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東德水電站對外交通工程建設分析

時間:2022-09-07 06: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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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東德水電站對外交通工程建設分析

摘要:基于烏東德水電站對外交通工程的建設用地情況,剖析了永久征地和臨時占地面積及費用增加的原因,使我們認識到,作為企業投資,必須將用地成本實事求是地納入到建設投資概算中,并應著力提升建設用地的精細化管理水平,以降低投資。

關鍵詞:紅線征地;臨時用地;改進措施

烏東德水電站位于四川省會東縣和云南省祿勸縣交界處金沙江河道上,水電站壩頂高程988m,最大壩高270m,總庫容74.08億m3。電站裝機總容量1020萬kW,年發電量389.1億kWh,發電規模位居世界第七,國內第四。電站計劃于2020年7月下閘蓄水、8月首臺機組發電,2021年12月全部機組投產發電。烏東德水電站是是我國實施“西電東送”戰略的骨干電源,也是我國“十三五”期間的標志性工程。根據重大件運輸規劃,兼顧地方經濟發展要求,烏東德水電站對外交通由四川側會東至河門口公路(以下簡稱會河公路,規劃為輔助道路)、云南側半角至新村公路(以下簡稱半新公路,規劃為主要道路)和跨金沙江的河門口大橋(主跨240m)形成“兩路一橋”的總體布局。會河公路起自會東鲹魚河大橋,終點為烏東德場內河門口,總長43.08km,含大中橋12座(連續剛構橋3座)、隧道6條(長隧道4條),橋隧比28.7%,設計路基寬8m,路面寬7m。2012年5月開工,2016年10月完工。半新公路起自祿勸縣皎西接祿大二級公路,終點為烏東德場內河門口大橋,總長35.82km,含大中橋10座(連續剛構橋1座)、隧道7條(長隧道4條),橋隧比49%,設計路基寬10m,路面寬7.5m。2013年8月開工,2017年8月完工。河門口大橋位于壩址上游約6km處,橫跨金沙江,左岸通過場內高線路與會河公路連接,右岸順接半新公路。大橋全長522m(橋型布置為135m+240m+135m的連續剛構),橋面寬12m。2014年5月開工,2019年3月完工。

1建設用地基本情況

1.1紅線征地。為提前啟動建設,會河公路和半新公路分別在四川省和云南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立項審批,規劃的永久占地面積分別為1027.6畝和723.8畝。工程開工前,中國三峽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烏東德工程建設部(以下簡稱建設部)通過與會東縣和祿勸縣人民政府談判,確定了公路建設用地補償標準[1]。兩縣政府根據施工紅線范圍,牽頭組織了土地丈量和房屋拆遷實調[2]。現場工作基本結束后,雙方根據實調成果[3]簽訂公路建設紅線征地拆遷補償(總包)協議,政府方面主要負責用地協調、臺賬記錄和補償款發放等,建設部則根據征地進展分期支付費用。至合同收尾,會河公路和半新公路征地紅線的丈量面積分別為1944畝和850畝(河門口大橋位于電站施工區紅線內,不需重復征地),超出規劃面積89.2%和17.4%。1.2臨時用地根據招標文件,棄土場、邊坡掛渣(俗稱壓覆蓋)、施工便道、加工廠、拌合站和施工營地等征地紅線以外的建設用地統稱為臨時占地。開工前,建設部未及時就臨時用地標準、占地性質等與縣政府簽訂書面協議,主要基于招標文件有約定,臨時用地由施工方按照地方規定辦理租地手續并支付租金。實際上,由于參建各方對新建山區公路缺乏經驗,用地成本意識淡薄,臨時用地管理無序,開挖造成的邊坡掛渣情況突出。工程進入中后期,臨時用地面積遠超施工規劃,農戶開始提出補償訴求,加之地方政策調整,用地成本急劇攀升,施工方無力解決,現場阻工嚴重影響正常施工,建設部不得不出面與兩縣政府展開臨時用地補償問題談判。以左岸會河公路為例。為理清工作程序,建設部與會東縣就臨時用地標準進行了多輪談判,最終由政府方出臺補償標準明確:①邊坡掛渣和施工便道。補償費用為租金加恢復費,其中租金按照已有標準執行,恢復費按照實際壓覆和恢復難易程度分為輕微、中度、較重和嚴重壓覆等4類,對應的恢復費用為100~1000元/畝、1000~5000元/畝、5000~10000元/畝和10000~15000元/畝。②棄土場占地。按照永久征地標準予以補償,只補不征。基于上述原則,2014年7月,雙方簽訂了會河公路建設臨時用地(總包)協議,臨時用地實調與工程建設同步開展,實調以政府牽頭,國土部門、建設部和施工方等參加。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實調圍繞阻工協調順序開展,會河公路也逐步收尾。半新公路建設啟動稍晚,汲取了先前教訓,較早開展了臨時用地問題談判,同時建設用地管理也納入到參建各方的日常項目管理中,因此,臨時用地引發的阻工問題稍好。

2建設用地管理存在的問題

以會河公路為例,公路紅線占地面積嚴重超出的主要原因有:①量地方式差異。地方堅持采用人工拉尺方式逐塊丈量斜坡面積,加之人工的隨機性和偶然性,實測面積一般為投影面積的1.5~2倍;②地類界定。部分土地在實調時未耕種,仍以自開墾坡耕地而非荒山荒地計,成本相差近10倍。數據分析發現,地類標準取用總體偏高;③線路調整。應地方訴求,公路在縣城規劃區內(賠付標準為其他路段2倍,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另行計算)先加寬后改線,新增征地面積超過35畝,另下腰巖隧道至灰泥坡隧道段線路發生“橋改隧”的調整,不可避免新增征地,原先已經征用的土地(未使用)無法退還,導致征地只增不減,累計新增征地超過30畝;④其他原因。雨季邊坡水毀垮塌和涵洞排水(外延)等引起的補征地合計約10畝。相比而言,臨時用地補償問題處理過程更為曲折。工程前期臨時用地較為隨意,成本意識淡薄。工期延長后,農戶關于臨時用地的訴求攀升,引發阻工問題,倒逼參建各方解決臨時用地問題。隨著用地標準的出臺和工作機制的形成,臨時用地管理才步入正軌。臨時用地同樣存在量地面積差異和地類界定等共性問題,地方用地臺帳顯示,會河公路和半新公路的臨時用地面積分別為1960.9畝(不含棄土場506.8畝)和584.6畝(不含棄土場709.4畝),用地面積和費用接近或超過紅線征地拆遷標準,原因值得深思。單純從投資控制角度看,對外交通的建設用地管理工作無疑是失敗的,但冷靜地分析這一現象,我們可以發現,隨著國家和地方土地政策的調整,建設用地補償標準提高是大勢所趨,這是不可控因素。作為企業投資,必須將用地成本實事求是地納入到建設投資概算中,另一方面,著力提升建設用地的精細化管理水平,降低投資成本。

3改進措施

后續在西南地區同類型公路建設項目的建設用地管理方面的改進措施主要有:①加強對工程所在地土地政策的研究,參與補償標準的調查、研究、制定和談判;②按實際用地標準,將建設用地費用足額列入到投資概算中;③開工前及時與地方政府簽訂建設(永久和臨時)用地協議,共同成立專門的協調機構,地方政府安排專人負責建設用地協調事宜;④加強過程監督[4],借鑒水電站實調,引入土地監理,代表建設業主方全程參與建設用地的征地放線、現場量地、臺帳記錄、數據整理分析和費用核定等相關工作;⑤規范內業資料,制定統一的實調統計表,過程中定期清理臺賬,工程完工前,及時鎖定用地臺賬,提交原始憑證存檔;⑥借助無人機[5]等信息化設備,對項目全線及周邊地形、地貌等進行不同時段的航拍,留下基礎資料備查。

參考文獻:

[1]楊芳.我國高速公路征地拆遷跟蹤審計要點分析[J].財務與會計,2015(22):59-60

[2]陰奔,劉祖雄.烏東德水電站可研階段實物指標調查要點分析[J].水利技術監督,2014,22(6):33-36

[3]李平.淺析公路工程項目前期征地管理[J].科技經濟導刊,2017(27):211-211

[4]譚俊波,孫逸文,王露平.鄉鎮公路拆遷項目成本控制研究———以湖南省S206公路建設為例[J].懷化學院學報,2018,37(4):51-56

[5]張力,白峰,高圣益.三維遙感解譯技術在移民調查中的研究與應用———以烏東德水電站移民調查為例[J].人民長江,2014,45(20):117-121

作者:鞏朝 單位:中國三峽建設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