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體局教育扶貧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7 1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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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打贏脫貧攻堅戰攻堅克難的關鍵一年。為全面貫徹落實脫貧攻堅政策,進一步提升教育扶貧攻堅工作水平,夯實教育扶貧攻堅工作基礎,保障貧困家庭子女不因貧輟學,結合我區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治貧先治愚,扶貧先扶智”的扶貧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區關于扶貧開發工作的總體要求,充分發揮教育在脫貧攻堅中的基礎性、先導性作用,提高教育精準扶貧能力,阻斷貧困代際傳遞,保障貧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幫助貧困家庭脫貧致富。
二、工作目標
按照精準識別、分類施策的原則,落實教育扶貧政策,構建覆蓋全區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在校生的資助體系,保證其子女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輟學;開展“控輟保學”工作,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學生不輟學。
三、工作任務
(一)調查摸排,確保扶貧對象精準。
1.建立精準扶貧學生檔案。以區扶貧辦建檔立卡情況為依據,核實貧困家庭子女上學情況,將全區貧困家庭中接受教育(含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的學生逐一全面進行登記核實造冊,分別建立大學生、高中生、初中生、小學生、幼兒扶貧等詳細檔案,為教育精準扶貧提供可靠依據。
2.動態管理扶貧對象。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學生就讀學校、家庭住址、家庭經濟條件的變化及時變更相應信息。對扶貧對象享受資助情況進行全程跟蹤,確保其獲得有效資助;對已實現脫貧且經民主評議和公示無異議后的貧困家庭,要繼續扶持其子女享受相應資助政策。
(二)加大力度,嚴格落實資助政策。
1.學前教育階段。對在我區公辦及民辦普惠性幼兒園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幼兒進行資助。資助資金優先用于直接減免在園兒童保教費,剩余部分可用于減免餐費,不發給兒童或其家長。學校不得“先收后返”。資助標準為500-1000元/人/年。學生按學年申請,按學期發放。
2.義務教育階段。對在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含民辦)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寄宿制學生實行“兩免一補”政策。“兩免”即免除學雜費(民辦學校可按規定收取高于補助部分的學雜費)、免教科書費。“一補”即補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生生活費。資助標準:免學雜費小學685元/人/年、初中885元/人/年;免費提供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標準:小學1000元/人/年,初中1250元/人/年。學生按學年申請,按學期發放。
3.高中教育階段。對在我區普通高中就讀的建檔立卡等四類貧困家庭學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三免”即免學費、免住宿費、免費提供教科書。“一助”即享受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000元。學生按學年申請,按學期發放。
4.中職教育階段。在我區公辦中職學校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實行“三免一助”政策。“三免”即免學費、免住宿費、免教科書費。“一助”即發放助學金。資助標準:免學費1600元/人/年,免住宿費500元/人/年,免教科書費300元/人/年。助學金標準:2000元/人/年。學生按學年申請,按學期發放。
5.大學新生入學資助。對當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中家庭經濟困難新生予以資助。資助標準:省內院校500元/人、省外院校1000元/人。高考錄取后,學生向高中畢業學校申請。
(三)協調聯動,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對于建檔立卡家庭貧困學生在做好資助全覆蓋的前提下,確保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無“輟學”現象發生。如各相關學校發現學生“輟學”的情況下要立即向區教體局匯報,同時學校要向鎮、村匯報,協同配合,做好勸返工作,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學生不輟學。
四、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區教體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主管局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教育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資助中心。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把教育扶貧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做到校長親自抓,確保組織到位。
2.濃厚輿論氛圍。各學校(幼兒園)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宣傳彩頁、大家訪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教育扶貧的重大意義、扶貧內容、政策標準等,積極引導社會各界關注和關愛貧困家庭學生,進一步提高教育扶貧工作的知曉度、透明度,努力營造教育扶貧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3.嚴格督導檢查。區教體局將教育扶貧工作作為對基層學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并針對教育扶貧目標要求、政策落實、效果反饋等方面定期進行檢查,督導各類教育扶貧項目的實施、學生資助政策的落實等情況,及時總結,適時,確保全區教育扶貧工作取得實效。對政策落實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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