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整體轉讓協議書
時間:2022-06-24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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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飯店整體國有產權通過公開轉讓,由乙方中標。經甲、乙雙方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國土資源部(2002)第11號令《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第3號《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以及《江西省產權交易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17號令)等有關規定,就*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的界定。甲方自愿將座落在*市紅旗大道29號的*飯店的整體國有產權轉讓給乙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商服用地)、房屋所有權、機器設備等設施以及無形資產(詳見《*飯店基本情況簡介》)和資產清單。此次出讓均以*飯店整體產權的現狀和*市土地價格中心、*市東信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江西德龍東升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飯店資產評估報告書》評估范圍為準(宗地界線、面積以土管部門登記發證為準。實物資產以現狀為準)。
(一)*飯店本次資產評估未列入評估報告中的房產如下:
*
大門口地面、綠化、旗桿等
根據章貢區人民政府區府字(2004)13號《關于同意委托市產權交易中心轉讓*飯店整體國有產權的批復》文件精神,以上資產隨總體資產全部交付給受讓方。
(二)下列資產不在產權轉讓之內,不屬于受讓方資產。
1、汽車:贛B/01536
2、甲方機關辦公樓的空調及所有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
3、*飯店的原材料部分和流動資金。
(三)甲方機關辦公樓空樓交給受讓方(詳見資產清單)。
第二條:乙方最終支付*飯店整體產權交易價格為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乙方支付款項由*市產權交易中心負責收取,乙方必須在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產權交易中心支付*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價款,并由其及時轉付甲方,以利于解除抵押、銀行受償和甲方職工安置以及辦理權證。
第一期:在產權轉讓成交的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與乙方和*市產權交易中心、章貢區商業局(均作為鑒證方)共同簽訂《*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合同》,簽訂《*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合同》的五個工作日內,由乙方支付*飯店整體產權轉讓價款30%(含報名時首期支付的1000萬元人民幣履約保證金)。
第二期:簽訂《*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合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由受讓方支付產權轉讓價款的60%。
第三期:剩余的款項由乙方在支付60%產權轉讓價款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全部付清。
第四條:資產交接和相關事宜
1、交接準備過程。*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后,乙方在支付*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價款的60%的當天,甲方同意乙方先期進入*飯店,熟悉情況,參與管理,但不享受該宗資產的收益。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資產清單,并提供有關服務,雙方做好交接前的準備工作,以確保順利交接,平穩過渡。
2、資產交接期限。由*市產權交易中心負責協調市國土資源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辦證等相關事宜,乙方在付清全部產權轉讓價款,并報經市政府批準后的四十五個工作日內,由*市產權交易中心負責將轉讓資產的相關證照(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交給乙方,由甲、乙雙方負責資產交接工作,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清產權轉讓價款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其整體資產交付乙方(實物資產以現狀為準,地質狀況及地下管線未有詳細調查資料,也以現狀為準,受讓方如要進行地下地上的改建應自行承擔有關報建手續和責任)。乙方在付清產權轉讓價款的當天,即正式取得*飯店整體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以及整體權益。
3、*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后,原*飯店員工由甲方負責安置,如乙方招收員工,本著雙方自愿的原則,應優先聘用原*飯店員工,并按規定為其繳納養老、失業、工傷、計劃生育和醫療保險。
4、*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后,乙方應繼續履行原*飯店與原承租戶簽訂的合同期內的全部合同或協議,如乙方確需提前終止原*飯店與原承租戶簽訂的合同期內全部合同或協議,則由乙方與原承租戶雙方商妥提前終止合同或協議事宜,甲方予以協助,其經濟補償費由乙方全部承擔。
5、*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后,甲、乙雙方承擔的辦證稅費為:甲方承擔土地出讓金、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甲方和乙方雙方承擔土地交易費和房產交易費的各50%。房產和土地轉讓的契稅和相關證件的登記工本費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乙方在獲得*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權益之后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六條:乙方在獲得*飯店整體國有產權轉讓權益后,乙方在*飯店原址,無論是否改變該宗資產的經營方式或使用用途,都必須到*市章貢區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手續,其承擔的辦證稅費必須到章貢區繳納,甲方予以協助。乙方應依法經營,照章納稅,自負盈虧,承擔其民事責任,并確保在交接之日起三個月內正常經營。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對本合同第三條所列各期支付的款項,凡逾期未支付的,每月按應繳產權轉讓價款的萬分之一向甲方繳納帶納金,逾期30天后未支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前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及預付款項不予退還,并追究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市產權交易中心在上述規定時間逾期未交付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給乙方,同樣,由乙方追究*市產權交易中心每日萬分之一的經濟賠償責任。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將實物資產(以現狀為準)交付乙方,同樣,由乙方追究甲方每日萬分之一的經濟賠償責任。
除上述違約責任明確規定外,出現本合同其它爭議和違約責任,將按照《合同法》和《暫行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雙方共同簽署正本一式拾份,每份文本的條款內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伍份。另簽署副本,一式拾肆份呈送章貢區有關單位(區委辦、區人大辦、區府辦、區財政局、區商業局、區工商分局、區國資局、區地稅局、區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管局),供辦理相關手續使用。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鑒證方:*市產權交易中心代表:
*市章貢區商業局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