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黨務情況調研報告
時間:2022-07-05 11:13:00
導語:學校黨務情況調研報告一文來源于網(wǎng)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chuàng)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近年來,各中小學校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各項文件精神,積極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科學發(fā)展觀,認真落實校長負責制,盡最大努力保證黨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校長的指揮中心作用和工會的參與決策作用“三位一體”的領導體制的落實,特別是根據(jù)《黨章》和《教育法》的規(guī)定,在領導學校團組織、少先隊、工會、婦女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認真開展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工作,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總的來說取得了較大的成績。當然,由于黨務工作在學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制度上還存在些許問題,個別人對黨務工作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夠深刻,學校黨務工作在開展上還存在一定難度,造成工作效果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一、近年來中小學黨建工作的基本情況
根據(jù)黨章、教育基本法、義務教育法、教育改革發(fā)展綱要等法律、規(guī)章的規(guī)定,中小學校黨支部在學校領導工作中發(fā)揮政治核心作用,并領導共青團、少先隊、工會、婦女組織等工作,按照“黨管干部”的原則,負責學校中層干部的培養(yǎng)教育和管理。以我校為例:我校黨支部認真落實教育方針,積極參與學校工作的決策,協(xié)助行政認真落實上級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好黨員教育、教職工學習等工作。主要有:
抓好管理干部隊伍建設,發(fā)揮好干部的帶頭作用。認真開展政治學習和業(yè)務學習、法律法規(guī)學習;組織黨員學習黨的方針政策、組織黨課;組織落實中心組學習和學校中層干部的學習教育。
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健全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制,支部和每位黨員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每位教師簽訂了《廉潔從教承諾書》。
開展每年一度的“民主評議黨員活動”。通過發(fā)動群眾評議黨員,一方面提高黨員的自律意識,另一方面可以讓群眾認真的審視黨員的表現(xiàn),找出每個人的優(yōu)點和差距。
抓好黨員隊伍建設,發(fā)揮好模范帶頭作用。一是開展黨員責任崗活動,讓黨員崗位掛牌,發(fā)揮自我教育作用和群眾的督促作用。做好年輕黨員的教育活動和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yǎng)活動。
開展好師徒結對活動,以老帶新,促進青年教師成長。
積極開展德育教育主題系列活動。以活動為載體,寓教育于活動中。清明節(jié)組織學生赴臺兒莊戰(zhàn)役紀念館進行革命傳統(tǒng)教育;兒童節(jié)召開教育大會;青年節(jié)舉行宣誓儀式;建隊日舉行新入隊隊員帶紅領巾儀式,并舉行教育活動。
以各個節(jié)日為契機,積極運用黑板報比賽、詩歌朗誦會、征文比賽、手抄報比賽、漫畫比賽等形式,對學生進行熱愛生活、關心社會、珍愛生命、珍惜友誼等的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學雷鋒專題、愛國教育專題、愛護校園專題、安全自救自護專題、國慶節(jié)愛國教育專題、走進社區(qū)開展社會活動專題、語言文字專題等等。
搞好工會、團、隊、女工等群眾組織工作,充分發(fā)揮他們在學校工作中的作用,緊緊圍繞教育教學工作,發(fā)揮橋梁紐帶作用。
二、中小學黨建工作的成功經(jīng)驗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由全國人大通過的、除《憲法》外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基本法,其對中小學校黨支部的定位是“發(fā)揮政治核心作用”(《教育法》釋義),“學校的教學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長負責?!保ǖ谌畻l),除此而外,《黨章》、《義務教育法》、《中國教育改革和發(fā)展綱要》等法律法規(guī)對學校黨組織的定位都是“政治核心作用”。為此,我們認真落實上述法律法規(guī)對學校體制的要求,學校黨建工作認真發(fā)揮好“政治核心”作用。概括地說,就是“參與學校決策,支持校長行使行政一把手的責任落實,保證國家法令、法規(guī)和國家教育政策在學校工作中的執(zhí)行,監(jiān)督校長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力和對各項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完成對學校中層管理干部的培養(yǎng)教育和管理,領導黨、工、團、隊和婦女等群眾組織積極圍繞教育教學開展工作,對黨員進行政治、業(yè)務和法律知識教育,積極吸引廣大教師緊緊團結在黨支部周圍、為學校發(fā)展獻計獻策、做好日常教學工作”。
我校的前身作為企業(yè)學校,自1985年《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以來,我們就開始落實“校長負責制”,經(jīng)過幾十年的實踐,已經(jīng)形成了穩(wěn)定的、成熟的學校管理模式,所以一直以來,我們學校黨組織在上級黨委的領導下,認真落實支部的上述職能,很好地完成了各項任務目標,為學校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障和支持。
三、中小學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由于目前有些人對校長負責制的內涵存在理解不到位的問題,特別是對在校長負責制模式下學校黨建工作的定位存在理解上的偏差,目前中小學黨建工作的情況執(zhí)行的不好,主要存在下列問題:
1、認為學校黨建工作可有可無,重視程度不夠。一直以來,由于我國中小學校管理中沒有類似外國學?!岸聲钡慕M織,因而學校黨組織就承擔了類似“董事會”的作用,為學校決策提供保證、支持和監(jiān)督。但是,這個職能的落實需要上級黨委的支持,否則,這一職能就很難落實,象某市那樣“一百多名校長集體投案自首”的現(xiàn)象就很難避免。盡管在上級下發(fā)的各種檢查標準中都有落實“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也有關于民主決策的要求,但很少拿出實際的工作保障制度,因而,學校民主管理制度就是一紙空文,基本上沒有落實。
2、認為“校長負責制”就是校長一個人說了算,這種對“校長負責制”的理解是錯誤的。近年來,國家在中小學校推行校長負責制的目的是實行權責統(tǒng)一,解決原來學校黨支部包攬一切、學校工作職責不清、分工不明的問題,將黨支部從繁雜的行政事務中解脫出來,專心從事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培養(yǎng)教育、領導工會、團隊等群眾組織。由校長集中精力指揮行政工作,統(tǒng)一使用學校人力、財務、教學設備資源,貫徹落實學校決策。但近年來又出現(xiàn)了新的分工不清、責任不明的現(xiàn)象,事實上成了校長包攬一切,不僅造成了學校黨政分工不清,工作效率低下,更造成了個別校長獨斷專行、唯我獨尊的現(xiàn)象。黨支部的監(jiān)督作用名存實亡,失去了權力制約機制。
3、學校黨建工作得不到落實,黨支部、校長、工會三位一體的領導制度得不到落實。現(xiàn)在有些地方把所有的工作都落到校長頭上,校長根本顧不過來,有些黨建工作就被“忽略”了。工會工作失去了黨支部的支持,事實上處于毫無作用的狀態(tài)。有些學校校長書記一人擔任,黨組織被當成了校長的附屬品,其作用得不到落實。去年我到某區(qū)某一所學校參觀,看到他們學校的領導機構圖是“校長→黨支部”,把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豈不是可笑?
還有的實行校長書記分開的學校,書記淪為“第一副校長”甚至更低的角色,象這種情況下還有“黨支部集體決策”和學校領導的“民主集中制”可言?
4、校長是“一把手”,書記是“二把手”。如果單就學校行政工作而言,由于校長對教學等行政工作有最后決定權,并且由校長集中統(tǒng)一落實學校決策,這樣認為也可以。但就整個學校工作而言,校長、書記各有分工,一個抓行政、一個抓黨務,他們應當是協(xié)作關系。行政方面校長為主,黨支部協(xié)作,但作為校長個人來說服從支部領導;組織上、政治上和對群眾組織領導方面書記為主,各有職責所屬,在職務上不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如果搞錯了這一關系,必然會使某一方面的工作被“忽略”掉,學校工作就失去了“平衡”,就會出現(xiàn)“行政大、黨務小”的弊端。
5、黨政不和的原因分析。實行校長負責制初期,在有些學校出現(xiàn)了黨政不和的現(xiàn)象,這一現(xiàn)象說穿了還是對《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沒有學好的問題,也有可能是工作協(xié)調機制存在問題。一般來說,校長由于負責學校行政工作,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決策上處于主動地位。為了保證決策正確并取得支部的配合,應當把重要的決策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支部會議上做研究,然后進行正確的決策并負責落實,不能想到哪里干到哪里,更不能隨心所欲的開展工作,要按照一定的決策機制去開展工作。我調研的結果是:多數(shù)黨政不和的學校都是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
6、絕大多數(shù)學校黨組織沒有對應的上級領導黨組織,對黨建工作領導“脫節(jié)”。按照“十七大”《黨章》要求,黨的基層組織的領導作用分為三種類型:一是以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黨組織為代表的行使領導權力的黨組織;二是以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學校)為代表的發(fā)揮政治核心作用(黨政分工協(xié)作)的黨組織;三是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協(xié)助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顯然,有時會出現(xiàn)學校黨組織和上級黨組織領導機制不對稱的現(xiàn)象。特別是農(nóng)村學校鄉(xiāng)鎮(zhèn)教育主管部門沒有黨組織,領導學校黨建工作有困難,鄉(xiāng)鎮(zhèn)黨委直接領導學校黨組織顯然信息不對稱,這就造成了對學校黨建工作領導的脫節(jié)。
四、對下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黨建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目前,學校黨建工作的缺失已經(jīng)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注意,前一段時間在某市更是出現(xiàn)了“一百多名校長集體投案自首”的現(xiàn)象。為此,今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第69條指出:要切實加強學校黨的組織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我認為,作為我們學校來說,應當注意下列幾點。
1、加強對《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的學習,明確學校黨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正確理解校長負責制和黨組織發(fā)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內涵,切實落實責任,做到分工協(xié)作、職責到位、權責統(tǒng)一,“兩手抓,兩手硬”,使學校黨的工作真正為教育教學保駕護航、提能造勢,發(fā)揮好政治保障作用。
2、學校黨組織進一步探索在新形勢下提高政治思想工作效益的方法途徑,積極參與學校工作決策,團結黨政工團隊婦女等群眾組織積極為教學工作獻計獻策,提高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切實提高教育質量。
3、加強學校黨的干部隊伍建設。教育主管部門要采取切實行動,對學校領導和教育主管部門相應干部進行培訓,提高責任意識和協(xié)作意識,明確各自的責任,要求黨政互相尊重對方的工作,善于聆聽不同的意見,提高民主作風,從而減少決策的失誤。
4、加強黨的民主作風建設。主動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自覺自愿的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減少群眾誤解,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拒絕物欲的誘惑,合理開支,合法開支,從實做賬,反對假賬。按照《黨章》對黨員的要求,校長作為一名黨員應及時向黨組織匯報財務等工作情況,并實事求是的向工會大會報告工作。
5、加強黨的組織機構建設。上級組織部門要認識到職責到位的優(yōu)勢,分清學校分工,布置工作按職責落實到位,避免布置工作時的盲目性,從而保證工作效果。必要時以教育主管部門為主制定相應的職責制度,明確黨建工作、行政工作職責,進一步落實崗位責任制,做到權責對應。
- 上一篇:縣工商局黨廉工作匯報
- 下一篇:農(nóng)村黨內民主調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