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制食品專項整治方案

時間:2022-04-09 03: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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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制食品專項整治方案

根據上級部門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為全面規范全鎮食品干制加工行為,促進農業產業的健康持續發展,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黨政聯席會決定,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全鎮實施熏制食品專項整治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為確保整治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決定成立鎮禁止使用硫磺熏制食品(辣椒)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二、整治工作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1日至9月20日)

采取“政府牽頭、部門配合、各村參與”的辦法,由領導小組印發硫磺熏制食品(辣椒)相關通告、宣傳單和擬定墻體標語。各村(居)負責在顯眼地方張貼通告,對本村(居)涉及種植、加工、收購、銷售和村民發放相關宣傳單,在顯眼位置刷寫相關標語,并在標語后寫明舉報電話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安監站牽頭,各村(居)召集辣椒種植戶、辣椒經紀人、加工戶等,召開全鎮禁止使用硫磺熏制食品(辣椒)專項整治動員會,使大家充分認識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使用硫磺熏制辣椒的危害性、違法性。由領導小組制定責任承諾書,下發各村(居),組織食品(辣椒)收購、加工戶、簽訂承諾書,承諾其加工過程中不使用硫磺進行熏制,保證其加工的食品產品符合國家質量安全衛生標準。

(二)自查整治階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

1、由鎮領導小組牽頭,各村(居)干部走訪排查,認真做好辣椒種植戶、收購加工戶、經紀人的調查摸底工作,建立食品(辣椒)收購、加工戶臺帳。收集、整理好摸底信息,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工作人員統一歸檔、訂冊。

2、各村(居)認真配合鎮領導小組督促食品(辣椒)收購、加工戶辦理相關關證照,禁止其在加工過程中不使用硫磺進行熏制。

3、各村(居)要組織人員走訪、清查、整治轄區范圍內加工、經營、使用硫磺熏制辣椒產品的違法行為。

(三)重點巡查階段(10月10日至10月30日)

根據各村(居)自查整治和案件排查情況,鎮安監站會同派出所、工商分局等職能部門針對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集中力量、突出重點,加大查處整治力度。組建三個重點巡查組分片開展工作,巡查組安排如下:

通過各巡視組集中檢查和上報的情況,對違規熏制食品(辣椒)且無證照的辣椒種植、收購、加工戶,進行思想教育和法規培訓,沒收硫磺熏制食品(辣椒),并上報縣有關執法部門,依法堅決打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強烈的責任心,本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開展禁止使用硫磺熏制辣椒專項整治行動。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村(居)、有關單位要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及硫磺熏制辣椒的危害性,形成全鎮整治硫磺熏制食品(辣椒)的濃厚氛圍,鼓勵舉報,舉報投訴電話:。

(三)相互配合整治。各村(居)、有關單位要通力合作,積極配合,依法打擊,切實將此項工作整治到位,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