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中國宗教自我意識
時間:2022-08-25 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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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達到宗教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下的正常生存和發展,實現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的積極適應,宗教自身有必要樹立鮮明的、獨具特色的自我意識與自我形象。例如,在中國社會現代化過程中,所有現存宗教都面臨著自身的更新問題?,F代化的發展勢頭使社會歷史變動更為明顯,這樣,中國人從傳統文化意義上所理解的宗教也遇到了挑戰。無論宗教作為一種觀念實體或組織實體,其生存和發展都取決于它如何與現代社會對話,怎樣既作為傳統文化遺產,又作為現代文化內容來參與現代社會生活,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發揮其現實作用和影響。
就一般文化意義而言,面對社會現代化進程的挑戰,中國宗教界人士都有積極的回應。大家將宗教體系置入整個中華文明巨流之中來回顧考察,勾勒出其文化史發展的連線,由此指明現展的思想前提、文化積淀,及其得以承上啟下、觀古洞今之精神啟迪的活水源頭。而且,在現實社會之多元生活中,宗教界篤學慎思、悟道窺真之理論探究和修煉坐禪、施恩為善之實踐行為亦重新趨于活躍,并給人帶來新奇之感。當然,傳統模式中的宗教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新形勢、新考驗,其更新與發展需要它們調整或揚棄那種以遁世來達其超世追求的田園、山林或寺院生活,重新審視現實與永恒、相對與絕對、此岸與彼岸的關系,以及自身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強其現存感和時代感。那么,宗教如何在現代中國樹立其與時代同步的自我意識及自我形象呢?如下幾個方面的考慮或許能給人一些有益的啟迪。
首先,宗教應有自己獨具特色的存在,以便能與其他文化領域相區分。不可否認,在現實中,宗教與政治、社會、民族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但它們畢竟各有自己的特點及生存領域。因此,在社會實際中應該將什么是宗教因素,什么是政治因素,以及什么是民族因素慎重分開。這三者有重合之處,但并不等同。我們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其混合存在的狀況中亦要設法分清其中的主與次、形式與內容、目的與手段。如果不加限制地過分強調宗教的政治意義和民族意義,雖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給宗教的存在及發展帶來一定方便或好處,卻在萬一出現政治對立或民族分裂諸問題時也會有把宗教牽扯進去的危險,而這種卷入勢必給宗教的形象及存在蒙上陰影。因此,宗教應保持自己信仰理想中的純正和高雅之態,應在一定程度上保留其理想意境中的超然大度和潔身自好。尤其在政治問題日趨敏感的現實世界中,恪守政教分離原則更有利于宗教的冷靜而正常存在。當然,不將宗教與政治相等同并不意味著宗教可對現實社會無動于衷,而只是說其終極關切和現實關切乃另一層面、另一種境界的?!罢谭蛛x”一般被理解為宗教機構與政府機構相分離,即宗教與政權之分,它標志著過去“政教合一”時代的結束。應該承認,在近現代社會發展中,宗教團體作為社會團體、以及信仰者個人作為社會公民對政治的關心乃有增無減。在這一意義上,宗教雖與政權相分卻并未脫離政治。不過,宗教組織若作為政治組織出現,宗教信仰者若作為政治參與者入世,其所承受的則是與之相關的政治命運,而不再純為宗教的遭遇。在此,宗教若為社會穩定、民族團結、時代進步做出積極貢獻,起積極、有利的社會政治作用就會得到社會的承認和人們的肯定。相反,若打著宗教的旗號來從事危害社會的政治活動,除了參與者會受到政治上的懲罰之外,被其利用的宗教亦有可能給人留下負面印象,造成消極的社會影響。同理,宗教與民族的關系亦如此。宗教應促進民族的團結、和諧,以及多民族的統一共存,若打著宗教的旗號搞民族分裂,亦會給宗教本身的生存和發展帶來不利結局。毋庸諱言,宗教功能與政治功能應有所區分,宗教主要應以其獨有的博愛精神、超然拯救、寬容態度和德育教化來從更廣泛的文化意義上影響并促進社會的健康存在及發展,積極參與現代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
其次,在世界開放、信息靈通的現代社會,中國宗教的生存與發展亦應持開放之勢。現代社會的信息化和現代人彼此之間交通、交流的便利已使世界變小,人們常用“地球村”來比喻人類生存空間之有限和各國各族的比鄰關系。中國的宗教再也不可能存在于與世隔絕的孤島或真空之中。因此,中國宗教一方面應正視自己與世界宗教的關系及聯系,另一方面則應勇于探索自身的健康發展和時代創新。中國現代宗教大多都屬于世界性宗教,如佛教、基督宗教、伊斯蘭教等,因而有著廣泛的國際影響。這一客觀事實使中國宗教不應該也不可能搞關門主義、自我封閉。了解同一宗教在整個世界中的多元發展和主要趨勢,展開各教派之間,以及與其他宗教的對話和交流,可以促進我們自己向高層次的發展和向高境界的升華,在世界宗教之共性中展示、突出自己的個性與特點,這對于中國宗教乃至整個中國當代社會的形象都是很有必要的。而且,世界上有許多信教群眾視其宗教之正宗、真諦和本源在中國大地及其文化傳統之中,如日本、韓國等地的佛教徒就經常懷著極為虔敬、激動的心情來華朝圣,為其信仰尋根溯源,在本宗派之發源地進香還愿,冥思神游。不少保持著中國傳統宗教信仰的海外華人也相繼返鄉歸里,以體驗或找回真正反映出華夏文明之源遠流長、博大精深的儒、道精神,充實其信仰靈氣及內涵。所以,在這些國際交往中,中國宗教人士以坦蕩、豁達之態笑迎八方來客,出訪五洲四海,這不僅可以弘揚中國宗教文化及其靈性智慧,其主動和灑脫姿態也可以消除外界一些人對中國宗教的無知和誤解。
最后,從中國宗教自身的發展來看,我們也有許多工作要做,而且完全可以大有作為。例如,中國宗教的神學特色、智慧特色、玄學特色、倫理特色、文化特色和結構特色之形成,必定提高中國的國際聲望,令整個世界矚目。此外,宗教作為信仰上的“神圣聯盟”有其神圣感和維系其自身生存的神秘原則,但宗教作為文化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同樣也應意識到文化本身就有先進與落后、積極與消極的因素,離不開發揚精華,去除糟粕,吐故納新,不斷提高的自我發展過程。正如血液作為生命極寶貴的動力卻仍有細菌和病毒等糟粕而需要時時凈化那樣,宗教的生命力也就在于對其傳統的不斷揚棄、不斷革新。宗教應看到自己的理想價值與實際存在之間尚有的差別,看到其盡善盡美的要求與個人修行造化上的不盡人意而形成的距離,并爭取盡量縮小這種差距。宗教強調對無限、絕對的追求,但歷史中存在的各種宗教卻是有限、相對之體。就此意義而言,中國各宗教的自我改革和完善尚大有作為,其與中國社會的積極溝通和適應亦勢在必行。例如,中國基督宗教各派健康發展的前提在于其“中國化”的真正實現,從而使之成為中國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而中國佛教界亦正呼喚著高僧大德的涌現,以迎來其煥然一新之面貌。尤其在現代文化氛圍中,各宗教之間也應建立寬容、對話、溝通、理解的和諧關系。各宗教在認清自我的相對性,放棄其傳統上自以為絕對、第一、至高之宗教的斷言以后,只能在自我反思,彼此對話,相互體認的前提下共創宗教發展的未來。而且,宗教在珍視自己的信仰理想時,也應承認其他信仰意義和崇高理想的存在,體會到認識真理的多種途徑,這樣在人類智慧的相遇和匯流中力爭求同,而不搞獨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