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專治活動辦法

時間:2022-03-31 0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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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專治活動辦法

為貫徹落實省水利廳、省地方海事局有關河道采砂管理精神,現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打擊非法采砂行為,保障防洪安全,防范事故發生,維護合法經營者權益,確保采砂工作“穩定有序,安全有效”,確保社會穩定。

二、整治范圍及內容

范圍:段及金錢河、天河兩條通江河流。

內容:

(一)打擊非法采砂行為。無證采砂的都應依照有關法律從嚴處罰,堅決取締,對影響社會治安、觸犯刑律等違法行為,一律移交公安部門予以打擊。各職能部門要加強管理,杜絕“只收不管、以罰代管”的現象發生。

(二)強化采砂船只集中監管。沿江鄉鎮在本行政區域內指定水域,限期要求采砂船只到指定水域???。凡未到指定水域停靠的,一律按“逃離監管”予以處罰。

(三)清理采砂船主的工商登記情況。

(四)清理采砂船只的船舶證照及登記情況。

(五)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三、工作分工

專項整治活動由縣水電局牽頭,縣交通局、安監局、公安局、監察局、工商局和各有關鄉鎮政府,按照分工落實各自職責。

縣水電局負責組織、協調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對非法采運船只檢查、查處,并將專項整治活動情況及時上報。

縣交通局負責對采、運船只的水上安全和船舶證書、通航保障等進行監督和檢查。

縣安監局督促有關部門和相關地方政府加強河道采、運砂安全生產教育與管理,加強對安全事故的防范。

縣公安局負責對非法采、運砂逃逸者追查和偵查,打擊非法采運砂當事人阻撓相關部門執行公務的行為。

縣監察局依法依規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監管不力、導致采砂管理秩序混亂的相關部門和相關鄉鎮的主要領導、機構負責人以及監管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對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負責人投資入股采砂的也要進行處理。

縣工商局負責對采、運砂船只和砂場的經營資格、工商登記注冊、年度檢驗情況進行檢查。

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負責本級及其轄區內的河道采砂管理服務工作,確保本轄區內無非法采砂行為發生,具體負責維護采砂秩序、協助處理矛盾糾紛、配合專項整治工作組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工作。

四、工作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3月24日至31日)。重點是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召開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宣傳相關政策法規。

2、調查摸底階段(4月1日至10日)。以鄉鎮為單位對轄區內采砂業主及采砂船只進行登記,于4月5日前報縣河道采砂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

3、依法處理階段(4月10日至20日)。各職能部門聯合行動,對非法采砂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此項活動落到實處,縣政府成立縣河道采砂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全縣采砂專項整治活動??h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童勝祿任組長,政府辦副主任姚善昂、水電局局長李柏華任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及各相關鄉鎮政府為成員單位。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將本次專項整治活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并結合實際,明確領導,落實責任,全面開展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傳力度。開展采砂專項整治是維護河勢穩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的重要舉措,各相關鄉鎮政府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采取公告、制定宣傳標語、宣傳單等形式大造聲勢,充分運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河道采砂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輿論監督。

(三)加大專項整治力度。各相關鄉鎮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采砂船進行重新登記造冊,加強監管。對外省、外縣籍采砂船必須限期離境。對在這次整頓活動中查獲的非法采、運砂船只,一律從嚴處罰,凡沒有辦理采砂許可證的堅決取締;凡采砂船的船舶資質證書不符合有關規定的,由交通、海事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直至吊銷證照;凡砂場經營不符合有關規定的,由工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進行處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