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綜治平安保險參保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15 1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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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綜治平安保險參保工作方案

為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深化“平安廬陵”建設的部署,形成事前預防與事后補償一體化的社會治安保障機制,進一步發揮綜治平安保險在“平安廬陵”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根據縣綜治委相關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進一步全面推進綜治平安保險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整合社會資源,著力發揮保險的救助補償和社會管理功能,通過政府引導推動,穩步有序全面推進全鎮綜治平安保險工作,確保取得“群眾得實惠、治安得保障、社會得平安”的工作效果。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全鎮綜治平安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全縣推進綜治平安保險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鎮綜治辦主任XX任組長,鎮紀委書記、政法綜治分管領導XX任副組長,鎮綜治專干及各村委會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綜治辦,負責推進綜治平安保險的日常工作。

三、運作模式

1、優化保險范圍。保險責任范圍為“因遭受盜竊、搶劫、火災、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導致的人身傷亡和家庭財產損失”,包括:人身、房屋、室內財產、牲畜、農機具、家用電器、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等。

2、明確投保主體。我鎮的村(居)委會作為城鄉綜治平安保險的投保主體,代表轄區居民與縣人保財險公司簽訂綜治平安保險合同。村(居)委會為單位收取保費,交鎮綜治辦,再由鎮綜治辦統一繳納至縣人保財險公司,縣人保財險公司收取保費即簽發保險單。保險憑證由鎮綜治辦轉交村(居)委會綜治室發放到戶。

3、統一保費標準及保額。以農戶、城鎮居民戶為單位投保,每戶人口以4人為限,每戶40元/年、份。城鄉綜治平安保險的保險期限為一年(以所簽訂的保險單為準),每戶參保家庭累計保險補償的最高限額為每份30000元。

保費直接向參保戶收取,但對經濟較富裕的村可以統一墊付為本村群眾辦理綜治平安保險。

4、簡化理賠程序。農戶、城鎮居民戶家庭發生意外人身傷害、火災、自然災害、爆炸、被盜搶等事(案)件后,應立即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95518)或(0796—8443995)進行報案,索賠時提供由該村(居)委會和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經我鎮分管領導簽字,鎮綜治辦蓋章。索賠手續齊全后,由縣人保財險公司10天內賠付到位。

四、實施步驟

1、宣傳動員階段(8月1日—9月15日)

 各村(居)委會要充分利用廣播、板報、標語等形式,廣泛宣傳發動,并配合縣保險公司下派人員做好面對面咨詢,使這件益民、惠民、安民的好事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2、投保繳費階段(9月15日—9月30日)

各村(居)委會的投保繳費對象,重點放在黨員、村小組長、村“兩委”班子成員及低保戶中,務必在9月30日前完成投保繳費工作。

3、保險運行階段(10月1日以后)

對已參加城鄉綜治平安保險的居民進行保險理賠服務。發生保險案件后,鎮綜治辦及時督促縣人保財險公司受理,縣人保財險公司及時履行保險義務,為發生理賠案件的當事人提供便捷、優質、足額的保險理賠服務。

五、工作要求

1、強化責任意識。推進綜治平安保險不僅有利于形成事前預防與事后補償一體化保障機制,而且有利于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避免矛盾激化、維護社會穩定。各村(居)委會要充分認識推進綜治平安保險工作在深化平安建設工作中的重要意義,切實把這項民生工程抓緊、抓實、抓出成效,確保完成今年的參保任務。

2、注重治安防范。“有人賠,不如無人偷”。在綜治平安保險的推進過程中,對治安防范不能有絲毫松懈,要認真開展治安隱患排查和防災防損工作??h人保財險公司每月要向縣綜治委反饋保險標的被盜及賠付情況,以便于掌握治安動態,研究工作對策。

3、優化理賠服務??h人保財險公司要開辟綜治平安保險理賠“綠色通道”,把優質服務作為推進綜治平安保險的重中之重,發生治安事故要迅速組織查勘定損,及時兌現事故賠款,切實履行保險賠付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