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教學工作評價獎勵方案
時間:2022-10-31 0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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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家新課程方案,深化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提高我縣高中教育教學質量,本著規范內涵發展,鼓勵主動創新的原則,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試行)》、《山東省普通中小學教師工作評價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和《*2009—2010學年度普通高中教學工作綜合評估細則》,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獎原則
1.全面性原則。(1)評價內容的全面性: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試行)》、《山東省普通中小學教師工作評價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和《*2009—2010學年度普通高中教學工作綜合評估細則》對學校、教師進行全面評價;(2)評價對象的全面性:對高中三個年級的年級主任、班主任、備課組長、任課教師全面進行評價。
2.達標性原則。每學年對學校進行兩次教學工作綜合評估,根據兩次綜合得分的高低確定學校受獎等次。
3.多元性原則。根據《*2009—2010學年度普通高中教學工作綜合評估細則》確定每校各層面受獎總數,學校根據內部管理的各項綜合評價條例進一步確定具體的受獎人員。
4.過程性原則。對學校和教干、教師,按教學工作綜合評估、階段質量調研和日常教學監控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評價。
5.鼓勵性原則。對學校層面,根據評估成績的高低設置不同受獎等次,綜合得分未超過600分的學校不設獎。對個人層面,根據工作性質實行分層設獎,使各層面工作突出的個人都能有受到表彰的機會。各層面設獎人數除年級主任外,其他原則上不超過該層面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6.發展性原則。面向全體學生,實行水平評價與發展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對水平評價,按“關注整體水平,以平均分高低為基本依據”的原則進行。對發展評價,按“關注基礎水平,以平均分相對提高率為基本依據”的原則進行。
二、獎勵依據
根據《*2009—2010學年度普通高中學校教學工作評估辦法》,每學年對學校進行兩次教學工作綜合評估,按評估的成績進行獎勵。主要包括:1.辦學思想與教學規劃;2.教學資源與校本培訓;3.教學實施與校本教研;4.教學管理與教學評價;5.教育質量與發展水平。
三、獎項設定
1.教育教學先進單位:根據教學工作綜合評估得分的分布情況,確定各獎次的具體受獎單位數。
2.優秀年級主任:全縣設獎總數約為年級主任總數的二分之一。其中高三約占總數的二分之一,高二約占總數的三分之一,高一約占總數的六分之一。
3.優秀班主任:高三獎班主任總數的三分之一,高二獎班主任總數的六分之一,高一獎班主任總數的九分之一。
4.優秀備課組長:高三獎年級備課組長總數的四分之一,高二獎年級備課組長總數的八分之一,高一獎年級備課組長總數的十二分之一。
5.優秀教學獎:市級教學獎只面向高三任課教師。縣級教學獎面向高中三個年級的任課教師,高三獎任課教師總數(獲市級教學獎以外的)的三分之一,高二獎任課教師總數的六分之一,高一獎任課教師總數的九分之一。
6.突出貢獻獎:(1)各層面突出貢獻獎的總數根據每年高三教學質量的水平和提高幅度確定,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2)獲一等獎的學校再加獎2人。(3)只面向高三任課教師。
四、獎勵辦法
1.高中教學工作先進單位獎勵條件
每學年進行兩次教學工作綜合評估,按評估結果的綜合得分確定獎次。900分以上(含900分)為一等獎;750~899分為二等獎,600~749分為三等獎;600分以下(不含600分)不受獎。
2.優秀年級主任、優秀班主任、優秀備課組長、優秀教學獎獎勵條件
(1)各校“優秀年級主任、優秀班主任、優秀備課組長、優秀教學獎”的受獎名額,根據高中教學工作綜合評估的結果,結合各層面的實有人數進行計算。具體計算辦法見附件。
(2)對當年考入北大或清華的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直接授予優秀班主任。
(3)對當年奧林匹克競賽有學生獲省賽區一等獎,且被省級及以上高等院校招為保送生的指導教師,直接授予優秀教學獎。
(4)對考入北大或清華的學生所在班級的8位任課教師,直接授予縣級優秀教學獎。
(5)市級優秀教學獎與縣級優秀教學獎不重復獎勵。
3.突出貢獻獎獎勵條件
(1)根據每年高三教學質量的水平和提高幅度確定各校獲突出貢獻獎的總數,具體分配辦法由學校根據內部管理評價制度及結果確定。(2)在校長、業務校長和受獎的高三年級主任三個層面中,獲一等獎的學校共獎2人,具體人員由學校根據內部管理評價制度及結果確定。(3)考入北大或清華的學生所在班級的8位任課教師(至少含2位基本能力科目任課教師),直接授予突出貢獻獎,不占計算名額。
4.幾點說明
(1)縣級優秀教學獎項面向高中三個年級,以教學工作綜合評估積分為依據;突出貢獻獎、市級優秀教學獎項面向高三年級,以教學工作綜合評估積分和重大教學質量檢測水平為依據,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2)所有具體到個人的獎項,相關人員在學校內部學年度綜合考核中必須達到合格以上(含合格)等級,否則一票否決。
(3)所有指定層面的獎項不得替換,否則取消被替換獎項的名額。
(4)各校獎項的確定結果必須在校內充分公示后再上報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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