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旁聽制思考
時間:2022-09-21 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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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開拓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新渠道,是《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提出的新目標新要求,更是當前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新任務新挑戰。為進一步營造黨內民主氛圍,提高區委常委會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年初我們結合先進性教育活動的開展,在全區推行了黨代表旁聽區委常委會會議制度。通過深入調研和綜合考慮,3月份制訂下發了《關于試行黨代表旁聽制的實施方案》和《關于試行黨代表旁聽制的實施辦法》,4月20日專門邀請了5位區委委員、區黨代表旁聽區委常委會議。黨代表旁聽制的實施,一方面是我區開創黨內民主新局面的一次成功探索,也是維護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的一項重要舉措;另一方面也為我區下一步推行黨員旁聽制(即黨員旁聽區委常委會、黨委會、黨總支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特別在實效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上提供了很好的借鑒與參考。結合黨代表旁聽制的探索與實踐,我們對建立黨員旁聽制的認識如下:
一、建立黨員旁聽制必須達成四點共識
在調查中,我們發現部分黨組織和黨員對建立黨員旁聽制,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模糊認識:黨組織認為存在“三難”,即實施難、制定難、見效難,黨員則體現出“三不”,即不想參與、不敢參與、不會參與。因此,建立黨員旁聽制,必須從提高黨組織和黨員的思想認識的入手,并在以下四個方面達成共識。
1.建立黨員旁聽制,有利于提高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積極性。黨員旁聽制的建立,為黨員了解、監督、參與黨內事務提供了平臺,使廣大黨員能夠了解本單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政治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的自身建設等重大事項,能夠對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策進行及時、有效監督,能較好地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黨員權利的保障,一方面促使黨員按照《黨章》規定,履行自身義務更加自覺;另一方面,促使黨員主動關心黨內事務,自覺參與黨內事務的積極性不斷高漲。
2.建立黨員旁聽制,有利于增強黨組織班子的決策能力和執行力。判斷決策能力的高低,取決于決策的是否正確。黨員具備深入群眾一線、了解基層實情的優勢,在參與黨內事務、監督黨組織決策的過程中,能夠把群眾的呼聲、期盼及時反映出來,使決策能夠集廣大群眾的智慧、體現大多數人意志,確保決策科學性、民主性和可行性。順應民心、切合實際的決策,是取得良好執行力的關鍵。黨員的參與,保證了自身能夠理解決策,帶頭執行決策,同時主動做好群眾的宣傳解釋工作,確保決策能夠深入民心,成為廣大黨員群眾的共同目標、共同方向。
3.建立黨員旁聽制,有利于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黨群干群關系,溝通是關鍵。黨員旁聽制,為黨組織與黨員和廣大群眾之間架設了聯系與溝通的橋梁。黨組織班子成員和參與旁聽的黨員,可以定期聯系,直面交談,直言不諱,并就熱點、焦點、重點問題,談各自看法與想法,堅持對事不對人的原則,在交流、交鋒中增進感情、相互理解、達成共識,使黨員群眾能夠站在全局、長遠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當好“傳聲筒”和“擴音器”;使黨組織在決策時能夠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時刻把群眾的冷暖、群眾的安危、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從而保證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齊心協力推進各項事業的發展。
4.建立黨員旁聽制,有利于全面營造黨內民主氛圍。黨員旁聽制,是當前擴大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的一個有效載體,通過這一形式,從制度上保證了廣大黨員參與黨內事務,有效地調動和發揮了黨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和社會責任感,黨員的主動參與、認真監督、積極獻計獻策,也使決策成為全體黨員與群眾的共同決策。同時黨員旁聽制,作為基層黨建工作的一個創新和擴大黨內民主的一個探索,必將增強廣大黨員群眾的民主意識,推動和帶動各級黨組織積極探索、努力營造新的民主氛圍。
二、建立黨員旁聽制必須正視兩個方面
建立黨員旁聽制,順民心、順民意,但這是當前一項全新的工作,是在擴大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保障黨員權利等方面進行的一次大膽探索。我們感到挑戰與機遇并存,困難與希望同在,必須高度重視、充分正視,歸納起來為“三大難點、三大利好”。
“三大難點”:
1、旁聽內容的界定難。黨員期望旁聽當前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但黨組織根據相關規定或考慮一方穩定,有時難以滿足黨員要求。如涉及干部人事、案件審理等內容,有的尚可酌情公開,有的原則上不宜公開。因此,在旁聽內容上,要使黨員滿意、黨組織認同,需要雙方共同理解、共同協商。
2、旁聽對象的選擇難。一方面,是廣大黨員與僅能參加旁聽的極少數黨員之間的矛盾,即“量”的確定難。每次參加旁聽的黨員,數量少了,影響力不大、效果不會明顯;數量較多,牽涉面較大,黨組織活動難度增大。另一方面,是主動要求參加的黨員與能夠履行旁聽職責的黨員之間的矛盾,即“質”的保證難。選擇參加旁聽的黨員,既要能正常履行黨員義務,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現象,又要具備一定的參政議事能力,但要求參加的黨員,可能參政意識比較強、積極性比較好,能否滿足條件有待按照程序和要求確認,因此要在兼顧的基礎上做出選擇有一定難度。
3、旁聽人員的管理難。加強旁聽人員的管理,是保證旁聽活動質量的重要因素。黨組織要通過建章立制,明責授權,明確規定旁聽人員在會前、會中、會后應履行的職責,使其明白哪些是應該做的,哪些是不應該做的;加強教育和培訓,使其明白參加旁聽活動是一種民主權利,更是一種職責,一種義務,促使其自覺、正確履行職責,敢于提出建議、提出批評。但由于旁聽人員自身素質、工作崗位、工作性質等情況不同,且缺乏相對制約措施,因此,加強旁聽人員管理,有待在活動的時間、地點及方式方法等方面進行探索創新。
“三大利好”:
1、時代的發展和群眾的期盼,為建立黨員旁聽制營造了良好氛圍。擴大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是廣大黨員群眾一直關注的話題,更是今后我們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一個方向和目標。《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明確提出:要發展黨內民主,認真貫徹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制度、情況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逐步推進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使黨員更好地了解和參與黨內事務。這都為建立黨員旁聽制創造了良好氛圍。
2、過去的探索實踐和已經建立的相關制度,為建立黨員旁聽制提供了可靠依據。近年來,我們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為主線,緊緊圍繞“擴大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大力推進“黨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等,相繼實施了“失業黨員再就業工程”、“黨員專線”等活動,取得了一定成效,為建立黨員旁聽制提供了實踐依據。《黨章》明確了黨員具有“參加黨的有關會議”等權利,《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提出了“民主執政”的新要求,這些都為建立黨員旁聽制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依據和理論依據。
3、黨員日益增強的民主、監督和參與意識,為建立和推行黨員旁聽制提供了重要保證。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不斷發展,群眾的民主、監督和參與意識不斷增強,堅持“陽光操作”、架設聯系與溝通的橋梁,賦予群眾實實在在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使黨組織重大決策經得起推敲、經得起論證、經得起歷史的檢驗,這是全體黨員干部群眾的普遍愿望和要求。建立黨員旁聽制,是在擴大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方面的一項具體舉措,順民聲、順民心、順民意,一定能夠得到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的積極支持和參與。
三、建立黨員旁聽制必須把握三個重點
建立黨員旁聽制,涉及面廣,程序性強,政策性強。因此我們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牢牢把握主要環節,始終堅持操作原則,加快健全保障機制,確保黨員旁聽制工作有序有效推進,為我區加快“兩個率先”、實現“富民強區”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一)應牢牢把握的三個主要環節:
1、要兼顧廣泛性和針對性,把好旁聽人員的產生關。旁聽人員的選擇要考慮階層結構、職業狀況、地域分布、年齡性別等諸多因素,體現一定地域、不同類別黨員的代表性及其不同要求;同時旁聽人員選擇要有針對性,而非隨意性,特別是要選擇一定比例、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律師和具有相關知識背景的基層黨務工作者和黨員,以提高決策的科學性。
2、要立足到位不錯位,把好旁聽人員的管理關。主要是要處理好旁聽人員充分發揮作用與自身職責相適應的關系。旁聽人員的主要職責是指導和監督,保證常委會或黨的委員會的質量,而不是直接參與的主體,故旁聽人員說話辦事要適時適度,做到參與而不干預,監督而不監管,該發言時發言,不該發言時不發言,不可大包大攬,也不可袖手旁觀,無所作為。
3、要著眼監督檢查和督促落實,把好旁聽質量關。主要是要處理好旁聽人員現場監督與督促落實的關系。對于常委會或黨的委員會的程序問題,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解決,在決策過程中,做到適時適度提意見和建議,進行現場監督。對于會議決策的落實情況,旁聽人員可以通過質詢會等形式,督促決策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應建立健全的四項保障機制:
1、議題調研機制。應就旁聽的議題在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村、社區黨員中廣泛進行問卷調查,盡量使黨員群眾普遍關注、涉及工作全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成為旁聽議題,確保議題選擇的科學性和普通黨員參與的積極性。
2、報名程序簡化機制。要以“方便、簡化”為原則,建立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自由報名方式。產生的具體方式可為:由抽簽產生大部分旁聽人員,同時邀請與議題相關系統的在職黨員、專家參加。
3、意見暢通機制。要建立黨員提建議、意見的“綠色通道”。具體可以讓黨員在會前提交書面意見,會議正式討論前限時發言或在決策中參與討論,會后就決策貫徹落實情況提建議和意見。
4、決策落實監督機制。對于黨員所提意見和建議,要專門落實責任部門,在一周內向提出者予以書面答復;對決策的執行情況,常委會或黨的委員會要舉行質詢會,接受旁聽黨員的質詢和評議。
(三)應始終堅持的五個操作原則:
1、擴大民主原則。黨員旁聽制是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擴大化,實質上是民主擴大的一個過程。《黨章》中規定:“凡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做出決定”。因此,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這一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在集體領導的前提下,盡量擴大黨員在集體決策前、中、后的參與。
2、權利保障原則。《黨章》規定,黨員享有“參加黨的有關會議”、“在黨的會議上參加關于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等基本權利。因此,我們要充分保障黨員基本權利的行使,只要確認了黨員的身份,就應該允許其有報名旁聽權、意見建議權和參與部分討論權,而不能故意設置重重“關卡”。
3、權益監督原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強調,“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黨員可以“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勇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因此,在具體操作環節的設置上,要有利于黨員或下級黨組織的監督,對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權力運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的監督。
4、科學決策原則。從決策論的角度看,區委常委會議及下級黨委(總支、支部)會議等均為群體決策會議。而群體決策由于受群體成員的價值取向、影響力、信息量的大小,以及群體的背景、氣氛等因素的影響,其決策結果會各有異同。因此,要堅持合理的決策程序,定期要求專業人士對群體的不同意見發表看法,不斷擴大參加討論的人數等,努力保證決策的科學性。
5、以人為本原則。黨員旁聽制的主體是一定區域的全體黨員。由于黨員個性、素質、動機等方面的不同,在實施中更應注意以激勵黨員積極參與為目標,盡力發揮廣大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參與性,同時注重設立人性化的環節,進行合理的個性、氣質、知識等方面的合理調配,確保發揮出個人的最大潛能和團體的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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