機管理的實質就是控制這種危機狀態,通過最大限度的“止損”以達到“保全”其根本利益的目標,努力讓事物的發展回歸到正常的軌道上來。然而,這看似常識的結論卻存在著一個重要的問題:是不是所有的危機管理在方向上都是一致的呢?危機的具體性和相對性告訴我們,危機總是具體行為體的危機,對于不同的行為主體,危機的意義也是不同的。從心理學上講,危機的判斷常常基于行為主體的“損害認知”。因此,在一場具體的危機中,危機的參與者和利益攸關方的受害程度不同,感受和態度、采取的危機管理措施自然也就不盡相同,利益決定立場,立場決定角色,角色決定了參與行為體危機管理的方向。從廣義上講,在一場危機中,所有的參與者和利益攸關方的行為都屬于危機管理的范疇;從狹義上講,危機管理則是特指危機的受害方對危機進行預防、控制、恢復的過程。因此,從一個具體的危機受害方來看,危機管理與危機發生在方向上總是相反的。通過方向的比較,就能夠區分出在一個具體的危機中不同行為體的角色,也就能夠理解不同行為體之間在危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行為差異。因此,狹義的危機管理是一個降低風險、降低損失的過程。通常認為,危機管理的最高境界就是成功化解危機,“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且所有措施適度、有效、高效。但從危機管理的實踐來看卻是“沒有最好、只有較好”——幾乎所有的危機管理都會受到批評,或是因為反應遲緩、應急不力,或是因為反應過度、應對過激,區別只是程度不同而已。這是因為危機管理者與批評者對于危機的“損害認知”是不同的。因此,客觀上不存在絕對“適度”的危機管理,能夠使“失度”最小化就是成功的危機管理。
(三)關于危機研究的維度
多年來,國內外學者對于危機的研究取得了大量的成果,形成了不同的學說、觀點,也為危機管理總結歸納了許多經驗和原則。但從已有的成果來看,當前的危機研究仍然處于初級階段,這不僅表現在研究者對于概念、定義、屬性、特點、規律等基本問題還沒有達成共識,也表現在危機研究的框架體系和研究方法缺乏科學的系統性和嚴謹的規范性。因此,危機研究有必要從最基本的概念入手,通過歷史研究、案例分析等方法,對危機研究的對象、范疇等進行學術界定,從而構建起危機研究的學科體系。從已有的成果來看,案例分析是危機研究中普遍使用的一個重要方法。通過大量的案例研究,危機研究已經形成了一些基本觀點,但由于研究者選擇的研究領域不同、案例不同,即使“殊途同歸”,“英雄所見略同”,也沒有構成完整的危機管理學科體系,因為研究者是在不同的維度上進行著危機研究。概括起來,危機研究至少包括了三個維度:一是歷史研究。研究者通過對危機事件的文獻、檔案、資料等進行搜集、挖掘、整理、研究,形成自己關于歷史事件的觀點;或者通過歷史研究,對危機事件進行歸納總結,形成對危機的認識、規律的總結和危機管理的原則。這是危機研究的基礎。二是要素研究。研究者的關注點不在危機宏觀層面,而是集中在危機的微觀層面,運用政治學、社會學、管理學、心理學、傳播學、信息學、統計學等學科的成果,對危機中的現象、行為等進行要素分析,從而得出規律性的認識。這方面的成果是大量的,充分反映了危機研究在學科上交叉性、復合性的特點。三是應用研究。危機研究是一個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因此有很多研究者把研究的重點放在應用研究方面。這或許也是危機研究的理論基礎比較薄弱的原因所在。他們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特定行為主體危機管理的體制、機制、法制(制度)方面,通常具有指導性、建設性。總之,危機作為客觀事物發展過程的一種特殊現象,有著它特定的客觀規律。危機研究應該基于對這種現象的研究形成共識,探索規律,總結經驗,用以指導危機管理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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