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方案
時間:2022-01-18 0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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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整治學校周邊環境秩序為重點,消除學校及周邊各種安全隱患,堅決遏制各種學校安全事故發生,為全市各中小學校營造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文明的校園環境,使學校安全和管理工作經?;?、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
二、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市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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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部署任務、檢查驗收等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紀檢書記李彥勝兼任,副主任由上述成員單位主要或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人擔任。
三、工作步驟和任務
20*年綜合整治工作從5月11日開始到6月末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5月11日至5月15日,為啟動階段。
工作內容:
1、各相關部門成立集中整治工作組織機構,研究制定學校及周邊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2、召開專項工作會議,結合各部門職能,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具體部署,明確任務,落實具體責任人。
3、開展集中整治宣傳活動,通過開展系列宣傳教育活動,迅速形成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社會氛圍。
第二階段:5月16日至6月20日,為集中整治階段。
工作內容:
1、加強校內安全管理,認真開展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要嚴格排查校園內各種安全隱患,對危舊建筑、用電線路、違章用電、危險物品處理、學生食品來源、食堂衛生等進行重點排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加強對門衛值班、詢問和巡查的管理,認真執行來人來訪登記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學生食堂衛生和學生宿舍擁擠、臟亂等問題;嚴格整頓辦學秩序,對消防、城建等手續不規范或不健全的學校基建項目,依法對其進行限期整改,對逾期仍不合格的堅決予以關閉或取締;強化對教育從業人員管理,嚴把進口關,做到安全用人;學校切實增加對安全工作的投入,加強安全設施建設,扭轉學校安全工作經費投入不足的局面。
2、集中力量,整治學校周邊的交通秩序。落實《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由交警部門負責在各中小學校門前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安全標識;在位于城市交通主干道的學校門前設置限速標志和“護校崗”,增派警力,在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做好交通疏導工作;各學校要搞好校門前交通隱患的排查,安排值班教師擔任交通協管員,協助維持校門前的交通秩序。
3、重點做好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消防部門要把學生宿舍、食堂、圖書館、實驗室、教室、會議室等人群集中的場所和樓梯、樓道、安全疏散通道等作為消防檢查的重點部位;組織學生開展消防綜合演練,幫助學生掌握消防基本常識和逃生自救的本領。各學校要加強對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使用制度和火災應急預案。
4、開展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公安、工商、文化、衛生、建設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徹底清理校園門口的個體攤販、無照餐館和流動攤點、菜市場等;堅決取締在學校周邊200米以內區域開設的網吧、臺球廳、錄像廳、電子游戲廳、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5、建立健全學校及周邊安全防范體系。公安部門要加大對校園暴力事件的整治力度,對引導、組織學生施暴,直接施暴的閑散社會人員、黑惡勢力要依法從嚴懲處。學校要在公安機關的指導幫助下,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機制,嚴格禁止學生打架斗毆,嚴厲查處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不良行為;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整頓校園周邊治安秩序,堅決制止不良社會青年和帶有黑社會性質的青少年團伙侵入校園毆打、搶劫、甚至殺害學生的校園暴力事件,形成防控有力的治安防范體系。
6、加強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隊伍建設。公安、教育、司法、關工委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進一步規范學校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的配備工作,對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的聘任條件、程序、管理和考核等要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的作用,維護學校及周邊的治安秩序,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和素質,積極促進“平安校園”的創建工作。
7、切實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要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之中,切實提高安全教育在教育教學中的地位。組織學生學習由四平市教育局和四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合編寫的《中小學生安全應知應會手冊》,在學生中廣泛開展以提高自護、自救、防災、逃生能力為主題的教育活動,使學生掌握基本的危險自救、逃生和報警的方法。注重對學生開展法制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健康的心理品質,增強學生的法制意識、安全意識和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見性,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8、完善制度建設,強化監督,形成學校安全和管理工作的常效機制。各學校要對現有的學校安全和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進行一次復查,凡制度不健全或不完善的,要迅速建立和補充完善,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糾。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督查,定期對學校及周邊環境秩序進行督導檢查,實行目標督導考核制,把檢查結果作為評價各級政府、各部門工作的重要依據,形成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分工負責,層層抓落實的學校安全和管理工作的常效機制,不斷鞏固和發展集中整治成果。
第三階段:6月21日至6月30日,為總結驗收階段。
工作內容:
1、各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和問題,寫出自檢報告。
2、綜合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及學校的集中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集中整治階段發現的不足和問題進行復檢,對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各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及學校要限期整改,直至達到整治標準。
四、幾點要求
(一)精心組織,建立機制,落實責任。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要在市政府領導下,由各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各鄉鎮政府和各相關部門及學校要成立組織機構,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要建立健全共建工作機制,定期研究、協調解決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要切實加強人、財、物的投入,保證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保證質量,務求實效,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要堅持在解決實際問題和求實效上下功夫。鄉鎮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職責,明確整治部位和重點整治問題,要定領導、定人員、定措施、定目標、定時間,一抓到底;對突出問題要“一校一案,一校一責,限期整治,務見實效”。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加大對學校及周邊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標語、公告、設立舉報電話等多種形式,廣泛進行宣傳發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檢查督導,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把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納入對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與獎懲掛鉤;對不負責任,流于形式,降低標準,前治后亂的必須進行復檢,并追究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5、建立常效工作機制,堅持常抓不懈。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各鄉鎮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建立起常效工作機制,切實做到常抓不懈。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堅持每年開展一次專項整治行動,以此促進學校及周邊環境的根本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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