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處方藥及處方藥的差別

時間:2022-12-16 0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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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朋友問我:現在得了小毛小病可以到藥店自主購藥,藥店柜臺也在醒目的位置標明“處方藥”和“OTC”(非處方藥),是不是因為“OTC”的藥效不如處方藥,才那么分類的?

這是因為朋友對“OTC”與處方藥的區分原則不夠了解,因此才產生如此的疑問。所以,這里我有必要將“OTC”與處方藥的有關事宜再作一簡單介紹。

藥品分類管理是根據藥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的原則,依其品種、規格、適應癥及給藥途經不同,對藥分別按處方藥和“OTC”進行管理。這種分類有著嚴格的法規、管理制度并實施監督管理。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藥理作用大、治療較重病癥、容易產生不良反應的各類藥品規定為處方藥,患者只能在醫生的指導下方可使用。處方藥是醫生為幫助病患者的病癥在臨床上用藥的主體。所以開此類藥的醫生必須有醫師的職業資質,而病患者須在醫生的監護指導下購買、使用。

非處方藥則是方便消費者自我保健,用于快速、有效地緩解輕微病癥的藥品,不需要請醫生來開處方,可以自行判斷、選擇購買和使用。非處方藥主要包括感冒藥、止咳藥、鎮痛藥、助消化藥、抗胃酸藥、維生素類、驅蟲藥、滋補藥、通便藥、外用藥、避孕藥、護膚藥等。被列入非處方藥的藥物,一般都經過較長時間的全面考察,具有如下諸多優點:具有確切療效,毒副作用小,使用方便,便于貯存等。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還明確要求:非處方藥的標簽與說明書要十分詳盡,藥品說明書內容項目除有藥品名稱外,還要求該藥的主要成分、藥理作用、適應癥、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癥、注意事項、生產日期、有效期、貯存方法以及批準文字等,以便利病患者能夠按照自己身體出現的癥狀作出自我判斷,然后對照說明書進行自我治療。

有人認為,“OTC”比處方藥療效差。有的不按說明書服用,加大劑量或縮短間隔時間使用;有的則不相信“OTC”,有病仍是按習慣跑醫院找大夫,耽誤了不少功夫。其實,這兩種情況都是認識上的誤區。在臨床上,一些有經驗的專科醫生也常常利用非處方藥來為病患者治療,為的是減輕處方藥的毒副作用或增進其功效。由此可見,處方藥與“OTC”并非療效的“好”與“差”之分。

盡管“OTC”方便了病患者治療療效。但是,我們不能忘卻“是藥三分毒”的民俗警語,要警惕因使用不當而致病的現象出現,應根據病情應用,杜絕盲目以大劑、重劑治療的不良傾向。同時,欲購非處方藥,一定要到懸掛全國統一的紅十字燈箱、店內懸掛《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正規藥店購買藥品。要找店內有藥師證的營業員咨詢購買什么藥好。同時建議使用非處方藥的患者,要建立買藥記錄本,將用藥后有無過敏反應以及使用方法和療效如何作詳細記錄,以備為今后購藥提供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