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新思想解放調研報告
時間:2022-05-19 0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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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改革開放的偉大歷程,一個基本的啟示就是:解放思想是改革開放的強大動力。在改革開放進程中的執政黨建設,也與解放思想有著緊密的內在聯系。改革開放*年來黨的建設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包括在黨的建設上取得的一系列撥亂反正的成果、一系列充滿時代精神的創造,從根本上講,都有賴于解放思想。實踐證明:解放思想是黨的建設不斷汲取時代養料而始終充滿活力的強大動力,是黨正確地認識自己、加強自己、提高自己的必由之路。可以說,解放思想就是黨的建設的一大法寶。如果忽視了甚至放棄了這一法寶,黨的建設就會陷入停滯不前的狀態、僵化半僵化的狀態或者少數人滿意、多數人不滿意的狀態。
黨的建設迫切需要新的思想解放
改革開放不斷向縱深發展,給黨的建設不斷提出新的要求,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及對美好生活的期盼,對黨的建設不斷提出更高的要求。今天黨的建設已經出現了諸多不適應時展的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只習慣于在傳統的黨的建設框架中去尋找答案不行,只在傳統體制內修修補補或作細枝末節的工作調整也是遠遠不夠的。唯一正確的途徑,就是進一步解放思想,從黨的建設新的實際出發,著眼于黨的建設的改革創新。解放思想不是政治運動,不是階段性工作,也不是隨著領導人的意志和情緒而轉移的一種要求,而理應是一個動態的、沒有止境的過程。一段時期以來,黨的建設中的一些問題積重難返、久攻不克,一個基本的原因,就是缺乏解放思想應有的勇氣和實踐。在黨的建設上解放思想,在有些時候往往是一般號召多、具體行動少,有形無形的限制多、寬松鼓勵的氛圍少,基層黨員的呼聲多、領導層面的回應少。直面現實,至少在以下六個方面,黨的建設迫切需要新的思想解放。
——改善黨的領導。今天仍然突出存在著講堅持黨的領導容易、講改善黨的領導難、推進改善黨的領導實踐更難的傾向;在黨的領導活動中還存在著不少明顯的有悖于科學執政、民主政治、依法執政要求的問題;在一些領域(如意識形態領域、政法領域)中改善黨的領導的舉措明顯落后于民主法治建設的進程;某些黨的領導的行為與黨章規定的“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的原則要求相違。一般來講,執政黨對社會事務的領導主要是政治領導,而不是直接管理。但這些年來似乎形成了一種觀念或做法:只要認為某件事很重要,就要由黨來管。以前一般只講黨管干部(這是符合執政黨功能的),現在管得卻越來越多,如黨管大學、黨管穩定、黨管機要、黨管信訪、黨管計劃生育、黨管機構改革……而“管”的含義又不是十分清楚,“管”的制度機制又不是很科學合理,這就容易導致事實上的黨直接管理、直接干預。這是不符合黨的領導的科學含義及改善黨的領導的時代要求的。這些問題若不很好地解決,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就會長期處于傳統的水平上。改革開放*年來,對“黨的領導”的理論界定,從傳統的“黨領導一切”、“黨的一元化領導”,發展到改革開放初期黨的十二大確立的“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隨著對歷史經驗教訓認識的深化及政治體制改革在黨內共識的形成,又進一步發展到黨的十三大確立的“黨的領導是政治領導,即政治原則、政治方向、重大決策的領導和向國家政權機關推薦重要干部”(簡稱“一個領導”);在“六四”政治風波之后由于強調加強黨的領導,又重新回到“三個領導”之說。理論的導向對黨的領導實踐的發展影響至大。對“黨的領導”的科學界定,也迫切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
——反腐敗及從嚴治黨。這是黨內外群眾高度關注的黨的建設的一個關鍵性問題,也是一個由來已久、久攻不克的問題。執政黨正式提出反腐敗已近*年,黨在反腐敗上也想方設法、費勁不小,但效果并不令人十分滿意,這就需要深刻地反思我們的思路和作法,反思在反腐敗的制度機制上多年存在的缺陷。比如我們往往把權力監督的重點放在內部,但對來自外部的監督,諸如強有力的輿論監督、派的監督、人民主體的監督包括建立領導干部家庭財產申報制這樣的行之有效的監督,則顧慮重重,真正過硬的措施較少,因而監督的效果較差。再如,講了多年并載入黨章的從嚴治黨原則,在許多的黨內生活中并沒有得到真正的貫徹,對黨內一些嚴重問題,一些地方該公開的不公開、該立案的不立案、該處理的不處理、該從嚴懲處的變成網開一面或從寬發落,從而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縱容和助長了消極腐敗現象在黨內的蔓延。在反腐敗及從嚴治黨上,我們往往過分強調“中國特色”,而比較漠視人類文明的普世價值;過分強調黨自身的“抗體”,而忽視人性中普遍存在和難以改變的私欲、逐利的傾向;過分強調和依賴黨自身反腐敗的力量,而比較忽視黨內既得利益勢力敷衍和抵制反腐敗的力量。應當說,在反腐敗上仍然是需要大力解放思想的。我們理應大聲疾呼“反腐無禁區”,不管白貓黑貓,能抓到老鼠就是好貓的“貓論”,也應當適用于反腐敗。在反腐敗上動輒問姓社姓資,是不符合黨的思想路線的。
——反對特權。如果說在改革開放前中國處于普遍貧困的時代,相對講在黨的領導干部中特權現象還比較少,而現在特權現象的泛濫則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鄧小平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告誡全黨:人民群眾當中主要議論之一,就是反對干部特殊化。人民群眾對干部特殊化是很不滿意的。人們對這些現象很敏感。這些問題不解決,我們就沒有講話的權利,人們會問:你們自己怎樣呢?(參見《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216—218頁)應當說,鄧小平1979年指出的這些情況,在今天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領導干部中存在的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不僅嚴重損害社會公平正義,在相當一部分黨內外群眾中形成信任危機,而且更會對執政黨帶來一種深層危機。從蘇東共產黨失敗的根本教訓來看,一個共性的問題,就是要在共產黨長期執政的國家防止形成官僚特權階層,對此決不能掉以輕心。問題的嚴重性在于,許多地方在黨的建設上至今對反對特權缺乏足夠的重視。鄧小平在1980年就提出:“克服特權現象,要解決思想問題,也要解決制度問題。”(《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332頁)但迄今為止,在反對特權問題上,似乎既缺乏理直氣壯、振聾發聵的教育,更缺乏體現公平正義精神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在不少地方,特權已成為形成官場既得利益的紐帶,特權現象已形成一種“臭豆腐效應”,聞著臭,吃著香,要反對特權很難。因此,旗幟鮮明地反對特權,把反對特權提上黨的建設的重要日程,已成為黨的建設上新的思想解放的一個迫切任務。
——發展黨內民主。改革開放以來,黨內民主建設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與時展的要求及廣大黨員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著差距,仍然需要在一系列問題上繼續解放思想。例如,黨已經確立了“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的全新理念,但真正付諸實踐還很難,不僅在黨內還缺乏充分的共識,尤其是還缺乏必要的制度機制的支撐,在黨內多年習以為常的領導主體、組織本位等還依然占據主導地位。此外,在黨員主體直接參與和管理黨內事務、黨代表及黨的領導干部的產生從安排性選舉真正走向競爭性選舉、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黨內公開批評制度的建立、營造黨內不同意見平等討論的環境、黨務公開的實質性推進、黨內民主監督的制度創新等方面,都迫切需要有新的思想解放。
——黨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革開放以來黨已經在這方面進行了許多積極的探索,現在最需要的就是下決心突破一些黨內多年形成的“瓶頸”性環節。這包括:改革領導干部候選人的提名方式,從多年一以貫之的由領導機關領導干部甚至“一把手”壟斷提名權的單一格局,逐步走向限制領導提名、擴大群眾提名、尊重自我提名、倡導競爭性提名、實行公開提名的多元化格局;著力于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即要增強民主推薦、民主測評這類方式的科學性和真實性(現在這類方式的一些“操作”成果有迎合領導和愚弄群眾之嫌,屢屢出現“帶病提拔”一類的問題);創造黨內外群眾有效地參與和監督選人用人的多種方式;實行黨內競爭性選舉,向人大推薦任命的干部實行嚴格的差額選舉;疏通黨內外群眾要求罷免、彈劾領導干部的渠道;積極探索對縣級及以上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直接選舉和差額選舉,等等。應當說,這些黨內外群眾呼喚已久的改革的真實推進,沒有新的思想解放是根本不可能的。
——肅內生活中封建主義殘余影響。這是一個多年來在黨的建設上被嚴重忽視了的問題。實際上,在黨內生活的諸多弊端中,有不少東西是既不姓“社”也不姓“資”,而是姓“封”的。黨內頑固的家長制作風、幾乎無處不在的等級觀念和等級制度、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識、任人唯親的不良傾向、個人崇拜及個人迷信的消極影響、愈演愈烈的封建迷信活動等等,從本質上講,都是封建主義殘余影響在黨內生活中的體現。在痛定思痛之后,鄧小平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及時向全黨提出肅清封建主義殘余影響的重大任務。但遺憾的是,這個重大任務被有意無意地忽視,至今也未完成。多年來,我們一直缺乏對肅清封建主義殘余的足夠重視。再不重視和解決這個問題,就會大大落后于時代,嚴重損害黨的先進性。在對待黨內封建主義殘余影響的態度上,迫切需要有一個大的思想解放。
新的思想解放需要有新的路徑
在新的時代條件下解放思想,需要選擇新的路徑。如果說,在改革開放初期解放思想選擇了真理標準討論、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這類帶有“新啟蒙”性質的路徑,那么,*年后一個越來越成熟的執政黨的思想解放,就需要更具有現代民主政治要求的路徑。
第一,營造黨內不同意見平等討論的環境。禁錮思想、壓制不同意見,歷來是思想解放的大敵;千人一面、唯上是從、唯我獨尊、只允許一種聲音,必然導致思想僵化。黨的歷史也證明,什么時候正確對待黨內不同意見,什么時候黨內生活就比較正常,黨就充滿創造活力;反之,黨內就易出現“萬馬齊喑究可哀”的沉悶局面,就會積聚黨內矛盾甚至引發黨內危機,就很難避免黨走上極權主義的危險道路,就可能給黨的事業帶來災難性的后果。直面現實,今天在黨內講真話難及發表不同意見難仍然是一個妨礙黨解放思想的突出問題。因此,營造黨內不同意見平等討論的環境,就成為新的思想解放的一個基本路徑。這不僅需要從認識上解決多年來含混不清的保障不同意見與“保持一致”的關系問題、與“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關系問題、與黨的工作效率的關系問題,更需要著力構建對黨內不同意見的保障機制。
第二,破除既得利益的困擾。應當清醒看到的是,對我們這樣一個長期執政的大黨來說,黨內一些人是容易產生既得利益傾向甚至既得利益集團的。黨內有一些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他們把黨和人民賦予的職權,把自己的地位、影響和工作條件以及由此帶來的種種好處,看成是自己的既得利益,并想方設法地要去維護和擴大這種利益,并為此炮制種種“名正言順”的理由,形成種種冠冕堂皇且有利于己的政策、制度架構。黨內這種既得利益傾向和行為,不僅必然要損害黨和人民的整體利益,損害社會公平正義,而且往往成為黨內墨守成規、思想僵化、壓制思想解放的頑固力量。改革開放以來,黨在解決權力過分集中、特權現象、黨內監督、輿論監督、領導干部家庭財產申報等問題上,往往步履維艱,其中既得利益問題是一個不容忽視的深層次原因。因此,黨的建設要有新的思想解放,就不僅需要從立黨為公的基本立場去正視黨內既得利益問題,更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去遏制黨內既得利益傾向,這就包括在發展民主、強化監督、制約權力、崇尚法治、反對特權、破除“官本位”等方面的制度創新和政策創新,以及下決心在權力制衡、民主監督、輿論監督、擴大直接選舉范圍等方面取得實質性的突破和進展。
第三,著力于制度建設。如果說,在改革開放初期解放思想所表現出來的,主要是“破”的傾向,即破除根深蒂固的傳統體制、陳舊觀念和“左”的束縛,那么,在改革開放*年后的今天,解放思想更需要“立”,即著眼于在黨的建設上確立適應時代要求的制度規范。在一個很長時期中,在黨的建設上強調“著重在思想上建黨”,既有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合理性,也取得過很大的成就。今天時代條件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廣大黨員思想活動的獨立性、自主性、差異性、多變性越來越強,各種利益的誘惑越來越多,黨員干部對利益的追求越來越多元化,因此,制度的規范作用就顯得越來越重要,越來越突出。從著重在思想上建黨向著重在制度上建黨轉變,是黨面臨的現實抉擇。黨的建設的改革創新,也理應是重在制度創新。當然,這同時需要把思想建設放在適當的位置,并下大工夫改變在思想建設上長期存在的教條主義、形式主義和難以入耳入腦的狀態。
第四、尊重基層同志的創造。改革開放的實踐證明,解放思想的呼聲及最初的實踐往往源于基層(包括基層干部、各界群眾、知識分子),尊重和支持基層群眾的首創精神,常常是思想解放的先導。因此,就需要真誠地鼓勵、引導、保護基層同志講真話,充分尊重和保護敢出來講話的少數先進分子,即使在黨內講了錯話也要受到黨章的保護。倡導在黨建理論上有不同觀點、意見的討論和爭鳴,允許對某些外黨外國的有益做法進行比較、借鑒和吸收,充分尊重基層的同志在黨建具體模式上的探索和創造,鼓勵基層同志在黨的建設上進行某些打破常規的試驗,決不能一見到黨內不合常規或不合某些領導部門、領導干部心意的事,就匆忙地作結論,甚至扣帽子、打棍子,使人動輒得咎。真正做到鼓勵探索、支持創新、寬容失誤,尤其是要大力鼓勵黨建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著力于黨的建設的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
第五、勇于實踐。“一步行動比一打綱領更重要”,解放思想不是空談,關鍵是要勇于把思想解放的成果付諸實踐。這些年來,黨的建設理論實際上已有不少有價值的思想解放的成果,但許多被束之高閣,黨建理論研究與黨建實際工作“兩層皮”的狀態一直存在,這不僅挫傷了不少同志在黨的建設上解放思想的積極性創造性,也使得一些毫無價值的形式主義的官樣文章頗有市場。因此,在黨的建設上應逐步形成對理論成果的評價機制、實驗機制,對黨內多數人看好的事情(如領導干部家庭財產申報)、對符合人類文明發展方向的事情(如黨內競選制)、對有利于黨的大局的事情(如黨員主體對黨內事務的廣泛參與),就應積極地有計劃地付諸實踐,并在實踐中檢驗和發展。
以上五個方面,對黨的建設來說,既是解放思想的路徑,也是解放思想的載體;既是解放思想的時代要求,也是解放思想的具體任務。在這五個方面有所突破,就一定會形成黨的建設思想解放的新局面,執政黨的建設就一定會充滿勃勃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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