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調查居民可支配收入方案

時間:2022-02-11 0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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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調查居民可支配收入方案

一、調查目的和作用

(一)摸清城鎮居民的家庭收入水平、構成、從業狀況、家庭消費支出、物價指數、居住狀況、醫療、保險等情況,為委、政府宏觀科學決策和解決好民生等問題提供依據。

(二)滿足省政府對的縣域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綜合評價和人民政府對城鄉居民收入考核需要。

二、調查規模及范圍

三、組織實施

(一)成立組織。

政府成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調查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長任組長,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社會經濟調查局局長(國家統計局調查隊隊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街道行政主要領導和統計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委宣傳部、文廣局(廣電)、報社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社會經濟調查局(國家統計局調查隊),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工作。各相關街道也要相應成立組織,負責轄區內調查工作。

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調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

(二)職責分工

1.社會經濟調查局(國家統計局調查隊)具體負責調查工作的策劃、督導和調查數據的匯總、分析、等工作。

2.財政局負責核撥調查工作所需經費。

3.委宣傳部、文廣局(廣電)、報社負責宣傳工作。

4.統計局、發展改革局、公安局等予以配合。

5.相關街道負責協助社會經濟調查局建立和管理街道社區調查網絡,組織做好調查方案的具體落實工作。

四、具體要求

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調查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緊、難度大,要充分認識,周密組織,合力推進。

(一)提高認識。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及相關街道要站在科學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增強對開展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調查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按照省、統一部署,加大宣傳力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管理。一是相關街道要把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調查工作納入常規工作,并指定一名分管領導專門負責。二是社區應選定1名社區調查員負責此項調查工作。社區調查員要定期深入調查戶開展訪戶工作,審核記賬情況,講解記賬方法和要求,解答疑難問題,及時發現和糾正不符合要求的記賬。及時掌握調查戶家庭人口、就業人口、居住條件、收支結構及耐用品增減變化情況,建立訪戶記錄本,做好訪戶記錄。三是相關街道要配備1名輔助督導員,負責指導和協調社區調查員抓好本社區的記賬工作,并協助社區調查員入戶輔導記賬戶記好居民家庭現金收支賬。四是相關街道要立即建立健全組織機構,配備工作人員。在月日前將領導小組組成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及街道輔助督導員和社區調查員名單上報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調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社區要保證調查員隊伍的穩定性,無特殊原因,不應調換。特殊情況應事先通知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調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做好工作銜接。

(三)嚴肅紀律。在調查工作中,調查員應認真負責,細致工作,和氣待人,保守秘密。社會經濟調查局(國家統計局調查隊)及各相關街道辦事處和社區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格貫徹落實調查方案,并認真落實相關工作要求,確保整個調查工作高質量完成。對拒報、瞞報、遲報和弄虛作假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四)密切配合。民政、公安、財政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和支持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調查工作。各基層派出所及社區居委會應無償提供調查所需的有關資料,財政部門要給予必要的補充經費支持,確保調查工作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