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新區控制及城市設計紀要

時間:2022-04-01 08: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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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新區控制及城市設計紀要

縣城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城市設計評審會于10月12日上午在縣規劃建設局召開,參加會議的有市專家、、縣規劃建設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縣國土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局、縣水利局、縣城投公司及設計單位的領導和相關人員,會議由縣規劃建設局局長主持,與會人員對方案進行了認真評審,現形成會議紀要如下:

1、教育用地規模偏小,建議把幼兒園結合小區建設布置,把中學、小學用地規模擴大。

2、建議綜合醫院臨主干道大道或布置,擴大輻射范圍。

3、單位辦公用地安排偏少,不能滿足需求。

4、公共配套設施設置應考慮發展要求,充分預留配套設施用地,并對一些意向性設施布置進行明確。消防、疾控等盡量考慮周全。

5、的紅線寬度及橫斷面設計須根據要求進行調整。調整為:44米(5.5+6+3+15+3+6+5.5);、北路調整為:32米(7+18+7);路調整為:28米(5+18+5)。道路命名要與市中心城區相銜接。

6、建成區支路設置應結合現狀,盡量避免或減少拆遷。公共服務中心周邊支路與主干道銜接要順暢、合理,可通過多退讓建筑紅線,適當增大人行道寬度。

7、豎向設計中整體的場地、道路標高建議一般不低于50.0米標高;有些主、次干道坡度過緩1~2‰,建議調整至3‰以上;北路與廬陵大道接口段坡度4.66%過陡,須合理調整至2.2~2.5%。

8、現有污水干管位置標示、DN1200的管徑與現狀不符,應調整。與園前路交叉口西南角的污水泵站不需再設置;須結合不拆遷的污水主干管的標高對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干管的處理進行合理規劃設計。

9、給水、電力、通信、燃氣、環衛設施等規劃須與相關單位進一步加強溝通,充分完善。

10、片區北部的排澇閘等設施位置與水利部門編制的防洪堤可研報告不相符,須銜接好。

11、片區內水系接入方式應做進一步的論證。片區內的水體除水系功能要求外,景觀、布局要求應有詳細說明。

12、規劃須對片區內城中村的保留或拆遷及安置點的布局進行明確。

13、城市設計內容須進一步完善到位,提供的街景效果圖(全玻璃構架的現代建筑)不符合本地實際,要適合本縣發展要求,建議對辦公、商業、學校、醫院、汽車站、住宅等具代表性建筑提供建筑設計意向圖,特別是對建筑體量、風格、色彩等要有引導性。

14、中、小學的建筑密度明顯偏高,各開發建設地塊的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高度等經濟技術指標應充分參考《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導則》,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合理設定,以滿足城市將來發展要求。

15、完善分圖圖則及規劃實施的措施和建議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