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之星事跡材料范文

時間:2023-03-18 04: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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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之星事跡材料

篇1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精神,大力弘揚以“誠信、崇商、友善、進取”為內容的“精神”,深入挖掘宣傳創業典型,積極開展創業實踐,引導和激勵廣大群眾奮斗進取、創業致富、回報社會,為推動文明城市和創業型城市建設做出貢獻。

二、評選范圍及數量

(一)具有市戶籍,2010年以來在全市范圍內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城鄉各類成功創業者,均可報名參加評選。

(二)最終在全市評選10名優秀創業者作為“創業之星”。

三、評選標準及原則

(一)評選標準

1、具有“干事創業”精神和爭先創優意識,拼博實干帶頭致富,有較好的經濟效益的。

2、具備致富思源、富而思進,致富不忘回報社會,社會形象好,群眾公信度高的。

3、白手起家創業,誠實守信、照章納稅、合法經營,積極承載就業,無不良社會反響的。

(二)評選原則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公開評選程序和標準,增強評選透明度,采取各部門、各鎮街區預選推薦、公眾投票和專家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層層篩選,并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2、堅持遵規守法原則。參加評選的創業者必須按章納稅,遵守《勞動保障法》為勞動者交納保險,無任何違法違規行為。

3、堅持效益為主的原則。參加評選的創業者必須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特別是在促進經濟發展和創業帶動就業方面有較突出的貢獻。

4、堅持好中選優的原則。選擇具有模范帶頭作用,能夠為廣大創業者作出表率的10名優秀創業者作為“創業之星”。

四、評選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這次評選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創業之星”評選活動領導小組,邀請有關市領導擔任組長,市委宣傳部、《今日》報社、人社局、工商局、稅務局、財政局、團市委、市婦聯、市工會、市中小企業局、民政局、廣電中心、工商聯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市場四樓創業指導中心,電話8518465)。成立評審小組,小組成員聘請各方面領導、創業專家志愿團成員、創業成功人士、大學教授等組成。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充分利用《今日》、電視臺、流動宣傳車深入宣傳創業模范典型、推廣創業先進經驗做法、報道創業動態。大力宣傳創業的有關優惠政策,支持鼓勵創業,大力弘揚創業先進典型事跡,營造全民創業的氛圍,激發全城創業熱情。公布“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的意義、標準、評選辦法等信息,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群眾參與此次評選活動。

(二)活動實踐。一是積極落實創業政策,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力度,落實創業優惠政策,不斷提高創業質量,保護創業熱情,有力地支持全民創業。全年開展創業培訓50期,開展培訓2000人以上。二是組建100人創業專家志愿團,更新創業項目,加強創業項目庫建設,開放創業成果展室。三是新建一個創業實訓教室,充分利用現有創業培訓資源,做好創業培訓提供有力保障。在全市范圍內廣泛開展創業培訓。四是充分利用公共就業保障平臺,加強督導各鎮區街組織開展農村富余勞動力創業培訓,各鎮區街全年培訓人數不得少于50人。五是與南山學院聯系開展應屆大學生創業培訓,開展一期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挖掘大學生創業潛力,落實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全年開展大學生創業培訓400人以上。

(三)推薦申報。一是鎮區街、主管部門選拔推薦。各鎮區街通過舉辦“創業能手”評選等形式,評選出本轄區的“創業能手”,之后推薦2名以上“創業能手”參加市里組織的“創業之星”評選。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評選標準,組織推薦本系統涌現出來的優秀創業者。所有推薦參加評選人員均需填寫《市創業之星推薦表》、事跡材料(不少于1500字)各三份和2寸彩色免冠照2張報送到市“創業之星”評選活動小組辦公室,各鎮區街、各成員單位至少推薦2—3名先進典型。民政局負責退伍軍人創業典型的組織推薦,人社局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優秀農民工、大學生創業典型的組織推薦。二是群眾推薦。群眾可以參照已公布的評選標準,將身邊先進典型事跡材料,通過寫信推薦、電子郵件推薦等方式推薦。事跡材料應注明被推薦人的姓名、單位、主要事跡、聯系方式等。推薦截止日期為7月1日。

(四)篩選審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鎮區街、各成員單位上報推薦的先進典型和群眾推薦的先進典型進行匯總篩選,并廣泛征求各成員單位及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意見,本著好中選優的原則,初步確定15名“創業之星”候選人提交領導小組。

(五)評選公示。在政府網、《今日》報、電視臺等媒體開辟專欄,將“創業之星”候選人先進事跡和照片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本次評選采用公眾投票和專家評委評分相結合的方式。7月中旬組織公眾投票(網上、短信),并由小組辦公室對投票進行匯總,領導小組在聽取小組辦公室對候選人審核情況的報告及有關媒體反饋意見報告的基礎的上,請評審小組對候選人進行無記名投票,并結合公眾投票(網上、電話)情況,擇優確定十名“創業之星”,報領導小組批準。

(六)命名表彰。7月下旬適時對當選的十名“創業之星”進行表彰,頒發證書。市人社局將根據獲獎者情況給予創業扶持資金并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對“創業之星”的先進事跡予以整理,建立“創業之星”資源庫。在《今日》報開辟專欄,在電視臺開展系列訪談活動,廣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利用各鎮街區培訓開班、失業職工集中教育等時機,開展“創業我做主”巡回報告會。鼓勵創業能手通過“1+1”創業幫扶模式,每人幫扶一名有創業愿望的人員成功創業,激勵、引導更多市民成功創業,營造全民創業的輿論氛圍。

六、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鎮街區要切實加強對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開闊視野,擴大推選范圍,認真做好候選人推薦上報工作,確保評選活動順利完成。

(二)嚴格把關,認真考核。要嚴格把握推薦條件,著重考慮在逆境中頑強拼搏、自強不息、道德品質好、社會影響大、有較強示范效應的人選,在考核推薦的過程中,要廣泛聽取各方的意見,確保推薦人選的代表性和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