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行政村規模調整后基層黨組織建設的調查與思考

時間:2022-05-24 0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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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行政村規模調整后基層黨組織建設的調查與思考

**鎮行政村規模調整后基層黨組織建設

調查思考

行政村規模調整是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可持續發展的一項有效舉措。**鎮黨委根據上級要求,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精心組織,順利完成了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調整后的新村班子已開始正常運作。村級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農村工作的領導核心,其執政能力的強弱直接關系著農村的改革、發展和穩定,關系著黨在農村執政地位的鞏固。鎮黨委針對行政村規模調整后,新村村域面積擴大,各村黨員數大幅增加,基層黨組織建設面臨較多的難題的狀況,組織調研組赴各新村進行走訪、座談。通過對行政村規模調整后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現狀進行了實事求是的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一、基本情況

2006年4月,**鎮針對原行政村數量偏多、規模過小、集體經濟薄弱、村兩委班子素質偏低的狀況,緊緊圍繞“規模并大、實力并強、班子并優、布局合理”的總體目標,將全鎮79個行政村調整為27個,調整幅度達65.8%;行政村村均人口由原來的611人增加到現在的1788人,是原來的3倍;行政村村均區域面積由原來的1.49平方公里擴大到現在的4.37平方公里,是原來的3倍;村三委會干部由原來的457人減少為現在的228人,減少幅度達50%。通過調整,廣大干部群眾普遍感到:這次行政村規模調整方向正確,方案合理,步驟合法,調整后的新行政村必將不斷適應我鎮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需要,加快推進中心村和中心鎮建設。

二、行政村規模調整后基層組織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從調整后運行情況來看,干部群眾的思想基本穩定。特別是通過黨務、村務、社務班子的重組,建立健全了村級組織,干部角色轉換較快,初步解決了有人管事的問題。但是,由于原村經濟等方面的不平衡性,加之農村封建宗族思想的影響,目前,各新村基層組織開展工作還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

(一)并村容易并心難。

1、新村干部一時難以磨合。行政村規模調整后,新的村班子剛產生,各村干部之間的年齡、文化素質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性格還不熟悉,他們在開展工作中還需要一個磨合、適應的過程。特別是村兩委班子主要負責人之間,如果關系處理不好,直接影響到新村今后的工作開展。此外,大多數村民碰到需解決問題依然遵照原村管理模式,尋找原村干部處理事務,新村干部基本上無法插手其他自然村工作,領導管理職能只能停留在表面。有些村干部之間甚至還出現“貌合神離”現象。

2、群眾適應需要過程。在行政村調整過程中,由于我們始終堅持了尊重歷史,兼顧自然地理條件;堅持了以大帶小,以強扶弱,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方向,同時考慮到群眾的共同利益和生活習俗,從方便群眾自治、生產發展出發,統一規劃,就近就便,實行成建制調整,按時保質完成了調整任務。但是,我們的農村村落大都是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都有著自己相對獨立的宗族血緣關系、相對獨特的村落文化習俗以及各式各樣的鄰村關系。調整后的新行政村由二至四個原行政村組成,由于歷史原因和調整過程中產生的客觀因素,如原行政村之間存在新舊矛盾、調整中小村村民存在的被“吞并”的想法、富村對調整后本村集體資產處置的種種憂慮、調整后富余干部的思想顧慮等等,使得調整后許多新村群眾思想一時難以融合,出現了“村好并,心難合、事難成”的現象。

(二)村級重大事項決策難。

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已經結束,新行政村領導班子已基本到位。但是,村級班子換屆過程和行政村調整所產生的一些矛盾和問題逐漸顯露。

1、各村遺留問題較多,干部思想不統一,工作難以著手。我鎮部分村莊交通不便、農業基礎設施發展滯后,不少原村黨組織在換屆后對加強農、田、林、水、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有一定計劃,并在逐步實施中。各原行政村干部群眾都希望自己村的計劃能在新村成立后率先得到實施,干部之間意見較難統一。

2、并村后黨員和村民代表數量大增,會議難召開、難決議。首先行政村規模調整后,黨員和村民代表數量大增,27個新村有22個村黨員數量在50名以上,由四個村合并而成的新村黨員數和村民代表數均超過100名。大部分新村的辦公地點都為原村辦公室改造而成,辦公室面積較小,除四個村借用學校單位房屋外,其余都沒超過100平方米,會議室基本上都容不下這么多人開會。與會人員的增多,導致會議時間延長,召開會議也比較難達到統一的決議意見。

3、工作經費缺少,各類會議難以召集。行政村規模的調整,雖然大多數新村實現了強弱互補,但也有部分村依照地理、歷史條件合并后,村級經濟薄弱,屬于赤字經營,合并后新村辦公經費短缺,已成為新村班子一道難以解決的難題。例如由四明村、任岙村、溪頭村和西岙村合并的盛茂村,總人口1187人,總戶數371戶,區域面積5.81平方公里,但原四個村集體資產均為負資產,辦公經費無從落實,更談不上興辦實事。按照原各村的習慣做法,開會必須支付與會對象的誤工補貼,會議補貼成了召開各類會議的攔路虎。

(三)新行政村集體資產融合難。

行政村規模調整后,村級集體資產如何處置是村民最敏感、最關心的問題,也是行政村規模調整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1、原村資產清理難度較大。群眾認為新村合并后新村資產來源在哪里和舊村的資產如何處理、赤字村的債務由誰來償還心中無數。特別是富村和窮村合并,富村認為新村合并后,他們的資產也會被“合并”,對集體資產會被平分,而產生“吃虧”、“心里不平衡”思想。少數村也因此想出種種理由,在合并前把原來的積累的資金趁早用光,不切實際地向村干部提出要求上項目。例如原**村因運河征用土地獲征用款近百萬元,規模調整前,村民要求村硬化村道用光了資金,成了空殼村。

2、資產調配難。由于各村經濟發展不平衡,各自然村集體資產存在較大差異。合并后,新村在如何對原有各村集體資產進行重組、支配問題上意見分歧較大。目前不同程度的存在:原村內產生支出結報員應記入新村支出還是原村提留,區別記賬較難;土地和各類承包等集體資產管理協調難;村級集體收入積累新村賬戶難度較大;個別村有集體資金流失現象;對新村集體資產、財物統一管理上存在理不清頭緒,導致干部辦事心有余而力不足。

3、興辦實事難。行政村撤并后規模變大了,工作量多了,管理和服務面廣了,特別是中心村莊規劃建設、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等群眾關心的項目,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但又缺乏資金來源,在一定的程度上約束了新村兩委干部開展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工作中他們感到力不從心,壓力很大。

(四)新村干部角色定位難。行政村規模調整后,新村班子進行了重新組合,在配備過程中,較好地把握了“穩妥過渡、好中選優、適當均衡、結構優化”四條原則,使新村干部的結構優化、素質提高,職數明顯減少。作為黨組織和村務、社務工作小組的成員,基本上都是原村的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特別是原村的支部書記轉型為村務工作組長或其他工作組成員后,對工作事務處理習慣于原來的工作思路,對自己定位較難,需要有一定的適應期。如果角色把握處理不當,對今后新村干部團結及工作開展影響較大。

三、解決行政村規模調整存在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做到并村又并心。

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是一項情況復雜、難度比較大、涉及面廣的工作,這需要各級黨組織的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同時,要采取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教育,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行政村規模調整的重要意義,教育各級干部站在全局的、戰略的高度,以積極的態度和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做好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教育村干部及廣大村民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顧大局、識大體、作貢獻,充分發揮村干部和村民的主人翁作用,積極引導群眾理解、支持和參與行政村規模調整這項重要工作。新村班子成員要主動多深入到各自然村,讓群眾真正體會到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帶來的實效。

(二)理順各類關系,加強村級組織規范化建設。

鎮黨委要積極指導新村理順各類關系、健全規范化制度,做好便民服務工作,加快推進新行政村發展。一是要選好配強村班子。要嚴格把好組織關,充分尊重群眾的意愿,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備、能力強、威信高的農村能人選到村主要干部的崗位上來;要根據“精簡效能、交叉兼職”的原則,突出“選優”,充分考慮原來各村村干部的相對平衡,合理配置村干部,做到原來各村都有村干部進入新村班子,以利于新村工作的開展和村干部的磨合;要妥善安置好富余村干部,落實安置政策,保證新村各項工作能順利開展。二是加強村級干部隊伍和組織陣地建設。加強村級班子的團結,理順新村兩委關系,保證村黨支部的核心地位;開展村級干部的崗位素質培訓,著力提高村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加快健全村級配套組織,重點是團、民、婦、老年協會、治保、調解、計生等組織,并積極發揮各配套組織的作用;要建立完善村黨組織議事規則、村委會民主自治章程和村民代表會議議事制度,全面推行村級事務、財務“兩公開一監督”制度,讓村民參與監督新村的各項工作決策和工作進展情況,形成合力。三要堅持“惠民先行”。要加快發展,多辦實事,讓新村群眾得到實惠。發展是硬道理,只有經濟發展了,才能有條件為新村群眾辦實事;只有經濟發展了,才能讓新村群眾得到實惠;也只有經濟發展了,才能把新村干部、群眾的注意力、吸引力集中到發展這個大局上來。因此,要在思想上必須明確認識到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千方百計想辦法,多方籌集資金,著重辦好有利于促進并村并心、合心合力的“實事工程”、“連心工程”,如村行政中心建造、農田道路建設、環境整治等,盡快讓老百姓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

(三)多管齊下,穩步推進新行政村資產融合。

資產問題是村民一直較為關心的問題,行政村調整后,新村干部應在這個問題上引起高度重視。為此,我們要在堅持不搞平調、不簡單分現的總原則和確保農村社會穩定的前提下,區別情況,因村制宜,積極探索,穩步推進,深入做好資產融合工作。一要開展清產核資工作。行政村調整后,由于干部人事變動因素,原行政村資產財務如不及時合并,集體資產流失的風險增大。要及時組成清產核資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對原村集體資產進行清產核資,向全體村民公開資產和財務情況,保證原村集體資產的安全,避免流失、私分等現象;明確新行政村委班子對原行政村集體資產的監管權,以強化對原行政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在統一使用資金上,進一步健全新行政村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實現收支一條線,財務一支筆。二是積極推進新行政村資產的融合。在村級集體資產清理的基礎上,各行政村要從實際出發,大力推進資產融合;確立村級經濟合作社的對內、對外的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其履行管理村級集體資產的職責,維護保障新行政村集體資產不受侵占或損害;進一步增強新行政村建立后發生的經濟收支、管理和產權歸屬問題統配功能,加速集體資產的融合、保值和增值,發展壯大村級集體資金實力。三是堅持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要把維護村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要對一些有保存價值的財物進行逐項登記造冊,明晰產權關系。積極有效地鼓勵、引導和支持農民在自愿的基礎上,實現土地、資源的依法有序流轉,促進特色農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

(四)加強指導,不斷提高村干部角色意識和服務水平。

隨著行政村數量的銳減,縮小了管理幅度,防止了鎮村之間斷層現象的出現,調控力度明顯增強,同時,也有利于鎮機關領導、干部更加深入基層了解農村情況,強化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力度,為真正實現“重心下移,固本強基”創造了條件,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地位。新村班子成員要自覺做到不爭權力大小、只比貢獻多少,以事業為重,大局為重,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不計較個人得失和恩怨,進一步調整心態、明確位置,分清是非,消除一些人為隔閡和摩擦,融洽干群關系,推動新農村的發展。

二○○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