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施工簽證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07 10:41:00

導語:造價工程師施工簽證管理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造價工程師施工簽證管理論文

摘要:長期以來,工程造價管理人員側重于工程概算、預算、標底及竣工結算的編制與審核,而對工程施工過程中造價的管理涉足較少或根本不涉及。

關鍵詞:工程造價造價管理造價簽證

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合同價格調整依據(如計日工數量、索賠、材料設備采購價格、工程變更等)的確認都是通過各種形式的簽證單來實現,而負責具體簽證事宜的要么是發包人現場管理班子,要么是受其委托的監理單位。

在簽證單面前,發包人項目管理人員顯得力不從心,捉襟見肘。很多發包人都是組建臨時項目班子進行工程建設管理,例如學校基建,其項目班子是由學校老師組成。項目班子的成員來自發包人的各個部門(學校的來自總務科,機關單位的來自基建財務、后勤服務部門等),其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許多人員不了解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的標準規范,不熟悉法定建設程序,甚至缺乏一般的工程建設及造價管理知識。

而大部分監理工程師從設計、施工管理、工程質量監督等崗位轉職而來,比較熟悉設計規范、施工規范、工程質量驗收規范,適合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理,對工程造價的管理知之甚少。其知識結構、知識深度和實際業務能力遠遠達不到造價工程師應具備的水平。通過監理工程師實施造價控制或管理顯得軟弱無力,難以勝任。

因此,由發包人項目管理人員或監理工程師簽證的合同價格調整依據質量不高是必然的。

一、現狀:合同價格調整依據簽證的質量低下

某圖書綜合樓工程,招標文件要求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雙標化"管理。在本項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向發包人送出的001號聯系單是"應發包人要求砌筑臨時圍墻,請監理單位、發包人審核并簽證臨時圍墻費用"。總監理工程師簽復意見:"此工程不在招標總項目中,費用按直接費計算。"發包人現場代表簽復意見:"同意"。經調查核實,該臨時圍墻就是施工現場周圍的圍欄,是承包人實行"雙標化"管理目標的保證項目之一,其費用已納入投標報價范圍,不得再另行計取該費用。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盡管以上的例子是眾多建設工程中的一例,有其特殊性,但反映出的問題卻是大多數工程建設所共有的,即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合同價格調整依據簽證的質量低下,集中表現為:

簽證的內容模棱兩可,模糊不清,缺乏操作性。

簽證的內容前后矛盾或重復。

簽證的工程量遠遠大于實際完成的數量。

材料設備簽證價格明顯高于當時的市場價格。

事后補簽,與實際情況不符。

如此簽證,其結果直接導致建設資金的流失,工程結算糾紛的產生,使工程竣工結算久拖不結,甚至訴諸于法律,嚴重地影響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給發承包雙方帶來諸多不良的后果。

二、對策研究及操作構思

(一)造價工程師介入施工過程造價簽證管理的政策依據

1996年8月26日,由人事部、建設部聯合發文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第三條規定:國家在工程造價領域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凡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和部門,必須在計價、評估、審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崗位配備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的技術人員。按照暫行規定,承包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提出合同價格調整依據,以及工程發包人審查、簽復承包人提出的合同調整價格依據,必須由造價工程師簽章把關。以實現加強對建設工程造價的管理,確保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質量的目的。同時,《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把工程變更及合同價格的調整和索賠費用的計算,即施工過程中造價管理的工作納入造價工程師執業范圍。為造價工程師介入施工過程合同價格調整依據的簽證提供了政策依據。

(二)造價工程師具備合同價格調整依據簽證的專業技能

工程造價管理是一門技術性很強的專業。工程施工是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最復雜的一部分。因此施工過程中造價管理內容之一的合同價格調整依據簽證更需要專業技術的強大支撐,需要全面、系統知識,不是任何人經過短期的培訓就能夠掌握的,必須由專業人士---造價工程師來完成這一工作。解決合同價調整依據簽證質量低下問題的關鍵在于充分發揮造價工程師的作用。必須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配備既懂工程技術又懂經濟、管理和法律知識,具有實踐經驗和良好職業道德素質的復合型人才---造價工程師,在項目施工管理過程中實施工程造價管理,具體負責涉及合同價格調整依據的審核、簽證。

(三)造價工程師在簽證中的責任

由于合同價格調整依據事關發承包雙方的切身利益,這就決定合同價格調整依據應由獨立于發承包雙方以外的第三方開展簽證活動,才能真正能體現簽證活動的客觀性、公正性和獨立性。再者,工程造價活動與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是息息相關的,它們三者是一個既對立又統一的整體。當造價管理與工程質量或施工進度控制發生矛盾時,必須統籌安排,應優先確定主要控制目標。由此決定了造價工程師是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開展合同價格調整依據的簽證活動,并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造價工程師所做的不僅僅是簡單地測算合同調整依據所發生的費用,而是應全面反映調整依據所產生的效果如材料設備的性能價格比值,體現技術與經濟的有機統一,能動地影響各項調整依據的具體實施,為決算者提供依據。

因此,監理單位應根據工程項目的類別、規模、技術復雜程度,在現場監理機構中配備相應的造價工程師。監理單位無造價工程師的,應與相應資質的造價咨詢單位組成聯合體,共同對業主負責,以滿足項目管理的需要。

造價工程師要嚴格把好簽證關,必須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了解批復的初步設計文件、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標準以及建設內容;熟悉施工圖紙、招投標文件、工程技術標準規范;精通施工合同條款。

.對重大工程變更、設備或材料替代方案,應用價值工程原理等技術經濟比較方法進行綜合評審,研究這些變更或方案是否科學、合理、經濟,供決策層參考。

深入施工現場,如實掌握例如臺風、暴雨、現場停水、停電的起止時間等各類資料積累。

及時、正確處理索賠和防范索賠。

掌握材料、設備、人工、施工機械市場價格的動態信息。

(五)加強造價工程師執業行為管理,保證簽證質量

合同價格調整依據的簽證直接涉及到發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經濟利益,這種敏感的職業性質決定了造價工程師必須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執行造價工程師行為規范。與此同時,必須加強造價工程師的執業道德修養、業務技能的培養,真正做到公正、公平、誠實信用、不偏不倚,以勝任簽證工作。省市造價工程師管理機構注冊對造價工程師在施工過程簽證活動進行跟蹤管理,建立造價工程師不良信用登記制度,確因造價工程師簽證質量問題引起合同糾紛的,經審查無誤后,登記備案,累計到一定數量的,由各省、市建設行政部門報請國家建設部予以注銷處理。

三、實施的意義

有利于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便于工程竣工結算的順利進行,維護發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減少或避免了造價糾紛。

體現了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管理的要求。

與國際慣例相銜接。

拓展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業務范圍,給造價工程師提供了施展才華的場所。使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多樣化和系統化,為發承包雙方提供科學、公正、公平的服務。依靠咨詢人才集中、技術力量雄厚的優勢,有效地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