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進一步提升貫徹政策性水稻保險方法

時間:2022-07-14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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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進一步提升貫徹政策性水稻保險方法

一、隊伍建設和主要職責

參與政策制定,各鎮(街道)農辦、農技指導員、責任農技員全面負責政策性水稻平安工作。主要職責為。負責政策性水稻平安相關工作的宣傳和解釋工作;負責對農戶投保資料的審核與確認,協助平安公司向農戶收取農戶自交局部保費和分發保單工作;協助平安公司對投保農戶種植地點與面積的核查工作;當災害發生時,負責對片區內承保的水稻損失情況進行確定與核實;協助平安公司做好承保與理賠的公示工作。

由金、吳等26位同志組成,市里成立政策性水稻平安專家組。市農林局副局長金為組長,糧油首席專家吳為副組長(詳見附件)專家組主要職責為,負責制定政策、確定損失,并參與各地水稻平安相關工作;承擔承保農民生產技術指導工作;協助平安公司做好現場踏勘、災情定損等理賠工作;加強災后恢復生產技術指導工作。

二、承保方案

(一)投保對象確定。

以市農業局和種糧大戶協會提供的數據為依據,市種糧大戶協會會員中早稻種植面積50畝(含)以上的水稻種植大戶作為投保對象。對早稻種植面積小于50畝,或種植面積大于50畝,但非協會會員的一律不予承保。考慮到我市中、晚稻的實際風險較小,農戶投保積極性不高,因此延續上年的做法,不再開展中、晚稻的政策性保險工作。

(二)投保資料要求。

1.大戶有意愿投保的,向所在村提出(也可直接向保險公司提出),并填寫投保單(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一卡通銀行賬號、政府補貼名單等相關材料),經所在村村委會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以村為單位統一上報鎮(街道)農辦。

2.鎮(街道)農辦對投保人的會員資格、投保面積等進行初審后,統一報保險公司審核。

3.自2012年起,投保人需同時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流轉合同。

(三)保險期限。

起始日零時起至當年8月5日24時止(考慮到從填寫投保單、收集相關投保資料到送單需要一些時間,在填寫投保單的保險起始日期時統一往后推3天)。

(四)水稻保險的保額金額統一為400元/畝,保險費率為7.5%。每畝保險費為30元,農戶每畝自交保費為2.1元。

(五)加強投保審核工作。為了防止小戶拼大戶、虛報投保數量等違規現象的發生,承保公司將協同專家組成員對準備投保或已投保的種植戶進行檢查,凡發現虛報面積的,一經查實堅決不準承保,如已承保的立即予以退保,并將其列入黑名單,今后其本人或其家庭成員都不得投保任何政策性保險項目。

承保工作結束后,各鎮(街道)農辦要協助保險公司在各村公布當地政策性水稻的承保情況,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人保財險支公司監督電話:65881565,各鎮(街道)監督電話自行確定。

三、理賠方案

(一)出險報案。

得知保險事故發生后,鎮(街道)工作人員應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報案電話:95518),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組人員報案,保險公司理賠組人員收集相關情況后再統一向95518轉報案。

(二)核定損失。

保險公司或市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獲知災害發生時,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當地專家組成員,由保險公司和專家組成員一起或由保險公司委托當地專家組進行現場查勘,核定損失。如果對損失情況有爭議的,由市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進行裁定。

(三)賠償處理。

1.投保水稻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的,且每次事故受損田塊的損失率高于30%時(低于或等于30%的,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保險公司按照下列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賠償金額=受損田塊保險金額×受損面積×損失率×生長期賠償比例

損失率=平均損失產量/平均正常產量

生長期賠償比例表

生長期賠償比例

苗期50%

苗期后100%

在發生損失后難以立即確定損失的情況下,實行兩次定損。第一次定損先將災情和初步定損結果記錄在案,在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觀察期結束后進行二次定損,以確定確切損失程度。

2.投保水稻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又遭受非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的,對于非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在計算損失時予以扣除。

3.投保水稻遭受損失,投保面積小于其種植面積時,可以區分投保地塊與非投保地塊的,保險公司以投保單上確定的投保面積為賠償金額計算標準;無法區分投保地塊與非投保地塊的,保險公司按投保單確定的投保面積與種植面積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投保單載明的投保面積大于其種植面積時,保險公司以種植面積為賠償金額計算標準。

4.投保水稻遭受損失時,若投保水稻每畝保險金額低于或等于受災時的實際價值,則以每畝保險金額為賠償計算標準;若保險水稻每畝保險金額高于受災時的實際價值,則以出險時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準。

5.投保水稻遭受損失后,如果有殘余價值,應由雙方協商處理。如折歸種植戶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其價值,并在保險賠款中扣除。

6.以上規定與實際情況有矛盾的地方,以保險條款規定為準。

7.雙方協商一致后,保險公司將賠款直接匯入投保人賬戶。按照政策性水稻保險的理賠規定,每次事故的賠款分2次支付。

當季水稻的理賠工作結束后,鎮(街道)農辦要協助保險公司在各村公布當地政策性水稻的賠付情況,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凡發現保險欺詐行為的,一律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