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土地整頓指導方案

時間:2022-07-31 07: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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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土地整頓指導方案

加大土地整治工作推進力度,是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2012年戰役式發展決定的要求,又是推動我鎮鎮域經濟科學發展和促進新農村建設、改善村容鎮貌、推動鄉風文明的迫切需要。

我鎮2011年經省國土廳批準的皖政地【2010】173號增減掛項目,涉及、棗林、李莊、、、張圩6個村居,19個自然村莊。在市、縣第二、七批次初驗基礎上,加快推進第五批次村村莊復耕進度。同時對照縣委下達的土地整治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工作職責,經黨委擴大會議研究,就我鎮2012年土地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完成2011年增減掛任務

1、3月30日前完善五村村莊工程任務,確保省國土廳驗收通過。

2、加快村村莊復耕進度,嚴格按照縣委規定的序時進度完成任務,確保省國土廳驗收通過。

3、村增減掛項目完成時間計劃

二、2012年整體推進、占補平衡、高標準基本農田整體推進項目申報任務分解

1、根據我鎮土地利用現狀,2012年申報社居委整體推進項目,社居委位于合阜高速路兩側,村莊主要集中在高速路東側,全村10個自然村莊,土地總面積6214.9畝,其中村莊面積574.42畝,水塘面積506.2畝,未利用土地面積444.1畝(田?。?,農田整理估測凈增耕地7﹪。

2、依據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結合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規劃,我鎮2012年申報縣級廢糖以及未利用土地占補項目400.0畝,任務分解分別是莊王社居委80.0畝、李莊村50.0畝、村50.0畝、侯集村50.0畝、楊灣村40.0畝、棗林村40.0畝、徐崗村30.0畝、張圩村20.0畝、村20.0畝、薛橋村20.0畝。

3、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結合我鎮特殊的地形地貌2012年申報李莊村高標準化基本農田示范項目,項目區面積7787.6畝,其中耕地面積5606畝,水塘面積645畝,未利用土地面積617.8畝(田?。r田整理估測凈增耕地15﹪,

三、2012年土地整治項目申報完成時間

1、整體推進項目: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對擬申報村的土地利用現狀、村莊現狀、房屋結構、面積情況、居住戶數、人口數等進行全面調查核實;3月20日前完成對擬申報村組入戶調查、到村、到組不定時召開會議,征求村兩委和群眾意見、擬新建村莊選址、建設房型、戶均面積、貨幣安置等情況;4月30日前落實規劃設計單位完成項目區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項目實施方案編制,上報縣國土局審查后入庫;5月30日前對照土地利用現狀圖進行測繪勘測定界,經審查核對無異議后,編制項目區規劃設計、預算方案上報縣國土局;6月30日前完成建新區規劃設計方案兩上兩下征求意見。2、高標準化基本農田項目: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對擬申報村的土地利用現狀、村莊現狀、水利設施利用狀況、當家糖面積、實際可耕地面積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核實;3月20日前完成對擬申報村組入戶調查、到村、到組召開會議,征求村兩委和群眾意見、4月20日前落實規劃設計單位,完成項目區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項目實施方案編制,上報縣國土局審查后入庫;5月20日前對照土地利用現狀圖進行測繪勘測定界,經審查核對無異議后,編制項目區規劃設計、預算方案,上報縣國土局;6月20日前完成高標準化基本農田規劃設計方案兩上兩下征求意見。3、占補平衡項目:2012年3月30日前完成對擬申報村的土地利用現狀、水利設施利用狀況、當家糖面積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核實;4月20日前完成對擬申報廢塘進行調查、到村、到組召開會議,征求村兩委和群眾意見;5月20日前落實規劃設計單位完成項目區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項目實施方案編制,上報縣國土局審查后入庫;6月20日前對照土地利用現狀圖進行測繪勘測定界,經審查核對無異議后,編制項目區規劃設計、預算方案上報縣國土局;9月20日前完成廢糖工程施工任務,申報縣國土局驗收。

四、工程施工方法

嚴格按照規劃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每個項目工程均交給復耕所在村的村民理事會或者招投標企業進行施工,施工期間的工作協調由村民委員會負責,所產生的隱蔽工程由鎮隱蔽工程領導組負責丈量登記,并當場簽字確認。

五、組織領導

六、獎懲規定

1、2011年增減掛項目:在順利完成增減掛項目且經上級部門驗收合格情況下,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相關政策規定,經鎮土地整治領導組研究同意,鎮工作領導組負責復墾區的拆舊面積、建新面積、復墾面積、復墾質量、驗收情況、群眾矛盾化解等6種標準核發工作經費和獎勵資金。能夠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并無群眾上訪且通過上級相關部門驗收。鎮工作領導組、國土、規劃所每人獎勵3000.0元,如果能夠在規定時間前完成所有工作任務,每人追加獎勵1500.0元;同時獎勵給按時完成拆遷任務、建新任務、復墾任務、且通過上級相關部門驗收無群眾上訪事件的村每名村干部3000.0元;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村每畝600元工作經費(打入村帳)用于村公共、公益設施建設;2、整村推進項目申報:依據縣入庫確認村莊凈增耕地面積,每畝獎勵村工作經費300.0元;鎮國土、規劃所每人獎勵工作經費1000.0元;3、占補平衡申報項目:依據省廳驗收確認面積,每畝獎勵鎮國土、規劃所工作人員每人每畝100.0元,獎勵項目所在村居每畝300.0元;4、高標準化基本農田申報項目:依據縣確認項目入庫情況,結合規劃設計中凈增耕地面積,每畝獎勵村工作經費100.0元。

以上項目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時完成鎮下達的工作任務、工程不能達到驗收標準的,本年度項目所在村不得評先評優,同時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鎮領導組成員和辦公室人員不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