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車輛安全管理情況報告

時間:2022-03-13 0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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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車輛安全管理情況報告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接送學生車輛安全工作

近一段時期以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安全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工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組織開展全市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學生乘車安全狀況明顯好轉。但接送學生車輛超載、超速、車況不良等安全隱患還沒有徹底根除,加之我市學校幼兒園分布廣,學生數量多,接送學生車輛多,仍存在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隱患和風險,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亟待進一步加強。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從服務民生、維護穩定的大局出發,本著對師生幼兒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切實把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來抓。要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分解責任,全面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堅決杜絕接送學生車輛安全事故發生。

二、明確職責,加強接送學生車輛的日常管理

(一)各鄉鎮街道。負責轄區內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轄區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方案,與學校幼兒園、駕駛人員及車主簽訂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安全行車責任書,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督促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及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工作,會同交通運輸等部門及時維護路狀較差的路段,在會車不便和危險路段設立警示標志。

(二)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學校幼兒園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與學生、家長、駕駛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明確交通安全責任;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乘車離校時段,錯開交通運輸高峰,確保學生交通安全;組織力量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接送學生車輛情況排查治理活動,將摸排情況及時通報所在鄉鎮街道及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抓好中小學生、幼兒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各學校幼兒園要將學生集中離校時間安排書面報公安交警部門,便于公安交警部門提前疏導交通,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要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大霧、雨雪及路面濕滑、結冰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不利影響,必要時可采取停運接送學生車輛或調整學生上下學時間等安全措施。

(三)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加大對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黑校車”、假牌假證、套牌套證和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作為接送學生車輛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嚴查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超載、超速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檢查城區學校周邊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協調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集中審查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資質,全面檢查學生接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深入排查學生接送車輛通行路線安全狀況;配合教育部門組織開展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四)安監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教育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涉及接送學生車輛安全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五)交通運輸部門。負責調整優化公交線路,完善公交網絡,不斷提高公交服務學校的覆蓋率;及時檢查鄉鎮學校周邊縣道交通標識、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是否齊全,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

(六)公路部門。負責及時檢查鄉鎮學校周邊國、省干線交通標識、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是否齊全,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一)嚴格接送學生車輛的登記準入制度。各學校幼兒園要根據學生家校距離、乘車數量及乘車線路等實際情況,確定接送學生車輛的數量,并將申請參加營運車輛的車主、駕駛員的證件和相關信息及車輛信息等資料報教育部門備案;市公安交警、交通運輸部門對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資質、學生接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審核批準登記備案后,符合條件的車輛方可接送學生。

(二)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安全臺賬。各鄉鎮街道、教育、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和各學校幼兒園建立完善的乘車學生臺賬和接送學生車輛臺賬,乘車學生臺賬要詳細登記學生姓名、性別、班級、乘車路線、家庭住址、家校距離、家長姓名及聯系電話等;接送學生車輛臺賬要做到一車一帳,詳細記錄車輛類型、車牌號、駕駛員姓名及聯系電話、運行路線、乘車學生人數及名單等。各類臺賬要由專人負責,實行動態管理。

(三)實施學生接送交接制度。要嚴格實行學生接送交接制度,建立乘車登記卡,一車一卡,詳細登記每名乘車學生的離校、到校和離家、到家的時間等。學校幼兒園要配備長期的專門值班人員,負責在學生離校、到校時間,清點上下車人數,核對學生名單,填寫登記卡,與家長、駕駛員履行好交接手續,并做好記錄,存檔保管。

(四)完善信息交流平臺建設和聯席會議制度。市教育、公安交警、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健全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信息的交流溝通,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統一行動部署,緊密配合,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

(五)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安全舉報制度。市教育、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及安監部門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鼓勵群眾舉報接送學生車輛違規違法行為。市公安交警、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接送學生車輛違規違法行為從嚴從重進行處罰。

四、強化宣傳,經常性地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要廣泛宣傳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營造人人關注交通安全、人人關注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的社會氛圍。教育部門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安全課、交通安全知識競賽、交通安全講座、應急演練、報告會等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提高學生安全防范和逃生自救能力。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對駕駛人員安全教育,督促駕駛人員規范操作,文明行車,保持安全車速,切實提高駕駛人員安全責任意識和遵章守法意識。

五、嚴格督查,實行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問責

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從保障廣大師生幼兒生命安全、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切實履行屬地和部門管理職責,全面統籌、協調指揮,認真解決好當地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市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單位通報批評;因工作不到位,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