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剎“六合彩”賭博活動的建議和對策

時間:2022-01-22 0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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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剎“六合彩”賭博活動的建議和對策

嚴剎“六合彩賭博活動的建議和對策

“六合彩”已經成為肆虐我國廣大鄉村的一個毒瘤,我市不少地方也深受其害。

一、“六合彩”賭博的危害不容忽視

1、“六合彩”賭博活動的蔓延,使當地資金大量流失,摧毀農村經濟基礎?!傲喜省钡穆釉斐扇〗洕鷵p失慘重,據不完全統計,全省用于購買“六合彩”的民間資金流失就高達數十億元。一些“六合彩”泛濫嚴重的鄉鎮資金流失都在500萬元以上,制約地方經濟發展。不少“六合彩”的“莊家”私吞賭資舉家外逃,引起矛盾激發,有人因此傾家蕩產,不少村民不惜傾其所有購買“六合彩”,導致無錢供子女上學,無錢購買農藥,化肥等生產資料,影響農業生產,有的甚至連生活費也用于購買“六合彩”,造成三餐不保。

2、“六合彩”賭博活動的蔓延,不僅有其賭博本身帶來的危害,同時還誘發刑事、治安案件不斷發生,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隱患。在“六合彩”賭博中,絕大多數彩民處于虧損狀態,為了能維持長久的賭博,在傾家蕩產后就不惜鋌而走險,走上了犯罪道路。有的彩民經不起嚴重虧損、負債累累的打擊,竟跳樓、服毒自殺。

3、非法“六合彩”的蔓延,還嚴重影響了國家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的發行,不利于國家福利事業、體育事業的開展。近年來由于受到六合彩等私彩的影響,全省體育彩票銷售形勢急轉直下。一些邊遠山區體彩站點更加難以為繼,近來這些地方退機撤點時有發生,嚴重沖擊了國家體彩的發行。

二、遏制“六合彩”賭博犯罪的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人們對“六合彩”的危害性認識不夠。他們不理解“六合彩”的危害性,不知“六合彩”實質上是“害人彩”,而往往被眼前的高額賠率等各種假象所迷惑,認為這是一條“快速致富”的路子,不理解政府為何要取締它,對打擊“六合彩”不支持。因此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進行宣傳。針對“六合彩”賭博多發生在鄉村的特點,可以組織宣傳隊下鄉,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如小品、戲曲等揭示“六合彩”的欺騙本質,用大量生動、豐富的事實寓教于樂地引導群眾,使他們認清“六合彩”賭博的禍害。并以公判大會等群眾易于了解等直觀切實的形式,宣傳“六合彩”非法性及政府打擊“六合彩”違法犯罪活動的決心。組織“六合彩”賭博受害者現身說法,通過拒賭、禁賭演講會、倡議會、簽名會等方式,構筑群眾拒賭、禁賭防線,提高人民群眾參與禁賭活動的意識和積極性,積極提供涉賭案件線索,對賭博違法犯罪分子起到威懾作用,不敢頂風作案或懸崖勒馬。

2、幫助農民拓寬就業致富渠道。目前農村中參賭人員大部分是無業人員,沒有其他的就業渠道,生活來源不穩定,積蓄很少,很多人寄希望于通過賭博一夜致富,另外一種情況是市場經濟的發展使各種產業、行業的競爭加劇,從事小農業、小生產的普通農民越來越難以通過正當的競爭方式發家致富,只好寄希望于投機手段。因此在通過深入宣傳,使群眾認識到“六合彩”的危害性的基礎上,還必須拓寬農村富余勞動人員的就業渠道,幫助他們提高脫貧致富的能力,才能從根本上打擊“六合彩”賭博活動?,F在大部分勞動密集型企業都出現“工荒”,大都尋求外省工源,而對本地的農村富余勞動力卻很少關注。筆者認為各基層組織應當針對勞動力市場的需求,對農村無業人員開展相應的勞動技能培訓,進行“山海之間”的勞動力輸送,這樣既可以解決我市部分企業出現的“工荒”問題,給農村無業人員提供一個相對穩定的就業渠道,盡早幫助他們通過合法途徑脫貧致富。

3、強化打擊措施。要有效打擊各類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必須落實各種措施,加大涉賭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針對“六合彩”大莊家跨省、跨地區組織賭博活動的特點,公檢法三部門要加強聯系,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全盤統籌打擊行動,深挖犯罪根源,形成強大的打擊合力,使犯罪分子無處藏身。

4、完善彩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刑事立法?!傲喜省敝噪y以鏟除,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國彩票的發行與銷售尚沒有法律、法規明文規定。在打擊非法發行、銷售“六合彩”方面顯得無所適從。如何做到打擊“六合彩”方面有法可依,這是當務之急需要研究的一個新課題。我國目前對“六合彩”銷售者的處罰及量刑依據只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理》中適用賭博的條款,一般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或15天以下的治安拘留,根本不能對私彩活動起到震懾作用。不少“六合彩”銷售人員交完罰款(一般由幕后大莊家出錢),或者從拘留所出來后很快又重操舊業。一輪打擊過后,“六合彩”又出現反彈。對賭博罪的量刑,最終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而按照刑法規定的賭博罪來說,不僅定罪條件較高,而且量刑幅度較窄,處罰偏輕,最高刑只有三年,這對一部分暴富心切、心存僥幸心理的賭徒而言,幾乎沒有震懾力。不利于打擊和震懾犯罪分子,也不利于維護社會安定。

從現實來看,在法不責眾的觀念下,賭博要得以根除確實難以奏效。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構成賭博罪的關鍵是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即行為人不僅要實施法定的賭博行為,而且還要產生法定的以營利為目的,具體列舉了三種人,即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但是,刑法對以營利為目的沒有作出具體的界定,到底哪種情形屬于以營利為目的呢?同時,對賭博犯罪活動中新出現的情況,比如賭場看護人員、車輛接送人員等,沒有作出具體的規定。為了穩、準、狠地打擊賭博犯罪,很有必要對刑法第三百零三條及時、準確地予以界定。筆者認為:一是盡快出臺《彩票法》,讓彩票業有個正式的法律身份;二盡快出臺適應各地實際需要的地方性法規,為打擊取締“六合彩”提供堅強有力的法制保障;三盡快補充刑法,尤其設立彩票領域的系列犯罪條款,完善彩票領域的刑事立法,充分發揮刑法的作用。

彩票領域犯罪的刑事立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思考和入手:首先,設立非法發行、經銷彩票,破壞彩票管理秩序方面的犯罪。由于彩票發行、經銷領域往往成為違法犯罪的重災區,“六合彩”就是很好的例證。因此,刑法應注重對該領域的打擊和保護。以香港為例,刑法就規定了“售賣非法彩票罪”、“籌辦非法彩票罪”、“發行非法彩票罪”和“持有非法彩票罪”等多個罪名。其次,設立“彩票詐騙罪”。使其與單純的詐騙罪有所區別。同時,對彩票負有審批、監督和管理人員的瀆職行為給予適當定罪處罰。比如在刑法中增設“彩票徇私舞弊罪”、“彩票監管失職罪”等。第三,完善對我國刑法中賭博罪的法律規定,直接在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中明確規定何種情形構成本罪,并將行為人賭博的時間、參賭次數、輸贏額等分別予以量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同時,為了更好地打擊賭博犯罪,維護社會的安定,純潔社會風氣,筆者認為有必要對賭博犯罪提高量刑幅度的基礎上,增加一個加重處罰條款,即“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