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淺談如何加強公路標志標線管理

時間:2022-07-03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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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原創:淺談如何加強公路標志標線管理

公路標志標線是重要設施,也是公路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駕駛員識別道路,正確駕駛和保證道路交通安全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但是公路標志標線的管理情況卻不容樂觀,存在很大隱患,嚴重影響公路交通安全,應引起公路管理部門的重視。公路標志標線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設置不合理、不齊全,損壞偷盜行為時有發生;有的甚至成了“赤膊路”。因此,加強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的管理迫在眉睫,本文淺談公路交通標志標線存在問題的原因及如何加強管理。

一、公路標志標線存在的原因

1、思想認識與管理理念存在偏差

公路交通標志標線是不可缺少的公路設施,對公路使用者起到了導航、指引作用。沿線的老百姓甚至一些領導頭腦中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行人往往不顧車輛的來往;而駕車者也得不到來自標志標線的有效信息,在平坦的公路上無標志標線的指引。《公路法》明確了交通安全設施行業主管是公路管理機構,但由于有些主管部門未樹立此管理理念,因而公路管理機構在標志標線初步設計審核時介入程度不高,標志標線的設置也很少征求路政管理部門的意見,提出的整改意見也得不到重視,導致公路管理機構接養后對遺留問題的整改力不從心。

2、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管理滯后

公路建設快速發展,但實施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的管理明顯滯后:一是線路長,人員少。管理公路交通標志標線自1998年7月由公安交警部門移交公路管理機構后,路政人員沒有因這項工作的增加而增加編制,同時,標志標線專業人才相對缺乏,在此現狀下,要對公路標志標線進行全面管理,顯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缺乏可操作的具體規范,各部門對現有標準、規范把握不一,致使同一路段由于業主不同而對標志標線設置出現明顯的差異,或過濫,或缺少,或不規范。

3、規劃設計欠缺與管理權屬的不同影響交通標志標線的質量

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的設計,還沒有形成統一規劃設計的做法,一般都是“現場作業”,即使有設計,也基本上由承擔主體工程的設計單位一并進行。目前,專業交通標志標線的設計人員不多,許多公路工程交通標志標線由其他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設計,有的設計人員在設計中“照本宣科”,加之對規范的理解、對周邊環境的勘測等因素的制約,在設計中造成同一線路標志標線的類型、數量、設置形式、規格不統一的情況。此外,各部門間的需求不同,導致標志標線設置重此輕彼。比如交警部門希望多設置禁止、禁令標志,公路部門希望更好地發揮公路的效益,不愿過多地設置限制性標志標線等。

二、加強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管理的幾點意見

1、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的管理方法

路政部門擔負著治理超限運輸、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的管理、標志標線的維護、公路巡查等路政管理工作,在當前路政人員少,管理線路長的現狀下,僅靠路政管理部門是不夠的。因此,應從以下2方面考慮:一是公路交通標志標線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公路國道、省道、縣道、鄉道、村道的標志標線可分別進行管理:國道、省道、縣道由各縣(市、區)公路管理機構的路政部門負責;鄉(村)道由各鎮鄉(街道)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管理,并納入工作范圍。二是將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的維護寫入《村規民約》,《村規民約》是結合本村實際討論制定的行為規范。我國許多農村歷來有制定村規民約的習俗來規范村民的行為,農村中已有封山公約、護林公約,也可將農村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的維護納人到村規民約中。除了上述措施外,主要還是要引起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的重視,在裝備更新、人員配置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傾斜,使路政部門有能力管理好公路交通標志標線。

2、提高對公路標志標線設置重要性的認識

科學合理地設置公路交通標志標線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公路資源,改善通行條件,提高公路通行能力與安全性,有效維護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同時,公路交通標志的合理設置還可以美化路容路貌,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為加強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的管理,需要各級領導在保證公路建設、公路養護的同時,進一步重視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的管理。

3、公路交通標志標線需規范合理設置

公路交通標志標線設置是否規范,直接體現公路管理水平的高低,該設施是否完善、設計是否到位、標準是否合理、產品是否達標,將直接影響公路上車輛行駛的安全。但目前公路標志標線設置的科學性、規范、合理性方面,都有很大距離,當前主要應解決以下問題:

(1)由事后管理轉向事前監督。在公路標志標線管理中,如果參與設計階段、圖紙審核階段的工作,那么很多在施工階段、驗收階段出現的問題都可以得到糾正。事后管理轉向事前監督不僅可以節省大量人力、物力、經費、工期,還可切實保證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的規范與完好,為公路整體功能的發揮提供切實有力的保障。

(2)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的設置要遵循標準和規范。交通標志標線涉及工程技術多個領域。規范設置交通標志標線須根據《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03)、《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JTG/TD81-2006)、《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路面標線涂料》(JT/T280-2004)、《公路交通標志板》(JT/T279-2004)等進行。要根據《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要求,確定適用等級。

(3)把握好公路交通標志標線“質”與“量”的關系。一是交通標志標線并非越多越好。由于公路交通標志標線對交通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許多人容易產生公路交通標志標線越多越安全的認識誤區。事實證明,過多的標志標線使路面信息量過載,容易使駕駛員產生視覺麻痹,注意力分散,從而引發交通事故。因此,過多的交通標志標線不但無助于交通安全,反而會起反作用。二是限制性標志的使用要兼顧公路整體效益的發揮。公路建設迅速發展,使人民群眾在感受到方便、快捷、舒適的同時,也感受到交通事故的慘痛。發生交通事故,有諸多方面的原因,不能因此就對公路使用過多的禁令標志。在同一整體上,公路交通部門主要著重于保證公路完好暢通,充分發揮公路的最佳服務功能。公安交通部門主要著重于保障車輛通行安全,盡量減少車輛事故。但確保公路的完好、安全、暢通是共同的職責。因此,限速標志的設置標準需進一步探討。

(4)標志標線的設置應齊全有效,互相配合。在設置這類標志時要做到:一是指路標志不能只考慮當地道路使用者的指路需求,還應考慮對本地完全陌生的司駕人員能否到達目的地的需求。二是旅游標志應是當地旅游政府部門力薦特色景點,應避免把旅游標志作為廣告來使用,防止同一內容的旅游標志天南地北到處都設的現象。三是應以最少的標志標線,反映最全面的公路通行信息。如在指路標志中,同一方向可以反映2個地點信息,就盡可能地反映2個地點的信息,這樣對公路及周邊環境并不熟悉的司乘人員,可以正確把握行駛方向。四是標志標線應互相配合,設置位置應合理規范。在公路交通標志標線設置中,僅看標志或標線是不對的,也許標志標線的設置是正確的,但將二者結合起來分析,可能就出現了問題。如某一段路上設置了禁止超車標志,而地面上標線的漆劃卻為虛線。因此,標志標線的設置不能互相產生矛盾。

(5)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提高標志標線的防護性能。現在許多標志不斷被盜竊,如何把不被偷竊者感興趣的新材料正確運用于交通標志,是目前應當思考的一個問題。針對公路的標志不斷被盜的現象,有關部門進行了新材料的運用。將鋁合金材料制作的單柱標志及附著式的標志版面改為回收無利可圖的復合材料,更換后近半年未發生過標志被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