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社會中介組織黨建調研報告

時間:2022-04-25 0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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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社會中介組織黨建調研報告

社會調研報告

社會調研報告

最近,我們按照市委組織部統一部署,抽調6人,分成3個調查組,采取普查摸底、重點解剖等方式,對全縣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縣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的現狀及主要做法

調查顯示,目前*縣共有利用非國有資產的社會中介組織20家,其中律師、公證服務類4家,會計、工程監理類2家,職介、廣告服務類11家,旅行服務類2家,其他類型1家;共有社會中介組織從業人員136人,年齡普遍在46歲以下,有中高等學歷或專業技術職稱的占58.8%,其中中共黨員38名;共建立社會中介組織黨組織4個,全以黨支部形式存在,其中獨立式黨支部2個,掛靠式黨支部2個,4家黨員人數在3人以上的社會中介組織因成立時間較短而未正式建立黨組織。

這些社會中介組織集中在縣城社區,大部分規模較小,以家庭式或合伙式為主,員工10人以上的僅4家,年盈利10萬元以上的僅6家,規模最大的湖南德源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縣分所也只有從業人員15人,其中中共黨員8人。它們的產生、發展源自于市場經濟的內需拉動和政府職能轉變的外力推動,總體上仍處于初創時期,其黨建工作也處在以建立黨組織為主、以培養建黨積極分子為輔的摸索階段。為做好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近兩年來我縣始終堅持了“四個一”:

一是大力營造一種各部門單位齊抓共管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的良好環境。縣委提出了“不抓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就是失職,抓不好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就是不稱職”的口號;有關鄉鎮黨委和部門黨組織都把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擺上了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基層黨建的日常工作來抓;縣委組織部把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納入全縣組織工作考評的指標體系,規定從今年起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達不到要求的單位不得參與全縣組織工作評先評獎。

二是適時組建一批社會中介組織黨組織。對成立時間較長、有中共正式黨員3名以上的2家社會中介組織,我們及時指導其建立了單獨的黨支部;正式黨員不足3名的5家社會中介組織,已按“就地、就近”原則指導開始籌建聯合黨支部;暫不宜聯合設立黨支部的,其黨員組織關系暫掛靠所在社區或主管部門黨組織。對沒有中共黨員的社會中介組織,我們正在嘗試從主管部門派出黨建工作聯絡員,協助做好建立黨組織的前期準備工作。

三是高標準創辦一個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按照先試點示范、再擴大推廣的思路,我們選擇全縣規模最大的湖南德源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縣分所作為市縣兩級首批基層黨建示范點創建單位,從黨組織領導班子、黨員干部隊伍、黨建陣地和制度建設及黨內活動開展等方面進行規范、引導,兩年間就順利完成了創建目標。今年6月,該所被授予“常德市基層黨建示范點”光榮稱號,在全縣社會中介組織中產生了較大的反響。

四是積極探索一套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長效機制。今年下半年,我們擴大了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創建范圍,以德源會計師事務分所為重點啟動了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長效機制建設,計劃從規范社會中介組織黨組織功能、為黨建工作提供支持保障等方面入手,探索建立政治原則上把關、工作制度上落實、發揮作用上重視、具體事務上放手的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新格局、新機制。目前,已建立黨員學習培訓、民主評議、聯系群眾、廉政建設、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公開等11項制度。

二、*縣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存在的新情況新問題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縣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的覆蓋面難以進一步擴大。目前,我縣社會中介組織規模普遍偏小,80%的單位員工數在10人以下,平均僅有從業人員6-7個,經營狀況不理想,人員穩定性較差,管理分散、缺位的現象并存,旅游類中介組織甚至連相應主管部門都沒有。在工作對象過于弱小、分散,依托工會、共青團開展黨建工作也不現實的情況下,如何擴大黨建工作在社會中介組織中的覆蓋面,無疑是一大難題。

二是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方式難以適應新形勢需要。在社會中介組織興起和發展的過程中,政府部門起到了“助產婆”的作用。特別是第一批成長起來的社會中介組織,多從政府部門改制、脫鉤而來,其從業人員特別是黨員的管理大多沿用機關事業單位的傳統模式,普遍存在黨支部活動形式單調、用業務活動代替黨內活動等問題。隨著個人合伙、股分合作、跨縣聯建等多種形式社會中介組織的出現,傳統的黨建工作方式方法已越來越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

三是社會中介組織黨組織的的影響力和滲透力難以持續增強。由于“現代產權制度”提出的時間還很短,“兩新”組織黨建工作遠未深入人心,社會中介組織本身對黨建工作的認識還不統一,有的擔心開展黨建工作后會改變社會中介組織的性質或影響中介組織經營創收,因而對在本單位開展黨建工作支持、配合不夠。同時,由于社會中介組織本身不姓“公”,其黨組織對單位的人、財、物沒有控制權,功能定位與中介組織的價值取向有一個較長的磨合期,黨員的個人訴求尚停留在求生存、保穩定的階段,對如何保持自身先進性思考不多不深,從而制約了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的發揮和影響力、滲透力的增強。

三、對加強和改進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的幾點建議

在社會中介組織中開展黨建工作,必須堅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除加大宣傳力度之外,還要認真抓好三大環節:

一是加強和改善對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地方黨委應把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納入黨的建設的總體規劃,將社區黨建工作、新經濟組織黨建工作和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統籌考慮,動員各個領域、各個方面、各個部門共同擴大黨的階級基礎和群眾基礎,為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營造更優更寬松的大環境。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相融合,個人、單位、黨組織價值取向相協調的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思路和規范性意見,努力增強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的時代感和生命力。要建立健全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及相應的辦公室,吸收括組織、工商、民政、財政、司法、勞動等職能部門和相關的社區黨組織、行業協會參加,定期對全縣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進行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形成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的強大合力。

二是加大社會中介組織黨組織建設和管理力度。在這次調查中,我們發現全縣還有4家黨員人數3人以上的社會中介組織未建立黨組織,黨員仍分散在各自居住的社區過黨組織生活,由此想到了建立部門聯合辦公制度的必要。今后可以考慮建立組織、工商、民政部門聯合辦公制度,把黨建工作情況納入社會中介組織注冊登記的申報事項,確保黨務部門能及時了解社會中介組織的黨建工作底子,確保符合條件的社會中介組織在成立時同步建立黨的組織。同時要建立實施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聯絡員、信息員制度,使黨務部門能隨時了解社會中介組織的黨建動態特別是人員變動、員工心態、單位運行等情況,為及時建立或調整社會中介組織黨組織提供決策依據。在黨組織設置類型上,盡可能首選獨立黨支部模式,減少掛靠黨支部數量,優先考慮社會中介組織之間的聯合,在黨員過少的同類社會中介組織中聯合組建黨支部;在黨組織隸屬關系上,盡可能將社會中介組織黨組織交由行業協會或業務最相近的事業單位黨組織進行管理,這樣不僅可以解決黨建工作在社會中介組織中覆蓋面難以擴大的難題,還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社會中介組織的行政干預,淡化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的行政色彩。

三是改進社會中介組織黨組織的活動內容和方式。黨組織的活動方式要切合社會中介組織的特點,按照“靈活、務實、小型、多樣”的原則進行設計,注重針對性、新穎性和實效性;活動內容要主題鮮明,盡可能符合社會中介組織的企業文化、經營理念,有利于增強員工的拼搏進取精神和爭先創優意識,有利于發揮黨員的中流砥柱、先鋒模范作用,確保黨建活動為社會中介組織發展所需要,為黨員和其他員工所歡迎,為業主和其他管理者所理解和支持。可以考慮利用市場化運作方式或電子網絡等現代手段,在社會中介組織間開展互惠互利性質的合作活動,在互聯網上開辟黨員教育陣地,打破單位、地域、專業、時間等限制,引導社會中介組織黨員在實踐性、互動性學習活動中提高,求得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雙豐收。

加強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還需要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由上級黨組織統一出臺具有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的規范性文件,使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向規范化、科學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