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長效機制建立思考
時間:2022-10-09 0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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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年10月起,**州決定對年齡在60歲以上,年人均純收入在637元以下的農村絕對貧困老黨員,以及身患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貧困黨員實行每月50元的定額補助。以上舉措,標志著**州初步探索出了一套發揮有關部門職能作用、動員組織社會各種力量齊抓共幫、扶貧濟貧的新機制,使關愛困難黨員工作走上了經常化、制度化的發展軌道。
**州現有60歲以上的農村老黨員2660名,其中231名生活在絕對貧困線以下,這些黨員大都是**解放時期和社會主義建設初期加入黨的組織,他們在過去的歲月里,團結和帶領邊疆各民族群眾一心一意跟黨走,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為黨的事業獻了青春,撒了汗水,為**的建設和發展做出了自己的積極貢獻。一直以來,**州各級黨委對他們的生產生活都給予了高度的重視,在注重平時關心的同時,始終堅持每年“七一”建黨節和春節期間的兩次走訪慰問,給他們送去黨的關懷和溫暖。歷經數年,從未間斷。實施“云嶺先鋒”工程以來,州委組織部根據州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在深入調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完善的基礎上,出臺了《關于對農村、農墾系統貧困老黨員及身患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黨員進行定補的通知》,對黨員定額補助所需資金來源、享受對象、黨員定額補助經費的發放標準、程序、審批、審核管理及紀律、責任和享受免除進行了明確。《通知》對全州農村、農墾系統年齡在60歲(含60歲)以上、年人均純收入在637元以下絕對貧困且在考核評議中被評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231名黨員及23名身患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黨員發放每人每月50元的定額補助費。黨員定額補助經費所需資金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從州、縣(市)留存黨費中列支。發放按批準人數以黨委為單位,州級承擔部分,每年1月底以前由州委組織部一次下撥到縣(市)委組織部,由縣(市)委組織部按月或按季度將定額補助費發放到貧困老黨員及身患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黨員手中。享受定額補助的黨員如在年初或年中去世,剩余月份定額補助經費作為黨組織給予其家屬辦理喪葬費用,不再退回,以體現黨組織對去世黨員的關心。被評定為不合格黨員或受黨紀、政紀處分的,在處分期限內不得享受定額補助;被勸退、除名以及開除黨籍的,不得享受黨員定額補助;受黨紀、政紀處分的黨員解除處分后,如被評為合格以上黨員,可從次年起恢復享受定額補助。
實行對農村貧困老黨及身患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黨員進行定額補助,充分體現和發揚了我黨關心、愛護老黨員的光榮傳統,使他們老有所靠,貧有所依,感受到黨組織的溫暖,對進一步改善老黨員的晚年生活,激勵他們為黨的事業繼續發揮余熱起到了積極作用;也為我州各級黨組織關心、愛護貧困老黨員探索出了一條可資借鑒的經驗,從而使我州關心、愛護貧困老黨員的工作走上了經常化、制度化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