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難以接受監督的原因探析

時間:2022-09-06 0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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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難以接受監督的原因探析

書記難以接受監督原因探析

“加強領導干部的監督,最重要的是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的監督。”而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的監督,關鍵在于教育、管理和監督好黨委書記。因為,書記一般都是由工作能力較強,個人資歷較深,行政職務較高的人來擔任。其思想作風和道德修養,對班子內其他成員有著淺移默化的影響,在一定條件下甚至起直接的導向作用。這也正是在現實工作、生活中,為什么監督一般委員比較容易,而監督書記比較困難的原因所在。那么,黨委書記為什么會產生優越感,不愿接受監督呢?本文擬就此談點淺見。

一、思想認識差距大,導致自身監督不自覺

監督制約的作用受制于官員的素質。黨委書記也是客觀的、現實的人。思想素質好,就能夠正確運用權力,嚴格執法執紀,使自己和其他黨委成員少出問題。即使出了問題,也會愿意配合組織搞好調查。現在的問題,就在于一些黨委書記的思想素質比較差,許多監督制度沒能得到很好的執行,甚至被人為的踐踏破壞。

(一)忙于事務,疏于學習,放松了主觀世界的改造。思想是行為的先導。主觀上謙虛謹慎,戒驕戒躁,時刻注意“講政治、講學習、講正氣”,是接受監督幫助的根本。否則,無論外在壓力多么強,也不會起到應有的制約作用。但一些黨委書記卻沒能做到這點。有的認為既然組織上對自己委以重任,則說明自己的素質比別人高,最起碼比同級黨委內部其他委員高,用不著再學習;有的沒有強烈的求知欲和進取心,卻借口工作較忙,應酬較多,時間較少而懈怠政治理論的學習;有的理論學習圖虛名,不求真務實,會上一套,會下一套,只要求別人不要求自己;有的功利思想嚴重,認為學習理論是“虛功”,干好眼前工作才能也政績。凡此種種,必將導致黨委書記的理論功底淺薄,精神境界低下,思想上和心理上的狹隘、偏激,從而難以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二)積習難改,觀念陳舊,沒有樹立正確的權力觀。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無論從事何種工作,職位高低,功勞大小,都是受人民的委托權力。因此,都應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接受黨紀國法的約束,而決不允許出現超越于黨組織和黨紀之上、超脫于黨內監督之外的特殊人物。這是黨委書記理應帶頭樹立的正確的權力觀念、監督觀念。由于幾千年的封建傳統的影響和長期實行的黨委高度集中的領導體制,一些黨委書記“官本位”的思想十分嚴重。重大事項不多報告、不勤請示、不集體研究,還不愿意甚至反對被監督。有的自恃無論在黨內還是黨外,都“位高權重”,如果聽從他人對自己“指手劃腳”,則表明沒有威信或技不如人;有的把所在部門和單位看成是自己的“領地”,如果有監督和批評,則是對自己的“干涉”和“不信任”。久而久之,就自覺不自覺地成了特殊黨員,凌駕于黨組織之上。從而黨委內部,只許自己監督別人,不許別人監督自己;對上級的監督千方百計“尋找對策”,對下級的監督膽大妄為“制定政策”。

二、執行權力范圍大,導致監督行為不互動

黨委內部監督的基礎是各個委員在黨內政治上獨立、彼此平等。平等是公正、公平和互動的前提。鄧小平同志明確指出:“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黨員在黨章和黨紀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人干擾黨紀的執行,不許任何違紀的人逍遙于紀律制裁之外。只有堅決地做到了這些,才能徹底解決搞特權和違法亂紀的問題”(鄧選第二卷332頁)一些黨委書記不愿接受監督,正是從破壞黨內平等關系開始的。

(一)擅權專權,不講民主。一般來講,黨委書記在行政上也擁有實權,而普通委員不具備行政上的“權力優勢”,這就使黨委書記在客觀上擁有一種支配、控制、操縱、誘導他人的基礎。只要其本人有使用這些方式的愿望與條件,其影響力就會實際地表現出來,從而形成一種在黨內實際上的不平等關系。我軍實行的黨委統一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如果黨委書記忘記了黨委統一領導這個前提,就會很自然把首長分工負責制當作“家長制”,從而獨攬人、財、物大權。在黨委決策過程中,就會無視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問題不集體研究,群策群力。實際生活中的“一言堂”和以個別通氣的形式代替集體研究決定等現象大都緣于此。如果在一個班子中,黨委書記搞家長制、一言堂,只允許自己監督委員,監督組織,而不允許委員和組織監督自己,黨內的政治生活就很難正常進行。其他委員就會噤若寒蟬,有看法沒辦法。因為,一旦黨委書記對班子中的其他成員稍有不滿,就會要求組織上將其調走,或點名將其情投意合者調來,或把自己“中意”人、部屬提拔上來,搞成“清一色”。而真正需要的干部,組織也很難調出,派進。久而久之,集體領導落空,監督流于形式,必出問題。

(二)互相猜疑,唯我獨尊。有的班子中,黨委書記“自我”意識濃,全局意識差。認為自己在行政上是黨委書記,在黨內也理所應當要“說了算”。我們知道,平行的權力不分工、不制約就會發生專制與獨裁;平行權力一旦對立、扯皮,就會妨礙公共政治權力的行使。在黨內平等的黨委書記,如果把自己看得比對方尊貴,相互之間就會鬧不團結,搞分工分家,甚至爭權奪利,拉幫結伙。而這樣的黨委書記就更不會重視其他委員的平等地位。盡管他們為了顯示面子好看,顯示自己有群眾基礎,有較高威信,也會和其他一些同志搞關系,但此時,他們把其他委員不是看成平等的同志,而是不得不多拉的“幾張選票”。加之有的委員對權力的盲目崇拜,一言一行,都要看黨委書記的眼色、臉色,生怕“出言不遜”會得罪領導,得罪上級。如此一副媚骨和奴才相,又怎么能平等的實施正確監督?

三、心術不正阻力大,導致監督渠道不順暢

執政黨黨內監督的核心是對權力的制約,即監督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正確運用人民賦予的權力防止各種濫用權力的現象發生。黨委書記不愿意接受監督甚至抵制監督,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心術不正,行為不端,把本來屬于公共的權力轉化為謀取私利的資本,把公共化的權力變成商品化的權力在市場中進行交換。又害怕自己的丑行敗露,被繩之以紀,繩之以法。

(一)淡忘宗旨,以權謀私。極少數黨委書記,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謀私的資本,忘記了黨的宗旨,利用有權之便,大肆揮霍公款,超級享受,假公濟私,“傍大款”,趕時髦,同個體老板打得“火熱”;有的一事當前,先替自己和親友著想;有的進行權錢交易,索賄受賄,腐化墮落。這樣的害群之馬,雖然膽大妄為,但也害怕自己的丑事敗露暴光。因此,千方百計蒙蔽領導和同事,甚至恩威利誘抵制監督。

(二)虛報政績,欺上瞞下。個別黨委書記為了引起上級領導的重視,以便盡快出政績,能升遷,不顧現實條件和群眾的意愿,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他們不是從實際出發撲下身子埋頭苦干,而是拆東墻、補西墻,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在匯報上搞花樣,在數字上做手腳,報喜不報憂,騙取政治榮譽。有了這樣的功利思想,也當然不敢讓人監督。

從而把上級的教育監督視為對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級的批評建議視為跟自己過不去,找別扭;把下級進諫視為對自己的不忠不義是最根本的。從主觀上講,一些黨委書記沒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放松了政治理論學習和政治素質的提高,是最根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