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費申請書范文

時間:2023-03-21 11:20:0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退費申請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退費申請書

篇1

在經濟飛速發展、人們往來越來越密切的今天,申請書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申請書是我們平時提出請求的一種書信。但是你知道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關于一些質量保證金退款申請書模板,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質量保證金退款申請書模板1__公司:

我于_年_月_日,與貴公司合作裝修項目,根據協議,繳納了押金1萬元,現由于資金緊張,特請求貴公司退還抵押金1萬元,請予辦理。

申請人:___

二00九年十一月_日

質量保證金退款申請書模板2尊敬的____:

本人由于__原因,不能按時參加補習,申請退班,并請求___予以退費

望___慎重考慮我的請求,期待你們給予批準!

申請人:___

申請時間:____

質量保證金退款申請書模板3__車輛管理所:

我叫___,我在貴駕校學車,現在因工作變動,沒有時間來培訓,不再適合在本地駕校學習,而不能繼續學習。望貴校辦理相關退費事宜,并退還學費。感謝您接受我的申請。

敬禮

申請人:__

____年__月__日

質量保證金退款申請書模板4__公司:

我于__年__月__日,與貴公司合作__項目,根據協議,繳納了押金__萬元,現由于資金緊張,特請求貴公司退還抵押金__萬元,請予辦理。

申請人:__

__年__月__日

質量保證金退款申請書模板5國家稅務局基建辦公室:

我方于20__年1月向貴方遞交了工程特別保證金80萬元,貴方中途已退我方30萬元,尚有50萬元及銀行利息未退。基于貴方數據處理中心幕墻工程(合同內容)已經完工多月,20__年春節前,貴方該大樓無資金支付計劃,而我方該項目需要支付大量的工程材料款和農民工勞務工資。時至20__年春節年關,因大環境資金緊張,我方已無力獨自承擔此巨大的資金壓力...懇請貴方速予退還我方剩余的50萬元工程特別保證金及銀行利息,我方將該費用用于支付該項目春節前的部分農民工勞務工資。懇請貴方速予批準為盼!謝謝!

特此報告!

監理公司意見:

項目管理公司意見:

篇2

(一)企業(單位)繳費基數。

1、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1)結算企業(單位)(指所得稅查賬征收企業,下同)按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月繳費基數(目前暫按上一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月繳費基數)。對尚未參保或者參保人員比例較低的繳費單位,若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繳費有困難的,可以按“最低申報比例”的辦法確定單位繳費基數。計算公式為:

單位月繳費基數≧上一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最低申報比例

“最低申報比例”暫按下列標準執行:建筑行業(不含外地工程應付工資款)、工藝品行業按不低于15%比例申報;紡織、服裝生產行業按不低于20%比例申報;其他行業按不低于30%比例申報。

“最低申報比例”由區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地方稅務部門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狀況以及省政府下達的擴面要求,適時調整,逐步提高。

(2)非結算企業(單位)按上一年度營業額為依據核定每月繳費人數:即上年(新辦的按當年)營業額在100萬元(含)以下的參保人數不少于1人(含),商業企業營業額每增加100萬元的加1人;其他企業營業額每增加50萬元的加1人。繳費工資基數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確定。

(3)行政事業單位、稅收定期定額戶按原辦法征繳。

(4)結算和非結算企業(單位)按新辦法計算的應繳費額少于原來繳費數額的,按原來繳費數額繳納。

2、工傷保險費

(1)企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按企業上一個月應付職工的工資總額確定。沒有工資總額的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2)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總額確定,臨時用工人員以本人工資額為繳費基數。應征數由社保中心產生并傳送給地稅部門征收。

(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1、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對新參加工作、重新就業、調入和新建單位的職工,從進入本單位之月起,當年繳費基數按本單位確定的月工資收入計算。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照300%確定。

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由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公布。20*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2*0元/人。

2、企業(單位)必須在每年的五月底前以統一的格式(包括紙質和電子文檔)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上一年度每個職工的工資額,確定每個職工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一經確定,從當年七月至次年六月保持不變。20*年各企業(單位)須在12月25日前以統一的格式(包括紙質和電子文檔)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確定20*年11月至20*年6月的個人繳費基數。

(三)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企業(單位)按規定計算的單位繳費基數少于實際參保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應按實際參保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基數。

二、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

自20*年12月1日(費款所屬時期為20*年11月)起,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收采用單位繳費與個人繳費相分離的辦法。企業(單位)征繳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企業(單位)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為基數,企業(單位)按有關政策和本通知規定要求,按月自行計算企業(單位)繳納部分的應繳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在次月納稅期內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應繳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由企業(單位)分別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登記,確定個人繳費額,按月由企業(單位)代扣并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暫按原辦法由地稅部門征繳。

三、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7%,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不含事業單位正式職工);

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2%,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1%;

工傷保險:企業單位繳費比例按行業(行業分類詳見附件)分別為一類行業0.5%、二類行業1%、三類行業2%;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繳費比例為0.2%,其臨時用工人員繳費比例為0.5%。職工個人不繳工傷保險費。

上述繳費比例如有新規定的,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四、應繳費額計算

(一)單位繳納

應繳費額=單位繳費基數×單位繳費比例

(二)職工個人繳納

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應繳費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職工個人繳費比例

五、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

企業(單位)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是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雇用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應付職工工資總額是企業應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工資額,包括已計入應付工資科目而未發放部分和企業應向職工收回的款項(例如:企業代墊的房租、水電費,應代扣的個人所得稅、社保費,職工借款等)。具體按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地稅函〔20*〕249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參保登記、注銷

(—)登記

l、新辦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先到地稅分局辦理繳費登記確定社保編碼,持地稅確定的社保編碼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

2、已參保的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發生參保人數(包括事業單位臨時用工人員)增減的,需在每月20日前到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增減參保人員登記手續。

3、己參保的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發生名稱、地址、經濟性質、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開戶銀行及賬號等事項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地稅分局、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填報《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4、行政事業單位(包括臨時用工人員)參保的,應到地稅分局辦理繳費登記手續并確定社保編碼,然后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并分別到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參保人員登記手續。

(二)注銷

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先到地稅分局辦理社會保險費結算手續并繳清費款,然后在地稅分局辦理注銷手續(包括注銷其社會保險編號),終止社會保險繳費關系。地稅分局應將注銷的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相關資料(包括電子文檔和紙質)及時傳送給地稅局規費科,由規費科統一送給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企業(單位)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相關手續。

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辦理注銷手續后,其職工需要續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到區社保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七、多繳退費

由于參保企業(單位)計算差錯造成企業(單位)繳納部分多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參保企業(單位)向地稅分局提出申請并填報退費申請書(以退稅申請書代替),經地稅分局審核并附費款結算結論、稅票復印件,報地稅局計財科辦理退費手續;個人繳納部分多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參保企業(單位)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出具證明并附稅票復印件,報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相關手續。

八、征繳措施

(一)繳費單位應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和《*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以及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手續。

(二)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繳費申報的,按照《*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三)繳費單位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未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進行繳費申報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派員實地檢查,經查無下落并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繳費義務的,發出公告責令其1個月內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其認定為非正常戶。被列為非正常戶后超過3個月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將注銷其社會保險繳費登記,其欠繳的費款按規定追繳。

(四)繳費單位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者因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不能按當地最低職工工資標準發放職工工資的,可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經批準緩繳的,在緩繳期內免繳滯納金。

(五)繳費單位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個人應繳費額或調整金額有異議的,當月先按照核定的應繳費額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或由地方稅務機關直接扣款征收,然后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核實,確有誤差的,從下月起調整。

(六)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當年單位繳費基數如大于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允許在3個月內向社保經辦機構增補參保職工人數,并補繳個人繳費部分,逾期未報的,所征繳的單位繳納部分費款劃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

繳費單位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及時申報繳費人員和繳費基數。

(七)繳費單位參保登記后,發生參保職工增加或者減少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和應繳費額隨人員增減變動而調整。繳費單位應當自人員增加或者減少之日起30日內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職工增減登記手續。逾期未申報的,該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和應繳費額從實際受理增減登記之月起調整。

九、待遇享受

社會保險參保職工均實行實名制,繳費單位應如實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報送參保職工名單。待遇享受對象以繳費單位向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并履行繳費義務的職工人數和名單為準,待遇享受標準按現行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執行。

十、工作要求

社會保險涉及廣大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切身利益。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勞動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調配合。要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齊抓共管,及時協調溝通、交換信息,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確保社會保險費擴覆征繳工作順利進行。

篇3

美容服務合同范文1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由于甲方經營不善而無力繼續維持經營,為了使顧客的剩余項目、服務得以延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 美容院服務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達成條件如下:

一、轉讓標的:甲方愿將坐落全部轉讓予乙方繼續負責提供服務。所涉美容所轉讓需付房東轉讓費貳萬元(20xx0.00),甲乙雙方各承擔壹萬元(10000.00)。

二、轉讓方式及其標準:

(一)甲方自愿將美容院及所有顧客資源、包括后續顧客責、權、利統統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負責無條件接收這些顧客及其相應的所有服備。

(二)甲方將店內的所有儀器、設備無償提供給乙方,所有權全部歸乙方。

(三)甲方另外給付乙方店內剩余貨品折合人民幣價值:寫: 以備服務所需。產品等明細附后。

(四)乙方愿意無條件接受甲方的所有顧客并提供相應的服務,甲方移交之顧客檔案共有135名,所有顧客的相應服務以甲方移交給乙方的顧客檔案記錄為準。(顧客名單附后)。

(五)乙方愿意無條件接收甲方的所有員工,并保證為這些員工提供相對應的工作崗位,甲方負責將這些員工的所有工資待遇結算至20xx年3月18日。

(六)美容院轉讓初期甲方相關工作人員需協助乙方平衡過渡。

(七)店內客人已購美容項目相關產品由甲方提供。

(八)3月18日日前店里水、電、物管費,若個別客人無法安撫的需甲方提品。

三、移交辦法:于簽訂本契約的同時,甲方將店內儀器設備、顧客檔案及貨品等全部一次性移交給乙方。

四、為了保證品牌的市場形象,本契約簽訂后,乙方必須負責將甲方轉來的所有顧客繼續提供相應的各種服務,乙方要以積極的工作態度處理好員工、顧客的關系,不得以各種理由故意為難顧客、員工或推委責任。

五、違約處罰:

如若乙方違反本契約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乙方違約論,乙方需要對甲方的損失進行相關的經濟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履行本協議相應條款的要求,即視為甲方違約,甲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必須給予賠償。

六、本契約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契約的所有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即視為本契約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自20xx年3月18日至所有工商稅務顧客退款與乙方無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美容服務合同范文2甲方: (消費者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會員編號:

住址:

職業:

未成年人法定人:

法定人住址:

法定人聯系電話:

入會費:人民幣 (大寫)(非會員免填)

乙方: (提供美容服務機構名稱)

地址:

電話:

負責人:

職員:

甲乙雙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項依下列約定辦理:

第一條 瘦身美容的定義

本合同所謂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藝、機器、用具、用材、化妝品、食品等方式,為保持、改善身體、感官健美,所實施的綜合指導措施的非醫療行為。

瘦身美容項目包括:

(一)體型、重量的控制、調整;

(二)肌膚保養;

(三)身體油壓;

(四)臉部美容、化妝;

(五)脫毛;

(六)美容咨詢及其相關商品的出賣。

第二條 權利義務的依據

甲乙雙方關于本瘦身美容的權利義務,依本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未約定的,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廣告及本合同當事人間的口頭約定,均為本合同內容的一部分。

甲乙雙方的其他特別協議事項,其效力優于本合同條款。

第三條 未成年人的訂約

甲方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

甲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須得其法定人的允許或承認,本合同始為有效。

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法定人代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條 會員權利義務的說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請成為乙方會員,其權利義務依會員規約的規定(見附件)。

乙方應就會員種類及會員資格的權利義務,在訂約時向甲方作明確說明。如會員卡不慎遺失、毀損或被竊時,乙方于甲方填寫申請書后,應無償制作補發新卡。

第五條 課程及附屬商品的說明

乙方應將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實施的條件以及甲方所選擇的瘦身美容的項目、對價、次數、期間、課程數、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險性等,以及為實施瘦身美容所必須購買的相關商品的內容、性質、效用及其價格,于訂約時向甲方作充分明確說明,并提供相關的畫面。

乙方應將為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留作記錄,并予甲方簽名確認,且于記錄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對。甲方可隨時請求乙方提供簽署的記錄影本。

第六條 業者的詢問及處置義務

乙方于實施瘦身美容項目前,應詢問、確認甲方有無因患疾現正治療中,是否屬過敏體質、現有無服用何種藥物、肌膚有無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項。甲方對于乙方的詢問應誠實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間,任何一方發現甲方身體狀況有異樣或實施的部位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告知他方。乙方應立即中止實施,并有義務采取甲方接受醫師診療等適當的處理措施。但甲方發生異常或異樣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實施行為所致,甲方應負擔乙方所采取處理措施的相關費用。

關于診治醫師的選定,應尊重甲方的意見。在甲方接受診療期間中,就該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間應予延長。

第七條 收費標準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課程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因參加課程所需的用品的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其細目見附件。

第八條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額或依課程進度分期給付對價。

第九條 卡卷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卷或其他類似方式作為提供服務的憑證,應向甲方說明卡、卷的使用方式、服務內容、使用時段、使用地點、使用次數及有效期間等項目,并應將該等項目載明于卡、卷上。

上述所謂有效期間是指瘦身美容服務預定開始日起 年(月)內。但以后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收回卡、卷。關于退費及賠償的標準,該卡、卷除依約時的原價折算外,還應依本合同第十條至第十三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等規定辦理。

第十條 實施前,消費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費標準

甲方于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依下列計算標準,于一個月內將已收取的費用退還于甲方。該退還金額等于價金總額扣除解約手續費。

前款解約手續費是指本合同價金總額的百分之 (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價金總額的10%)。

第十一條 實施后,消費者任意終止合同的退費標準

甲方于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后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依下列計算標準,于一個月內將已收取的費用退還于甲方。該退還金額等于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的費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屬商品金額,及再扣除終止合同手續費。

前款終止合同手續費,是指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的費用,及已拆封附屬商品的剩余金額的百分之 (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上述剩余金額的20%)。

已接受服務及已拆封附屬商品的價格,皆以訂約時的原價為準。

第十二條 實施前,業主任意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

乙方于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解除本合同的,應于一個月內退還甲方已繳費用,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前款甲方的損失,是指本合同金總額的百分之 (其百分比應與第十條規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上述金額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 業者可解除或終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時,可于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解除或實施后終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一)因天災、戰亂、罷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別、年齡不符合乙方實施瘦身美容的條件,且為乙方于訂約時非因過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難以完成本合同的課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應依本合同第十條或第十一條規定退還費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項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續費。

第十四條 終止合同后業者的隨附保護義務

甲方于實施瘦身美容課程后終止本合同書,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體或健康等事項,于相當期間內仍有義務為必要的告知或協助。

第十五條 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雙方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他方為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書面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時,其樣式參照附件。

第十六條 擔保條款

乙方向甲方為效果擔保,但未達其約定效果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 元。

第十七條 消費者的變更

甲方經乙方同意后,可將其依本合同所應承受負擔的權利義務移轉予第三人。

前款規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時起,承受負擔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業者的變更

乙方經甲方同意后,可將依本合同所生的權利義務讓與其他瘦身美容業者。

欠款情況下,甲方于不同意時可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于退費時不得扣除手續費。甲方如另有損害,可請求賠償。

第十九條 合同代為履行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瘦身美容業者代為履行時,甲方可解除或終止合同。

乙方經甲方同意后,就本合同的履行,該受托瘦身美容業者視為乙方的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時可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于退費時不得扣除手續費。甲方如另有損害,可請求賠償。

第二十條 業者的保密義務

乙方因甲方參與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課程,而知悉或持有甲方所參加的課程事項、課程記錄及其他相關個人資料,應予保密,并不得為不當使用。

乙方違反前款規定致甲方受有損害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從業人員的資格

依本合同提供服務的美容師、營養師或其他從業人員,須具備合法的專業資格。

第二十二條 服務處所的選擇

甲方可于乙方的分支機構接受瘦身美容之服務。

第二十三條 訂約后雙方合意變更合同

甲乙雙方于合同訂立后,可依合意變更合同內容。

第二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合同書的分執保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六條 其他協商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美容服務合同范文3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XX養顏養發館(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____________先 生/小姐/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XX養顏養發館合同工,職位_________,負責工作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

為一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二、 職責要求:

(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監督,按其職位要求及美容院的規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尊重美容院客戶,尊守店內規章制度。

(4)上班不滿1個月也按實際天數發工資。

三、勞動報酬:

(1)工資每月600元.管吃住。

(2)業績提成按個人能力劃等級提成。

(3) 簽訂合同后每人交保證金300元。(保證金從工資中扣出,每月100元,前3個月扣完)

(4)甲方每月底如期發工資。

(5)逢年過節額外發禮品。

四、考核制度: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制定的店內規章制度。

2、乙方不服從甲方領導管理,與顧客吵架。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連續無故請假二個月不上班的。

5、乙方私自損壞美容院的儀器設備,破壞美容院的物品的。

6、乙方私自拿美容院產品,現金為個人所有的。

7、乙方兼任美容院外的任何職務及在店內銷售美容院外的任何產品。

8、乙方在工作中因自己失誤摔壞店內產品或者顧客產品的按半價賠償。

五、從簽訂合同之日期乙方干滿一年的,如有事辭職的須提前一個月寫辭職報告,經批準后方可離職,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300元,和當月工資。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篇4

[關鍵詞] 財政支出 交通管理 集中支付

一、研究背景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財政體制進行了重大的改革,目前以部門預算制度、政府采購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為核心的三項基礎性的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正在進行,三項改革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是互為條件,相輔相成的,只有并駕齊驅,財政支出管理體制改革才能快速前進。這將是一次非常深刻的改革,它涉及到預算觀念、預算體制和預算管理方式的改變,是對傳統預算管理體制的一次革命。前一段時期,改革的重點集中在財政收入方面,這一段時期,改革重點將轉移到財政支出管理方面上來。

根據國務院《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在“十五”期間全面推行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財政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支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這是我國財政收支和預算執行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自2000年起,我國開始編制部門預算,但是想解決預算管理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光有好的預算,還不能確保資金的使用不出岔子,還應有盯得住、管得了的手段。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得再造一套機制。按照市場經濟國家的普遍做法,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勢在必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將財政所有的財政性資金集中在國庫或國庫指定的銀行開設賬戶,所有的財政支出均通過這一單一賬戶進行撥付。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思路是:改變資金管理方式,改變資金收入和支付方式。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只設一個財政國庫賬戶,記錄所有收入與支出。它是我國財政收支管理制度和預算執行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變革。通過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加強預算監督,能夠加速預算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防止預算資金改變預定用途、加強財政政策的宏觀調控和實施力,有利于加強財政支出管理,減少國債發行,優化預算編制,促進國有資產核算。

無疑,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一種先進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我們理應推行。但交通行業有其與其他部門不同的特點,無論是交通運輸業還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有其一體性、連續性、關聯性,對資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也有別于其他部門,如何適應財政國庫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出有利于交通行業發展的改革方案,是交通行業面臨的一件十分重要且亟需研究解決的大事。

二、研究目的

交通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設施,處于舉足輕重的地位。其健康發展與建設在很大程度上關系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成敗。本課題就是針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勢在必行的形勢,通過分析國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一般做法,比較我國與外國財政資金支付管理制度的差距,研究交通行業的本質屬性和業務特點及相應的資金來源與資金支出的關系,為交通行業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應不同于其他部門及地方同類預算單位提供理論和事實依據,確定交通行業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的范圍,并設計適合交通行業的具體的支付方案,從而有利于我國交通事業的發展。

三、 國外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模式分析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國外稱為國庫單一賬戶制度(treasury single account——tsa),即將所有的政策性財政資金的收付全部集中到國庫單一賬戶,所有財政收入都納入國庫單一賬戶,所有財政支出都從國庫單一賬戶中開支,從而實現對財政資金的流向、流量的全程控制。體現在支付制度方面就是各國普遍采用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支付的過程為:根據支出部門開出的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動費的支付憑證或由國庫部門簽發的支票,經有關部門審核無誤后,通過銀行同業資金清算系統或政府支出信息管理系統,從中央銀行的國庫單一賬戶劃撥資金。

(一)各國國庫集中支付模式之比較

通過對以上各國國庫集中支付模式的介紹,可以看出,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在收繳方式上普遍采用直接繳庫,在支出方式上一般采用財政直接支付,只是在管理機構、賬戶設置、資金范圍的界定等方面有細節上的差異,其比較分析如下:

國家

名稱

管理機構

名稱

賬戶設置

收繳方式

(主要指稅收)

支出方式

納入國庫集中收付的資金范圍

法國

經濟財政部

公共會計司

國庫單一賬戶、

國庫分類賬戶

納稅人直接申報,以支票形式繳稅

財政直接支付(控制實際支出資金)

所有政府現金資源(包括稅收和其他預算內外收入)

匈牙利

財政部

國庫局

國庫單一賬戶、

國庫總分類賬冊系統

納稅人直接繳庫

財政直接支付

所有財政收入

巴西

國庫

秘書處

國庫單一賬戶、

國庫單一賬戶戶(零余額賬戶)

納稅人向商業銀行繳款,銀行在兩天內劃轉到國庫

財政直接支付

稅收收入、公債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日本

命令機構和

出納機構

國庫單一賬戶、

銀行店

稅金由納稅人直接申報納稅,歲入金由歲入征收官征收匯繳

財政直接支付

稅收收入和非稅的歲入金

意大利

國庫部

國庫單一賬戶

納稅人通過商業銀行直接繳庫

財政直接支付

稅收收入和其他預算內外收入

美國

財政事務

管理局

國庫單一賬戶

納稅人直接在網上繳稅劃款

財政直接支付

稅收收入和其他各種財政收入

(二)各國國庫集中支付模式之借鑒

1、國外國庫管理的基本運作方式

從各國的國庫管理運作的基本情況來看,國庫機構的設置基本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設立獨立的國庫機構;第二種是國庫設置在財政部內,為財政部下屬的一個司(局)或處,如法國、日本。各國普遍采用的政府財政資金管理辦法是國庫單一賬戶,即我們前面提到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支付的過程為:根據支出部門開出的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動費的支付憑證或由國庫部門簽發的支票,經有關部門審核無誤后,通過銀行同業資金清算系統或政府支出信息管理系統,從中央銀行的國庫單一賬戶劃撥資金。在各國中,目前所有的政府資金都集中在中央銀行的國庫的單一賬戶中。

2、外國國庫管理的特點

(1)國庫具有財政管理的職能。從目前各國的情況來看,國庫不僅承擔著執行預算和監督的職能,還肩負著財政的職能。傳統意義上的“庫藏財政”模式的國庫職能要求得到進一步的深化。由于國庫的預算收支的執行過程中,可全面、準確、及時地獲取收支信息,從而有利于對財政收支實施全面而有效的控制,促進財政資源的優化管理。國庫的財政管理職能已成為市場經濟國庫的核心職能。其中,加強對公共支出的監督、管理和政府融資政策的制定是各國國庫管理的重點。

(2)資金管理的“市場管理”機制。在各國的國庫資金管理運作過程中,時刻體現著“加強控制,提高效率”的目標。部分國家在資金的管理上引進了“市場管理”機制,即中央銀行管理國庫賬戶要收手續費,國庫存款余額也計付利息,因保管國庫資金不當造成的損失也須按規定賠償。以法國為例,1993年獨立法第38項條款規定:法蘭西銀行應將政府視為客戶,通過向政府提供各種金融服務收取費用,其對中央行管理和運用國庫賬戶所收取的費用金額相當可觀,每年約2.3億法郎,與此同時,銀行也按市場主導利率向政府單一賬戶資金余額支付利息。而日本《會計法》規定,日本銀行是由其管理的國庫資金為國家存款,如因保管不當造成損失,要依民法和商法有關規定予以賠償。這樣,既能刺激中央銀行提高對庫存款的使用效率,又能保證財政資金保值、增值。

(3)完善的監管體系和嚴格的責任機制。這是實現國庫資金管理規范、有序運行的基本保障。各國在有關國庫資金的使用、支付和監督過程中各部門所負有的權利和責任都有明確的規定,并用立法形式制定了規范的監管程序,以及一系列嚴厲的懲罰措施,對審批、授權、計賬、撥款等環節設立層層責任制。有些國家還設有專門的對政府資金支出進行監督的機構,對預算的執行狀況實行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雙重監控體系。如法國的雙重監控,內部監控包括國庫內部監督和財政監察專員的專項檢查,外部的監督則由檢查公共資金使用的最高司法機關審計法庭進行獨立審計。審計法庭的基本職能是協助議會監督預算的執行,如發現非正常現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4)高效率的國庫資金運行機制。各國高效率的國庫資金運行機制主要是建立在國庫單一賬戶的設置、集中統一的政府支付系統的運作,以及以發達的電子信息網絡和支付系統為依托的基礎上。國庫單一賬戶制度減少了非單一賬戶下資金撥付的多個轉賬環節,實現對政府資金的集中、統一使用;通過政府支付系統,能掌握各支出部門每一筆資金的使用狀況,從而杜絕不合理的支出,實現對預算資金的全面嚴格管理。發達的電子信息網絡和支付系統是保障集中支付制度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和手段。各級預算的執行與管理采用先進計算機操作技術,并在預算執行的各部門間建立了財務信息網絡系統。不僅使預算執行和管理達到了科學化、現代化的管理水平,還更易于對每一項財政收入和支出進行監督和控制。由于各國電子化程度不同,具體操作方式也不同,主要依靠網絡和銀行間資金清算系統的完善與發達。

四、河南省交通行業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實施情況

河南省交通廳是河南省交通行業的行政主管單位,下設11個廳直屬事業性單位,包括公路局、航務局(海事局)、道路運輸管理局、質檢站、定額站、機關服務中心、廳行政機關、通信中心、征稽處、河南省交通學校、交通技工學校。河南省交通行業于2003年7月1日開始實施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目前,納入該項制度的單位僅限于一級預算單位(即省交通廳),基層預算單位(包括各省局和直屬學校)均未涉及。改革要求省交通廳完全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取消所有過渡性賬戶,省廳財務處甚至無須設置零余額賬戶,對于過去老賬戶中的余額實行只出不進,到2004年底徹底清零。在大半年的實施過程中,已出現諸多問題,基本實行情況如下。

(一)河南省交通行業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前后的資金管理特征

河南省交通行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政府性基金、預算外資金、交通規費收入。其中政府性基金包括汽車養路費、客票附加費和貨運附加費;預算外資金包括運管費、通行費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前,河南省交通行業資金管理流程如下:

1、 政府性基金

對于政府性基金,其收入由各地市交通部門征收匯繳到省交通廳征稽處,再上繳到財政國庫;在支出時,由省交通廳通過資金預算上報財政部門,經審批后取得資金進行分配。對于重點建設項目在交通廳設立基本建設專戶,按工程進度撥款;其他資金按照各省局的部門預算撥款,再由各省局根據比例分成向地市交通局分配。

2、 預算外資金

(1)運管費。運管費由各地市交通局通過本地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按規定比例上繳省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

(2)通行費。高速公路已發展為有限公司,其收取的通行費作為企業收入,不再上繳財政。對于省管收費還貸公路的通行費,由收費站征收后上繳到省公路局統管處,再納入省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對于地市管收費還貸公路的通行費,征收后直接歸集到當地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其中60%上繳省公路局統管處,再納入省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

(3)行政事業性收費。對于質檢站、定額站等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直接上繳省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

3、 交通規費

對交通規費實行層層上繳的形式,由各縣市征收后上繳省交通廳征稽處,再劃歸財政國庫。在支出時,由省交通廳按預算上報財政部門,經審批后按比例分配到各縣市,再根據計劃劃歸到各單位。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河南省交通行業進行預算管理的項目和內容增加,除政府性基金外,航道養護費、水路運輸管理費、道路運輸管理費等均納入集中支付。對省交通廳財務處取消全部匯撥匯繳賬戶,在支出時由下級預算單位(包括公路局、航務局、地市交通局等)向省交通廳上報支出計劃,再由省廳上報財政,經財政審批后直接撥付到下級預算單位。重點建設資金向農網道路傾斜,通村公路進行切塊管理,資金支出由省交通廳按計劃上報省財政,由省財政直接撥付到各地市財政局,再下撥到各地市交通部門;對于國債資金補助,由省交通廳上報省財政廳,經批準由省財政直接撥付到各地市交通局;對于中央車購稅補助,由交通部根據計劃撥付到省廳財務處,再撥付到各地市交通局財務處。

(二)河南省交通行業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后的相關問題

在調查過程中我們發現,河南省交通行業實行了半年的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后,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交通廳財務處上報用款計劃和撥款通知書,過去一次可以解決的問題,現在要分預算項目解決,一個項目一張通知單,交通部門的業務量很大。

2、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配套設施仍不完善,一是預算項目不科學、不準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要求部門預算更加科學、細化,但是目前實際工作中還無法滿足;二是網絡系統不夠發達,改革要求直接支付到供應商,但是并未實現與所有供應商聯網;三是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整個系統不夠靈活,調整困難,出現問題無法及時解決。因此對于大多數項目由于預算不能做到完全準確,常常使撥款滯后。

3、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有收入統統上繳各地“財政匯繳戶”,取消過渡戶,其改革的目標是實現當天清繳,但是效果并不明顯,銀行作用不能充分發揮。

4、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交通部門的會計核算任務更重。例如,基本建設項目原來按工程進度進行資金撥付,但現在支付時還要受到其他方面的制約:一是受收入制約,即財政上是否有相關的資金來源進行支付;二是存在一個協調問題,財政總是按月均衡支付資金,但項目進度快慢不一,經常出現“需要資金的時候資金不能及時到位,不需要時資金又過剩”這種不平衡現象。

5、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程序繁多,交通部門要與財政廳的經濟建設處、國庫處、預算處、財政廳支付中心進行聯系,財政“婆婆”太多,交通部門工作不易協調。

6、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交通廳無法監督調控各項資金的使用支出情況,弱化了交通廳的行業調控能力和行業管理職能,影響了工作積極性。

五、鐵路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實施情況

(一)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鐵路單位事業費管理

長期以來,我國鐵路事業費一直納入鐵路財務管理,目前實行的是鐵道部統一管理,鐵路局、鐵路分局、基層事業單位分級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財政資金按不同的支付主體,對不同類型的支出,分別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從鐵路現實出發,鐵路事業費宜采用財政直接支付與財政授權支付相結合的方式。具體來講:

(1)工資性支出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方式。即財政部向銀行簽發支付指令,銀行根據支付指令通過財政部零余額賬戶將工資直接支付到個人工資賬戶。鐵道部及其所屬事業單位有財政撥款供養的在編人員的工資均實行直接支付。

(2)工程采購支出。工程采購支出,指各事業單位采購設備、建筑安裝工程、工程監理和設計等投資額超過50萬元人民幣(含)的支出。工程采購支出中設備采購、建筑安裝工程、工程監理等支出屬于政府采購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需要實行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的,還應當根據《招標投標法》,履行招標投標程序。工程采購支出由財政直接支付時,各單位要依據年度財政預算、分月用款計劃和有關支付憑證(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工程項目,還需要按財政部有關規定提供相關的政府采購文件),提出項目支付申請,填寫財政部統一制定的《中央基層預算單位支付申請書》。工程項目中的建筑安裝工程、設備采購、工程監理、土地出讓金、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的支付,由財政部國庫執行機構通過將資金直接支付到有關收款人。

(3)物品、服務采購支出。物品、服務采購支出,指事業單位采購列入財政部頒發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表》的商品、服務(單項服務購買額不足10萬元人民幣的購買支出除外),或未列入《政府采購品目分類表》但單件商品或單項服務購買額超過10萬元人民幣(含)的支出。情況特殊的,經鐵道部認定并報財政部批準后可不作為物品、服務采購支出管理。物品、服務采購屬于政府采購的,應當按照財政部有關政府采購的規定執行,需要實行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的,還應當根據《招標投標法》,履行招標投標程序。物品、服務采購支出由財政直接支付時,各單位要依據年度財政預算、分月用款計劃和有關支付憑證,提出支付申請,填寫財政部統一制定的《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直接支付申請書》。財政部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審核支付申請后,及時開具支付憑證,將資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賬戶。

(4)其他購買支出及零星支出。未納入財政直接支付的其他購買支出和零星支出,即單件物品或單項服務購買額不足10萬元人民幣的購買支出;投資額不足50萬元人民幣的工程項目(含建設單位管理費)支出及特別緊急的支出,實行財政授權支付方式。財政授權支付數額,由財政部根據批準的各事業單位用款計劃中月度授權支付額度,每月25日前以《財政授權支付匯總清算通知單》、《財政授權支付通知單》的形式分別通知中國人民銀行、銀行。《財政授權支付通知單》確定各單位下一月度授權支付的資金使用額度。銀行憑據《財政授權支付通知單》受理各單位支付指令并與國庫單一賬戶進行資金清算。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財政授權支付匯總清算通知單》累計余額限定的額度、每日實際發生的財政性資金支付金額和銀行填制的劃款申請與銀行進行資金清算。

(5)改革事業費會計核算辦法。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事業費由財政直接支付或授權機構支付,相應的,反映事業費收入、支出的會計核算作如下改革:各事業單位應在“財政補助收入”科目下,增設“財政直接支付”、“財政授權支付”兩個明細科目用于核算事業費收入;在資產類增設“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小額現金額度”總賬科目用于核算事業費收入、支出;各事業單位的“銀行存款”科目,核算內容改變為各事業單位的自籌資金收入、以前年度結余和各項往來款項等。有關事業費收入、支出的具體會計業務為:①對財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各單位根據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委托銀行轉來的《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及原始憑證(“工資”支出憑工資銀行蓋章轉回的工資發放明細表)入賬。②對財政授權支付的指出,各單位根據銀行蓋章的《授權支付到賬通知書》與分月用款計劃核對后記賬。③對財政部下達的小額現金賬戶用款額度,各單位根據銀行蓋章的《授權支付到賬通知書》,與分月用款計劃核對后記賬。年終決算由各單位負責編制,并逐級匯總,鐵道部、二級預算單位匯總資產負債表時,將所屬事業單位的數字相加,不作上級與下級“撥出經費”、“撥入經費”相抵沖的賬務處理。鐵路事業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一項系統工程,從鐵路事業費管理現狀及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出發,事業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應分步驟、分階段實施,爭取用3~5年的時間全面實施事業費的國庫集中支付。另外,鐵路事業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還需國家有關部門加強國庫集中支付宏觀環境建設,完善市場運行機制,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理順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明確財政、稅務、國庫、業務主管部門和預算單位之間的權責關系;進一步改革國庫管理體制,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配套實施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政府采購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包括建立獨立的國庫會計核算體系和聯行清算制度,規范結算,對賬和清算行為,確保預算款項的及時入庫、支付和結賬;加快國庫部門的電子化和計算機網絡建設步伐,加快財政收入入庫和款項撥付,適時反映財政庫款的動態。

(二)鐵路建設基金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利弊分析

鐵路建設基金是經國務院批準建立,屬于國家預算管理的專門用于鐵路建設的政府基金,是鐵路基本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之一。

1、建設項目實行國庫集中支付試點的“利”

京秦客運通道提速工程實行國庫集中支付試點的“利”主要表現在:(1)實行集中支付制,減少了撥款環節,款項通過財務司直接劃轉到施工單位、供貨廠商等最終用戶,資金到位迅速,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改變了原來將資金層層下撥的做法,避免各級管理部門截留、占用建設資金,確保工程進度。(2)由于集中支付統一管理,財務人員不受任何外來因素影響,工作上沒有顧慮,可以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3)集中支付制,有嚴格的審批程序,每筆業務都是公開進行的,增強了執行中的透明度,收支更合理,更合法。(4)集中支付制有利于加強預算約束,使每筆支出真正作到專款專用,提高了資金使用的有效性,從源頭上遏制了腐敗。

2、建設項目實行國庫集中支付試點的“弊”

京秦客運通道提速工程實行國庫集中支付試點的“弊”,即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建設基金實行直接撥付后,雖然減少了中間環節,但仍存在著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的問題,有的款項從指揮部報送用款計劃,到用款單位收到資金,需要較長的時間,影響拆遷和施工進度。(2)建設基金實行集中支付后,路局財務處、項目處和指揮部等中間環節,應根據部財務司轉賬通知書進行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編制財務報告。但從目前來看,撥款與通知書沒有同步,鐵道部向用款單位撥了多少款,路局財務處、項目處、指揮部都無法掌握,工作較被動。(3)由于許多最終用戶在一段時間內沒有收到資金,而工程用款又很緊急,故發生過重復申請資金的情況,嚴重干擾了項目管理單位日常的財務和工程施工管理,個別情況還影響了施工的正常進行。(4)由于撥款需要完備的財務手續,也就是說,必須有合同、驗工計價等才能申請撥款,而現場急需支付的一些費用,比如征地拆遷費,特別是直接支付給當地村民的,一談妥馬上就得付款,如付款延誤對方就可能反悔,重新談判一般都會提高要價,而集中撥付辦法,解決不了現場急需資金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拆遷工作的完成,在客觀上成為增加工程成本和延長工期的一個重要原因。(5)鐵路概、預算改革滯后,概算編制較粗糙,某種程度上缺乏應有的約束力,如根據《鐵路基本建設設計概算編制辦法》的規定,初步設計階段編制總概算,經審批成立,據此確定基本建設項目投資,以及作為實行招標承包和投資包干的主要依據,而在施工階段,變更設計要由設計、監理、施工和建設單位四方簽認,但工程最終批準多少投資,要到工程后期概算清理時方能確定,這樣,往往施工單位墊付資金后,從整理完備的財務手續到資金申請到位,要經過較長一段時間,造成資金緊張而影響工程進度,而這些資金是否能最終被批準兌現,還要到工程后期概算清理時方能確定,使得各施工單位有顧慮,這也是造成管理混亂和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

六、湖北省交通行業資金管理現狀與國庫集中支付的關系研究

(一)湖北省交通行業的業務特點

交通部門及其所屬行業管理部門與其它行政管理部門一樣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職能和職責,但同時又具有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所不具備的突出特點:

第一,交通行政管理系統具有管理面廣的特點。只要有道路、航道,有車輛、船舶的地方,都必須切實加強交通行政管理,其管理覆蓋面必須是全省行政區域的每個角落。因此納入省級部門預算管理的資金從下到上,從上到下也具有運轉周期長,而使用分散的特點。

第二,交通部門又具有管理層次多,管理權限、級次交叉的特點。按基層預算單位一般為一個獨立核算單位認定,從省到市(州)再到縣(市)應該分別是一級、二級、三級預算單位,而每個級次預算單位之下又都有很多基層預算單位。據初步統計,交通部門納入部門預算具有獨立核算功能的單位有600多個,涉及的規模不一的建設項目有幾千個之多。

第三,交通系統具有行政管理與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管理并重的特點。屬于交通行政管理的事業經費,一般是納入省級部門預算的預算外資金;而用于修路、架橋、治河、建港和道路客貨運站場建設的資金除了交通規費之外,主要靠通過銀行貸款,引入外資,集資借款,地方政府自籌和政策扶持等多種渠道解決。因而具有資金需求量大,而資金來源廣泛的特點。目前各業管理部門都面臨建設任務重,資金需求量大,而資金籌措特別困難的局面。

第四,在省財政廳支持下,交通部門非稅收入(即所有交通規費)的征收,解繳、使用已形成了全省統收統支,收支兩條線,高效運行的局面。這是實行規范的部門預算,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滿足社會公共需求,促進社會進步的良好基礎。這也是與其它管理部門相比的又一個特點。

(二)湖北省交通行業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前后的資金管理流程對比分析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交通行業的資金管理發生較大變動。以湖北省為例,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前,交通廳的資金支付程序如表1(略) ④撥款

③撥款

①申報用款計劃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交通廳

基層預算單位

國庫

交通廳開戶行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湖北省交通廳的支付業務流程圖如表2、表3(略)所示。

對比以上各表,我們可以看出,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可以提高資金使用透明度,加強了對財政資金全過程的監管,減少資金的滯留和挪用,為預算執行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實現了從源頭上制止腐敗,是反腐敗的治本性措施。但是任何一項工作要想順利進行,必須做到財權和責任相統一,財權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沒有資金的支配、使用權,沒有事權和財權的有機結合,就無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由于交通行業自身存在許多與其他行業不同的特點,因此這種新的制度改革在交通行業的發展過程中出現以下問題:

1、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交通行業各單位的業務量大大加大。預算單位的工作內容、工作方式都發生了巨大變化,預算部門不僅要保證原來正常的財務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還要組織各單位編制采購計劃,編報分月用款計劃,進行支付申請等工作。

2、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交通部門不能自主把握資金的運作,各種審批手續繁雜,資金的及時到位不能保障,特別是基本建設資金到達的滯后會影響整個工程的進展。

3、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前,商業銀行愿意向交通行業提供貸款,是因為交通行業大多數項目屬于國家基本建設項目,銀行承擔的各種風險均較小。而改革后,單位在開戶行賬戶上沒有存款余額,銀行存款資金減少,導致沒有足夠的資金用于貸款,使銀行存貸比指數大大降低,收入銳減,反而增加了銀行的貸款風險,銀行將很難再給交通部門提供貸款。

4、即使采用財政授權支付模式,預算單位獲得了一定的支付額度,但在向商品勞務供應商支付貨款時,支付行首先要墊付資金,從而導致預算單位的賬戶上表現為負值,行只能在一天結束后才與國庫進行清算,雖然能夠取得一定手續費,但是大大限制了其資金的流轉。

(四)大一統的國庫集中支付對交通行業的不利影響

按照政府的職能部門分工,交通部門具有其特殊性,如在現階段完全以發達國家模式進行規范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可能會有較大困難。以湖北省交通行業為例,湖北省交通廳除負責一般行政單位的各項管理工作外,還負責交通規費征收、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及籌融資等工作,既行使行政事業單位管理職能,還具有建設項目籌融資、經營管理等特殊職能。在現階段,如果實行一個單位一個零余額賬戶的財政授權支付和由財政將資金直接撥付到用款單位的財政直接支付的支付方式,將會對交通事業的發展產生較大的影響。

1、對交通建設籌融資工作的影響

交通基礎建設任務繁重,貸款資金量大。在湖北省,截至2003年底交通廳貸款余額已達313億元,2004年交通建設總投資為165億元,其中:重點工程100億元,面上工程60億元,而交通規費資金、交通部車購稅專項投資、企業投資及地方自籌資金只有近70億元,余下90多億元都要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如果嚴格按照西方發達國家模式進行規范的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各預算單位只能有一個零余額賬戶,而且不論是財政直接支付方式,還是財政授權支付方式,各單位的銀行賬戶上將沒有銀行存款余額,也沒有資金的現金流量,這將直接影響銀行對交通部門的貸款,影響交通建設的籌融資工作,具體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改革后取得銀行貸款沒有保障。根據銀行貸款內部管理的有關規定,合適的存貸比指數是商業銀行向企事業單位貸款的重要依據,如實行零余額賬戶的授權支付,單位銀行賬戶沒有存款余額,沒有合適的存貸比指數,銀行將很難再給交通部門貸款。

二是改革后無法達到銀行對貸款資金擔保的要求。湖北省交通廳和省公路局的貸款是通過交通規費資金(即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預算外收入)擔保取得的,這種擔保是以貸款主體(省交通廳、省公路局)銀行賬戶上的存款余額為基礎的,一旦銀行存款余額為零,銀行無法從交通部門銀行賬戶上扣本扣息,擔保將無法履行,從而加大銀行的信貸風險,降低省交通廳及省公路局的貸款信譽度。如果用于擔保的規費資金全部上繳省財政(國庫和財政專戶),要想繼續通過這種方式融資,就會導致銀行存款賬戶主體的變更(由交通變為財政),銀行可能會要求省財政廳行使擔保職能,而行政單位是不能提供經濟擔保的,那么交通建設資金的籌措將很難解決,特別是路網工程的貸款無法籌集。

三是改革后無法滿足銀行對信貸資金監管的要求。以收費還貸公路為例,銀行在公路建設期的貸款投入,要通過公路營運期的通行費收入來實現投資收益,但根據國家的收費政策,這部分收入屬于預算外收入,應全部納入財政專戶進行管理。按照以前的資金撥付方式,銀行可以對財政返回的通行費現金流進行監管,如果實行零余額賬戶的財政授權支付或財政直接支付,全部資金不通過貸款銀行的現有賬戶,存留在國庫或基層用款單位,因而商業銀行是無法對國庫或財政專戶資金進行監管的,從而無法對各自的投資收益進行監管。

四是對銀行信譽評級的造成影響。銀行的貸款規模、貸款期限等是根據貸款單位的信譽確定的。一直以來,湖北省交通廳和省公路局的信譽等級都是aaa級,如果實行徹底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省交通廳和省公路局賬戶上沒有銀行存款余額,沒有資金的現金流量,銀行信譽評級的許多指標可能會為零,這將會嚴重影響銀行對省交通廳和省公路局的信譽評級,從而嚴重影響貸款規模和期限,不利于交通建設的籌融資工作。

2、對交通系統現有會計核算體系的影響

交通部門點多線長面廣,情況復雜,所管轄的業務和范圍也較大。湖北省交通行業,從主要業務方面,有交通規費的征收,有公路水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有道路運輸和安全的管理,還有工程質量的監督等;從管理范圍方面,有廳機關本身,廳直屬業務局和廳直單位,市州縣交通、公路、運輸、征稽、港航系統,這么龐雜的系統沒有一個完善的核算體系和辦法是很難想象的,因此湖北省交通系統根據國家目前有關財經制度和辦法進行會計核算,形成了一套健全有效的會計核算體系:省交通廳作為全省交通部門規費資金的收支一級核算主體,對全省各項交通規費的收支進行核算,全面反映交通系統的總收入和總支出;交通廳廳直二級單位分別對本單位及系統規費資金的收支進行核算;各市州縣基層單位則分別對本單位規費資金的收支進行核算。因各級交通部門是獨立核算單位,這種核算體系能較全面地反映整個交通部門和各級獨立核算單位的收支全貌,有利于交通主管部門及時了解資金的使用情況,全面反映會計信息。近些年來由于有這一整套的會計核算系統作保障,湖北省交通廳目前尚未發現嚴重違紀違規現象。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將會對交通行業的會計核算體系形成較大的沖擊和影響,既不能全面、及時反映交通部門的收支情況,也不利于資金的監管和核算。主要表現為:

(1)目前進行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針對行政單位和完全的事業單位,其會計核算體系要么按照行政單位執行,要么按照事業單位執行,有其固有的體系。而交通行業不同于一般的單純的行政和事業單位,是既有行政單位,又有事業單位,屬性上無法分開,發生業務時,究竟應該怎樣進行會計核算,目前還沒有針對這一特殊問題的解決方案,使交通部門無章可循。

(2)在進行具體核算時,若采取財政直接支付方式,一級單位對二級單位、二級單位對三級單位的撥款將由財政直接撥付,財政將資金直接撥付到基層用款單位后,在會計核算上只給一級或二級預算單位一聯“入賬通知書”備查,此聯不能作為收支核算的賬務處理依據,只能作為備查賬,這樣一方面造成一級或二級預算單位的財務賬收支無法平衡,會計核算不全面,另一方面影響了資金的及時監控;若采取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一級單位對二級單位的撥款將由銀行直接通過二級單位零余額賬戶撥付,一級單位將無依據進行收支的賬務處理,二級單位和基層單位的支出業務無法在一級單位財務賬上反映,這樣也會造成一級預算單位的財務賬收支無法平衡,更不利于一級單位及時了解資金的使用情況。

3、實行直接繳庫對交通規費征收水平的影響

交通規費征稽部門通過對每輛車、每艘船進行單車單船按月征收上解,最后集中省級財政成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資本金的主要來源。由于車輛、船舶流動性大,征收困難,必須經常上門上路下河催收,車(船)主主動繳費率不到30%,如果取消收入過渡戶實行直接繳庫,將加大交通規費征收工作的難度,對費收工作造成不利影響,從而影響交通部門資本金籌集力度。以公路規費征管工作為例,有以下四點不容忽視:

(1)規費征收實行直接繳庫將延長車主繳費時間,加重車主經濟上負擔,激化征繳矛盾。

(2)公路規費實行直接繳庫與現行的上戶上門征收方式不相適應。

(3)公路規費征收實行直接繳庫,將使偷逃拖欠公路規費的行為重新抬頭,從而導致公路規費的大量流失。

(4)公路規費征收實行直接繳庫后,如果遇到退費情況,由于財政退庫手續可操作性不強,退費的及時性將得不到保障。

4、對交通部門宏觀調控能力的影響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財政部門將資金直接撥付到項目上去,交通部門對項目的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的宏觀調控能力將大大降低。而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又不同于一般建設項目,是一個全方位的互通網絡,必須進行統籌規劃,因此省級交通部門必須具有資金的使用權、調度權,才能協調各地、各方面的局部利益,調動市(州)、縣(市)等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按照國家和省統一的公路網布局進行建設和養護。

5、對交通部門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影響

交通部門的養護任務重,資金量大,水毀等突發性事件較多,每天均必須進行補坑槽等小修保養工作,如果按照一般的每月一次的國庫集中支付方式,難以保證資金的及時足額撥付,從而影響工作的正常開展。

6、影響交通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

交通部門資金使用量大,建設項目單位和資金使用單位多(一年交通部門有幾千個建設項目和600多個部門預算單位),如果實行省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財政部門的審核任務量將大幅增加,加上不可避免的人為因素的影響,將嚴重影響交通建設資金的周轉速度和使用效率,使目前本已很緊張的建設資金更加難以到位。另外,還將增加資金運行成本,如必須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應付申報、審核、請款等工作,且各項目單位和資金使單位將增加大量的差旅費,用于請款等工作。

7、影響交通部門的責權利相統一的管理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國道建設及養護委托省交通部門負責實施,省道及以下公路的建設及養護由省交通部門負責實施。多年來,國家賦予交通部門以事權,同時也賦予交通部門對交通規費統收統支權,這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事業賴以發展的基礎。如果不從交通的實際情況出發實行一個模式的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將形成“財政給多少錢交通辦多少事”的被動局面,不利于發揮多個方面的積極性。只有財權與事權相結合,才能發揮交通和財政等多個方面的積極性。多年來,交通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政府以及財政部門的要求,對交通規費實行統收統支、收支“兩條線”管理,編制部門預算,資金進入省級金庫,支出由省財政廳按照批準的部門預算撥付到省交通廳,省交通廳再根據預算撥付到項目單位和用款單位,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事實證明,由于發揮了財政、交通兩個部門的積極性,同時交通部門有一套完整的管理體制和一支熟悉業務管理隊伍從事此項工作,因此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七、湖北省交通行業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政策性建議

(一)交通行業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資金范圍界定

交通廳直屬的主要單位是事業單位,資金來源絕大多數是以規費收入返還或再分配為主,其他資金來源為輔,資金來源因其規費的多樣性而渠道多樣化,有些單位雖然能做到日常收支相抵,但重大工程項目依然要依靠國家財政扶持。這些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同交通廳的財務資金之間存在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其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除應受到國家預算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約束,還應服從交通廳的全局安排。

交通行業的資金來源的性質各異,其支出也應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在整個資金來源中,按其性質可分為財政性資金和非財政性資金,財政性資金又可區分為預算內和預算外兩部分。非財政性資金主要有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對這部分資金管理和使用不應納入集中制服的范圍,即依然采用分散支付方式,各預算單位通過各自設在商業銀行的賬戶,實現對各項事業活動和經營活動的支付。其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具體內容是:財政補助資金(如財政支付的職工工資、工程建設費、公用經費等)、事業收入形成的預算外資金、來自交通建設基金的有特定用途的專項資金等。這部分財政性資金不論是預算內還是預算外的都應該全部納入國庫單一賬戶管理。鐵路預算單位的資金來源中,主要是本單位事業收入等預算外資金和經營收入等非財政性資金,財政性資金比重較低,因此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過程中,要充分考慮鐵路部門的資金特點。財政性資金應逐步直至全部納入國庫單一賬戶管理。非財政性資金(上級單位補助收入、經營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不能納入集中支付的范圍,仍要采用分散支付方式,各預算單位通過各自設在商業銀行的賬戶,實現對各事業活動和經營活動的支付。其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的部分應實行財政授權支付方式,這樣更適合鐵路預算單位對資金的使用需求。

(二)建立健全網絡信息平臺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項十分復雜綜合性很強的工作,需要財、稅、庫、行等部門密切協作、大力配合,要建立計算機網絡系統,使財政、稅務、國庫、會計核算中心和各支出部門之間形成網絡體系,達到互相監督,相互制約,共享資源,提高效率。而我國以財政部門為中心的預算資金管理信息平臺還不健全,大部分剛開始實行集中會計核算,而距離真正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監控并與政府采購相結合的信息平臺標準尚有很大差距。為了實現垂直化財務管理,以及對預算資金管理,應構建新型的財務信息系統。該信息系統是以財政部門為核心建立財務信息處理中心,通過一個高效、安全、快捷的現代信息技術網絡將各預算執行單位與財政部門的國庫支付中心、政府采購部門、商業銀行聯系起來,滿足資金預算、控制、異地實時查詢、統計、分析和監督管理等要求。真正實現政府一盤棋、財政一盤賬、財務信息實時在線、財務控制由事后控制轉為事前控制的具備真正遠程化數據管理能力的先進、穩定、安全的財政管理系統。

國庫集中支付的實現完全依賴于高效成熟的國庫集中支付資金管理信息系統的支持,而信息平臺在連接財、稅、庫、行等的運行過程中,有可能會出現各種網絡問題,如果一旦發生,后果不可預料,存在較大風險,財政部門應充分考慮各種可能,確定應急方案,當出現網絡故障時,能夠及時調整,盡可能減少損失,使國庫集中支付能高效順暢進行。

(三)確立交通部門會計核算體系辦法

交通部門的單位性質比較復雜,不同于一般單純的行政單位,交通廳不能夠完全按照行政單位的核算辦法進行會計核算。若按照原來的核算體系不變,只反映交通廳發生的業務,其他的不做反映,其差額該怎么核算?而且并不能清楚其下屬部門資金的使用情況,無法對整個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

若改變整個核算體系,該怎樣建立一套新的體系,使其能把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體系相融合,以滿足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交通行業改革實踐的需要。

針對交通部門的特殊性質,財政部應盡快出臺有關法律法規等文件(如會計法,相關科目該怎樣核算),制定確立相應的會計核算體系,解決目前交通行業核算體系的基礎問題,這是當前交通部門急需解決的問題,以使交通行業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能順利進行。

(四)解決交通部門貸款問題

目前財政上資金有限,所批復的用款額度往往不能滿足正常的開支需要,而交通部門又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性行業,必須有充足的資金用于各種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等工作,因此,建設資金大量還是需要靠貸款解決。根據銀行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合適的存貸比指數是商業銀行向企事業單位貸款的重要依據,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后,單位銀行賬戶上沒有存款余額,沒有合適的存貸比指數,交通部門將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若擔保的規費資金全部上繳省財政(國庫和財政專戶),要想繼續通過這種方式融資,銀行可能會要求省財政廳行使擔保職能,而行政單位是不能提供經濟擔保的,這樣貸款問題就不能解決。

因此,財政上應盡快出臺有關規定,是否考慮對《商業銀行法》做些修改,或者能有其他的籌款途徑,使交通部門可以取得大量的資金,保障國家交通事業的順利發展。

(五)批準設立交通特設賬戶

交通行業由于系統復雜,業務廣泛,如果只設立每日清零的財政零余額賬戶進行授權支付或者由財政直接支付,而不在賬戶上保留任何資金,可能會對交通部門目前的行業縱向管理帶來更多的問題,因此建議財政部門批準交通行業設立特設專戶,在省級交通部門的銀行賬戶上留存一定資金,用于意外支出、公路、港口的臨時性維護支出、基建設施的水毀搶修支出等。

(六)非稅收入實行集中匯繳

建議對交通部門的非稅收入的收繳按集中匯繳方式,由交通部門的執收單位將規費資金逐級上解到省交通廳,由省交通廳按照有關規定將所收款項集中繳入省級財政專戶和國庫。

(七)對不同類型支出分別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

(1)財政直接支付。對交通預算單位而言,就是預算單位按照批復的部門預算,按月向財政部門報送資金使用申請。預算單位實際發生支付業務時,向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提出申請,支付中心根據批復的部門預算或資金使用計劃及相關要求對支付單位嚴格審核無誤后,向銀行發出支付令,通過銀行進入全國銀行清算系統實行清算,直接將財政資金從國庫單一賬戶支付到收款人(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賬戶。可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

①工資支出、大宗物品和服務的購買支出、工程采購支出以及上級對下級的專項轉移支付等,直接支付到收款人。

②上級對下級的一般性轉移支付(稅收返還、原體制補助、過渡期轉移支付、結算補助等)、對企業的補貼和未指明購買內容的某些專項支出等,支付到用款單位。

(2)財政授權支付。實行財政授權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購買支出和零星支出。這種方式與過去層層撥款的主要差別是,錢不是從使用單位的原有賬戶上走,而是以財政部為預算單位,在商業銀行開設的使用單位零余額賬戶上支付。這樣,每一筆資金支付對使用單位是透明的,對中央銀行和財政部門也是透明的。這種支付方式主要適用于經常性的支出。財政授權支付是更適應交通預算單位特點和資金使用需求的方式。

交通行業的路網建設、養護和管理業務是跨區域的,事物性活動頻繁,開支內容廣泛,且多數項目較為零散,支出情況復雜,若要保證每項支出的合理性,必須由交通部門根據其客觀需要合理安排和支付資金。另外,交通部門承擔的國、省道干線的建設、養護和管理任務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特殊性,多數采購項目專用性強,數量單一,不宜納入政府采購的目錄,所以難以通過政府采購及時有效的進行。且財政直接支付原則上每月只能申請一次,加上審批手續煩瑣,勢必影響預算單位的工作的順利進行。

財政授權支付方式能減少資金申請和撥付環節,每月能在財政授權范圍內進行多次支付,保證交通預算單位資金使用的自主權和資金支付的及時與便利,比較適合交通行業的條塊管理模式,同時財政授權支付方式能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八)根據資金的不同性質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