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與北方少數民族和親政策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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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前言、漢唐和親政策的緣由、漢唐和親政策的作用和影響及結論四個方面進行論述。其中,內容包括:漢唐兩朝初期周邊少數民族的勢力都很強大;漢與匈奴和親的緣由:從匈奴方面來看、從西漢方面來看;唐與突厥和親的緣由:從突厥方面來看、從唐王朝方面來看;中原王朝與少數民族之間的和親也必定引起少數民族之間的和親;和親具有鮮明的政治色彩,但又是以經濟為基礎的;和親還有一個作用那就是促進了少數民族的漢化及各民族間的融合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摘要】漢唐兩朝初期北方少數民族的勢力都很強大,尤其是漢時北方的匈奴和唐時北方的突厥,并且他們時常南下進攻漢地。這迫使漢王朝不得不采取有效的措施給予應對,和親是一個有效的辦法。因此,本文試著從漢、唐兩朝初期對北方少數民族所采取的政策即“和親”政策為主題,重點分析兩朝對北方少數民族所采取的政策以及這種政策出臺的緣由和產生的影響。
關鍵詞:漢唐少數民族和親防御
前言
漢唐兩朝初期周邊少數民族的勢力都很強大。尤其是漢時北方的匈奴和唐時北方的突厥,并且他們時常南下進攻漢地,這迫使漢王朝不得不采取有效的措施給予應對,和親是一個有效的辦法,雖然在今天看來已經是一種陳舊的過時的民族政策,然而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卻是維系民族友好關系的一種很好的辦法,也被不同朝代的君王所采用。具體到漢唐時期,前者與匈奴的和親,也成為歷代研究者經常研究的話題,然而到了唐朝,特別是到李世民時期,經濟政治快速發展,國力強大,然而,唐朝還與北邊的突厥實行和親政策,這不得不讓我們思考。因此,本文試著從漢、唐兩朝初期對北方少數民族所采取的政策即“和親”政策為主題,重點分析兩朝對北方少數民族所采取的政策以及這種政策出臺的緣由和產生的影響。
一、漢唐和親政策的緣由
(一)漢與匈奴和親的緣由
漢朝是我國統一的多民族封建國家政權鞏固和發展的重要時期,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事業都取得高度發展,并在許多領域處于當時的世界領先水
平,而漢初則是西漢王朝的鞏固和發展的重要時期。此時期生活在漢王朝周圍的少數民族有北方的匈奴、東南和南方的越族、西域的大月氏等,其中以北方的匈奴最為強盛,并且他們時常南下進攻漢地,漢初君臣為了鞏固封建統治,采取和親政策,以防御匈奴的入侵。漢王朝之所以采用和親政策,是由雙方的歷史背景決定的。
1.從匈奴方面來看
匈奴作為中國古代北方的一支游牧民族,它興起于公元前三世紀,衰落于公元一世紀,在大漠南北活躍了約三百年。匈奴族世代過著游牧的生活,逐水草而居,漠北自然災害不斷給匈奴族的畜牧業生產和生活帶來極大的禍害。為此匈奴族力圖向南擴展,希望取得漠南肥沃而又廣闊的牧場。這些都決定了匈奴族的不斷南下。
據《史記》卷110《匈奴列傳》云:自淳
維以至頭曼千有余歲,時大時小,別散分離,尚矣,其世傳不可得而次云。然至冒頓而匈奴最強大,盡服從北夷,而南與中國為敵國。【1】從此段文字中可以看出匈奴到冒頓單于時力量開始強大,并且也完成了對北方草原地區的統轄,開始以南方的漢王朝為敵。
到秦代,據《史記》卷88《蒙恬列傳》記載說秦已并天下,乃使蒙恬將三十萬眾北逐戎狄,收河南。筑長城、因地形、用制險塞、起臨洮、至遼東、延袤萬余里。由此可見,秦朝統一全國后,并派蒙恬率30萬大軍北擊匈奴,并收回了河南(今內蒙古河套地區)等地,為了防御匈奴的南下進攻,于是修筑長城以抵御南下的匈奴等等,這就說明了匈奴在秦時力量就非常強大。
到了秦漢之際,據《史記•匈奴列傳》記載冒頓“大破滅東胡王,而虜其人民及畜產。既歸,西擊走月氏,南并樓煩、白羊河南王、悉復收秦所蒙恬所奪匈奴地者,與漢關故河南塞,至朝那,膚施,逐侵燕、代。是時漢兵與項羽相距、中國罷于兵革,以故
冒頓得自強。”匈奴首領冒頓單于趁中原內亂而打敗東胡王,掠奪其人口、畜產,又向西擊走大月氏,重新占據秦時蒙恬所奪回的河套地區。奪回了河南地(今內蒙古河套地區),并進攻燕代等地。
由此可見,到了漢初之際,匈奴的力量非常強大,也為它再次南下進攻漢地作了充分的準備。
2.從西漢方面來看
西漢初,由于秦的暴政和秦末農民戰爭的破壞,社會經濟凋敝不堪,史載“人相食,死者過半。”經濟殘敗,兵力疲憊不堪。在這種狀況下,就為匈奴的南下進攻提供了一個客觀條件。從另一方面而言,北方匈奴軍事力量卻日益強大起來,并不斷發兵南下漢地搶掠騷擾,面對匈奴四處擴展的行動,漢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劉邦親自率領32萬大軍出擊匈奴。當時風雨交加,天寒地凍,十分之二三的漢兵凍壞了手腳。劉邦先后十幾次派人偵探敵情,但冒頓單于暗藏勇猛善戰的兵士,隱蔽肥牛壯馬,故意把老弱兵士和瘦弱牲畜暴露在外。當時,偵探者都說匈奴虛弱可擊,劉邦又另派劉敬前去觀察動靜。但是劉敬沒有回來,劉邦就迫不及待地率兵過了句注,又孤軍深入到匈奴
的埋伏圈內,結果被冒頓單于圍困達七天七夜,史稱“白登之圍”或“平城之圍”。白登之圍使漢嚴重受挫,也充分體現了西漢王朝初建時的貧弱。在這種情況下,劉邦不得不采納劉敬的意見,轉而與匈奴和親結好。關于這點,據《漢書》卷99《劉敬傳》云:當是時,冒頓為單于,兵強,控弦三十萬,數苦北邊。上患之,問劉敬。劉敬曰:“天下初定,士卒疲于兵,未可武服也。冒頓殺父代立,妻群母。以力為威,未可以仁義說也。獨可以計久遠,子孫為臣耳!然恐陛下不能為。”【2】上曰:“誠可,何為不能!顧為奈何?”劉敬對曰:“陛下誠能以適長公主妻之,厚奉遺之,彼知漢適女送厚蠻夷,必慕,以為閥氏,生子必為太子,代單于。何者?貪漢重幣。陛下以歲時漢所余彼所鮮數問遺,因使辯士風諭以禮節。冒頓在,固為子媳;死,則外孫為單于。豈嘗外孫敢與大父抗禮者哉?兵可無戰以漸臣也。若陛下不能遣長公主,而令宗室及后宮詐稱公主,彼亦知,不肯貴近,無益也。”【3】公務員之家
可見,當時漢朝初定而匈奴強大,漢朝無力與之抗衡劉敬怯于對匈奴戰爭,建議以和親方式臣服于強悍的游牧民族,在當時不失為上策,因為這樣可以緩解匈奴對漢朝的威脅,換取北部邊境的相對安寧,使漢朝初期殘破的社會得以休養生息、積蓄國力。
于是劉邦立即想把魯元公主嫁給匈奴,但呂后堅決反對,日夜向劉邦哭訴:“妾唯太子,一女,奈何棄之匈奴!”【4】劉邦無奈,只好以假代真,派劉敬帶著宗室的女兒假稱公主送給冒頓單于作閥氏,并且“歲奉匈奴絮繒酒米食物各有數,約為昆弟以和親。”【5】從此可知,漢王朝與匈奴的第一次和親,漢王朝不僅把宗室女嫁給匈奴單于,而且還贈以大量的繡、錦、絮、繒、酒等禮物,還答應與匈奴進行貿易往來,劉邦開創了中國歷史上以和親作為外交工具的先河。
因此可以說,漢初實行的和親政策是在敵強我弱的歷史背景下采取的一種權宜之計。而這一和親政策由劉邦開先河后一直被往后的歷代封建統治者效仿。尤其到唐時這一政策達到了頂峰。
(二)唐與突厥和親的緣由
唐朝是我國歷史上各民族之間的友好關系加強的時期,也是我國統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國家的重要發展階段,當時在我國境內的少數民族主要有北方的突厥;西南的吐
蕃、南紹;西域的吐谷渾、回紇等。唐朝前期勢力較強大,與唐朝有較大聯系的主要有吐蕃、吐谷渾、突厥等民族。然而,在李唐王朝統治的近三百年中,從總的方面而言,政治清明,社會穩定,經濟、文化繁榮昌盛,軍事強大。如此強大的中原王朝為何在北方還采用和親政策呢?
1.從突厥方面來看
突厥為鐵勒族的一支.鐵勒在先秦即戰國秦漢時期的丁零,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敕勒。敕勒隋唐時稱為鐵勒。據《隋書》卷84《鐵勒傳》記載,鐵勒在隋代已經發展為一個龐大的族系。它包含很多分支,分散駐牧于大漠南北,東起今貝加爾湖,西至中亞的遼闊地區。各部名稱不一,共四十一部,“雖姓氏各別,總謂為鐵勒。”可是在這四十一部中,突厥一支《隨書》卻未列入。其所以未被列入,當為因唐代撰寫《隋書》⑩時,突厥業已興起并建立了強大的突厥政權,鐵勒各部
全被征服,“分屬東西突厥,淪為突厥的附庸。”【6】
突厥之名最早見于唐朝人令狐德棻等撰寫的《周書》卷27《宇文測傳》。此傳載西魏大統八年以前(公元542年),突厥每歲于河水結冰后,即侵掠西魏北邊,由此可見突厥的興起應當在6世紀中葉。
隋末唐初,始畢可汗部眾漸盛,力量開始強大起來。隋朝大臣裴矩患、其難制、獻策分其勢,始畢聞之,漸感厭恨,隨后裴矩又誘殺始畢的寵臣史蜀胡悉,始畢由是怒。公元615年(隋煬帝大業十一年)八月,始畢率領數十萬騎圍攻隋煬帝于雁門(今山西代縣),并攻占周圍縣城四十一座。隋煬帝大懼,急招天下各郡兵馬勤王(即救援),而義成公主又暗中設法救助,遣使佯告始畢
“北邊有急”,始畢逐解圍而去。【7】
隋末,由于隋煬帝的統治暴虐,激起了農民大起義,隋煬帝被殺,各地地方勢力乘時并起,一時出現群雄割據的局面。而這些地方割據勢力,例如劉武周、梁師都、李軌等,為了爭取援助,都極力與突厥統治者勾結,有的甚至向突厥可汗稱臣。當時隋朝太原留守(官號)李淵亦在太原起兵(時在公元617年夏秋之間),為了“資其士馬以益兵勢”,曾親自為書,卑辭厚禮,遣使至突厥請兵,且與始畢約:“若入長安,民眾土地入唐公,金玉繒帛歸突厥。”始畢大喜,遣使還報,允為發兵助淵入關。【8】
公元618年5月,李淵受隋恭帝禪位,建立唐王朝,是為唐高祖,仍都長安。始畢可汗遣骨咄祿特勒入唐,高祖李淵宴之于太極殿,奏九部樂。高祖以初起時曾借助突厥兵馬,故對始畢前后賜贈不可勝紀。而突厥統治者恃功驕傲,使者每至長安,多為橫暴,高祖以中原未定,曲為優容。時突厥強盛,東自契丹、室韋,西盡吐谷渾、高昌,皆被臣服。史書上說它“控弦百余萬,北狄之盛,未之有也”。【9】
公元620年(唐武德三年)十一月,始畢弟吉利可汗繼位,其時突厥士馬雄壯,欲圖中原,以報隋文帝厚待其父(啟民可汗)之德。于是在公元621—626年(武德四年至九年)之間,出動各部兵馬,不斷入侵唐境,烽火不斷遍及今之山西、河北、陜西、甘肅、寧夏、青海、四川、河南八省。入侵兵力有時一次竟多達十余萬騎。騎兵所到之處,殺繆吏民,虜掠人口,劫奪財物,中原人民受害不淺。【10】
從以上可以看出,突厥在唐初時力量就非常強大,并且也和西漢時的匈奴一樣經常對漢王朝的北邊進行騷擾。那么,面對如此強大的突厥,唐朝將采取什么措施對付呢?
2.從唐王朝方面來看
唐朝特別是到唐太宗時期,政治清明,經濟快速發展,社會安定,國力逐漸強大。在這種狀況下,面對北方的突厥,就唐太宗個人而言,就認為“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故其種族皆依朕如父母。”【11】這就說明了唐太宗對少數民族的看法和指導思想是“愛之如一”,而不是“貴中華,賤夷狄”。唐太宗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對北方少數民族采取了融合的民族政策,在這其中也包括了和親政策。
唐王朝之所以采用和親政策,是對前代民族政策中積極的方面進行吸收。在唐以前的多次民族大融合,如北魏孝文帝拓跋宏的改革加速了北方各少數民族的漢化和封建化,促進了以漢族為主體的民族大融合。唐朝作為一個大的國家,在處理與周邊民族的關系中,必定會吸取歷代民族政策中的積極方面,而和親政策就派上用場。
通過和親與少數民族結成軍事同盟,從而可以達到孤立并且消滅強大的少數民族。比如唐太宗為了消滅東突厥,唐王朝就孤立東突厥,對尚未臣服自己的少數民族采取了和親政策,如西突厥向唐求婚,“高祖遂許之婚”。于是在公元630年唐就滅了東突厥。滅了東突厥后,唐朝把目光轉向西域,但是遭到西突厥的阻截,唐同西突厥的矛盾尖銳起來,于是和親又成了聯合周圍民族,消滅西突厥的工具。
從以上可以看出,漢唐和親政策的實施有其歷史的必然性。而漢唐和親政策的大量史實是我們研究這一政策的基礎。西漢之所以和匈奴和親,是因為當時漢王朝軍事實力比較弱小而采取的一種權宜之計,目的是通過和親來換取北方的安寧和自身的發展,為之后的文景之治奠定了基礎。那么唐朝的和親又是為什么呢,他與西漢有什么不同呢?
唐王朝通過與少數民族的和親,目的就是為了達到分化、瓦解、削弱、控制少數民族的政權。那么對少數民族統治者來說又達到什么樣的目的呢?這也就是唐朝時期的和親與西漢的和親還有一個完全明顯的區別,那就是西漢的和親是被迫的求婚,比如:漢匈和親。匈奴族通過和親政策,可以從中原王朝獲得他們想要的一切。而漢王朝都是因為自身國力弱小,無法與少數民族政權抗衡。唐朝時期尤其是唐太宗貞觀時期,唐政府國力強盛,兵強馬壯,有能力與強大少數民族政權抗衡。且有能力保護弱小民族政權免受周邊強大政權的吞食。因此,這一時期的和親完全是少數民族首領向唐王朝的求婚。
總的來說,漢唐之間的和親,都是漢王朝上層建筑與少數民族首領之間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而實施的,換句話說,都是“為我所用”,這也就是漢唐和親的共同點。
二、漢唐和親政策的作用和影響
對于和親政策,如果我們再深入分析一下,不難發現,中原王朝與少數民族之間的和親也必定引起少數民族之間的和親。這就必然帶來客觀上連統治者都未曾想到的影響。如在經濟生活、生活方式、政治制度、心理素質、語言、民族融合等方面,形成了全方位的、逐步的演變。漢唐與少數民族的通婚,也無疑加快了血統的融合。這種血統的混合由統治者開始,影響到雙方的官吏、軍人、商人、百姓,這種血液的融合,對消除民族隔閡和偏見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首先,從政治方面而言。和親緩和了矛盾,穩定了局勢,有利于爭取與國,締結盟約。
實行和親政策可以緩解雙方尖銳的民族矛盾,同時也使中央王朝達到了直接或間接控制的疆域。比如漢初與匈奴的和親,也同樣收到了明顯的效果。漢匈之間在武帝之前六十多年沒有發生過大規模的戰爭,而是形成了一個和平安定的社會環境。這樣對西漢王朝則是“與天下休息,民務稼穡,衣食濨殖,海內殷富。”【12】雙方的矛盾得到了大大的緩解;另一方面,在唐與突厥的關系中,唐王朝為了消滅東突厥,擴大自己的疆域,就竭力和西突厥和親,從而形成強大的軍事集團,最終消滅東突厥。并將其地方政權實行羈縻統治,逐步加強對其控制,最終將其完全納入自己的統治范圍之內。
其次,從經濟方面而言。和親促進了雙方經濟文化的交流和發展。
和親具有鮮明的政治色彩,但又是以經濟為基礎的。隨著和親,中原都要贈以大批財物,如金銀、錦帛、銅鐵、工具等,不僅種類增多,而且數量也不斷增加,同時,公主陪嫁財物無數,有大量絲織品、金銀、銅鐵器等。隨嫁奴仆眾多,各類能工巧匠為少數民族地區的手工業,農業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如史記載:“歲貢匈奴絮、繒、朱、食各有數”。【13】除此之外,還互通關市,從互市的經濟貿易之中,中原地區獲得大量民族特產,如馬匹、中藥材、等,可以說為中原經濟注入了新的活力。互通關市對少數民族地區的影響特別重大,少數民族可從互市及賜贈中獲得大量財物。有的流入生產和生活領域,為各民族創造了無與倫比的巨額財富,提高了人們的總體生活水平,從而縮小中原與邊疆地區的差異。總之,通過和親政策,對少數民族的發展起著不可低估的作用。
再次,從文化方面來看,和親政策促進了民族間文化的交流與發展,有利于民族融合,共同創造燦爛輝煌的中華文化。
和親公主外嫁邊疆,往往帶去了大量的財富,但是更重要的是帶去了大量的書籍,先進技術,中原文化等如音樂、詩歌、繪畫等等,中央政府照例每年都會贈送財物,派遣大批能工巧匠進入和親對方統治區域。主要是達到威播四夷的目的,這大大促進了邊疆地區文化的發展,加強了雙方之間的文化交流和聯系。
除此之外,和親還有一個作用那就是促進了少數民族的漢化及各民族間的融合。一個民族的上層,對這個民族的生活各方面都會發生很大的影響,上層的聯姻也必然引起勞動人民之間的聯姻。比如突厥處羅可汗次子阿史那社爾被西突厥打敗后,于貞觀九年(公元635年)率眾跑到長安,歸屬唐朝。次年,唐太宗把唐高祖的女兒衡陽公主嫁給阿史那社爾,還授他駙馬都尉之職,在苑內屯兵。阿史那社爾率眾歸唐,與中原人民雜居,必然會通婚,使之融入了中華民族這個大家庭當中,逐漸與漢人生活方式相差無異,說明了和親有利于民族融合,促進少數民族漢化。
三、結論
本文以西漢前期和唐朝前期為例,重點分析兩朝對北方少數民族所采取的和親政策以及這種政策出臺的緣由和產生的影響。本文認為,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雖然和親的背景不一樣,但其最終的目的都是一樣的“為我所用”。中原王朝采用和親政策,從根本上說都是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而實施的。漢匈和親使漢朝得以緩解北方匈奴的威脅,以贏得自身發展的空間,為之后的文景之治奠定了基礎。而唐朝與突厥的和親是要達到分化、瓦解、從而控制少數民族政權。從主觀上來說,漢唐之和親政策都是上層建筑之間為了達到一定的政治目的而實施的,但從客觀上來講,漢唐之和親都不同層度地影響周邊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加快少數民族的封建化過程,也為我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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