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非正式制度研究論文
時間:2022-11-25 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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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學校是一個充滿沖突的組織,學校的發展離不開制度的規范與創新。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人們在進行學校正式制度的變革和創新時,要考慮學校非正式制度對學校變革與發展的慣性作用,只有與學校非正式制度兼容的正式制度才能發揮其最大的功效。在學校這個特殊的場域里,非正式制度是廣泛而潛在的,包括學校傳統習俗、習慣、道德規范及價值信仰等未成文的規則體系。雖然它存在于無形,但卻內化于組織成員的意識之中,反映的是學校組織的本體面貌。由此,學校非正式制度有著其特定的表征和功能。
[關鍵詞]學校組織;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功能
中國人對制度也許并不陌生,“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已在每個中國人的心中打下深深的烙印。在《辭海》里,制度的第一涵義就是指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按統一程序辦事的規程。在新制度經濟學里制度被看作是:“人類相互交往的規則。它抑制著可能出現的機會主義的和怪僻的個人行為,使人們的行為更可預見并由此促進著勞動分工和財富創造。”①當今社會正處在一種不斷變化和發展的狀態之中,要使社會系統得以有序運行,必須通過各個層面的制度安排和制度創新來完成。近年來,人們不僅在理論上關心制度的研究,還在實踐上注重制度的建設。②制度理論日益引起我國政府和企業管理界的極大重視。學校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組織,為了適應社會的變化,其內部也經歷著前所未有的制度創新和變革,“以‘制度掛帥’引領學校變革的時代已經到來”③。作為培養人的組織,學校的發展不僅需要正式制度的變革和創新,同時更應考慮到非正式制度對學校變革和發展的慣性作用。然而,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對學校中的非正式制度的研究還不多,這顯然和構建現代學校制度是不協調的。
一、非正式制度的涵義及其特征
非正式制度(InformalInstitution)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美國制度學派的先驅——凡勃侖,他首先將制度納入科學研究,認為“制度無非是一種自然習俗,由于習慣和被人廣泛地接受,這種習俗已成為一種公理化和必不可少的東西。它在生理學中的對應物,類似于各種習慣性的上癮”④。盡管他沒有單獨對非正式制度進行定義,但是這一定義為后來經濟學家對制度的分類指引了方向。隨后,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道格拉斯·諾斯將制度劃分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其實諾斯更喜歡用正式規則和非正式規則),并且諾斯強調:“對非正式制度的關注是在《制度、制度變遷和經濟績效》一書之后最明顯的學術改變。”⑤自此,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的概念在經濟學家的思想里不再模糊。盡管人們對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表述不盡相同,但基本思想還是一致的。正式制度是外部設計出來的并靠政治行為由上而下強加執行的規則,非正式制度是群體內部經驗演化的規則。非正式制度包括人的習慣、內化規則、習俗、道德規范、思想信仰和意識形態等,它不通過組織的方式對違反制度的行為做出處罰,而是通過個人的自律行為、一定的自我控制能力及組織內的輿論監督使制度得以執行,仍然是對人行為的一種約束形式,但更多地靠人的自我約束,在群體中具有潛移默化的作用。
與正式制度相比,非正式制度具有以下幾個特征:(1)存在方式的內隱性,非正式制度往往不以文字、書面的形式存在,它是無形的,存在于社會的風俗習慣和人們的內心信念之中,以輿論、口傳心授的方式相互傳遞,世代傳承;(2)形成時間的早先性,非正式制度是正式制度產生的前提和基礎,在人類歷史上,往往是先有不成文的風俗習慣、行為規范,爾后才有成文的法律、契約等正式制度;(3)作用發揮的自發性,非正式制度一般是經過人們長期互動選擇演化而來的,違反時沒有專門的組織加以明確的量化懲罰,成員遵守制度是自愿的而不是被迫的,所以,它不具有外在的強制約束機制,靠的是內在的心理約束,違反者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和道德的批判,一般不會受到法律法規的制裁;(4)內容包含的普遍性,在一個社會里,正式制度是很少的,每個領域的正式制度可能不盡相同,但作為傳統習俗、禮儀道德等形式的非正式制度可能是普遍相同的;(5)存續狀態的穩定性,正式制度的穩定性是相對的,但存在于特定社會中的非正式制度由于其是經長時間積淀下來的,具有較強的穩定性,是不易被改變的,正式制度可以在一夜之間發生變化,“表面穩固的正式制度只是形式的穩定而非質的穩定”⑥,但非正式制度的改變卻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
二、學校組織中非正式制度的構成
及其特殊性
1.學校組織中非正式制度的構成
過去人們對非正式制度的研究一般集中在經濟學和社會學之中,其實,我們可以把非正式制度“移植到”教育領域中來。在學校組織中,非正式制度也是普遍存在的并對學校組織的發展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那么,究竟什么是學校非正式制度?筆者認為,它指的是在學校、學校所在的社區中的組織、人員長期經驗演化而成的與學校有關的傳統,如習俗、習慣、道德規范以及思想信仰等未成文的規則體系。它內化于學校組織及人員的意識之中,是無形的,反映的卻是學校組織的本體面貌。
學校傳統是學校歷史中師生共同創造的各種意義的復合體,是師生“理性、智慧與經驗的積累”。學校存在的歷史越長,學校所積淀下來的傳統就越深厚、越豐富。學校“習俗”指學校組織成員在語言、行為和心理上相沿成俗的、具有一定程度強制性和權威性的行為或生活模式。它來源于學校生活本身,產生于諸多并且明確意識到其作為會有如此結果的人們的各自學校活動,因此,它是師生參與學校活動累積的結果,體現的是“共同行動”⑦,是學校成員“自愿”通過學習和模仿而沿襲下來的行為或生活方式。如果說學校“習俗”體現的是“群體行為”,那么學校“習慣”則體現的是學校組織成員的“個體行為”。由于學校是以教學為主要活動的場所,所以,這里的學校“習慣”主要是指教師“教”的習慣和學生“學”的習慣,是師生在教育活動中形成的習以為常的教和學的行為。“道德規范”是把個體行為引向某種秩序的規則,是潛在的。“學高為師,身正為范。”這是對教師的基本要求。在學校這個特殊的場域里,教師面臨的是一群模仿意識極強的學生,教師的言行舉止對他們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教師必須固守職業操守,因為其道德層次決定了學校道德水平的高低。教師職業需要教師具有崇高的教育信仰,因為教育是“育人”而不是“制器”的活動。偉大的教育家總有堅定的教育信仰:孔子信仰“仁”和“禮”,盧梭信仰“自然”,蘇霍姆林斯基則宣揚“我的教育信仰在于使人去為他人做好事,并發自內心地去做,在于建造自我”⑧。筆者認為,教師的信仰其實包含了三個層次。它們分別是:教師對學校組織的信心、教師對專業發展的信念和教師對教育事業的信仰。這三者是一個不斷遞進的過程,教師對學校組織的信心是最初的態度傾向;教師對專業發展的信念則是其自覺進行專業反思和成長的思想準則;教師對教育事業的信仰是最后的升華,是教師依托教育事業追求自我價值實現的應然追求。教師的“思想信仰”構成了學校非正式制度的核心。
2.學校組織中非正式制度的特殊性
學校非正式制度除了具備非正式制度的一般特征之外,還體現出四個方面的特殊性。
第一,形成過程的文化性。學校是師生共享智慧的場所,人們在這里共同分享概念、符號和知識體系。教育活動一直是學校的主題,而教育活動就其本質來講其實是一種普遍意義上的文化活動。教師教與學生學的習慣的養成、學校領導風格的形成、師生對學校組織信心的樹立、教師對教育事業的追求等都隨著學校教育活動的延伸而使學校特有的傳統不斷得到強化或消減,蘊含其中的文化特性不斷提升或衰退。學校傳統所體現的文化特性和學校存在的時間是正相關的。學校歷史越久遠,蘊含其中的文化特性就越濃厚。
第二,存在對象的差異性。在學校組織中,非正式制度產生作用的對象主要是教師和學生。教師或是學校領導者大多數為知識性、智力型的人才,他們渴望的不僅是簡單的經濟利益,更重要的是對個人價值的實現以及自身的專業成長,其不同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會產生不同的價值取向,從而表現出不同的處事態度和風格。學生是成長中的個體,隨著年齡的增長和學校文化的渲染,他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也在進一步構建并體現出個體的差異性。
第三,價值評價的變通性。從體現的價值來看,學校正式制度代表的是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面形象和肯定性價值,其規則和規范是剛性的。它是通過“應該做什么”、“應當怎樣做”以及“禁止做什么”等規定性的話語來體現其“剛性”的價值判斷。而學校非正式制度的價值評判上具有可以“變通”的靈活性,常常表現為“可以這樣做,也可以那樣做”。
第四,影響結果的深遠性。學校是傳承人類文明的場所,是教育使命得以完成的空間載體。良好的學校非正式制度會營造一個好的教學氛圍,對學校教育活動的順利開展產生強大的驅動力,能夠激勵師生為了共同的教育目標而奮斗。反之,如果消極的學校非正式制度成為主流,其直接后果就是學校教育活動的變異。如教師教學得過且過,學生學習失去興趣,師生價值觀扭曲,學校不良“潛規則”盛行等,所有這些都將導致嚴重的后果,不僅會影響到師生個體價值的實現、專業的發展,還將直接影響到學校教育目標的達成。
三、學校組織中非正式制度的功能
存在于學校組織中的非正式制度作為學校正式制度的補充,盡管是一套無形的規則體系,但同樣對組織成員有著潛在的約束或激勵功能。具體來看,學校非正式制度一般有如下功能。1.導向功能
無論是正式制度還是非正式制度都能對人們的行為加以規范,為人們的社會活動提供行為范式。學校的傳統、習俗、習慣等都為學校師生活動提供了一定的“先驗模式”,在師生潛意識中形成了“應該這樣”而“不應該那樣”的想法。良性的學校非正式制度一旦形成,會激發全體師生的積極性和能動性,釋放他們的潛能、激情,一起朝著學校目標不斷努力奮斗,最終達到一個理想的境界。反之,消極的學校非正式制度一旦占了上風,學校組織會呈現病態,學校發展則會陷入惡性循環當中。
2.激勵功能
學校正式制度是學校成員必須遵守的各種規范,規定著學校成員在特定的情況下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該怎么做,不該怎么做,這些規范就如同無形的網,圈定了師生活動的邊界。如果這條邊界得到全校師生的認可,內化于每個組織成員的意識當中,那么在邊界線以內的活動,會得到他人的許可、贊賞和鼓勵,超越界限的行為,則受到他人的排斥、輿論譴責。所以,學校非正式制度的激勵功能主要是通過提倡什么或反對什么、鼓勵什么或抑制什么的內在規范,借助群體壓力和個人的道德修養等機制來實現。
3.替代功能
由于正式制度的局限性,人們行為選擇的大部分行為空間是由非正式制度來約束的。學校正式制度不可能對每個層面加以規范,組織成員的內心需求、價值追求、自我認知等方面,學校正式制度是無法詳盡規定的,而學校非正式制度的傳統、風俗習慣、道德規范、思想意識等恰恰可以彌補這方面的不足,學校組織成員可以借助這些非正式制度的慣性、協商性、約定性、教育性,對某些活動進行自我調控、監督和執行。
4.教育功能
由于學校非正式制度形成的文化性已內化于學校組織成員的意識當中,所以這些無形的規范對學校組織成員的行為、人格、品質等方面的自我評定提供了內在的尺度,并對師生品德的形成起著規范和約束的作用。學校有什么樣的非正式制度就會形成和強化什么樣的師生價值觀和人生觀。當學校倡導的價值觀處于主導地位時,無疑會對學校組織成員具有正面的教育作用。
5.評價功能
評價一個人的行為是否合理得當,有著許多不同的評價尺度。學校非正式制度作為一種潛在的規范,同樣具有對師生行為的評價功能,不過,這種評價不是靠有形的組織或技術來進行,它帶有濃重的道德經驗的色彩。作為學校非正式制度存在的傳統、風俗習慣、道德規范等,是師生在學校長期發展的過程中積累起來的生活、教育經驗和慣例的集合體,通常具有倫理的性質,往往能對師生某些行為活動的合理性進行道德的評判。
四、結語
學校制度不應只是一種技術性、實證性和工具性的存在,而是一種價值性的存在。學校在進行制度創新的過程中固然要合理設計和安排正式制度,但是更應注意學校非正式制度對學校正式制度的影響,這種影響就像一把雙刃劍,既可能是營造有序而和諧的校園文化的保障,也可能是造成壓抑沉悶的學校氣氛的工具。學校制度的創新只有和學校非正式制度相容,才能被接受、被認同,才能存在,才會有效。
注釋
①柯武剛,史曼飛:《制度經濟學》,韓朝華譯,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第35頁
②楊永福:《規則的分析與建構》,中山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4頁
③基礎教育階段現代學校制度的理論與實踐研究課題組:《關于現代學校制度的含義、特征、體系的初步認識》,《人民教育》,2004年第17期,第7頁
④凡勃侖:《有閑階級論——關于制度經濟研究》,蔡受百譯,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第138,139頁
⑤姚洋:《制度與效率——與諾斯對話》,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7頁
⑥李政濤:《學校管理中的制度分析》,《教育評論》,1998年第6期,第15頁
⑦李江源:《論教育習俗》,《河北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06年第8卷第5期,第8頁
⑧蘇霍姆林斯基:《怎樣培養真正的人》,蔡汀譯,教育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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