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應急能力建設方案
時間:2022-00-0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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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加強我區民兵應急專業力量能力建設,根據人民政府、軍區非戰爭軍事行動能力建設軍地聯席會議精神和市政府、軍分區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建設原則
以政府、軍區《關于推進軍民融合式發展,大力加強非戰爭軍事行動能力建設的意見》為指導,以市委、市政府、軍分區《關于加強應急機動力量建設的意見》為依據,以提高我區民兵應急力量遂行應急救援任務能力為目標,確保有效應對災害事故、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利益,為促進地區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發揮積極作用。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軍地融合。加強民兵應急力量能力建設是為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實行軍民融合、軍地共建,明確職責、理順關系,共同研究解決建設中的問題,有效促進建設落實。
(二)任務牽引。緊密結合地區實際,圍繞可能遂行的應急救援任務,配套指揮設施,建強專業隊伍,配齊裝備器材,達到建設與使用相適應。
(三)突出重點。突出指揮手段和黃河防凌、防化救援、礦難救援等分隊建設,把握指揮手段、力量編組、裝備保障等關鍵環節,有效整合人才和裝備資源,抓好系統配套建設。
(四)分類建設。根據地區特點、經濟狀況和實際需求,合理確定應急力量建設種類、規模和布局,科學制定建設方案,按照屬地負責、對口建設的要求,分級分類抓好落實。
二、任務區分
民兵應急專業力量能力建設任務重點是區級指揮設施和民兵應急分隊建設。指揮設施建設主要包括野戰應急指揮平臺(衛星通信指揮車)、指揮裝備器材和野外生活保障設施建設,實現軍地兼容、靈活多樣、資源共享的“動”中指揮和“動”中保障。各應急專業分隊建設主要根據分隊不同的任務配備裝備物資器材,保障遂行任務需要。
(一)指揮設施建設。區政府主要負責指揮設施建設的組織實施,根據建設需要安排保障經費;人武部提出指揮設施建設需求,按照確定的項目完成建設任務。(裝備器材配備見附件表一)
(二)應急力量建設。根據應急力量遂行應急救援任務的需要,重點建設防凌防汛、防化救援、交通運輸、醫療防疫等分隊。各專業分隊以現有裝備器材為基礎,采取購置、預儲、征用相結合的方式補充完善,進一步提高完成任務的能力。(裝備器材配備見附件表二至附件表七)
1、區級組建100人的應急專業力量,主要包括以下6支專業分隊:
防凌防汛分隊20人,組建在拉僧仲辦事處,主要配備個人防護、搶險救援和爆破器材等,所需裝備器材自行協調保障。
防化救援分隊30人,組建在化工有限公司,主要配備偵測、防護、救援等裝備器材,所需裝備器材自行保障。
醫療救護分隊10人,組建在人民醫院,主要配備救護車輛、醫療器械、常用藥品等,所需裝備物資器材自行保障。
交通運輸分隊20人,組建在經濟開發區,隨時征用不少于5輛運輸車,所需車輛自行協調保障。
供水搶修分隊10人,組建在自來水公司,主要配備供水搶修工具、車輛和器材,所需裝備物資器材自行協調保障。
電力搶修分隊10人,組建在海勃灣發電廠,主要配備電力搶修工具、車輛和器材,所需裝備物資器材自行協調保障。
2、各鎮、辦事處組建總數120人的應急力量,主要包括以下4個應急排。
應急一排30人,組建在,主要配備背囊、迷彩服、被褥、警棍、盾牌、頭盔,所需裝備物資器材自行保障。
應急二排30人,組建在鎮,主要配備背囊、迷彩服、被褥、警棍、盾牌、頭盔,所需裝備物資器材自行保障。
應急三排30人,組建在鎮,主要配備背囊、迷彩服、被褥、警棍、盾牌、頭盔,所需裝備物資器材自行保障。
應急四排30人,組建在山辦事赴,主要配備背囊、迷彩服、被褥、警棍、盾牌、頭盔,所需裝備物資器材自行保障。
各分隊所需專業器材和單兵裝備物資由備組建單位配備,分隊指揮實施器材配備由區人武部提出需求安排,區政府保障實施。區人武部負責分隊業務建設。
三、建設標準
按照市委、市政府、軍分區《關于加強應急機動力量建設的意見》的要求,應急力量建設應達到以下標準:
(一)指揮設施完備。按照要素齊全、功能完備、配套實用、
攜行方便的標準要求,建成集指揮、控制、通信和信息采取、處理、傳輸于一體的應急指揮平臺,實現“動中通”、“全時通”,確保指揮快捷、靈敏、高效。
(二)隊伍編實建強。按照政治思想好、業務知識熟、操作技能精的要求,合理配置備類分隊,選定的民兵耍保持在位,人員滿編率達到100%以上,出動率達到80%以上。
(三)裝備完好配套。根據配備標準和遂行任務需要,逐項配套完善裝備物資器材,配套率達到95%以上;加強使用管理和維護,除預儲預征及專業技術裝備器材外,其余裝備均要集中存放,專人管理,完好率達到95%以上。
四、建設步驟
遵循注重基礎、穩步推進的原則,采取邊建設、邊使用、邊檢驗、邊完善的方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籌劃部署階段(2011年4月)。2011年4月1日至15日,調查研究,制定方案,建立領導機構;2011年4月16日至30日,下發建設方案,明確建設任務。
(二)全面建設階段(2011年5月至11月)。2011年5月至8月,配套裝備器材,組織基本知識和技能學習,開展針對性訓練,落實保障措施;2011年9月至10月,完善軍地聯合指揮平臺,組織聯合指揮演練;2011年11月,完成建設任務。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1年12月)。重點對指揮設施建設、分隊編組配裝檢查驗收,發現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整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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