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新增行業試點調查報告
時間:2022-10-21 02: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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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和《關于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鐵路運輸、郵政服務業以及電信業分別自去年起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為深入了解“營改增”政策在我市的落實情況、效果及對相關行業的影響,國家統計局XX調查隊近期對本市的鐵路運輸、郵政、電信等三大行業及XX市國家稅務局進行了走訪調查,相關情況及對策建議報告如下。
(一)鐵路運輸業。該市現有XX火車站和XX火車南站兩家火車站。XX火車站既提供客運服務,也提供貨運服務,而XX火車南站系新建車站,2014年8月通車,當前僅提供客運服務,貨運業務尚未開展。這兩家火車站所屬公司均按照國家稅務局的要求繳納了增值稅。
(二)郵政服務業。該市現有XX市郵政服務公司(屬一般納稅人)及中通、圓通、申通、韻達、順豐、百世匯通、宅急送、快捷、增益、天天快遞等速遞公司。這些企業也按照政策要求開展了“營改增”繳稅工作。
(三)電信業。該市共有XX電信、移動、聯通等三家開展電信業務的分公司。這三家公司也分別于2014年6月1日起按照試點要求向稅務部門繳納了增值稅。
二、“營改增”對新增試點行業企業的影響及存在的問題。
(一)對鐵路運輸業的影響。經對XX火車站及XX火車南站走訪調查了解到:鐵路運輸行業實行的是垂直管理,XX轄區內火車站的收入及稅務均由成都鐵路局統籌管理,所以“營改增”后對當地鐵路運輸業的影響并不大。但由于增值稅的管理更為規范和嚴格,所以需要由專人負責該項工作,為此XX火車站每年需多支出工資、補貼等各項費用合計達18萬余元,增加了車站的勞務成本。
XX火車站的謝賓經理進一步介紹:鐵路運輸業的生產經營由中國鐵路總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實行集中調度統一指揮,國家鐵路運輸企業的營業收入由總公司統一核算確認,因此鐵路運輸企業的運輸收入全額上繳總公司,總公司統一核算確認的收入作為企業的營業收入。按照當前的會計準則,損益表中“主營業務收入”核算的金額是含營業稅的“含稅收入額”,而營改增后“主營業務收入”核算的內容是不含增值稅的“稅后收入額”,鐵路企業的營業收入將大幅下降,將影響鐵路運輸企業在工資總額等方面的核算。費用方面,通過對鐵路運輸企業的成本分析發現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偏少,另外鐵路運輸企業的固定資產主要是線路及房屋等不動產,按照現行的稅收政策其購置費用中的進項稅額無法進行抵扣,會導致鐵路運輸企業的成本偏高。綜合來看,按照目前的稅收政策鐵路運輸企業實行“營改增”后,其承擔的稅負將增加,且企業效益會降低。
(二)對郵政服務業的影響。該市的民營郵政快遞公司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營改增”后對其影響較小。由于快遞企業屬于特殊性服務行業,“營改增”前按照3%的稅率征繳營業稅;“營改增”后,公司無進項稅抵扣資質,仍然按照3%稅率征繳增值稅,所以稅負變化不大。而真正給了小型快遞服務公司實惠的是2萬元繳稅起征點、月申報繳稅變為季度申報等稅收政策。由于全年繳稅次數減少,同時繳稅程序也得到精簡,請兼職會計的費用有效降低,節約了運營成本。
XX市郵政服務公司屬于郵政快遞業一般納稅人,該公司財務人員介紹:實施“營改增”后,郵政普通服務和郵政特殊服務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免稅,即郵政速遞物流類業務取得的收入,以及為金融機構代辦金融保險業務取得的收入均免稅。
根據該公司上年月報數據,分析出“營改增”對企業稅負的影響,XX市郵政服務公司的稅負上升10.94%。
(三)對電信業的影響。中國電信XX市分公司的楊經理介紹:營改增的實施,一是電信業務的收入會因價稅的分離而降低。企業成本則因營改增試點只在部分行業與地區實施使得成本下降幅度比收入下降幅度小,最終造成稅負上升而利潤減少,在短期內企業的經營壓力將會逐步增加。二是現階段電信業所用營業稅為價內稅,在價內稅這一體系下,企業營業收入并不會將營業稅額扣減,而是將營業稅金計入,并附加為成本費用的具體反映。相對于營業稅而言,增值稅為價外稅,當企業在計算營業收入的時候,需將營業額中所包括的這些增值稅剔除,同時這些被剔除的增值稅也不可再計入到成本費用中,由此造成企業的收入下降。三是目前在電信行業中,企業營業人員的數量相對較多,且固定資產的投入也較大,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來看,人員薪酬中部分開支不能抵扣,電信行業可抵扣的部分開支只有營改增以后所新購的各種設備、水電費、廣告服務以及各種辦公物品等,即抵扣不充分。四是對于桿線、塔站、管網等基礎設施屬于動產或是不動產國家并沒有確定。那么新建這些基礎設施的費用支出能否取得增值稅發票作為進項稅抵扣也沒有明確。五是與通信行業相關的上下游產業(比如寬帶安裝、管道建設等)屬于現代服務業、通信行業或施工行業的劃分不明確,導致具體到某個項目的增值稅稅率及征繳幅度不明確。六是“營改增”對企業的集團化管理造成了干擾。為使采購成本得到降低,目前我國聯通、移動與電信等均采取的是集團化管理,在管理中,明確規定了凡是原材料超過了一定金額時都須由企業總部或者省分公司來統一進行采購,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導致進項發票和銷項發票主體單位不同,最終影響企業的集團化管理。
(四)進項稅抵扣不充分而增加試點企業的稅負。當前“營改增”尚處于試點階段,多數行業并沒有施行,而增值稅的繳納方式是銷項稅減進項稅后再按差額繳稅,但沒試行“營改增”的企業不能提供增值稅發票,這導致試點企業的進項稅抵扣不充分,增加了企業的稅收負擔。
三、意見及建議。
“營改增”的這項增值稅擴圍政策本意是要規范管理,降低稅負。然而通過調查和分析,多數企業反映稅收負但不減反增,那么如何才能真正實現“營改增”的目的呢?意見及建議如下:
(一)鐵路運輸業。一是與稅務機關進行溝通協調,力爭將目前鐵路運輸投入最大的線路資產購置過程中承擔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納入抵扣范圍;二是爭取國家補貼。前期試點地區的稅收政策對稅制轉換期內按照新稅制規定繳納的增值稅比按照老稅制規定計算的營業稅確實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給予財政資金扶持,幫助試點企業實現平穩過渡,確保試點企業稅負基本不增加。鐵路運輸企業也應主動就稅負增加問題與各級政府和稅務機關溝通銜接,爭取稅負增加部分的補貼。
(二)郵政業。建議稅務部門解決進項稅抵扣不足的問題。1.郵政公司成本結構中,人工成本、租賃費、房屋維修費等占成本比重達64%,這些成本按現有稅法規定是不能抵扣的。2.由于郵政企業免稅收入項目較多,且免稅收入占收入比重達84%,即使取得增值稅專業發票,按照應稅收入占收入比重分攤而進行抵扣的進項稅也很少。建議根據郵政行業的實際情況,擴大可以進行抵扣的進項稅的比重。
(三)電信業。一是改變營銷策略。對于兼營的業務應該分別核算其銷售額,分別計稅,避免從高適用稅率。同時,制定新的營銷策略,盡量減少捆綁贈送實物,可運用產品打折的營銷策略,其折扣在同一張發票上列明,從而可以進行抵扣。二是謹慎選擇購貨對象。由于企業稅負增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占成本較大的部分不能抵扣。為控制企業稅負,在選擇購貨對象時就應當仔細測算。根據現有政策,一般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貨,其成本不能抵扣或者只能抵扣3%。而從一般納稅人購貨,其成本可以抵扣。由于企業的目標是稅后利潤最大化,所以一般情況下,企業應當優先選擇從一般納稅人處購貨,以增加進項稅額,從而減輕增值稅稅負。
(四)建議各行業全面試行“營改增”。當所有行業均實現“營改增”后,每個企業的進項稅都可以得到充分的抵扣,這樣就不會增加企業的負擔,從而使增值稅發揮正常的作用,規范稅收征繳,減少企業稅負,真正實現“營改增”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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