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談團體企業加強子公司的財務監管

時間:2022-11-07 0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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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談團體企業加強子公司的財務監管

一、立足于“產權清楚、權責明確、政企分開、治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的要求。

可以負責任的說團體現在還做不到這一點,所有的財務權利過分集中,當然,在一定時期這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隨著時間的發展,這種財務治理會遏制企業的發展,現在下屬公司所有的付款流程均需團體批準,沒有一點自己的額度限制,這必然導致下屬單位工作的效率,究竟一個流程下來最快也要3-4天。

二、對子公司進行授權控制。

這個要求當然是勢在必行了。適當授權不是放任自流,母公司應建立、健全子公司對外投資、貸款的立項、審批、控制和檢查制度,并重視對投資、貸款項目的跟蹤治理,以規范子公司的投資、貸款行為。對子公司的授權治理原則是對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給予充分信任;對授權之外的行為不予認可。授權通知書除子公司持有外,還應下達公司相關部分,據以對需授權的業務嚴格執行。通過授權控制,可以督促子公司日常財務活動的規范動作,從而保證企業團體整體的有序運行。

三、實行預算控制,建立財務信息網絡系統。

現在上的這套OA系統只是實現了辦公平臺,真正意義上的財務平臺還是沒有的。

預算的作用當然是不用多說了吧,哎,說說吧。

預算是財務控制中目標治理的有效手段。預算的制定要以財務治理的目標為條件,根據企業的發展計劃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并通過計劃的形式,具體系統地反映出企業為達到經營目標所擁有的經濟資源的配置情況。預算的編制就是將企業經營目標的主要指標分解、落實到每一個責任單位,并作為對各責任單位經營治理業績進行考核評價的依據。

團體公司可根據子公司的組織結構、經營規模以及公司本錢控制的特性進行預算控制:(1)預算的編制采用從下到上的方法,這樣既考慮了子公司的意見,照顧了子公司的利益,又有利于團體公司審閱子公司的經營活動。(2)預算的整體性及全面性使子公司在實施的過程中需要相互配合和協調,進步治理效率,減少摩擦,增強凝聚力。(3)預算是以團體公司的發展規劃為依據,可保證團體目標計劃的實現。預算給每個子公司以明確的經營治理目標和各方的責權關系,便于子公司進行自我控制、評價、調整。(4)通過建立大型計算機網絡系統,將下屬子公司的資金流轉和預算執行情況都集中在計算機網絡上,母公司的財務主管可以隨時調用、查詢任何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全面控制各個子公司的經營情況,及時發現存在的題目,減少子公司的經營風險和制止子公司的資產流失。

現在老總就喜歡看預算,有了框架,她才好做出抉擇。

四、實行對子公司權益利潤率和資產負債率的控制。

權益利潤率和資產負債率控制是團體公司對子公司的資本結構控制中非常重要的一種方法,團體公司可對子公司下達權益利潤率和資產負債率的具體指標。

權益利潤率=資產利潤率÷(1-資產負債率)=凈利潤÷所有者權益

從權益利潤率的公式來看,權益利潤率與資產利潤率和資產負債率成正比。權益利潤率的高低由資產利潤率和資產負債率的高低決定。假如資產利潤率不變,而資產負債率進步則權益利潤率進步;假如資產負債率不變,資產利潤率進步則權益利潤率進步。用權益利潤率作為衡量子公司資本結構控制和資產回報的一個指標,可以使子公司治理者盡量減少資本的占用額,增加負債比率。然而,負債又與資本市場的供給狀況、子公司本身的資信等有關;且負債越大,相應的財務風險也越大。企業團體對下屬子公司的具體負債比率高低應視各子公司生產經營特點而定,一般可控制在該子公司自有資本的50%—70%,有的應低些。

現在團體財務完全沒有人來做這一塊,實在是沒啥說的,需要一個很好的財務總監真的是很重要啊!

五、加強定期或不定期審計,實現對子公司的財務監視。

審計在團體公司治理結構中有著不可替換的作用。從監視子公司經營規范化和保證財務數據真實、可靠性方面考慮,團體公司還必須對子公司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收支審計工作。

對子公司的審計有外部審計和團體內部審計。目前會計師事務所對子公司年度報表的審計屬于外部審計。團體內部審計則主要應由團體公司的審計部分負責進行。內審部分的作用不僅在于監視子公司財務工作,也包括稽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業內各組織機構執行指定職能的效率,也是監視、控制內部其他環節的主要氣力。

團體公司對子公司進行內審的主要方法是:(1)以強化團體資產控制為主線,建立審計網絡,堅持下審一級,各審計部分負責對下屬公司的內審。(2)設立團體公司審計委員會,在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相關職員和職能部分組成。委員會的作用在于保證子公司的財務信息和業務信息的充分可靠性。(3)對子公司的一些工程項目、經濟合同、對外合作項目、聯營合同等進行單項審計;實行離任審計制度,審查和評價子公司責任主體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4)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子公司的內部控制機制的有效性進行評估,監視和完善子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5)團體公司實行總審計師制度,加強團體公司整體的審計規章制度的建設,重點是從治理者角度對下屬企業進行控制。

團體公司通過對子公司的審計,可以及時發現和糾正所存在的題目,增強內部控制意識,發揮內部治理強有力的控制機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