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既有危舊房屋普查方案
時間:2022-03-04 0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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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具體精確的把握全區危舊房屋近況,堅持區房屋安全治理信息化平臺,依據武漢市住房保證和房屋治理局武房發[2012]79號《關于開展既有危舊房屋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制訂關于在全區開展既有危舊房屋普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普查范圍
區轄區內的危舊房屋屬于此次普查范圍。
危房是指構造已嚴厲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風險構件,隨時有坍毀能夠,損失構造不變和承載才能,不能保證寓居和運用安全的房屋。即經判定確認的風險房屋(含B級、C級和D級)和經檢查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房屋。
舊房是指到達超越規則運用年限的房屋。鋼構造和鋼混構造房屋運用年限為55年,磚混構造房屋運用年限為50年,磚木構造房屋運用年限為40年,木構造和簡略構造房屋運用年限為10年。
二、普查內容
(一)既有危舊房屋按下列欄目進行普查
1、基本狀況
(1)建筑稱號;(2)座落;(3)產權人(運用人);(4)建成時間;(5)構造方式;(6)層數;(7)建筑面積;(8)產別;(9)權屬狀況;(10)運用用處。
2、安全狀況
(1)最后一次判定時間;(2)最后一次檢查狀況;(3)安全品級;(4)消危狀況;(5)幕墻面積;(6)抗震設防狀況。
3、治理狀況
(1)監控人(含聯絡電話);(2)責任人(含聯絡電話)。
(二)“住改非”房屋安全狀況
1、產權人(承租人);2、實踐運用人;3、開門打洞面積;4、挖地三尺面積;5、墻體承重狀況;6、審批狀況;7、用處狀況;8、處置狀況;9、安全狀況。
三、普查方法
(一)組織房屋產權人(運用人),相關治理單位和街道、社區首先進行自查自報。
(二)在自查自報的基本上,區房管局組織技能人員對自查自報材料進行復核和審查,構成普查初步效果。
(三)區房管局對普查效果實時錄入房屋安全治理信息系統,構成治理信息平臺,并承受市房管局的檢查、驗收。
(四)對在普查中發現的房屋安全問題實時督促責任人一一進行整改,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四、組織指導
區縣政府成立既有危舊房屋普查指導小組。由區縣政府辦公室分擔副主任任組長,區安監局、區房管局分擔指導任副組長,區教育局、各街道辦事處、區房地產公司分擔指導為成員。指導小組按各自職責分工,統一協調,增強指導。
五、職責分工
(一)區房管局為既有危舊房屋普查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材料的搜集和數據的錄入;區其他相關部分和街道要大力支持和協助完成既有危舊房屋普查工作。
1、區房地產公司負責轄區直管公房的普查上報工作。
2、區教育局負責轄區教育用房的普查上報工作。
3、各街辦事處負責轄區私有房屋,企事業單位自管房的普查上報工作。還督促轄區大型企事業單位(含大專院校)負責本單位自管房的普查上報工作。
(二)區房管局組織對中山路(至火車站)“住改非”房屋安全狀況進行查詢。區房地產公司組織對黃鶴房管所治理范圍內的“住改非”房屋安全狀況的查詢。
六、工作步調
(一)六月中旬至九月底為摸底普查和上報時間。
(二)七月至十一月為區房管局復核審查和數據錄入時間。
(三)八月至十二月為市房管局驗收匯總時間。各相關部分和單位、各街辦事處要互相協調、互相共同,對摸底普查、復核審查、數據錄入和驗收匯總等道工序可采取流水功課向前推進。
七、工作要求
(一)增強組織指導。各相關部分和單位,各街辦事處要增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指導,抽調專人構成工作專班開展摸底普查工作。
(二)保證工作經費。區財務局做好普查經費開支預算,對普查單位和工作人員賜與恰當補助。
(三)保證材料完好。區房管局要堅持既有危舊房屋摸底普查基本材料臺賬,對風險房屋要有包括圖紙材料在內的檔案,力圖材料具體、精確、真實。
(四)增強信息反應。各相關部分和街道要增強信息溝通,實時發現和處置普查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調整和優化工作方案保證普查工作按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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